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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捻花的女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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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燕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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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01
我所喜爱的
           ---(燕归来)写在前面

             其实,在多年前,就喜欢上了她。亦曾经写过一篇《爱上雪小禅 》的日记,后来因为网络的缘故,竟无故不知所踪。最初看到的是她的《惘然之情》,被那几句极有禅意韵味的文字感动。于是,在我的日记《这么遥远的秋》就引用了这共鸣:(这个世界不堪重负,每个人都只看见了自己的忧伤。为当梦是浮生事,为复浮生是梦中。万般万般,错在守护,错在有情。)【驾御文字,不是每个写手都能这样游刃有余的,就像这《鸦片香》,同样的一个故事,一经雪小禅的组合,便有了魅力,让人欲罢不能地一口气读下去。 】三毛也是个说故事的高手,请看她的《倾城》,娓娓道来,不着痕迹,但不煽情。还有个李碧华,那《青蛇》、《诱僧》都深具寓意。张曼娟的­《婵娟》都使我的心灵悸动过。。。。。。

雪小禅
--指间捻花的女子
文/连谏

  大约两年多以前,看见小禅的文字,轻薄如烟,淡然的惆怅在字里行间飘啊飘的,美得蚀骨。 很久以前,我们有了联系,所有的交流都在邮件里,细细如风地在每一个夜晚,飘来荡去。 后来,雪小禅的文字,几乎铺天盖地而来,让我,想起她的名字,漫天落雪的感觉,每一篇文章里,都有一份剔透的清凉,以优美的姿势,轻轻地扣动了心。
  雪小禅的文字,适合在安宁的午后,抱一盏清茶于手,静静地去读,文字的旖旎华丽中充斥着怀旧色彩,像一副雕版老画,在岁月的沉淀里,自华美的色彩中折射出一份清冷的感伤。 读雪小禅,应说,读的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份心情,她的文字,极像一个面目文雅的女子在岁月的一端,散漫地掀开一段令人心碎的情素,让人读得,怆然泪下。
  大都说文如其人,而我眼中的雪小禅,是文如其名,她的短文,通常渗透着禅意,一段小巧的文字,在她笔下轻轻一转,一段沁人心肺的人生禅悟就扑面而来的通透了。
  驾御文字,不是每个写手都能这样游刃有余的,同样的文字,一经雪小禅的组合,便有了魅力,让人欲罢不能地一口气读下去。 雪小禅是爱京剧的,偏爱程派,我想,或许,她爱的是一种人生吟唱,咿呀做声里,听的是一种悠远的心境,如她文,所有的情节都在为优美而惆怅的情绪服务,她笔下的爱情,有暖有冷,却都一样的扣人心弦,暖的,像含在口腔里的跳跳糖,灵动活泼的情节在文字间跳呀跳的舞蹈,冷的,像一袭冬夜的裘衫罩了心上,所触之处,一片冰冷,读得人,管不住心,一径地寒下去,冷下去,再然后,心就冷冷地疼了,却找不到傍依。
  这些,都应是爱情的面孔,在她的心里沉淀过,向往美好,却又不停地对美好事物的表象发出质问。让人跟着她一路哭泣,一路欢笑,都是那么刻骨铭心的真实,有时便想,这样一个女子,指间,是捻了花的,任何一个平淡无奇的细节或是故事,经她演绎之后,便盛开成了花朵,颤巍巍地美艳着,屹在窗前,千年万世之后,你仍忍不住回头去看,一眼之间,心就流了泪。因为,你看见了丢失在过往岁月中的情思,被她,用文字,一一地连缀在那里,于岁月风雨中,不曾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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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01
徽州女子
文/菊开那夜

   得知这个名字自然是在期刊杂志上,如《爱人》,《家庭之友》,林林总总,这个名字总是会晃过眼前,混迹于期刊的无非是这几个,我是说,常见的。
  当小禅叫我写一些话时,我很慌乱,就像一个没有做好功课的学生。说真的,虽然经常见她的文章,但我觉得,这些浮光掠影的印象并不能使我写出什么确切的见解来,对于模糊不清的东西,很容易就会走样。
  我所知的小禅在那个小小的城,我恰好去过那个地方,或是因为这样的关系,难免觉得有些亲近。我知那个城市的风向与街,知它超市的罗列与老城区的荒。
  我想,小禅就在那个城市,也许在某一个时间点,我们曾无限接近。
  第一次见小禅照片,是在一个网站上,白而修长,是长发。后来小禅给了我第二张,于徽州所摄,她叫自己徽州女子,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清澈的湖泊边,仍是一张雪白的脸。
  一个长相婉约的女子有着正职仍孜孜不倦地写,我想,这既是天份,亦为兴趣。虽然我对小禅不了解,但我总觉得愿意这样挤出时间来从文的女子,难免心里仍有许许多多对于感情对于生活的幻想。
  过去的追念,将来的期盼,现实的惘然。
  其实,我说的都是废话。
  嗯,我更想说的是,因为心念很多,所以未被实现的统统交给了文字,我想说,这样的灵魂需要更多的温暖来满足。
  敏感,以致患得患失。
  曾和小禅交换过对婚姻的看法。不,我不同意她。我想,世上的女子都应该像她这样才算是修成正途,至少要有一件华美的衣。都应该这样在一份契约里,得以看天长与地久,而不是孤单单数星。
  最后,我想说的是,小禅,你的拥有已经足够,倘若说不够,只是生活本来就只能到这个限度。
  愿所有写字的女人都快乐。
  愿所有悲悲戚戚的爱情故事都是臆造。
  愿文字把心中的忧伤都驱散,仍相信世间的温善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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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01
美到蚀骨的雪小禅
作者:风华正茂


