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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骂人者被请进社区监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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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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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5
    同学、朋友们来到同学网,旨在联络友情同学情、互相学习切磋。令人遗憾的是最近发生了骂人事件,连日来,朋友们就此在论坛上阐明了观点并规劝,等待骂人者幡然醒悟出来道歉,令人失望的是,到了期限未见诚意,因此只好将她们(liwanyi等)请进监狱了。大家可以去社区监狱探望。

   诚然,动用社区监狱并非终极手段,关键还是靠大家自觉遵守规则。但是如果有人漠视规章并只好动用“监狱”了,我们都是成年人,起码的是非观念、待人接物无需赘述。恪守同学网章程靠大家~

愿同学网健康发展、欢乐祥和!

[此帖子已被 站长 在 2007-10-15 10:03:4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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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远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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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0-15

我们已经在热心的网友所发出的讨论中表明了网站的态度和立场,那就是在台山同学网发言应该有一定的言行守操。站长的做法也可以看成是一种警戒。但是这位网民如果要再犯的话,投“监狱”是无法封住嘴巴的。所以,我们将不再为这样的人而纠缠下去。

感到欣慰的是绝大多数网友都自觉地维护网站的声誉。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和帮助。

[此帖子已被 远游客 在 2007-10-16 0:11:55 编辑过]

离线都市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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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0-15
离线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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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0-15
社区监狱自同学网开网以来只动用过两次,第一个监犯是季候雨,入狱原因是他狂妄偏执,侮辱网友.
离线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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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10-15
进去探望有钱可个吗
离线ol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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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0-15

坚决拥护站长行使权力!

为了同学网的安宁和谐,各版主有必要对一些人身攻击、影响安定团结。。。等采取删贴、停止发言、封ID等措施。

一些影响力较大的精品贴子,楼主应该可以申请主题管理,以维护主题生命力。

[此帖子已被 old5 在 2007-10-15 19:36:32 编辑过]

离线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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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0-15
常言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多行不义必自毖”。骂人者自恃凌驾于同学网之上,口出狂言,自以为是,霸道,固执,眼角看人,说一不二,宁可她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她,究竟是谁让她有如此超乎寻常的魔力?但她错了,这是个法治的社会,法律的天平不会向那些恶势力倾斜的,法律公平正义的监狱也不会“宽宏大量”给予那些不好好洗心革命改造的人“特赦”的!
离线俏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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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10-15
    好!我们都支持站长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理应封口
离线虎踞龙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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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10-15

坚决拥护站长的正义行动!

其实如6楼所说,版主已有足够授权权利管理自己的版面.就象谁敢在俺的地头撒野,扰乱村里正常秩序,俺必定代表村民将其就地正法!

离线玲珑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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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10-15

 

举手支持站长的明智做法!

其实,网友发贴和版主管理都是自愿的,无偿的。fficeffice" />

就我个人而言,同学网是交流的地方,在网上发贴,目的一个 ---- 以文会友。

 

同学网时有争论, 我个人看法是:


1.
不同看法理性探讨 --- 欢迎!

2.不同意见的争论也可认同!
3.
决不允许对不同看法的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版主若看到后,必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建议在各位争辩时最好不要问候对方及对方的家人,注意 !文革的做法人人深恶痛绝。
5.
请诸位要在跟帖时,都须冷静一些. 不然站长权力下放 --- 请搞事者进监狱!

 

离线东来西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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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10-16

    坚决支持网站的决定。一个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对网友们的正义声音,难道当事人始终一点也没有触动吗?

    通过此次事件,希望广大网友好好爱护我们的网站,形成一种文明上网的风气。

[此帖子已被 东来西往 在 2007-10-16 11:38:1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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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10-16
全力支持站长行使正当权力!
离线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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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10-16
坚决支持我们站长的正义行动!让同学网更加健康成长!
离线雨叶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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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10-16

坚决支持站长的决定!

一个人做坏事并不可怕,关键在于能够知道羞耻,这样才会有改恶从善的基础,才会使人的善端发扬起来。人若做了坏事,但却能够改过自新,这样的人同样可以被人尊重;但是善良之人若无知耻之心,犯了错误而不知悔改,这样的人将为人所不齿。

 

离线花心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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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10-16

坚决拥护站长对不思悔改的骂人者实施强制措施,但愿当事人经一事长一智,触及灵魂痛改前非。从她上网频率可见她是喜欢这个集体的,希望她今后能够与人为善遵守规则。

网站好比家园,维护家园和谐靠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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