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难道不想人生推倒重来?
---李静睿
来美国之前,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看网上的纽约工作信息,沉迷于“新张连锁奶茶店请店员”、“请保姆照顾健忘86岁老人”之类的汪洋大海不可自拔。大学毕业八年,虽然从南京换到广州再换到北京,现在又到了纽约,我事实上只做过一种可以谋生的工作:写字。看这些招聘广告就像看一种崭新生活的可能性:我会卖出去很多杯珍珠奶茶吗?我可以努力让一个86岁的老人记住哪里是自己的家吗?
我为那些我不可能在国内经历的事情着迷,这些事绝不仅仅是看了一场 28.5美元的《阿依达》,或者在大都会里看到马蒂斯的特展,虽然里面有他很罕见的蓝色系作品。那是一些你甚至可以用可笑来概括的口口小事。比如,人人都说在美国能拣到家具,天还没这么冷的时候,我就总是在垃圾车来的前一个晚上在附近好几个街区里晃悠,前前后后遇到不下十个床垫、好几把破旧不堪的转椅以及一个非常漂亮的白色双人沙发,虽然什么都没有搬回去过,我却还是从在垃圾与垃圾之间的闲逛中感到一种与过去完全割裂的快乐:在北京我有兴趣或者胆量去端详垃圾箱、仔细辨别邻居喝什么牌子的牛奶与果汁吗?
刚到美国的时候,我有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去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上课,但我最终还是选择把在美国这一年的生活送给无所事事的晃悠,我会说的唯一一句意大利语是从朱莉娅•罗伯茨主演的《Eat Pray Love》里学的,Bel far niente,无所事事之美。我并没有那么迫切地想把现有生活升级,我只有兴趣把一切推倒重来,你难道不想把人生推倒重来?还有什么比经历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更充满让人绝望的蛊惑?
帕慕克写过一本充满幻觉的小说名为《新人生》,书里说“硬生生切断一个人与过去的联系,那一刻真令人不寒而栗。我也像许多因为灾祸而无法挽回过去的人一样,假想人生终将回复原貌,企图安慰自己”。“新人生”是小说里一个奶糖的牌子,小说主角奥斯曼小时候知道问题的答案,父母就奖励他一块“新人生”。但现在我相信,“新人生”更是奥斯曼重新开始的决心,所以他才会在读了一本奇怪的书之后,就下决心抛弃既有身份,追随书中的神秘指引。有些时候人生一直停留原貌,就会想要摧毁原貌。
我羡慕那些一切有我不可能拥有的手艺的人,因为这是推倒重来新人生的前提。我羡慕上门来修锁的工人,因为每上门一次他能收80美元,要是麻烦他换个灯泡又要增加20,这100美元足够在超市里买一周的菜。前段时间房东翻新屋子,四个广东工人在后院房顶和地下室里忙忙碌碌,他们总是早上七点就把我吵醒,然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又不知所踪,再出现的时候一人拿一大杯柠檬茶,就这么神出鬼没了20天,除了车库的确是粉刷一新之外,我没看出来房子有任何变化,但房东付给他们两万美元,这个数目刚好是我们这一年将要交给房东的房租。
出国前有个朋友一见我就说:“你赶紧去学个木兰剑,让你老公再去学个八卦掌。”我惊了问他为什么,回答是:“这样你们就能靠教这个挣钱了,不然你还有什么办法?”我们一起逛外贸服装店,他指着一件奇丑无比的T恤说:“你看,他穿着这个教八卦掌就很合适。”又过了一会儿,他又自言自语:“我得给你画个木兰剑的剑谱,一招起码三张吧。”后来他没有画剑谱给我,倒是真的送了我一把木兰剑,我硬着头皮拿着那把剑走过新光天地,努力想摆出我是一个正常人的姿态。但是我没有把它带到纽约来,每次去联合广场看到那边的中国人在比划各种花拳绣腿,我都要后悔这件事。谁知道呢,那把可笑的木兰剑也许真的代表了一种踏踏实实推倒重来的可能。
要是能想得更远一点,我还羡慕磨眼镜片的斯宾诺莎,还有谁比他把生活原貌摧毁得更彻底呢?一个犹太人,读的是犹太教神学院,却背叛了自己的宗教,24岁被逐出教堂,然后就开始了磨光学眼镜片以及顺便写成《伦理学》的一生。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给辛格的时候,引用的那句话就来自他那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天地把存在过的一切都消灭殆尽,化为尘埃。唯有那些清醒时做梦的梦想家,透过稀疏的网唤回昔日的幻影。”
为了证明自己是“清醒时做梦的梦想家”,我和家里人认真筛选了我们推倒重来后可能的人生技能,发现最有希望的是摆个卦铺,因为他看了几十年《易经》,而算命这件事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永远有市场,所以吉普赛女人拿着一个水晶球就能流浪到全世界。我们把这个计划散布出去之后,各种身怀绝技的朋友们都满腔热情地想要参与进来,会开车的北大博士哈佛硕士打算用他的破捷达提供黑车接送服务,会弹古琴的女律师可以坐在门口进行伴奏缓解客人情绪,我也认真思考了在这样高端的一条龙服务中自己可能找到的位置:一是利用我唯一的技能写写软文,二是以老板娘的身份坐着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