    
    雪小禅的文字里,有一钟松松垮垮的东西在,有一丝厌倦,有一丝迷朦,还有一丝暧昧。
   很喜欢雪小禅,这个孤傲而野生的寂寞女子,带着自己的不羁与伤痛,娓娓的,娓娓的向我们叙述那一个个伤感而唯美的故事。读着读着,心碎着,孤绝着,却还是陷进去了。那一个个销魂的字眼,轻轻诉说着曾经成长着,悲伤着的青春。我想,没有人可以再写出这么干净的文字。
  
   雪小禅,一个很清纯很知性的名字,是那种一下子就缠住心扉的名字,但她却更像是个有些颓的女子,有些野生的孤傲和谦卑,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气质。她是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孤傲而寂寞着,自恋着,美到纯粹,正如她写张爱玲的文字:“因为热闹到极致,也就冷清到极致。”她,或许便是这样一个人。雪小禅也似乎像是她所喜欢的伶人言慧珠,一生追求完美,活得纯粹,充满质感。言慧珠我是不了解的,却看过她的《牡丹亭》的片段,还有一张照片,的确是那种美到极致的人。或许,因为气质不同,她们注定要成为一类人:那种宁愿只为玉碎而有个性的活,也不为瓦全平庸的过在人们的视线中。

   第一次看雪小禅的文章是在初一的时候,是她的一篇《蝴蝶,蝴蝶,你飞过吗》,这单看题目,已经是美仑美奂了,再看文章,更是干净极了,没有过多的渲染,白描着,却是异常的动人心弦,最后是个略带伤感的结局,却让我伤心了好几天。只是微微想起那流着少年无奈的结局,我的心便又像蝴蝶一样飞走了。当时并不知道作者叫做雪小禅,只知道有篇文章,让我发呆了好几天。
    
   后来又看了许多雪小禅的文字,大多是些没有过多渲染的东西,因为华丽了,文字也就变了质,过去的年华也就是场空了。那些文字像是眼缓缓的溪水潺潺的流着,清而净,没有什么荡气回肠的激情,就是那样唯美着,煽情着,泪流着。那样脆弱的爱情,像是一尾尾美人鱼,为了见到自己心爱的王子,却失去了声音,最后,在最残忍的情愫中死去。我们的青春就这么受伤着,成长着,怀念着过往,却又再次受伤。正如那句“我们都是糖,甜到了忧伤”。痛并快乐着?如果这样,我宁愿不要这快乐,因为,我害怕受伤。可我却在这奢侈的年华中看着一个个受伤的人,在悲哀中潸然落泪。她的文字就是有这种魅力,让你一旦沦陷,就要痴痴想好几天,想着来龙去脉,想着未来的故事,想着受伤的痛楚,一件一件,当你看完的那一刻,便都飞进了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为了更多读到雪小禅的文章,我从一个毫不关心杂志的孩子,成了个天天跑书摊找新杂志的勤奋读者,谁都不知道,我为的只是找那上面的雪小禅的稿子。后来,雪小禅出书了,而我就开始一个一个书店的跑,可惜总是找不到。幸好,后来请朋友帮忙,从外地买来梦寐以求的文集,而这些,总是自己的甜蜜。

   可我注定成为不了雪小禅那样的女子,她的气质是天生的,高贵着,却又寂寞着,像是一枝孤芳自赏的梅花,高洁的让人们不忍去触碰。可她那些点点的暧昧朦胧,却又像是淡淡的薰衣草,忧伤着散香,忧伤着开放。而我却是个在乎别人想法的人,不够内敛,不够坚定,只是因为自己把别人看得太重,而忽略了自己的感受。因为在乎,所以时常做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虚度着年华。Allen苏的那句“我会让爱我的人更爱我,哪怕恨我的人更恨我。”让我至今记忆深刻,可自己却始终做不到,自己的笑容时常存在着,却常常忘记为何而笑。自己是个普通的孩子,忙着与他人打成一片,却又失掉了自己身上的独特。正因如此,我喜欢雪小禅,那个带点颓废懒散的女子,那个喜欢美到蚀骨的女子。美到蚀骨,我不喜欢,但我却喜欢淡淡的美丽,一如她字里行间所流露的那样。
  
   可是当淡淡成为习惯,我曾经竟厌倦了这些似乎千篇一律的文章。唯美的开头,暧昧的情愫蔓延着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最后是带着青春悲伤的结局。但细细地读,自己终会发现:其实每篇都是不一样的精致。毕竟我们的青春惊人的相似,却都有着各自暗处的伤悲。

   不敢承诺将来如何,因为那样靠不住,即使是可靠,承诺也是铐住自己的锁链,守着煎熬。所以,我选择一种感性的方式:起码,现在,我喜欢这个美到蚀骨的女子——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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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9-01
雪迹禅心的雪小禅
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佚名

