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少扯,言归正题——
皓月当空,流星透过眼前的玻璃窗在头顶上空掠过,不知不觉,我与“初恋的她”在咖啡厅直落的饭局,头头尾尾计起来又度过了一个多钟,虽说是“人逢知己,千杯嫌少”,那支1992年出产、价达235元的外国红酒也被两人来了个樽底朝天消灭掉,但毕竟世上是没有不散的筵席的,最后,轮到埋单结账了,无奈囊中羞涩仅余区区150元的我,详作装醉了.对面的她早已心领神会,从挎包拿出一叠钱交给了服务员.不一会服务员回来了,说你们连“叹啡”加上吃饭共花费491元.我尴尬得无地自容,表面上还死鸡撑硬脚假惺惺答道,这请客的钱不能让你出!
与她在街沿告别后,我有点沮丧,想起刚才的窘境,我愤愤不平地自责:谁让自己条命生得唔正?打工丐多年仍是一般“茄喱啡”,冇办法谋到一官半职呢,从而在她面前潇洒不起来,只能跟住区个尾,睇区个面色,吃区个;初恋时是这样,想唔到25年后相会仍然是这样.
回家后,我如实向“气管炎”(妻管严)——老婆大人汇报了这次邂逅.妻子早就知当年我与“她”情投意合,后被“她”父母棒打鸳鸯拆散的境况.妻子很开明:“你该邀请她来屋企吃返餐便饭嘛?”我说:“担心你吃醋啊.”妻子嗔怪我:“我相信你能拈得起、放得落的,如果真要有什么冬瓜豆腐,我想阻挡也没用啊.”
当初,同她忍痛分手时,她泪水涟涟地对我说:“记住,爱情不在友情在.”我用力点了点头.时到25年后的今日,在家乡的这座由县升格为市的一角,我仍旧与她传递着一缕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