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公开审判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节点2013-08-25 00:46:53阅读(22389) 评论(203)
被媒体冠以“世纪审判”的薄熙来案法庭调查阶段已经结束。这次审判的公开与公正,相信是迄今为止给人们留下的最直观、最深刻的印象。中共在薄熙来案上史无前例的公开透明和对薄熙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的维护,不仅回击了西方媒体和观察人士给此案戴上的“政治审判”帽子,也印证了老牛此前就薄熙来案审理审判所透露的重要信息:
“早在薄熙来案发之初,高层就定下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基调。在薄熙来被提起公诉之前,‘要严格依法审理审判’的批示也显示高层已达成在司法轨道上严格依法处理薄熙来案的共识。所以,我相信,尽管在薄熙来案和其他一些影响可能更加巨大的贪腐要案上会充满政治博弈因素,但这些案子最终一定会透过司法轨道稳步推进并公开处理。我对这类大案有这么一个自信,也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和法治上的进步。”(文见:《归来呓语:每遇大事要静气》。)
薄熙来案公开审判不是由中共哪个派系、或者由哪个政治人物“作局”。在中共-党内,已经没有哪个派系或哪个人物有在薄熙来案上“作局”的能力,也没有哪个派系或哪个人物有在薄熙来案上“作局”的动机。有鉴于此,你可以说薄熙来的命运掌握在他薄熙来自己手里,掌握在济南中院的主审法官手里,或者说是掌握在中共最高领导集体手里,但就是不能说掌握在某个派系或某人政治人物手里,不能说是一场“政治审判”。
事实上,中共高层内部的政治态势也决定了任何人都不敢发出“杀薄”或“救薄”的指令,在各方政治力量微妙平衡并受具体利益牵制的情况下,任何人“作局”都是自寻死路,“政治审判”自然也无从谈起。只有透过司法渠道,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公开透明处理,才是最恰当、最保险的处理方式,才能如温家宝所言把薄熙来案办成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再者,薄熙来已成为一个犯罪嫌疑人,在政治上人人避之犹恐不及,高层谁都不想因为不当涉入而沾腥受损,谁都不想因此而留下骂名,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有对此案指手画脚的动机呢?
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难得的里程碑事件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动产生的,这其实多少也算是一个讽刺。薄熙来案虽然没有进行电视实况直播,官方的微博播报虽然也进行了删节整理并延时发布,但和中共此前在此类案件案件上的做法相比,这已经算得上是一个显著进步。我们虽然经常批评指责中共,但对于他的一些难得进步,还是要及时表扬鼓励,以免其自暴自弃。
在薄熙来案审判过程中,最大的败笔应该是党媒喉舌和宣传管理机构的过火反应。在薄熙来第一天庭审翻供后,官媒喉舌连续发表两篇题为《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和《听风者:从薄熙来案首日庭审看反腐斗争之复杂艰巨》的文章,并勒令国内网站在首页和新闻中心首页显著位置转载。此外,还有消息指中共宣传管理部门三度发令,禁止内地媒体派记者前往济南采访报道,相关报道只能采用新华社通稿,并封杀对薄熙来OK手势的相关评论等等。
这种过度紧张、扑上去就咬的“帮倒忙”行为确实具有非常强烈的“政治舆论审判”色彩,给原本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审理的薄熙来案蒙上了“政治斗争”的阴影。在法治精神已深入人心并日益注重对犯罪嫌人正当权利予以保护的情况下,官方此举不仅招致了大众舆论的逆反性反击,也凸显了宣传机构管理人员及官媒喉舌与社会现实的整体脱节。
在官方文章发布不久,就有评论认为“官媒那些措辞严厉的批判有点太过文革色彩。薄熙来是犯罪嫌疑人,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辩解脱罪,翻供也是案件庭审过程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检方只要从证据上做到逻辑严密,确凿而不可驳斥,薄熙来自然难以脱罪。”但是,对于这样的理性认识,中共官媒和宣传机构管理人员显然还没有建立。
薄熙来案公开审判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牌事件,这是一个难得的进步,不知道中国意识形态领域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进步事件到何时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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