  
    只是在杂志上断断续续读到她的文章,觉得喜欢,就记住了这个有冬日颜色有檀木味道的名字,后来发现一翻页一低头总遇见三个漂亮的方块字,雪小禅。
    该是某个空气安和的日子清静的书吧或SPR馆,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走进花档、蛋糕房子甚至野外运动营,某一个在咖啡馆或茶庄里消磨掉的整个周六下午,某一个华灯初上的街头,某一天的异国画廊或在自家阳台晾晒刚刚洗过的头发的时候,讲一段故事,也许痛了肝肠却不会伤筋动骨,也许风华灿烂却不会甚嚣尘上,凉凉暖暖的故事,凉凉暖暖地啜饮。
    她常常用这样的开头“那年,他是”“那一日,忽见”“原本,他有”“他从前一直觉得”“还记得”不铺陈不张扬。
    常常是轻快温暖的小感情,错失与受得。即使悲伤流血,也不会哭嚎,更不会撕心裂肺的咒骂,只剩淡定得把心情暗流成河,淡定得让回忆升腾成云。欺骗与苟且在这里不被严词批驳,只是冷眼轻视,微言嘲讽。
    而得失常常内化为因果溯寻,同样是淡定的愉悦,淡定的哀息。真情与幸福,踮起脚尖可以看见,上帝是偶尔打盹的善良的老爷爷
    她是雪,从天而降,来自于空灵,归宿在大地,轻盈明媚地覆盖,不拒绝脚印,不拒绝炊烟,不拒绝广场与蛮野,俗生俗事娓娓道来氤氲成体温的熙攘,人群是最有生命气息的所在。踏雪有痕迹,有迹的雪沾了人气,变得亲近熨贴。
    心有禅,虔心祈拜,莹莹明镜袅袅风华,她目光悲悯手心柔软,因为善良而选择适宜的退守,寻找幸福相信真情。
    爱是种存在,美是种过程,有爱有美,即使千疮百孔的生命也能完满,而对生活心怀感恩就可以活出禅念。禅院香萦绕,这禅是众生的心愿,这香是对众生的安慰。
    雪迹禅香雪小禅。
    她关注女性,但不小女人不小家子气。文字那么美,没匠气没繁饰,一径流畅。
    看她安排各色女子的归宿,我总不由会心一笑。她该是心疼她们,总是让她们成长,让她们学会爱自己学会爱别人
    是的,她会对她们生气而不留情面,她不回假意说,爱要全心付出,爱要无怨无悔,爱要从一而终,她不要她们温温吞吞地活着。
    她又是多么的希望她们拥有幸福,多么的希望她们永远拥有寻找幸福的能力。
    雪迹禅香雪小禅。
    看她笔下活得生动的女子,我总会想,如果用雪小禅的笔写我自己,我又会是怎样一个人,怎样一名女子?她会让我以怎样一种方式攀折幸福,遭遇真情?雪迹禅香雪小禅,我想我记住了,幸福可以期待,真情值得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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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9-01
小禅与大境
作者:乔叶

  
   最初读到雪小禅,生发出的两个字是:喜欢。
    真真是让我喜欢。那么优美灵性的语言,那么体贴入微的感受,那么独具慧心的细节,点点滴滴于篇篇章章,汇成了一条涓涓清溪,宛如《红楼梦》里大观园的那一条河的名字:沁芳。她的文字,既有琴棋书画的古典气韵,又有特立独行的当代性格,还夹杂着莫名的繁复与绚丽。怎么说呢?亦正亦邪:正得端然,邪得魅惑。亦明亦暗:明得清爽,暗得幽深。亦仙亦妖:仙得飘逸,妖得诡异。亦钢亦柔:钢得酷烈,柔得曼妙……她仿佛是个小小的魔术师,文字便是她手中的魔杖,滚滚红尘蒙在她的彩布下,一掀,飞出了鸽子,再一掀,绽出了鲜花,一掀一掀又一掀,于是,看吧,满山翠景,一湖风月……
   但是,在喜欢中越来越熟悉她,便又生发出了两个字:不足。
  真真是让我不满足。当然,她这么年轻,才情这么好,从红颜写到华发都毫无问题,但是,真的就要这么写一辈子了么?我的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璀璨却也忧伤的图景:一块硕大的璞玉,被一小块一小块零敲碎打地砸下,满眼星光,却都是无线之珠。
  ——她的那些美文自然都是这些碎碎的珠玉,即便她的短篇和长篇,在我的感觉里,似乎也不过是体积大一些的珠玉而已。
  一定要这样么?

  她现在已经是雪小禅了。这个笔名清美可爱,空灵玄妙,让许多人过目难忘。——雪的纯净是娇弱的,小小的禅意是静心便可拾得的,因此,雪小禅这个名字便在唯美的表象下有一种骨子里的可人和乖巧。但不知道为何,我总是想起她生活中的本名,那个名字里有一个“莲”字。莲,看起来如此朴素的植物,却又有一种用言辞难以穷尽的丰厚。“翻翻江浦荷,而今生在此”,“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幼时学过的课文,到此时再读却感触愈深。尤其是“出淤泥而不染”,在我心中几乎就是创作之路的绝佳象征。莲是倔强的,桀傲的,不驯的,——无数花朵都可以戴在头上衬庸脂饰俗粉,谁戴过莲?谁敢戴莲?谁配戴莲?但莲又是最能在沉默中忍耐的,种植在尘世的淤泥中,她比谁都明了煎熬和痛苦,但是,她的花朵却穿越了黑暗和绝望,在至简至洁中绽放出让人震撼的纯净大气的光明。——开在水中的花朵啊,载着释迦牟尼的花朵啊,坚韧的,厚重的,经历了最深的泥泞之后仍可以在碧波之上顶风冒雨内怀鱼虾的花朵啊,它高至最高,深至最深,然后,在滚滚波浪中盛出了自己芬芳的心。
  
  ——那些经典的著作哪个不是如此?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对于这句颠扑不破的创作论,还有什么能比莲象征得更为极致?
   她的路,或许才是人生的大境。

  当然,也是文学的大境。
  因此,雪小禅由莲至禅,众人惊艳之时,我却由衷地期盼能看到她再由禅至莲,将她权属的偌大璞石雕成一方大器,盛放大境。我相信,只要她愿意,她就能。
  
  

[ 此帖被燕归来在2011-09-01 15:5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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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9-01
    很少在博客中写到朋友,但是,这次,就写一次吧。我知道乔叶是低调的人,连博客都没有。她说不喜欢这个东西,张扬。其实我内心里也不喜欢。可我为了宣传书,出版社又催,开了博。也极少在博上提到谁谁如何,我愿意把这种隐私留在心里面,觉得更温暖。乔叶说毕飞宇连手机都没有,我们俩羡慕了半天,那更是一个人的自由世界,多好呀。这是几年前写的旧东西,贴出来吧,想起那年我们四个到处去签售,觉得恍如隔日,而乔叶在修武骑着自行车在黑暗中消失的刹那,我眼睛发了酸……


