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随感》
我个人没什么宗教信仰,只是在这两天,常见到有人借批判圣诞节来挑起民族矛盾,心中不以为然。说实在,也有外国人过中国新年的,难道这不是好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一自由在我国法律上得含义是指:(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3)有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种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教派的自由;(4)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5)在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此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个人以为,那些借批判圣诞节的言论带有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有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的意思在内,这是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悖的。
借批判圣诞节来挑起民族矛盾是典型的道德绑架行为,这跟打着宗教的旗号杀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过一个节日上升到国耻方面去 ,我为此人的想像力作三躹躬。此人眼中,大概认为中国人学英语就等于崇洋媚外,去外国留学就等于不爱国。所以,凡是懂英语的中国人都是坏蛋,去外国留学的则是坏蛋中的坏蛋。
人是会死的,可你总不会在别人过大寿的日子说些不吉利的话吧;同样,别人喜欢庆祝圣诞多是趁热闹而已,试问有多少庆祝圣诞的人中能深入理解并实践基督教的教义呢?将此上升到民族矛盾的地步,这跟一个人随地吐痰就成为众人口中的中华民族的耻辱又有什么分别呢?难道此人从未做过随地吐痰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