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去墨尔本时的确感同身受,正如有歌所吟:“来了不想走,走了常回首,这里的山水真风流……”可正是这个“不想走”里蕴涵着“必须走”的道理,因为大凡不想走者都是匆匆过客。“过客者”——客观存在的就是“必须走”也。正如“鸟儿飞来不想走”——不走也得走;“花儿开了不想谢”——不想谢也得谢;“歌儿唱了不想停”——不停也得停;“朋友来了不想走”——不走行吗?!因为仅是这里的朋友而已,过客而已,不走行吗?!呵呵。而只有这里的主人、并且生于廝长于厮的原住民等辈,才压根儿不存在“不想走”的问题,因为他们从未存在“来”的问题,固然也就不存在走不走、想不想走的问题了。想到此,我那时对墨尔本的依恋,只敢在心底里偷想了一回,便稍纵即逝,未敢萌生出其它奢想。
话说回来,我还真的被墨尔本的旖旎风光迷住了,而毅然决然地挣脱掉不想走的“意识桎梏”,倒更有一份美好回忆在心间珍藏,不也很值吗?肯定要比“不想走”要好。
不好意思树民,您的话题一下引发了我下车伊始,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不一定贴切原意,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