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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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9-01
听听那花间小令

——读雪小禅的散文集《我为了我》

作者:刘江滨

    读雪小禅散文之前,我刚读完一本苏青散文《饮食男女》,她的尖锐、率性、大胆、有趣很是让我喜欢,比如她把古人的名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巧妙标点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叫人为之莞尔。同样率性的张爱玲与苏青惺惺相惜,她说与冰心为伍并不觉荣耀,与苏青相提并论甘心情愿。
  所以,我喜欢张爱玲苏青这样的女性散文,常有慧心妙语出人意表,有几分张致,佻达,美得让人猝不及防。
  读了雪小禅的散文,我忽然想到了张爱玲苏青,想到了旧时的上海,想到了梅雨时节的南方,想到了丰子恺的“一钩新月天如水”,想到了花间词和小令,一派幽幽依依的婉约如蝴蝶曼舞。顿感一颗皱巴蒙尘的心像被水泡开的茶,舒展,湿润,即使一棵枯寂的老藤也会抽出新叶来,在那份妖媚的撩拨下,沃若如春。
  与小禅只见过一面,是在前年冬天的省青年作家代表会上,远远地打了个招呼,所以现在印象已全然模糊了。集中读了她的散文,她的眉目、她的个性、她的风情却一点一点被勾勒出来,跃然纸上,仿佛站在你面前妖娆地笑!写散文,有的作家把自己隐藏起来,有的把自己伪装起来,有的则把自己凸显出来,小禅是后者。有几份率性,有几份各色,有几份风华,还有一份妖。她一点不掩饰她对风花雪月的喜好,喜欢听戏唱戏,喜欢雪雨天气,喜欢拥炉煎茶,喜欢旗袍和裙子,喜欢心动的爱情,还有女人的多愁善感,女人的可爱女人的弱点在她身上在她散文中都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小禅身上有些老派,又有些现代。她和那些全然先锋标新立异的女作家不同,她的一半灵魂还浸淫在旧时月色里,招摇着,又内敛着,狐媚着,又端庄着,若称其“小资”,其实她更像张爱玲时代的“小资”。
  我感觉小禅是熟读宋词的,或许还有她喜欢戏的缘故,读她的散文与别人不同,她的散文是可以听的!字句间分明传来一种节奏和旋律,总觉有水淙淙流过,淌进你的心里,婉转悠扬,起伏有致,是小溪,非流瀑,是怦然心动,非荡气回肠。“眼泪终于掉下来,那句‘我知道’,惊了花数朵,一夜间,千树万树梨花开,爱情开遍了天涯,即使成了鬼,还是痴情的鬼。//花痴花痴,我念念而语,流尽年光是此声了。”(《花痴》)“一个人,是寂寞的,是风景的,是丰子恺的那幅名作《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空灵的,只剩下一钩新月和冷掉的茶,而人,已经孤独于月下寂影里。”(《一个人》)读这样的句子,果真香艳,果真空灵,宛如一个困坐深闺的寂寞女子,无限相思,无限痴缠,伸出纤纤素手在氤氲着香气的纸上填写花间词或小令,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听听!
  散文是一个最自由的王国,或清浅或深邃,或端庄或妩媚,只要不矫饰,不虚伪,不做作,不恶俗,一颗真心示人,任你便了。读者亦如是,口味不一,尽可择取,只要你读了顿生欢喜心,欣欣然,栩栩然,就够了,你觉得好,那就好。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一篇一篇地读小禅散文,微微的禅意,淡淡的情思,薄薄的香气,叫我沉醉,给我快乐,使我齿颊间有了一次回味的幽香和一次谛听的曼妙。
  刘江滨:《燕赵都市报》副主编。著名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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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词”的雪小禅
作者:张立勤


    我对雪小禅说,我在看你的词!这是我读雪小禅的《爱情禅》等书的第一反应。雪小禅能够让词花瓣似的,绽开在自己的文章里。一瓣一瓣的花瓣,之间有间隙,每一瓣有跃动,然后它们就开了。它们开得那么的自由,那么的蹊跷,也那么的美丽。
    我在想,雪小禅的什么在打动我?尤其是,她让我觉得爱情怎么会这样写呢?爱情的内容不说,因为爱情会为全部的写作者提供内容。还是形式问题,在雪小禅这里的形式,即花瓣一样的形式。那么,我又在此停了下来。
    这时,我看到了白裙乌发的她,穿透了词的遥远。词其实是很遥远的,遥远的无以名状和不可企及。但是,雪小禅却让词,有了自己的体味与体热,于是,词回到了她身边。真的,很身边!于是,雪小禅写出了属于她的文字的爱情,它们带着爱情发生的鲜艳,或带着逝去的薄凉。“薄凉”,是雪小禅的词。即使,她写的爱情,出自耳闻,出自俯拾,但都注定浸染着自己的目光。就是这样,没有办法的爱情,让雪小禅“有办法”的书写着。我认为,拥有着如此文字来历的雪小禅,她的爱情的文字是写不尽的。并且,她很会写。
    雪小禅的写作,也许有一点儿不失时机,也许有一点儿不“纯文学”,也许更有一点儿“也许”本身的诡异与张力。我十分想在四季之外,来看她与词的关系。雪小禅是否在文字的第五个季节,与自己的词在一起纠集繁衍。我似乎觉出了,她与词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亲昵,宛若她对写爱情也有一种天生的感觉似的。她分明时刻都可以让一些词,成为“雪小禅式”的词,比如:“青涩”与“年龄”放在一起——青涩的年龄,一下子就让我感到有了故事。还比如:“蝴蝶蝴蝶你爱过吗”、“一个禅意的拥抱”、“海伦。他叫她,这个神话里的名字,真好。”……其实,故事不都是非用许多词去写的。很多时候,故事就在一个词里面,就一个词!一个词顿生故事,这是高度,便是天份了。我忽然觉得,文章的惊人之处,往往就在汉语言最小的单位“词”里面。
    雪小禅的文章,没有了一层一层的,十分逻辑的,平铺密集的大段叙事。这大约对于小说的、散文的写作是一种违背?当然,雪小禅的写作,不是不再叙事,而是她的叙事与许多人的叙事不一样了。不一样在哪里?她有了一定的戏剧因素,有了骨感,有了削减,有了缺憾。而这些,正是她的优势吧。雪小禅的文章篇幅短,但又要去写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字数在局限她,或许还有心性也在局限她。在种种局限中,她不懈地写了下来。一个词,让你动心。一句话,让故事转折。生死结局,只一词之隔。
    写作的雪小禅,就是这样朝我走来。她有时给我一种恍惚之感,那是她的词带给我的,我明白。我喜欢她的词承载着暧昧的、跳荡的东西,向确定进入。那是她自己的一片写作的大地,那上面的泥土是颗粒状的,而不是团块与堆状的。它们在生命的月色下,闪着迷离的光泽靠近你,接着还叫你掉眼泪。当然,词以外还有许多装备和技术,是写作者必须要有的。但是,对于词有感觉,是最基本的资质,不然就不要写作。我肯定,雪小禅的文章里非习惯性的一些词的出现,带着一些妄自感,反而呈现出诱惑力。我喜欢她写爱情的文字,她写的凄然,荡漾。写的不冷,妩媚。
   对于雪小禅文字的阅读,你是可以掠过的,你又是不想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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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派
作者:雪小禅

