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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护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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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照免签地:塞舌尔.所罗门.斯里兰卡.东帝汶.图内尔.纽埃.叙利亚.尼泊尔.萨摩亚.麦克罗尼西亚.毛里求斯.多米尼加.库克.马尔代夫.黎巴嫩.贝宁.阿鲁巴.伊拉克.约旦.布鲁迪.科摩.吉布提.马维拉.埃塞俄比亚.肯尼亚.阿塞拜疆.巴林.乌干达.柬埔寨.阿鲁巴.佛德角.斐济”——这个名单中的国家大部分要么国人没丝毫认识,要么就在打仗,于是网友纷纷戏言“国家是让我们去探险吗?”
离线蔡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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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10-04

中国出入境旧制度惯性之下的签证歧视

2012年01月17日09:14财新网曹海丽 叶逗逗我要评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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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面对日益增多的国际交往机会,很多有频繁出入国境需求的中国人,经常为国境门槛所困扰。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给予中国人落地签证或特例免签的便利待遇,可是国内政策和制度却构成障碍。

出入境旧制惯性仍存,官民有别依旧,跟不上国人对便利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出入境的自由度大大提高,但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很多有频繁出入国境需求的中国人,经常为国境门槛所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近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发一些名人对“签证歧视”问题发表意见,护照和签证问题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改革开放以来,总体上说,中国人出入境的自由度大大提高。但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面对全球化提供的日益增多的国际交往机会,很多有频繁出入国境需求的中国人,经常为国境门槛所困扰。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给予中国人落地签证或特例免签的便利待遇,可是国内政策和制度却构成障碍。上述《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中,有些条文甚至将这种障碍通过法律予以固化,引发种种批评之声。

很多人未注意到,自由地出入国境乃是迁徙自由的一部分,是一国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改革开放至今,对中国公民的诸多出入境限制已大为放开,但很多体制惯性和政策尾巴依旧存在。

问题也不仅仅在国内的出境限制,还有别国的入境许可。各国对外国人进入本国国境从来奉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在自由旅行已成大势的“地球村”时代,中国护照受欢迎度还很低。在2011年“亨氏国际旅行自由度指数”(Henley Visa Restriction Index)的统计榜上,中国的排名在48个受统计国家中位列倒数第六位。

影响中国人出境便利还有一个因素,即“官民有别”。截至2011年9月30日,共有74个国家和中国签订过互免签证协议。但除了圣马力诺,其他国家的免签待遇,基本仅限于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中国庞大的人口,以及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是中国公民难以获得免签待遇的重要原因。比如,美国在决定是否给予一个国家免签政策时,要考察在一定时间内,这个国家公民的滞留不归率多少、公民的诚信度如何。如果答案是负面的,就不能给予免签。故此,要让国人在国际上更受待见,除了政府的努力,国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同样不容忽视。

——编者

去尼泊尔参加制宪研讨会,已领登机牌,却被中国边检“扣下了,没去成”。原因是:尼泊尔可以接受中国公民落地签证,但是出中国边境还需要前往国的签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2011年5月8日发的一条微博,讲述了他出国遭遇的障碍。他原以为,尼泊尔可以接受中国公民落地签证,便可以省去在国内办签证的麻烦而便利出境,结果被边检拒绝。

“很遗憾,因为在我们自己的海关(应为边检——编者注)遇到了预想不到的障碍,因而不能和你们一起参与这个非同寻常的时刻(指参加制宪研讨会——编者注)。”张千帆在微博中说。

张千帆的个人经历并非孤例。2011年春节前,某央媒员工小华(化名)和丈夫临时决定出国过节。由于时间紧,他们想去一个不需要签证或者可以落地签的国家旅游。咨询了旅行社的朋友后,他们被告知,有两个国家对中国因私护照免签:马尔代夫和毛里求斯;去印尼和斯里兰卡则可以落地签。

他们选择了斯里兰卡,并通过旅行社购买了机票。结果在换完登机牌过边检时,遇到了和张千帆同样的情况:因没有前往国签证或第三国签证而被拒绝出境。

小华说,她之前完全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并未事先咨询出入境管理局。她先前曾经有过一次持因公护照到新加坡落地签的经历,但她忘了这次自己拿的是因私护照,结果在出境前被拦住。

小华这时想起给自己在出入境管理局工作的朋友打电话求救。对方说原则上是不让出境的,但有时边防也可能网开一面。于是,小华使出浑身解数,眼看着边检人员就要被说服时,对方发现了另一个问题——小华先生的护照签发地不是北京。边检说,小华可以出去,但她先生走不了。结果两人只好双双退机票。

除了前述的落地签便利,一些国际性会议的承办国,往往会对参与人员,包括媒体记者给予特别的免签待遇。例如2011年底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南非政府就向所有注册成功的参会人士提供免签待遇。但是,同样因为中国国内的政策,这项便利难以惠及中国的非官方参会者。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出入境日益频繁,深为这种障碍所困扰。然而,新近的法律修订并没有改善的迹象。

2011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第八条规定,除了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与外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草案是在整合修订1986年实施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下称“两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1995年起施行的《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基础上形成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此次立法是因为20多年之后法律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一是大量外国人来华旅游、访问、从事商务活动,对外国人签证、入出境、居留和就业的管理亟待加强和完善;二是现行法律规定的签证和居留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上存在漏洞,近年来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况突出;三是2006年颁布的《护照法》对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抽取了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一部分内容,需要修改“两法”以保证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与和谐。

