回帖:我校“梅小娉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端芬中心学校“梅小娉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台山市端芬中心学校“梅小娉奖学金”是我校一九七七年高中毕业的旅美校友黄仲媚女士,为缅怀慈母梅小娉之养育劬劳和激励母校学生勤奋攻读而捐资设立的奖学金。为了勉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竞争意识,在全校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局面,将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展现我校的特色,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奖励项目
第一项:升学奖
凡我校初三学生在每学年参加初中升高中毕业考试,分数达到台山一中录取分数线之上。
第二项:初中新生入学奖
我镇小学应届毕业生参加小学升初中考试,分数达到台山新宁中学录取线之上(B线以上),并留在我校初中部就读。
第三项:成绩优秀奖
评选条件:
凡是我校初中部就读的学生,在每学年年度考试中,学业成绩必须上学期、下学期成绩之和在年度前三十名者;
评选名额分配:
一等奖:成绩在年度排名中全级前五名
二等奖:成绩在年度排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