    昨夜唱戏到半夜,那个女子唱得真好,她会唱张派和程派,可是,我一直纠缠着她说,唱程派唱程派吧。她的发音真像火
  昨夜唱戏到半夜,那个女子唱得真好,她会唱张派和程派,可是,我一直纠缠着她说,唱程派唱程派吧。她的发音真像火丁。

  有时候我觉得,程派不仅仅是京剧的一种流派,在很多时候,我认为它是种物质,暗合了我的某种特质,所以,潜入我的内心,在我的灵魂里盘距着,好象一条蛇,很缠,很紧,很凉。
  是我喜欢的那种凉。
  程派。多好听的名字,幽咽婉转,风情万种,大青衣,切切的唱,丝丝绕绕,我几乎对它一见钟情,而且此后再无新欢。即使听了别的流派,得出的结论也是,怎么还是程派更有味道?

  也许它更切合了一种凄清与薄凉?也许它更小资或更文艺一些?更也许,从专业的角度讲,程派的发声更适合我?我究不出所以,只觉得,这天地之间的声音,唯有程派的最好。
  有朋友说我,狭隘!喜欢京剧应该兼容并包,应该一切流派全喜欢,马派有马派的好,梅派有梅派的好,旦角里须生里,我只宗程派,它亦有缺点,可是,连这缺点我亦觉得是馒头上的胭脂红,不仅不嫌,还只觉得艳丽无比的好。
  我曾经说,梅派太华丽娇贵,是宫殿里唱给妃子听的,尚派又太民间,荀派太花俏,是未婚少女的娇俏,只有程派,唱自内心,可以一个人享受那味道和孤寂,程派有寂然,有哽咽,有说不出的惆怅。
  戏唱到半夜,月亮升起来了,我走在广阳道上,也在唱。这个女子夸我唱得好,我知道她是在夸我,我只是喜欢,兀自的喜欢,无可替代的喜欢。而夜已凉,我记得她在灯下唱:一刹时把前情俱已昧尽……

  昧尽又如何?总要过下去。
  我的程派,亲爱的程派,在每个清晨或薄暮,陪着我,润物无声,感谢十几年前与程派的邂逅,感谢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感谢这幽咽婉转的声音,让我心碎,让我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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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1-09-01
生而为程派,来世为伶人
作者:雪小禅

我喜欢伶人。
单是这个伶字,就有无限的美感,它是伤怀的,是幽素的,也是光芒的。章诒和有一本书叫《伶人往事》,单是这名字就让人心折了,伶人是前世的,往事是今生的,我读着读着,就泪湿衣襟,自己把自己对号入座,觉得最像自己的是那个叫言慧珠的女子。
她是梅兰芳的得意女弟子,又是言菊朋的女儿,人生得美,可是傲慢,一生追求美,张扬至极,因为不忍凋零,于是选择死亡,她这样追求完美,又活得这样纯粹,充满了质感,我看她《游园惊梦》里演春香,梅兰芳的杜丽娘,俞振飞的柳梦梅,都不如她美。
她骨子里的美,几乎是与生俱来。
因为太美,所以,她太自恋。
又因了太自恋,她总是得罪人。可她不管,一意孤行,伶人里,我最喜欢她。美到蚀骨的东西,总让我迷恋。
我说自己似言慧珠,一个朋友说,你如果放在多年前,有好嗓子,就是言慧珠。我知道她在夸我,我没有生得那么美,可是,人和另一个人的相通,是不管天上地下,还是今生来世的。
喜欢唱戏以来,我就更喜欢伶人。
我嗓音低沉,从前我一直不喜欢我这样低沉的嗓音,喜欢程派之后,我终于知道,它是为程派而生的。
有一个姐姐说我嗓子太粗了,其实她是说我的声音不好听,可是,我半点没有生气,我还告诉她,这是为程派而生的。我有我的自豪。
记得今年夏天的一个深夜,我站在我住的小区里,面对着四周如丛林一样的高楼,我发了痴,声音很婀娜婉转地唱了一段戏,然后我看到,那些楼里的灯一盏接着一盏地亮了,很多人伸出头来想看看谁在发疯地唱戏。
不能说不疯魔。
在大连为《一地相思两处凉》搞签售时,一个懂萨满的女子为我算命,说我前世是戏子,十九岁时死了,殉情。
我很满意自己这样的前世。
来世,如果有可能,如果有得选择,我还要做伶人,自唱自演,把这凉薄的人生,一幕幕唱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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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画眉
雪小禅