显然,新法草案主要是针对外国人入境和居留问题。对中国公民出入境的管理,则基本沿袭现有制度规则。中国公民便利出境的障碍依旧。

出入境权变迁

政治因素决定政府赋予公民出入境权的程度,经济因素决定了人们对出入境权的现实需求。改革开放后,中国公民的出入境限制在不断减少,但障碍仍不少

新法草案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这一表述与1986年《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所述“公民出入中国国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并无太大差异。

在学者们看来,出入境的自由和权利,乃是迁徙自由的一部分。一直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国内的迁徙自由。实际上,跨越国境也涉及迁徙自由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认为,出入境权是指一个人自由离开和返回任何国家的权利。通常,这种权利受到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等情况的影响和限制。规范出入境权要在国家利益和公民的人权之间进行平衡。

许多国际文件都涉及出入境权规定。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规定,人人应该充分地不受歧视地享有出入境权。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任何人进入其本国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此外,《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一些中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公约,也有相关出入境权的规定。

《世界人权宣言》作为一个政治性的宣示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中国政府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至今尚未批准履行。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法专家认为,出入境作为一种国家的属地管辖,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特定的制度,这属于国内法规定的范畴。国际法上也没有更详细的对出入境的一般性规定。

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出入境政策。在分析各个国家对出入境权的规定差异时,刘国福认为,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都可以成为主导因素,其中政治和经济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政治因素决定政府赋予公民出入境权的程度,经济因素决定了人们对出入境权的现实需求。文明的政治制度促进对出入境权的认可和有效保护,相反,中央集权或者独裁的政治体制会否定出入境权。

从1949年以后中国出入境政策的变迁来看,对公民的出入境限制,自改革开放后开始不断减少。

1978年以前,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基本上处于被严格限制的状态,回国也要经过严格的层层审核。改革开放之后,出入境制度从基本禁止过渡到严格限制,逐步放宽。

1984年,公安部印发《关于放宽因私出国审批条件的通知》,规定除了被禁止出境的中国公民,如果目的地国可能批准签证,无论其社会阶级出生、政治思想和家庭情况,均可批准自费出境。

1986年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大大放宽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限制。只有刑事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被劳教的人等五种情形,申请出国境不被批准。

此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必须提供境外邀请函、财政担保、单位证明和出境登记卡。公安部官员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当时技术能力不够,判别申请人是否属于“五种人”只能依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意见证明;由于当时经济水平不高,为保证公民出国境后的正常生活,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境外邀请函、财政担保等相应材料。

2001年,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交往的需求日益迫切。

2001年11月22日,公安部召开“2002年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宣布了六项改革目标。其中有四项是关于公民出入境管理,“按需申领护照”政策是改革的核心。

按需申领护照,就是只要有出国需要,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即可。

2001年,广东省的中山市率先进行了“按需申请”的试点。2002年,试点城市增加到了24个;2004年,扩大到中国80%的大中城市;到2005年则扩大到所有的大中城市。

但这项改革至今仍未涉及中国的小城市以及广大的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9日,《护照法》生效前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过答记者问透露,全国有231个城市实行公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在这231个城市之外,申请人出国除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还要提供与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出国劳务的,要提交劳务项目说明书。

刘国福教授认为,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他们担心按需申请护照的做法普及到农村以后,会使非法偷渡、非法出境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出去后不回来”。但这显然是一种户籍歧视。

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护照法》,并未对护照的申领条件作出具体规定;而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也未涉及此内容。简化中国公民申领护照的手续,从而增加出境便利的改革尚有很大空间。

同时,《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基本延续了当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对限制出境的规定,对以前的五种不准出境的情形仅仅做了微调。

在刘国福教授看来,限制的多少,能够体现出一个国家在对待出入境问题上的价值取向:是偏向管制还是偏向公民的权利。国家对于公民自由出国的限制必须是合理、适当的,而且还应当有相应的程序保障以及救济制度。特别是对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应当有更加清晰明确具体的界定和程序制约,防止泛化和被滥用。

签证障碍

中国公民不能自由出境,去往可以落地签的国家,主要是因为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政策没有调整

要出境,拿到护照只是第一步,最大的障碍还是签证。

对于中国人持因私护照去前往国办签证的待遇,很多人都有深切感受——首先需提交各种材料(不同使馆要求不同,大致包括财产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其次排队时间长,以到美国使馆办签证为例,通常至少要三个小时,还得接受签证官对材料的审查和盘问,有时甚至是刁难,结果仍有可能被拒。

最近几年来,由于旅游和商务活动迅猛增加,不少使馆将签证服务外包给中介代理机构,后者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虽然节省了排队时间和面谈环节,但增加了成本。而且所需材料并未减少,有时通过中介机构甚至更麻烦。

一位有过多次出境记录的环保界非政府组织人士,2011年受邀去德国和奥地利开会。奥地利使馆要求在室外排队等候进入。那是一个冬天,她在寒风中排队两三天也没进去。排队的人多有怨言;保安说,别抱怨,这事能怪外国人吗?“人家都把你当穷人看。”

