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育学校教育基金会章程
本基金会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三日成立,基金会宗旨致力振兴当地教育教学工作,增添教学设备,实行奖教奖学,适当补助家庭经济有困难学生,有利勉励教师勤教,学生勤学,达到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现英育小学已归并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另有个别学生就读大江振育小学,鉴于此现状,为能延续及发扬本基金会之宗旨,特修订本章程。
一、基金总额及意向原则
本基金现存人民币四万六千元,根据本会实际与基金实况,现将本基金转为奖(助)学金用途,罄竭随止。
二、 基金应用范畴
1、奖励就读于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学习成绩优异学生。
2、补助就读于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之新大江籍的家庭经济有困难的三名学生。(具体名单每学年由新大江村委会提供)
3、视实际情况,“六一”国际儿童节给以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适当赞助。
三、 基金奖励(助学)方案
1、就读于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新大江籍六年级毕业生,考上台山市新宁中学A线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伍佰元;考上台山市新宁中学B线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四百元。
2、就读于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新大江籍一至六年级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参加镇(市)统一考试总分成绩居本班前六名之学生,奖金如下:(可兼得奖励方案1)
伍时畅纪念小学奖金方案
等次 一 二 三
奖金(元) 100 80 70
振育小学奖金方案
名次 1 2 3 4 5 6
奖金(元) 100 80 70 60 50 40
3、对新大江籍特困生每学年每人一次性补助200元。
4、每学年赞助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奖学金360元,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非新大江籍一至六年级的学生。
四、 本基金由新大江村委会管辖。
五、说明:新大江籍学生即是新大江村委会管辖内各自然村就读大江伍时畅纪念小学、大江振育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六、本章程2009年7月生效。
新大江村委会
英育学校教育基金会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