   懒画眉,这三个字真春天呀。只有春天,深深的春,风吹到脸上,拂起黑黑的发丝,晒在暖阳下,才会懒画眉,才会慵懒得像一条蛇似的,着蓝颜色衣装——从里到外的蓝,春风知道蓝有多妖媚,多适合这懒画眉的春天。
  
  “最撩人春色是今年,少甚么低就高来粉画垣,原来春心无处不飞悬。是睡荼蘼抓住裙钗线,恰便是花似人心向好处牵。“
  
  这曾是张家四小姐张充和最喜欢唱的一段,1937年,爱慕她的男子陶光写下这一段漂亮的楷书送给充和,她留到现在,已经半个多世纪。已近百岁的她想起当年,说在西南联大时,她吹笛子,姐姐允和唱《江儿水》,仍然一片深情。
  
  “偶然间心似缱,梅树边。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我喜欢昆曲,是从《牡丹亭》开始,是从惊梦这一出开始,是从这一段开始。我读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眼睛有微微的湿,我知道,所有的瘦骨清寒爱情,都会生生死死,只要真心,只要疼过缠过粘过……昆曲有一种神秘的诡异之感,唱给三两个人听,又因为太难学,基本上没有票友,如果学昆曲,半路上基本学不成,张家四姐妹,都是从少时学起。
  
  而这幽幽的懒画眉的春天,听昆曲最相宜。
  
  格外钟情于古意的东西——那发黄的宣纸、红条格上的旧字、那软绿绸缎上的微凉、老玉的润滑、隔年的雪水(妙玉用它泡茶给宝玉喝)、红灯笼上落的雪,挑灯看梅……我都喜欢。
  
  也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情诗,潘越云深情演绎:夜里去会情人,不料朝来雪纷飞,回首来时路留痕,何需相瞒天不问……踩着这一场深情,去看烟花中的雪。雪落在湖面上,水泛出蓝,而那寒气,象南宋的书卷气。
  
  这素春里,听一段最喜欢的昆曲,泡一杯大红袍,就着梅寒水瘦的一些北宋画,慢慢度过一个懒散的下午,有的时候,时光的浪费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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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鸦片香
作者:雪小禅
(一)

        九岁那年,我随父进京,父亲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代名媛,从小,我研习琴棋书画,家学的渊源让我在教会学校如鱼得水,十五岁,我能把法文说得极流利,一身洋装更让我骨子里全是风情,民国女子陆小曼三个字,总是会出现在一些交际场合,十九岁,我已经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能歌善雾,一手好小楷,况且穿上戏衣,我就是昆曲《牡丹亭》里的女子,为着自己的爱,为着自己的梦。
  我的风情无人能敌,我是那宣纸上洇着的大朵荷花,细细的腰一摆便是千种风情,只一个眼神,便敌千军万马,所以指挥千军万马的王庚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嫁与人妇后,从此是一个寂寞的小妇人,因为无人懂得。  只好唱给寂寞听,夜夜笙歌里,我练就了一个戏子的本领,只是戏子的眼泪在脸上我的在心里。在麻将声中,身体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直到,直到那个冬天我遇到他——诗人志摩。不期然偶然遇到,他伸过手来,我们在一起舞着,如两只贪婪的蝴蝶,似《春闺梦》中的王恢与张氏。他盯住我说,王太太,你是寂寞的。  我一惊,躲闪着他的目光,到底有人看得懂我。
  我想逃开他,他眼神是一口井。但我躲不过自己的心。夜夜夜夜,我为谁心跳,独上高楼,我唱给谁听——良晨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没想到遇到同样一个他,可以舍了命来爱一场。他日日来,火热的情书让我泪流,二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人懂得我,胭脂沾了泪,终于他看出我是为着寂寞。
  但我不再寂寞,有了他,我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王庚用枪指着我的太阳穴,我闭上眼,心里只有一个他,我说过可以为他死的,心里全是他,他说: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他说,小龙,我的小龙。他还千里之外寄与我绸缎来,让我做了婀娜的旗袍穿给他看,但是,为什么,爱情象是穿肠毒,那么多人在痛恨我们?
  他再去了康桥,几个月时间,写信一百封,字字相思泪,有他的信我就是天堂,没他的信我就是地狱,父母不答应我和王庚离婚,那是他们千挑万选的前途无量的佳婿,英俊体面大方,而诗人是什么?一个爱情浪子,为了一个叫林徽因的女人抛妻弃子一直追回国来,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值得?
  只有我懂得,他值得。
  所以,在那个雪夜里,我把自己的一生许给了他,我把自己的未来许给了他,那时他在自己的小书屋里来回走着,然后一下子抱起我:小龙,你救我,只有你得救了我。担着千夫所指,1926年之秋,我与他,一个有妇之夫,一个有夫之妇结婚了,证人梁启超是这样说我们的:徐志摩,你这个人做人浮躁,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我希望你今后能恪守妇道,不要再把婚姻当儿戏,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二)    