分析人士指出,发达国家对受理中国公民签证申请时设置种种严格的条件,拒签率高,主要原因是滞留不归者众,签证官会先推定申请者有移民倾向。中国申请人多,而每天签发的签证有限,拒签率相较其他国家就显得高。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也让发达国家对中国人保持警惕。

长期以来持中国护照到哪里都需要签证或通行证的现实,让很多国人沮丧。不少人想方设法拿美国绿卡或香港身份证,或加入他国国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旅行方便,不受签证之限。

但中国护照是不是到哪里都需要签证?其实不然。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给予他国免签或落地签待遇,并不必然需要有互免协议,一些情况下也有单方面开放。比如塞舌尔就向所有的国家免签开放。这些国家往往以旅游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不会担心移民大量涌入或者偷渡,对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分歧也不太敏感。免签或落地签政策,可以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和经济发展。

“尽管我们常抱怨中国的护照是全世界最不好用的护照之一,但是如果你了解了一些签证的知识和政策,不仅帮你省钱,你还会发现签证挡不住中国人走向世界的脚步。”一位网名“行走40国”的旅游爱好者在其博客中透露,“而事实上世界上也有不少国家对中国的游客实行了免签证和落地签证,只是很多中国的初级驴友不太了解。”

免签,顾名思义,是不需要签证的入境方式。落地签证,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因各种原因不能预先在出发地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时,可持本人护照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特别入境许可证明,在抵达该国家口岸后再办理入境签证。因这种签证是在乘飞机等交通工具到达口岸(俗称落地)后获得的,所以称为落地签证。

免签证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公民的最高待遇;落地签次之,但仍优于提前签证。

按网友“行走40国”在博客中的介绍,他亲自去过和了解的对中国普通护照免签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斯里兰卡、俄罗斯(需跟团)、马尔代夫、毛里求斯、瓦努阿图、安道尔、贝宁、阿鲁巴、叙利亚、诺福克群岛、埃及西柰半岛、韩国济州岛。其中马尔代夫和叙利亚其实是落地签,但由于不收取签证费,被看做免签待遇。而他列举的落地签国家中,包括柬埔寨、尼泊尔、马来西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麦克罗尼西亚。这并非完整的列表。比如多数人熟知的泰国、印尼、新加坡也可以落地签。

但是,到底有哪些国家向中国的因私护照持有者给予免签和落地签,中国并无任何官方网站提供有关的信息。财新《新世纪》记者分别致电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外交部领事司及出国签证处,对方均表示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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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入境旧制度惯性之下的签证歧视

2012年01月17日09:14财新网曹海丽 叶逗逗我要评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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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面对日益增多的国际交往机会,很多有频繁出入国境需求的中国人,经常为国境门槛所困扰。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给予中国人落地签证或特例免签的便利待遇,可是国内政策和制度却构成障碍。

目前相关的信息均来自个人的收集整理。不少网站曾转载一篇“中国因私护照免签落地签国家大全”,源自网络百科全书维基百科中的“中国护照”词条。其中一些信息和“行走40国”提供的并不完全一致,比如“行走40国”称贝宁和毛里求斯为免签,前者称是落地签。

显然,相关政府机构并无对国人出境便利的服务意识,他们更重视管理。对于外国的落地签或免签便利却因国内边检政策而受阻的问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人士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电话咨询时表示,出入境权是国家事权,国内法要高于国际法,其他国家的单方面国内立法不能影响中国的国内立法。

他承认,中国公民不能自由出境去往可落地签国家,主要是因为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政策没有调整。如果他方向中国公民开放落地签或免签,需要通过外交途径告知中方,照会主管机构,否则仍视同需办签证出境。而像南非气候大会的案例,免签属于特殊政策、临时措施,同样需要对方国家通过正式途径照会中国主管机关,边检才会放行。

互免签证“官民有别”

中国已经和74个国家签订了互免签证协议,这些国家多为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且只针对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其实,外交部网站上并非没有免签信息。截至2011年9月,中国已经和74个国家签订了互免签证协议。这些国家的完整名单在外交部的网站上有公布。

所谓互免签证,是有关国家之间以条约形式或依据国际惯例,事先为某种人员取得了凭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入境的法律认可,是由国际法预先给予的整体性的入境许可证明,而不是通常采用的对申请人个人审批的方式。

但是,细究这些和中国有互免协议的国家,多为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几乎没有西方发达国家。

不仅如此,这些免签协议,基本只是针对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者因公普通护照,基本不针对因私普通护照。

中国的护照和国际上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但中国的特别之处在于,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即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

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的公民无法享受上述免签待遇。

上述74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少数国家将条件放宽至团体旅游。此外还有一个国家对中国因私普通护照免签,即欧洲袖珍小国圣马力诺。外交部领事司的有关人员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由于没有直飞该国的航线,需从意大利入境,中国旅行者仍需申请申根签证,因此这一免签协议形同虚设。

为什么互免协议中“官民有别”?外交部领事司有关人员私下透露说,从中方来说,当然希望能为更多的人争取免签,但这并不单方面取决于中方。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法专家也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这不是中国单方面说了算的,“这是双方同意才能达成的协议”。

由于互免协议是对等协议,这也意味着,中方也只允许协议国的外交及公务护照免签入境。

争取免签国际地位

是否给予中国公民免签,是对中国综合实力的衡量

长期以来,公众对哪些国家可以向中国因私护照提供免签或落地签所知甚少。当然,从官方的角度,这种宣传意义并不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不论抵达国什么情况,都得凭签证或其他入境许可证明,才能出境。

