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10月25日印发的粤教督函【2010】7号文件《关于台山市华侨中学等学校通过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的通知》,我校正式被批准通过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
在今年的6月27日到29日,我校接受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评估组专家的督导。验收组的专家当时就认为我校能传承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秉承“立志、勤奋、求实、进取”的校训,大胆改革,积极创新,形成了“开放、进取、厚德、和谐”的先进办学理念;学校管理规范科学,教师素质优良,学生全面发展,校风学风良好,办学特色鲜明,教学业绩显著,社会声誉远扬,是一所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区域性重点高中。
现在,我校被正式批准通过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是广东省教育厅对我校过去多年来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肯定,这必将增强我校在新的起点上奋力争先的信心,更加坚定了我校在新课改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步伐,为侨中新的腾飞积聚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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