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最大贡献——中国法治实现五赢
2013-08-27 0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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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薄熙来庭审历经五日落下帷幕。如此时长的审判,对庭审参与各方身心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对亿万旁观者来说却似乎没有拖沓的感觉。因为本案的审理就如同一部大片,薄王对质、夫妻反目、众叛亲离,不仅让剧情跌宕起伏,而且娱乐了大众耳目,人们直呼过瘾。在不少人看来,薄熙来在庭上雄辩滔滔,词锋犀利,是一场精彩的绝地反击。但司法界人士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薄熙来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表演。法庭上不是诡辩的地方,以为口才好就有优势显然是错误概念。在薄熙来案的审理上,更应该看到的是,该案的公开审理,很可能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具备历史重大意义的标志性事件,这是一次中国司法的绝对胜利。 俱往矣,薄熙来最后判生判死其实已然并不重要了。而一切历史都未必是当代史,对一个事件的真假厘清、意义解读也需要足够的时间跨度,在此意义上说,薄熙来审判落幕,亦还是余音未了。值得记入司法卷宗的是,薄熙来过去是一个法治的否弃论者,甚至是一个粗暴的法治践踏者,但此次薄案审判反倒成了厉行法治的试金石,也是通过这次世纪大案的审理让中国法治实现了“五赢”。这“五赢”背后的推手,绝不会是类似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这个层级的人物能够推动,毫无疑问是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和他背后的小圈子策划并付诸实施了这样一个世纪审判。从此意义上说,习-近-平藉此这样一个影响深广的大审判向世界彰显中国的法治进程,的确具备了相当的自信和勇气,但作为一种突破性的开端,是否能彻底影响中国法治的轨迹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当然,薄熙来在法庭上出乎意料(或在意料中)的表现,正是以他个人命运的诡异悲喜,其用一种另类的方式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法治的进步。正如薄熙来在最后的陈述中说的那样,“自己只剩余生,百感交集,但对中国司法未来增添了信心”。
一赢:首开庭审笔录直播先河
中国上次审判一名前政治局委员是北京时间2008年3月25日在天津开庭审理陈良宇。当时官方只是简单地发布了消息,庭审被安排在只能容纳30多人的一间法庭,旁听席还没有坐满。旁听人员主要由中纪委、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官方人士组成,除了摄像、摄影外,庭审现场没有记者,也没有家属到场。庭审至中午12时暂时休庭,13时30分继续开庭,到下午17时,庭审全部结束。陈良宇第二天被押回秦城监狱。在沉寂多日后,4月11日,天津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直到陈良宇案尘埃落定,一些媒体才陆续爆出陈良宇的受审过程。
再看今次薄熙来案的审理,不论外界对直播庭审的微博如何争议,但的确实现了公开审理。公开,不仅体现在旁听公开。济南中院在现有审判硬件设施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开放到庭旁听的空间;公开,还表现为允许海内外媒体,尤其是内地媒体对庭审实时、多元化报道;公开,更突出表现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及时开通法院微博直播,开创中国大陆法院庭审笔录主动全部直播之先河。这些笔录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也包括庭审参与各方的言词。
在开庭前,西方舆论还曾一边倒地认为中国是没有法治的国家,是政治决定一切,认为这一次审判会被严密控制,审理过程不会透明,完全是走过场,一切都已经安排好。然而,8月22日济南中院的开庭令所有这些泼向中国的污水顿时消于无形。庭审高度透明,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公之于众。这一次展现在全球面前的是与西方媒体塑造的完全不同的形象。西方媒介似乎并没有做好中共如此透明的准备,在惯有的“幕后交易”之类的新闻报道后,他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次世纪大审判,迅速在“透明和开放”的主题中做起了连篇累幅的报道。
二赢:程序正义的极大突破
一个焦点案件的审判场,是集中展示一个国家法治元素的重要场合,本次薄熙来案的审理确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大陆司法界人士向多维新闻表示,最为值得一提的是,充分保护了被告的权利。薄熙来一反以往诸多高官在面临审判时捶胸顿足、追悔莫及的萎靡现象,在庭上坚持据理力争甚至全面翻供,他的抗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这是中国司法进步强调程序正义的重大突破,乃是确保实质正义的关键条件。本次薄熙来案的审判几乎完全保护了薄熙来的辩护权。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都没有限制、随意打断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被告辩护人的发问与质证。如此对待,既利于审判服众,也有利于消除被告的逆反对抗心理。
另一大突破在于,过去中国的刑事审判尤其是对高官犯罪的审判,主要依靠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和其他书证、物证进行。由于诸多受贿、贪污犯罪,都有秘密、单线联系的特点,加上社会对侦查环节取证不规范的担心,因此一直希望庭审环节能认真把关,从而厘清真相,彰显正义。但可惜的是,过去太多审判都是过程形式多于实质,造成社会大众对法治的不良观感。而此番薄案的庭审现场,允许证人出庭,在庭上质证过程中演示了有针对性的攻防。薄熙来和其辩护律师与证人之间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问答辩驳。