按照一个名为“亨利氏国际旅行自由度指数”(Henley Visa Restriction Index)的机构2011年的排名,中国的国际旅行自由度在4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倒数第6位,仅在伊朗、尼泊尔、黎巴嫩、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之前。这家机构将中国免签国家统计为40个。

刘国福教授认为,是否给予中国公民免签,是对中国综合实力的衡量。中国经济虽然发展很快,但人口基数很大,层次也很多,各种差距在不断扩大,包括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人的群体差距。而外国在衡量是否给予免签待遇时,因为担心自己国家的经济、社会受到冲击,会考虑这个国家最贫穷群体的状况。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法教授指出,一般西方发达国家在签证问题上对中国有两大顾虑:一是意识形态惧怕;二是对庞大的中国人口的顾虑。所以,免签的事情只能慢慢做起来。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和中国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

有学者指出,争取免签就是在争国际上的地位。

比如,中国台湾地区便以免签为荣。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在竞选连任造势活动中,就将台湾获得的免签国家数量作为政绩的一部分。他声称,在他任内,台湾获得的免签国家从54个增加到了124个。2011年12月22日,台湾更是获得加入美国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 VWP)候选地区的提名。

2011年11月,香港特首曾荫权也表示,已向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提出,希望美方可以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安排及取消双重征税。目前,持有香港特区护照的公民,只有前往美国属土关岛或塞班岛可豁免签证,到美国其他地方旅游、留学或工作,都要申请非移民签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已有143个国家及地区接受香港免签证安排。

当然,中国大陆要想获得西方国家的免签待遇,短期内暂无可能。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少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已经逐步放宽对中国公民入境限制,特别是为吸引中国游客而作出一些特殊安排。比如欧洲大部分国家向中国游客开放了团体和个人游,在签证办理程序上简化了许多。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也在一个月前的一次公开场合表示,将以缩短等候时间、延长签证面试工作时间、增加签证官员、扩大工作空间,增添面试窗口、延长签证有效期限等措施应对日益增多的中国申请者。

但中国公民出入境相关政策,没有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有人担心,如果允许中国公民自由出境到免签或落地签国家,可能会发生借道偷渡到他国的情况。

但事实是,偷渡都是在有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限制越严,偷渡越严重。对大部分公民来说,如果大陆的政策不调整,利用香港前往无需签证出境的第三国将是最现实的选择。

华侨回国难
虽然仍是中国公民,华侨归国定居要经历漫长申请,恢复身份需经历重重关卡

华侨仍是中国公民,但由于户籍被取消,身份证件被收回,如果要短期回国,在购房、买车、教育等方面会遇到种种障碍。程西/东方IC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11年11月公开的一项题为“华侨华人分布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课题研究报告显示,全球华侨华人的总数约为5000万人。其中,华侨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2011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对华侨在国内的短期生活的身份凭证问题以及华侨归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对于保障华侨的归国权还远远不足。

华侨的身份困境

中国现行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这样一来,华侨虽然仍是中国公民,但由于户籍被取消,身份证件被收回,如果要短期回国,在购房、买车、教育等方面会遇到种种障碍。如果要选择回国定居,身份的恢复也要经历重重关卡。

随着申领护照条件的放宽,一些华侨出国定居也不必再去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或者交回身份证。可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以及为了减少辖区内的人口数,一些地方政府会注销长期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员的户口。

福建省福州市从事侨务工作20多年的退休干部郭仲仁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一些华侨因投资贸易、旅游、探望亲属等原因来往于居住国和中国,国内身份证可以对他们投资、银行开户、旅游住宿、购房购物提供护照无法提供的方便和便利。

比如,旅美华侨林先生,2005年拟在福州注册成立公司,因使用护照和绿卡就必须用外币注册。由于其资金大部分来自前些年在国内参与朋友投资的股份所得,必须用人民币去兑换外币。

一些在中国就读的华侨高中生,因为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近四年在外住满两年”的华侨学生报考条件,所以无法以国内的学生身份参加高考,又不能以华侨的身份参加专门针对侨、港、澳学生的统一考试。

中国政府还规定,如果华侨要办理中国的身份证,就要向公安部门交回在外国的居住证件和护照。

郭仲仁表示,外国的定居证是外国政府提供,中国政府要收缴,显然是不合理的。

2011年12月31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认为,金融、教育等事务的表述不够严谨和周延,内涵和外延均不能与华侨回国期间需要证明身份的情形相同。而由于护照上没有公民的身份证号码,有些部门的系统只认身份证号,所以未必能解决问题。

刘国福提议,在《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中删除此条规定,同时修改《居民身份证法》为《公民身份证法》,将身份证法的适用范围由国内居民扩展到中国公民,彻底解决华侨回国期间身份证件的问题。

归国重重限制

在华侨归国的问题上,当前实施的《华侨回国定居管理规定》以及《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都设置了严格的条件。

比如程序上规定,华侨申请回国定居,需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的驻外机构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申请,并且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除了要在国外连续居住满三年,每年在国外居留不少于十个月,华侨申请办理户籍还要符合以下条件:结婚三年以上,申请与国内配偶团聚的;年龄不满16周岁,父或母在国内常期居住的;年龄60岁以上,本人或国内亲属能够解决生计的;经国内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企业正式聘用的;在国内经商、投资,时间超过三年等等条件。

