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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荒田美国小品】选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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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远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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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03-21

在“母语”一篇里,荒田先生指出即将移民的朋友应该用心学点英语,多学一点便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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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著名华裔女作家谭恩美在80年代,曾经写过一篇题目为《母语》(Mother Tongue)的随笔,文中说,长久以来,她使用两种英语,一种是从学校和书籍学来,用于写作和演讲的标准英语,另外一种是和母亲交流的家用英语。她的母亲是上海人,姓杜,英语程度按说并不低,读英语的《富比世报告》,听英语广播“华尔街一周”,天天给股票经纪打电话。而且,在女儿听来,母亲的英语“生气勃勃、直截了当,无论观察力还是想象力都够丰富。正是这种语言,帮助我形成观察和表达事物的方式,帮助我理解世界。”可是,移民的先天局限也显而易见,她的英语是破碎的、残缺的,换个好听点的说法,叫“有限”。为此,她自己固然吃了许多亏,百货公司、餐馆和银行的人不把她的话当话,不给她提供好的服务,假装听不懂,甚至推说没听到她说什么。母亲还带累了女儿,谭恩美求学期间,英语从来比数学的分数差。教主流社会啧啧称奇的是,这个英语科老拿B,偶尔拿B+的移民后代,成为当代的名作家。谭恩美说,她的小说,无论《喜福会》还是《灶君的女儿》,都是母亲的故事。“不管批评家怎么评价我的作品,我明白我已经获致成功,因为母亲读完我的书以后,给了我这样一个裁断:读它可一点不难。”

 

      说来可怜,我们这些第一代移民,除了通过留学而居留,且果然学有专攻的部分,靠自学或者进成人学校的字母班学起的,能达到谭恩美高堂的英语水准的,已算凤毛麟角。这种后天的“聋哑症”可教我们出尽土相,接到一张出了差错的水费单,打电话去纠正,胡扯了半天双方都不得要领,只好把正在和男朋友在电话谈情的宝贝女儿拉来当翻译,可是后代并不胜任愉快,因为她所属的一代,越是长大越是和家长疏离,除了饭桌上的有限词汇,他们对中文近于“八窍已通其七――一窍不通”。所以,我带着切肤之痛劝告在家乡等待排期的老乡:如其每天打麻将,到领事馆去钻行贿的门路,不如老老实实学英语,学一点便宜一点。

 

    好在,我们不必为这口丢人的英语自卑。谭恩美小说中漂亮的英语,据她说得利益于母亲――不但母语,还有她的洋泾浜英语,“我开始全用随我成长的英语来写故事,这种英语就是我和母亲说话时用的(因没有较好的措辞,它可能被指为’简单’):这种英语也就是母亲对我说话时用的(因没有较好的措辞,它可能被指为’破碎’);这种英语也是我翻译母亲的中国话时用的(理所当然地,它被指为’平淡乏味’)。”然而,作家由此形成了崭新的语言风格。

 

离线于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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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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