    这就是众人眼中的我们,但这些和爱情比起来不过是轻烟一缕,马上就烟消云散了,婚姻开始的旖旎让我与他日日沉醉不醒。这样的晨昏颠倒常常让我想起《长恨歌》里那对苦命鸳鸯,同样是爱到不能自已。每天要他抱着我下得楼来,离开了北京,我的心象风筝一样飞起来,上海,是多适合我的城市啊,在这里,欧化的建筑和风气让我沉醉着,可以穿到最好的巴黎时装和最正宗的香水,还有百乐门乐队最好的伴奏,但摩不喜欢,他说这里不是他的城市,为了我,他还是留下来。  最初的喜欢终于过去。我终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厌倦,不是厌倦我的爱人,而是厌倦我的生活。早晨从中午开始,醒来时已是上海太阳最好的时刻,冬天的时候可以看到浓雾卷着昨夜的烟尘而来,我打开留声机,里面是最红的歌星在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之后是昆曲和京剧,此时的摩正在上第几节课?懒懒地叫荷贞把饭端来卧室,便接了瑞午的电话,他约打牌。我明知和他在一起堕落但不能自拔,有谁不喜欢萎靡的生活?当我与他,在云烟间在烟塌上吸鸦片时,我不知是男是女,摩说过的所有海誓山盟全抛在脑后,那一刻,我有一种飞的快乐。
  就这样成了他的负累。我喜欢这种纸醉金迷,为了摩我想摆脱,但骨子里的东西,总是难以掩蔽,就象我穿着素白白的衫子去看志摩,他惊喜地看着我说我这样最是雅致,但我知道自己骨子里最是妖的,所有,宁肯穿后背上是大朵莲花的丝绸旗袍,对于钱的概念我几近于无,所以,看到喜欢的东西会疯狂地要着,爱我的摩,每隔几天就往返于京沪之间,他搭免费飞机,这样快些,但我总有隐约的恐惧,好在他总是及时赶地回来,尽管有时他回来时我入了梦,在梦中,是我与他的纠缠。
  而屋里,是我昨夜狂欢跳舞后乱扔的鞋子、缨络和流苏,还有那件蕾丝的白色洋装。口红的盖子裸露着曾有的激情,我的胭脂很斑驳,镜子上有我吻上去的痕迹,当然,还有一个“摩”字,心底里,他是我的全部我的唯一,为了我,他不得不去做了房屋中介,只为赚几块大洋补贴家用。
  我不知夫妻还要为钱计较的。第一次为钱吵起来时我哭了,这样萎琐的爱情,我以为,嫁给摩就是诗情画意天长地久琴瑟合谐,就是我唱曲子画画给他,却没想到,还有掰着手指头来算计怎么样花钱?

  仍然是老样子,要债的挤上门来,我看到摩无奈的样子,院子里玉兰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我终于看到了他的无奈。
  我也无奈。做为他的妻,始终不能被他的家人承认,他的父亲一向以为张幼仪是他们的媳妇,那个能干的女人赢得了所有人同情的目光却赢不了爱情,还有虚伪的林徽因,总是以道貌岸然的理由拒绝着,明明是爱着却不要,待到人心死,却又用几行字把他唤醒,他们之间玩的那套精神之恋要来骗谁呢?志摩是我的,我不许别的女人缠着他的魂魄,所以,我用尽一个女人所有妖术,他与我缠绵之后,总是说,亲爱的小龙,我前生是你的今生是你的来世更是你的。他把自己的生生世世许给了我。
  都言我与瑞午有染,瑞午,那不过是戏子里的一个,我与他怎么可能?不过是颓迷时的一个道具,他教我吸了鸦片我便不能自拔,他还教我怎样在这个世界中慢慢地沉沦,而这些,是傻傻的志摩所不知道的。
  但凡我唱一个曲,志摩便嚷着好,写一字也是好,画一幅画就更好,他希望我上进,但我骨子里是一个没落的人,希望就这样象一朵烟花一样,绽放着绽放,洇灭就洇灭,所以,没有计较婆婆死公公不让进家门,他一直觉得我不是徐家的媳妇。

  只要志摩对我好,我可以背起千夫所指。
  只要志摩是我的,我可以失去整个世界。
  1931年11月,一夜贪欢以后,志摩在我醒之前走,去搭免费飞机,那天极其平常,我仍然和瑞午他们打着牌,耳边是程砚秋先生的《春闺梦》,婉转旖旎地唱着,但我的心却莫名地疼了起来,这种疼只在几年前志摩去欧洲时疼过,那时我们尚隔着万重千水,两颗心死死地为爱挣扎着,而今日的疼为的是什么?

  半夜,邮差来急急地敲门,我开门看到那航空电报上的字,眼前一黑便回到前世去,前世我是那花树下的女子,等待着志摩穿一身长衫带我去康桥。
  醒来时志摩已下葬在硖石。那是他最初的开始。今夕何夕,二十九岁的女子陆小曼从此成了未亡人,没有人同情我,所有人以为,这是一场孽恋的必然下场!只是可惜了一个天才的诗人,诗人背后,是那个索了他命的女人。

  这是宿命。

(三)

  
    纵然我从此缟素,纵然我永远不再嫁亦是千古的妖女,没有我就不会有志摩的今天,十里洋场的挥霍无度,撒娇任性与刁蛮,所有最狠毒的语言全用在我的头上,如果我不离婚,我会是一个奢侈的军官太太,生几个孩子,慢慢变老,如果我不遇到志摩,我的人生可能要重写。
  但一切全在刹那间改变。
  象一场烟花开放,我和他的爱情,我和他的纠缠,只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幸福便如雨中湿了翅的鸽子,扑落落地掉了下来。
  人们记住的只是我的奢华无度,只当我是一株醉生梦死的罂粟花,二十九岁的我,背负起所有罪名,却没有想到,二十九岁之后的日子,是我一个人担当,所有的苦与罪,所有的寂寞与相思,所有入骨的痛与孤寂。
 即使这样,我还是要说,来生,如果有所选择,我还会选择在那个春江花月夜的晚上与他相遇,他把手伸给我,然后说,跳一支舞吧。
  因为志摩说过,生生世世他是我的,哪怕再和烟花一样只绽放一瞬,只为那一瞬,我愿意,再等待一世。

[ 此帖被燕归来在2011-10-22 23:3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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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09-01