有些地方还增加了一些附加条件。比如,浙江省规定办理户籍必须要连续居住三个月以后。

《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第12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提出申请。

在郭仲仁看来,华侨在国内定居,是作为中国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在这一问题上设置种种关卡显然与相关法律相违背。

“尽管经常说华侨回国的重要性,却一直在公民权问题上不做任何改变。”他说。

刘国福教授建议删去这个条文。他表示,公民回国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也同样享有回国权,不得任意加以剥夺。《草案》没有规定华侨回国定居的申请条件,很容易被理解为是对华侨回国权的剥夺。

刘国福教授还认为,赋予华侨回国权不会对中国造成大的冲击。尽管中国有近5000万华侨华人,但在华侨社会已经转变为华人社会的大背景下,华侨人数极少,仅约为100万。赋予华侨回国权,他们也不一定会回国定居。而不赋予华侨回国权与中国已经加入的若干国际公约相悖,容易引起国际纠纷和人权攻击。

(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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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10-04
中国护照被视为全世界最垃圾的护照之一,全球免签进入的国家只有18个,有14个在非洲,连去港澳也要签证。全球183个国家排倒数第三,仅列于朝鲜,巴基斯坦之前。香港免签国家135个, 台湾免签国家124个。大国地位,可见一般。从这点可以看出所谓的国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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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10-04
国际地位是国家的军事,经济实力和公民的生活水平,公民的素质决定的。
离线蔡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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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10-04

我国现行政策对因私护照免签并不热心

不过,内地政府在推动民众因私护照的免签待遇方面,并无多少动作,几乎找不到重要的官员在这方面有过什么表态。相反,外交部网站上《签证的作用》这篇文章还在强调,“在国际舞台上,签证常被用作外交斗争的一种手段”;“签证又是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国常以拒发签证的办法不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外国人入境。”

大概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其他国家的人想获得中国政府的免签也十分困难。目前,世界上只有四个国家的居民可以免签进入中国15天,分别是日本、新加坡、文莱和圣马力诺。不仅如此,在只有为数很少的国家赋予中国护照持有者免签或落地签证待遇的情况下,中国边检部门在法律明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往往根据“内部规定”,对于未取得目的国签证的人士不予放行,使得难得的落地签证机会都形同虚设。

另一个被常常诟病的问题是,中国政府在同外国谈判和签订免签协议,特别着力争取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免签待遇,而忽视了普通因私护照持有者的利益。这种“官民有别”、以政府利益为先的做法,与中国作为一个“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属性是不吻合的,也有损于人民的利益和中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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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10-05
有钱又斯文有礼貌,到那里去都受欢迎.
离线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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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10-05
记得台山笫一批申请获批出国时的护照费是人民币¥5.00元,现时已涨到¥200.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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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10-05
回 恩明 的帖子
恩明:
记得台山笫一批申请获批出国时的护照费是人民币¥5.00元,现时已涨到¥200.00元了。

记得那时的护照相片上盖上钢印。


离线红旗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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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10-05
回 蔡棟銘 的帖子

有钱又斯文有礼貌,到那里去都受欢迎.

认同!

离线蔡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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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10-07
回 山樵野夫 的帖子
山樵野夫:

中国护照被视为全世界最垃圾的护照之一,全球免签进入的国家只有18个,有14个在非洲,连去港澳也要签证。全球183个国家排倒数第三,仅列于朝鲜,巴基斯坦之前。香港免签国家135个, 台湾免签国家124个。大国地位,可见一般。从这点可以看出所谓的国际地位。

谢谢山椎野夫网友的帖子,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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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蔡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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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10-07
回 や.偶﹖灿よ 的帖子
や.偶﹖灿よ:
人民生活水平低,平民百姓都想出国打工,去个非州小国都要签证,中国大陆的护照就象一张萆纸。

谢谢や.偶﹖灿よ网友的上传,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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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天 金钱 +5 优秀文章,支持! 2014-06-06
离线蔡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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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10-07
回 lums 的帖子
lums:
有钱又斯文有礼貌,到那里去都受欢迎.

多谢lums网友的支持,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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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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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10-08


美国对台湾免签 围钓鱼岛打两岸保钓之援?



[财讯网]美军两个航母战斗群和海军陆战队进入东海和南海的同时,美国政府将台湾列入豁免签证计划。这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均宣称对钓鱼岛主权,两岸公务船1日同时驶进钓鱼岛海域做出“联合保钓”举动之际,美方“一打一拉”的动作看上去不简单,这或是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走出的一步大棋。


10月1日国庆节当日,两岸的公务船先后出现在钓鱼岛海域。日本海上保安厅称,1日上午9时5分左右发现台湾海岸巡防署巡逻船“连江125”号在钓鱼岛以西约40公里海域航行。几个小时后,日本巡逻船又在中午12时半左右发现4艘中国海监船驶入钓鱼岛毗连区。

一直以来,台湾称在保钓问题上不想与中国大陆合作。但在日本加紧“抢钓”,在关系中华民族尊严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两岸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和决心空前一致。也许两岸公务船同时出现在钓鱼岛海域是个巧合,但维护钓鱼岛主权是两岸人民的共同使命。

