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论坛
|
消息
>
传统文化
主题:
孝经
回帖: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
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
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
为不孝也。
四叔
回帖于2012-10-05 01:52
下一楼›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 ..
(
四叔
)
‹上一楼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惟人为贵。人之行,莫
(
四叔
)
查看全部回帖(39)
«返回主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