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孝经
回帖:士章第五
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
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
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下一楼›: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四叔)
‹上一楼: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 ..

查看全部回帖(39)
«返回主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