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反对将“台山”写成“臺山”,我心中不以为然:反正别人一眼就清楚,“臺山”等于“台山
”。再进一步,将“臺山”的“臺”当成是“台山”的“台”的异写就行了。
就这一点,已经比那个“馬乔”堂而皇之印在大江镇的“红木艺术(看到“艺术”我苦笑)展览城”要好得多了。或许台山人觉得这样并没有太大的不妥,但外来者很容易产生台山人的文化素质低下、有钱人纯属暴发户的之感。
如非政府机关,“台”、“臺”混用,若有政府部门的人追责,可以称误写或店铺名字混过关。毕竟,我的店名就是“臺山市木材店”,跟政府公文的台山市这行政区域并无关系。如北京烤鸭,不一定是北京做的,也不一定是依照北京那边的做法所制,而是店主给自家的烤鸭定的名字。若名字已被注册,完全可以改成“王府井烤鸭”或其它。
武则天从小聪明过人,自幼跟随母亲杨氏“明诗习礼”、“阅史披图”而思如潮涌,真可谓 满腹经纶。她当了皇帝之后,创造了十九个新字,颁布于天下推广使用,并称之为“则天新字”。这十九个字其中就有“曌”字,是日月当空普照天下的意思。虽然这些字并非武则天所造,但是经她认可的。
造字得到社会认可是一种贡献,但在原字的基础上生搬硬套拼凑而成且意思一致,就难免为人所耻笑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虽称手写招牌可以允许出现异体字,可异体字亦有出处,不能生造。若这种情形不予整改,那乱写宣传单都可以了。据说不久前的广告法中就不允许某些词句出现,若商家采取“馬乔”之法来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