此外,细心的人也注意到,法庭对被告人的文明对待——薄熙来不着囚衣,未带镣铐,允许被告人坐着申辩。这是文明法庭的体现,文明法庭本身就是文明法治、文明政治的一部分。
三赢:一改老爷公庭咆哮形象
在大陆从业多年的律师指出,“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是一堂生动的、高水平的司法专业公开课,对于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是一次水平和能力的大检验。”本次薄案庭审,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多年来法学教育的一种集中检视。本次参与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绝大多数都是中国法律院校“自产作品”,而他们在庭审中完全展现了理性、平和、专业水准。
上述律师特别提到,国人脑海中通常充满了老爷公庭咆哮的形象定格,但此番薄案庭审中的法官一直保持谦抑的态度,值得一赞。司法谦抑是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自制和谦逊,是一种习惯、态度和作风。在5天的庭审过程中,本案法官尊重诉讼参与人,体现出了一视同仁的立场、温和中立的态度。这种谦和克制的作风比咄咄逼人的态度更有力量,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从而增强了司法裁判的说服力。
而回到开审前夜,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曾经引用了一句《韩非子·有度》中的法律格言,又像是在对天下众生昭告心意:“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四赢:辩方做无罪辩护挑战难度
薄熙来被控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在庭审现场,薄熙来几乎否定了这三项指控,薄熙来的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富难度的事情。再看5天庭审过程中,一个是非专业人士在庭上用尽煽动能力,一个是专业人士从司法角度在证据链上提供真知灼见,薄熙来和其辩护律师的配合,还是让不少民众认为是“出色的表演”。
薄熙来的辩护律师李贵方、王兆峰,都来自于德恒律师事务所。德恒拿下的第一个项目是担任三峡工程的法律顾问,而后为南水北调、京沪高铁、中铁建A+H股上市等诸多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既包括财政部和卫生部等政府部门,又覆盖中国烟草、中国一汽、中国重汽、中国华润和中国移动等大型企业。而德恒的创始人王丽还曾获邀参加过每年一度的北戴河暑期休假活动,受到中共领导人的接见。并且,习-近=平2010年还曾到访过德恒办公室,当时他还是国家副主席,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也曾一同前往。由此可见,德恒律师事务所背景非同一般。但是在对薄熙来案的辩护上,可以看到辩护律师非常专业的一面,完全放弃了意识形态,在战略战术上与被告人配合,尽显了一场类似西方法庭控辩双方的博弈。
五赢:检方举证环环相扣组证据链
确实,此番薄熙来一案的庭审在大多数人看来,辩方似乎更加出彩。但是司法界人士透露,一般公诉方是扮演“立”的角色,而辩护方是“破”的角色。在大众看来,“破”的精彩程度一定会高于“立”,但是实际上不能简单这么判断。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西指出,本案在审理中高度重视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而不是靠薄的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言。从受贿款的走向、经手人、旁证、物业所在、行贿细节审查、項目帮助关联性、家庭关系的明知证据入手,不强迫被告自证其罪,而是用证据链证死真相。本次审判中,控方高度重视运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公诉方的举证,是指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情节,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罪轻或罪重的诉讼活动。从这次薄熙来案庭审的情况来看,公诉方举证顺序十分具有逻辑性,所举出的证据环环相扣。先是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后,再物证、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宣读书证等等,以达到先声夺人的效果。公诉人把依法获取的每一个能够证明案件某一局部情况或者个别情节的间接证据,依据它们之间存在的内在必然联系,按照先后顺序串连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然后采用逻辑推理,组织、出示。
顶住审判风险体现高度自信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那些怀揣看戏心情的观众还在回味薄熙来的进退有据时,多位熟识法律者已得出相近判断,认定薄熙来的庭上辩护对罪责基本盘很难有实质性影响。薄熙来总以为“不知道”、“不清楚”可以解脱一切,其实他前后矛盾的供述已经说明一切。在不少内行都认为,“(薄熙来)罪已构成,且已认罪”。
如今再回头看这次庭审过程,尽管对这样一个关涉重大、万众瞩目的大案的审判,官方事前不可能不进行缜密的安排,精心设计周密的预案。但法院心里也非常明白,既然是由人参与的审判活动,就不可能像预设的计算机程序毫厘不差地进行。何况此次被审判的主角薄熙来素来就有桀骜不驯、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因此审判存在变数、乃至失控的可能性是极大存在。而本次审判,本可以适用情况特殊、关涉国家机密等理由回避公开审理,掌控审判风险,但官方毅然决定迎难而上,可谓勇气可嘉。即便是薄似乎篡改了脚本时,审判亦按正常步骤有条不紊地展开,更充分展示了官方准备承受风险的高度自信。
(陆一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