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订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实施方案
[内地与香港签订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实施方案]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李立新局长分别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郭家强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长曹德江于今日(六月十五日)签署《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实施方案》及《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内地海域处置管理实施方案》,就跨区倾倒疏浚物,以及在内地海域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的技术细节,达成共识。
基于本地填海工程大幅减少,本地生产的拆建物料未能在本地的填海工程再用。为免此等惰性物料占用珍贵的堆填区,这些过剩的拆建物料现暂存于屯门及将军澳的临时填料库。
郭家强说:「用作暂存放惰性拆建物料的填料库将于今年年底饱和。签署这两项实施方案对解决本地迫切面对处置未能在境内填海工程再用的拆建物料有决定性的作用。」
港府预计可于本年内开始将惰性拆建物料运往内地的填海工程使用。
曹德江说:「实施方案的签署,落实了运送惰性拆建物料往内地海域处置的具体技术细节及安排。我们将与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继续紧密合作,尽快落实运送惰性拆建物料往内地作填海之用,以解决特区政府在处理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的燃眉之急。」
国家海洋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于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签定的《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就跨区倾倒香港疏浚废弃物的管理原则,以及在内地海域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等事宜,奠定了更紧密合作和沟通的基础。两份《实施方案》乃根据该合作安排的框架下,双方就详细技术问题进行商讨及最终达至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