中国自古就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钓鱼岛是中国的,是中华民族的。兄弟隙于墙,而外御其悔。野田政府妄想夺岛,抛出“国有化”,两岸人民团结起来“枪口一致对外”是当仁不让的。而就在两岸展开“联合保钓”活动之际,那边声称不在钓鱼岛问题上作“调解人”的美国动作不断。美国海军两个航母战斗群和一个海军陆战队特遣队已开始在西太平洋活动,离钓鱼岛很近。

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2日宣布,将台湾列入美国的豁免签证计划。自今年11月1日起,台湾岛内居民无需签证就可入境美国,并停留不超过90天。

日本单方面“购岛”以来,中国的舰船多次进入钓鱼岛周围的领海巡航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和台湾的船只上周相互发射水炮。虽然,台湾当局对两岸共守钓鱼岛的倡议并不买帐,但在两岸三地保钓这种民间活动的推动下,在野田政府加快夺岛步伐的危急时刻,我们注意到两岸在钓鱼岛上“求同存异”已是大势所趋。

对于中国政府的主权声索及对日方的警告,剖制了钓鱼岛主权之争的美国拿出日美安保条约为日本撑腰。且近期美国将对日本的承诺不断付诸于实际行动之中,如8月份日美以解放军为假想敌在关岛举行联合“护岛”军演,再加上“乔治·华盛顿” 号航母战斗群已经开始在东海中日争议岛屿附近活动。中日局势随时可能“擦枪走火”,美国两个航母战斗群在此敏感时刻挺进西太平洋一狭窄区域,撇不清在军事上威胁中国的用意。

对于日台之间的钓鱼岛争端,美国明显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台湾是美国的盟友,日本则是美国在东北亚的铁杆盟友,现在两个盟友也因领土争端闹得不可开交,美国很显然要面临手心和手背都是肉的问题。台湾与日本打起来,中国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这时美国插手,面对不止是中国一个强大的对手,还要拿出与台湾决裂的勇气。这显然与美国的亚太战略意义不符,美国最忌惮两岸联合保钓升温。而局势的发展正朝着两岸共守钓鱼岛的方向发展,两岸由民间保钓活动升级为建立军事互信差的只是催化剂和时间。因此,美国在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抛出对台湾免签的橄榄枝,无所不用其极的拉拢台湾之意在明,暗藏的则是围攻钓鱼岛打两岸共守钓鱼岛之援。

“围城打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擅用的战术,美国在对台湾免签上用心良苦是骗不了中国的。同时,在关系中华民族尊严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台湾方面也不会上美国的当。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美国两艘航母挺进东海南海,中华民族无异于再一次到了危险的时候,两岸建立军事互信,共守钓鱼岛已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选择。

(刘福志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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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11-07

“双重国籍” 纯属错译误导 海外大陆侨胞实属无国籍 2012-10-26 10:38:04阅读(831) 评论(67)

