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曹峰人-向秀丽塔是在人工湖的东湖公园内,具体事迹如下:
英勇救火护工厂 献身火海写青春
40多年前,年仅25岁的青年女工向秀丽为抢救国家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而光荣牺牲的事迹传出后,在全国人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掀起了向她学习的热潮。
向秀丽(1933年5月13日—1959年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清远县人。1958年10月3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2月13日夜晚,身为当值领班的向秀丽和她的两位同伴正在位于广州下九路商铺密集区的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化工车间忙碌着。由于酒精瓶破裂,无水酒精泻出,受附近制药用的正在燃烧的煤炉热辐射,酒精即刻燃烧起来。随着酒精流淌,火势在蔓延、扩展,如不及时扑灭,将会引起存放在不远的60多公斤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钠的爆炸。一旦这样大量的金属钠爆炸,整个工厂及附近的居民区将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向秀丽奋不顾身地参加了救火。当时,没有其他的灭火办法,她便侧身伏地,用自己的身体截住燃烧着的酒精,她的的鞋子和裤子都着火燃烧了,同伴要把她拉起来。她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推开为其灭火的蔡秋梅说:“不要管我,快叫人救火,快!”她用双手和身躯阻挡流淌着的酒精,不让火势蔓延,,为前来抢救的人们赢得了时间,终于防止了金属钠的爆炸,制止了一场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解除了工厂和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被大火爆炸吞噬的威胁。然而她自已却被大火严重烧伤,全身烧伤的面积达67%,其中二、三度烧伤占65%。她在医院休克了三天三夜,但当她醒来时,第一句话就问:“工厂损失大吗?金属钠有没有安全运走?同志们有没有受伤?......”她的生命在极度危险中延续了33天,虽经广州市市委领导组织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终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光荣献身。用她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共产主义的壮丽凯歌。她的英雄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59年1月26日《人民日报》以向秀丽事迹写了《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编后话。接着,《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崇高的品质、光辉的榜样——悼念和学习向秀丽同志》的社论。当时的中央首长和省、市领导林伯渠、董必武、陈毅、郭沫若和陶铸、朱光、王德、区梦觉等为向秀丽写诗题词,以表彰英烈,策励来者。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都纷纷发出通知,号召向她学习。向秀丽为了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而英勇献身,用她那短暂而又绚丽的青春,闪射出璀璨的不灭的光华。向秀丽爱岗敬业、舍已为群的崇高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资料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