与自己邂逅
作者:雪小禅
   (一)
那天,和几个友人围炉吃茶,其中一个友人说,其实,我们的一生都在邂逅自己。邂逅自己,多么鲜妙的词语。
想想看,我们所找的所寻的人,大抵是我们类似的,或者灵魂最相近,最起码,某方面的感觉很相近。 不是吗?
小的时候读孙梨先生《铁木前传》,一下子喜欢上了,再读他的散文,更喜欢,后来一日,和朋友一起拜访过孙梨先生,他,果然是那种素淡之人。
再大一点,邂逅三毛,看肖全为她拍的一组照片,是在成都的茶馆门前,她寂寞的表情让我找到自己,我想,我也应该是点燃一支烟,赤着脚,长发披肩,然后万水千山走遍。
再后来,我邂逅小画大爱的丰子恺,喜欢他那“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的意境,理解了那颗护心之心。
......
还有那些朋友,与我一样有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她们喜欢人间的烟火,等待着一个痴情人,我们曾在家乡的古城楼上吹萧,曾经一起骑车去看大海。
我们如此美妙地邂逅,其实是与另一个自己邂逅。
我喜欢那些艳俗的烟火,好吃的羊蝎子、落叶和青苔之美,还有那种旷野的寂静,好象都是那么可爱,而我的朋友也喜欢,我们一起烹茶煮酒,夜听风雨,一起去很远的地方听快老人唱快失传的大鼓
少年时,我们常常一起去旅行,到西藏看落日,去丽江品苦丁茶。有时,也去一些极偏僻的小镇,我们喜欢边走边唱,喜欢搜集整理听那些快要绝种的戏曲,我听到一个人唱信天游,我们……我们泪眼朦胧——你,从天而降的你,让我想得肠子青……有些人是我的另一个自己,我不过是与我邂逅。
当然,与一个城市的邂逅也是这样。
有的城市,去过很多次,可是,没有感觉,它不是你的,它与你隔着衣服,隔着温度,始终在云端。
有的城市,你刚一落地,就有了温热的地气,它与你,如影随形,贴心贴肺。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邂逅。

(二)
有时候,与一段戏曲的邂逅,或者与一首歌的邂逅也是如此。
我记得飞机上听过一段戏,我根本听不清是什么曲种,反正它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个曲种,但那个旦角声音婀娜,以至于我来回听,两个小时,我一直在听那段曲子。
后来我看梅艳芳和张国荣演的《胭脂扣》,当他们对唱时,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如此迷恋偶尔邂逅的那段曲子,因为它们如此之像——烟花散尽,无语泪双流,惟清音在耳,笑语盈盈处,是她和他情与爱的纠缠,旧戏台上的一幕,倒似我的前生与今世,这苍凉又妖娆的声音,与我偶然的邂逅,让我魂断。
这还是与自己的邂逅。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照片。
是一个女孩子,她穿了深色的长裙,中分的长发,半侧着脸,她的背后,是陈逸飞的画,她坐在一张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前面,眼里,充满了泪水,但是,那眼泪没有落下来。
而她的手里,有一支燃着的烟。
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只烟缸。
她就那样绝望而凄凉的看着远方,想必她在思念远方,或者,她失恋了?或者,她十分地孤单?
就在那一刻,我和另一个自己邂逅。
那应该是我,寂寞的、形销骨立的寂寞,眼里有眼泪,饱满的、生动的眼泪,可是,没有掉下来。
我的手里,应该有一支烟,正燃着,我吸,或者我不吸。
在那张照片前,我久久地无语,到后来,终于哽咽。
这,也是一场邂逅。
而最心疼的,应该是爱情的邂逅吧。
他与她,人生初相识,刹那间惊艳。一起去吃老北京前门的卤煮,看天津的杨柳青年画,一起去郊外看千树万树梨花开,她陪着他,看他写诗画画,他伴着她,夜听风雨,欣赏人间的烟火。
此刻,我站在阳台上,穿着藏蓝色布裙和红色的麻的上衣,手里缝着一个靠垫,我喜欢这深深的蓝,这是从我少年时就喜欢的颜色。
你尽有苍绿。这是一首短诗,张爱玲曾经这样说,在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她不是树上拗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可是非常的美。
我尽有苍绿。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长,我还会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应该是邂逅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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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09-01
作者:雪小禅
    
    其实,颓,是一种慵懒的美,是不张扬的,是私自的,是小鸦片馆似的幽香,有着粉色的暧。
  颓也是别致的。

  一个人,醉卧地毯,抽一支烟,喝一点小酒,无关风月,只是有这个雅兴。
  如果再喜欢,可以唱一段小曲儿,如果再喜欢,可以喝的薄醉。
  醉后打电话给朋友,几乎有些痴狂地问人家这个那个,这样任性而撒娇,管他呢,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
  颓还是放松的那种懒散,绷紧的弦就松了下来,我可以素面朝天,可以对你说,不,我不高兴。也可以任性地哭了,只要愿意,颓就颓了。

  曾经和一个女友在床上抽烟,拉着窗帘,屋子里极暗,大红印花的布铺在床上,我们包粟子吃,一边吃一边抽烟,到最后都抽醉了。
  好似三十年代的鸦片小馆。我喜欢那个年代的味道,散漫而颓。
  那天我们穿着丝绸的衣服,不小心让烟头烫了洞,我们居然嘻笑,说这洞多么好。

  颓是阴天的,是雨天的,是青苔的,是无人能解的忧。
  它不是欣欣向荣,不是明媚阳光,而是古井边的对井黯然,是暗暗屋子里幽素的音乐,一切如此恍如隔世,一切如此心旌荡漾。

  颓是远离尘世的,是自我的,有种野性的孤独与芬芳,是自己住,种了几盆的莲花,吹吹萧,弹弹琴,赏赏月光,人生这样散淡,孤寂是这样美,清冷如月光,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好?
[ 此帖被燕归来在2011-09-01 16:2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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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9-01
是啊,只要颓而不废,随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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