海外大陆侨胞实属无国籍
“双重国籍” 纯属错译误导
矫海涛
十年前,为了开通海外大陆移民回国自由之路,寻找常回家看看的真理,本人设计并发起加拿大大型双重国籍网上民意调查,向祖国政府呼吁对应承认双重国籍。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对国籍问题的理解,真是很肤浅,甚至根本没弄明白什么是国籍。经过十年曲折探索,直到今年,龙年,龙的传人才开始真正研究龙族遗传基因标记--中国国籍。自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以来,海外民间对中国国籍的研究势如破竹,不断深化。从批驳不承认双重国籍转到吁求恢复中国国籍,又到出生国籍,再到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天赋人权,最后认识到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的准确国籍身份,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不是外国人。量变不断积累引起质变,日前,终于又有了新的重大发现。2012年10月19日,一个收获硕果的日子。为了准备欢迎国家侨务政策调研宣讲团的发言,本人在认真整理研究《谏逐亲令》和有关资料时,思绪豁然开朗,发现了中国国籍认知混乱、矛盾百出的根源,原来是没有搞清楚“国籍”到底是什么,把英文的“双重公民身份” (dual citizenship),错译成中文的“双重国籍”。世界上大概没有哪一个大国,国籍问题引起海内外国民如此关注。占人类人口近四分之一的中华民族,特别是近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讲了半个多世纪不承认“双重国籍”,被中文错译的“国籍”(citizenship)概念害苦了,实际上却还不知道“国籍”究竟是什么,令人深感悲哀。按照中国错误翻译和理解的“双重国籍”定义,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入了外国国籍。但是,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关于国籍(nationality)的国际官方定义,国籍仅与民族血缘、出生国家有关。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今生今世都只有中国出生国籍,不存在加入外国国籍(nationality)的任何可能。如果中国政府不承认、不归还被“自动放弃”的中国出生国籍,近千万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真实确切的国籍状况,不是双重国籍,而是无国籍。这是海外大陆侨胞没有权利自由回国的根本原因。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所讲的中文错译“国籍”,根本就是“假冒伪劣”的偷梁换柱,是地地道道的假命题。无的放矢地谈论中国特色的假伪“双重国籍”,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和资源,以假乱真,误导公众,掩盖海外侨胞无祖国籍的现实。五千万海外侨胞,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乃至整个中华民族认识到“双重国籍”是中文翻译错误和假命题,海外侨胞亲人事实上已无真正国籍,必将带来一次国籍观念的深刻变革和思想解放,对于国家改革国籍法和侨务政策,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将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其社会价值,怎样估计都不为过高。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五千万海外侨胞为之付出沉重血泪代价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将从今失去立足根基,彻底崩盘。海内外中华民族跨越被不承认“双重国籍”割裂的鸿沟,重新家家团聚,已经为期不远。一、英文双重公民身份被中文错译为双重国籍国籍,是随着现代国家发展而来的概念。毫无疑问,中国国籍以及相关概念,几乎全部来自西方文明社会,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很多就是照葫芦画瓢,直接翻译成中文。是谁最先把西方的两个有关概念翻译成中文“国籍”,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汉英字典里有两个英文词,都被中文翻译成国籍。一个是 “nationality”,直译为国籍,与民族血缘、出生国家有关,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使用的“国籍”专用词,国际官方通用。另一个是“citizenship”,直译为公民身份,与公民权利、义务有关,但一直被中文错译成“国籍”。中文所说的“双重国籍”,实际上是从英文“dual citizenship”错译而来,而不是从国际官方通用国籍专用词“nationality” 而来。海外侨胞只要懂英文,都会知道“dual citizenship” 的准确中文翻译应该是 “双重公民身份”,而不是“双重国籍”。国籍与公民身份是两个完全不同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有合法的出生国籍,自然有本国公民身份。但是,移民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却不能消除其固有出生国籍。因此,中文把“citizenship”翻译成国籍,实际是以讹传讹的假伪国籍,不是真正的国籍。这是中英文翻译错误,同时是国籍常识错误。有了外国的公民身份“citizenship”,根本消除不了固有出生国籍“nationality”,没有切身体会,可能不容易理解。举一个亲身经历,可能会有所帮助。例如,本人在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后,申请美国绿卡时,美国政府就仍然按照我的国籍“nationality”,把我排在中国人里,等了好几年移民配额。加拿大的“citizenship”,对申请移民美国不起作用,因为,一填写出生国家是中国,国籍“nationality”就已经铁板钉钉是中国,这是与生俱来不能消除的。正是这一经历,使我顿悟,不管定居海外,拿到绿卡、枫叶卡也好,还是已经取得他国或多国公民身份也好,都消除不了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出生国籍。不管你移民到哪个国家,人家都始终认你为中国人。根据各国法律不同,对双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有一个承认或者不承认的问题。在一定情况下,例如,严重犯罪或者恐怖分子通过移民取得的公民身份,甚至可以被取消剥夺,按照其国籍驱逐回出生祖籍国。但是,国籍“nationality”却不能剥夺、或者取消、放弃。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一代移民,终生不会有双重国籍“nationality”问题。只有在外国出生第二代、第三代及以后的移民后代,由于父母民族血缘和各国法律原因,或许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双重国籍“dual nationality”认定问题。那不是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现在需要研究和考虑的问题。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属于联合国认定的基本人权。对所有国民来说,不要说出国取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判了死刑也不能剥夺。移民到其他国家,取得公民身份,可以自愿申请放弃原有的中国公民身份,但是,中国国籍或者出生国籍,是与生俱来无法放弃的。世界上存在没有出生国籍“nationality”问题,但通常不存真正意义上的双重国籍或者双重出生国籍争议。国籍,或者出生国籍,与民族血缘和出生国家有关,一目了然,不能剥夺,从法理上严格说来,不存在承认或者不承认问题,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不承认自己海外国民的公民身份,不承认海外侨胞出生国籍的更是极为罕见。近千万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或许生来就命中注定命途多舛,生于自然灾害、文革动乱之年,经历土插队、洋插队不说,好不容易熬到外国公民身份,就被祖国政府“自动放弃”了出生国籍,成为有外国公民身份却无(祖)国籍的一群天涯游子。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某些国家,非法移民出生时得不到合法国籍,也成为无国籍人。这些,都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国籍”的原则要改造和消除的目标。二、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纯属误导,源于不理解国籍“nationality”的准确含义中国人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平民百姓,对现代国籍概念认识模糊,分辨不清国籍与公民身份、居民身份的不同,可以追朔到辛亥革命前后。