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會议改期想到的
原來預定了7月23日召開校友會職員會议。可在梅榮英會長与職員聯系時發現,有10位8位職員在那天無暇出席。为了使職員會議的出席率高些,以廣泛收集意見并貫徹會议精神,經研究決定,將原定于23日召開的會議延至到24日。
應對這种情況,可以有兩种處理方法:〔一〕按原定時間不變;〔二〕改變會議日期。
對于第一种處理方法,有人稱之为维護權威;但亦有人说不會轉彎,死牛一邊頸。對于第二种處理方法,有人斥之为朝令夕改;但也有人稱贊为有錯必改,從善如流。
正是〝橫看成岭側成峰〞。由于你的立足点不同,即使是同一事物,便有不同的看法。
不说小小的校友會,也不说毫無原則性的會議日期的改變,即便是法律中的核心-----憲法也可修改。美國立國僅200多年,憲法不就修改了多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