鲁迅笔下的阿Q,就认为出过国的,就是“假洋鬼子”。五十年代初,新中国刚刚成立,政府对国籍常识一知半解,甚至把国民、国籍与居民、户籍概念相混淆,提出不承认双重国籍,与居住在外国的海外侨胞划清界限。直到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政府也没有搞清楚国籍是什么。由于缺乏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了解,更谈不上认同,也没有改革开放大规模国际间移民的经验,80年出台的中国国籍法,甚至把定居外国作为退出中国国籍的条件,根本不清楚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公民身份与出生国籍的关系,更不清楚海外侨胞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实际上不是“入籍”,国籍并没有改变。他们拥有的仅仅是双重公民身份,而不是双重国籍。这种对国籍准确定义不能把握的情况,似乎已经积重难返,逐步发展到不承认海外大陆侨胞是中国人,发明了海外华人、外籍华人等专用名词,把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看成“入籍”,把“华人”变成了华裔外国人的代名词。不理解国籍“nationality”的准确含义,当然不能理解取得外国公民身份不能消除原有国籍或者出生国籍。出生国籍才决定民族血缘属性的本质,是判断海外侨胞国籍的根本标准。显然,有外国公民身份的海外侨胞与外国人不同,他们虽然取得了外国公民身份,但本质上,由于出生国籍是中国,他们并不是外国人,而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因此,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永远都是中国人,终生都是中国的海外侨胞。中国永远是海外侨胞的祖国,随时都应当敞开国门,无条件欢迎自己的海外侨胞自由归来。由于历史局限性,中国政府五十年前不了解什么是国籍,可以谅解。三十年前,搞不清楚什么是国籍,也还说得过去。今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中国政府如果还坚持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继续剥夺海外侨胞唯一真正的祖国籍,使近千万海外大陆移民处于无国籍状态,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自圆其说了。三、海外大陆侨胞无国籍悲剧必须尽快终结,颁发海外侨胞证与“双重国籍”无关尊重保护国籍、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之一。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颁发海外侨胞证,与承认不承认“双重国籍”毫无关系。海外侨胞取得的是外国公民身份,不是外国国籍。随着对海外侨胞国籍身份讨论的逐步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晰地发现,中国国籍法和出入境法,对海外侨胞的国籍身份认知,最大的原则性失误,就是混淆了外国人与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误将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统统当成外国人,制造了一个五千万“海外华人”不是中国人,不是海外侨胞,统统被剥夺中国血缘出生国籍,没有权利自由回国的旷世大冤案。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把英文“dual itizenship”双重公民身份翻译和当作双重国籍,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实际上不承认中国出生国籍,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害得五千万海外侨胞,特别是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就丢了唯一的真正的中国国籍,被祖国母亲自动割弃给外国,犹如可怜的弃儿,漂流海外,自生自灭,与祖国渐行渐远,世世代代不能自由回家。这种历史悲剧和苦果,主要是中国自己酿造,必须尽快终结。对此,近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海外大陆移民,满肚子委屈不平,可惜,被剥夺了所有国民权利,诉苦讲理都没人理睬。不难理解,海外大陆侨胞为什么痛感委屈不平。所有外国政府和民间社会,都把自己当中国人对待,为什么只有自己的祖国一口咬定自己是外国人,千方百计地盘剥、折腾大陆骨肉同胞,而同样有了他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台同胞,却始终被认定为中国人,可以领取侨胞证,享有进出中国免外国人签证的权利和自由?显而易见,中国国籍法关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和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以及中国出境入境法把海外中华儿女当作外国人对待,用外国人签证等办法限制自己侨胞回国自由等等做法,与《世界人权宣言》是相悖的。中国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国籍原则和回国自由原则,尊重和维护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的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明确海外侨胞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永远是中国的海外侨胞,必须按海外侨胞对待,享有回国自由,不能按外国人对待,特别是不能让海外侨胞去领什么适用于外国人的中国绿卡。某些既得利益人士坚持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不排除存心从假伪国籍概念出发,误导公众,强化海外侨胞入籍外国对祖国不忠的印象。当然,所有对海外侨胞的歧视和不公,都与把英文“公民身份”错译成中文“国籍”密切相关。至于某些反对所谓“双重国籍”的既得利益人士声称,提高海外侨胞回国签证收费、难度等等,是向美国等文明国家学习、与国际接轨、体现国家主权云云,纯属无稽之谈。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历来只对双重公民身份有规定,对承认出生国籍没有规定,毫不含糊地尊重承认,不允许有任何种族、国籍(nationality)歧视。所谓“入籍”、“外籍”、“海外华人”、“外籍华人”、“双重国籍”等等,都是中国人自己别出心裁,用中文错译编造出来的说法,纯属自欺欺人,误导忽悠海内外同胞,既浅薄又可恶,与美国、加拿大等文明国家毫无关系。所有现代文明国家,对自己国家的海外侨民,从来不存在剥夺出生国籍和公民身份问题,更没有限制其回国自由。海外侨民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等,没有任何条件,绝对自由,不需要办理任何回国签证、许可,更谈不到收取国外侨胞入境签证费用。中国国籍法、出入境法,如果要与国际接轨,首先,应该在承认海外侨胞中国出生国籍方面接轨,在消除海外侨胞无祖国籍问题上接轨,而不是打着接轨旗号,盘剥、折腾自己的骨肉同胞,限制其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自由。时代在发展,中国在前进。海外中华儿女在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前夕,高兴地听到,温家宝总理和国家侨办高层已经在公开讲话中,改称“五千万海外华人”为“五千万海外侨胞”。五十多年来,祖国终于承认五千万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为侨胞,朝着与时俱进改革侨务的正确方向迈开了步伐。如果国家高层和侨务部门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国籍与公民身份的不同和联系,果断走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误区,迅速填平海内外由于国籍认知失误造成的民族割裂鸿沟,不再把海外大陆移民当外国人对待,不再为五十或者三十多年前历史遗留下来的包袱、恶果买单,尽快调整落实海外侨胞政策,在明确承认海外大陆移民是海外侨胞的基础上,颁发海外侨胞证,给予海外侨胞回国自由,一定会带来人才回归海内外同心同德民族复兴的新高潮。中国要合天理,得人心,顺应世界潮流,就应该这样与国际接轨。十八大如果能够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海外侨胞回国自由,常回家看看的梦想,变成现实的希望就更大了。只要不断推动官方与时俱进改革国籍法和侨务政策,同时海内外民间万众一心坚持真理不懈努力,曙光就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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