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家重在往事的铺陈评说。政治家的重点却在今世的荣辱沉浮。普通人总是想要追究一时一事的公允,一个执政党却一定要维持大局的平衡。这些道理看上去不能尽合人情,也没有成宪和理论的依据,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大势的走向甚至具体事件的结局。正是由于这个理由,老舍的悲剧至今不能彻底宣扬,其家人30多年悲愤不已,却完全没有可能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公安机关无从立案侦查,检察院也没有提起公诉的动议。但是另一方面,这一事实也不能阻止社会风尚日益倾向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这在“钱小涵事件”中可以看到充分的证明。
钱小涵本是上海市一个寂寂无名的女大学生,但是自从她1998年7月8日横遭一场侮辱之后,这个名字就被千万人反复提起。
这一天她携带侄子来到四川北路的“屈臣氏”超市分店,进入东门的时候警报器笛声大作,警卫闻声赶来,阻止她离开,并且令其从防盗器械构成的门楣间重复通过,她坦然从命,不料再次引发警报。警卫于是确信抓获盗贼,钱也被迫进入商场地下办公室接受检查。警卫以手提电子监测器在这女孩子周身上下探索,在确定其左胯部位有反射电磁信号之后,令其脱下裤子。钱含泪抗拒,没有结果,无奈之中解开裤扣,一个女店员以目光搜查其中,未见任何异样,锲而不舍地伸手探入裤内摸索,仍是一无所获。受了侮辱的钱小涵愤怒地向店家抗议,要求对方道歉并承担赔偿之责,遭到拒绝。钱小涵忍无可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店家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要法庭责令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这一数字在大多数中国人眼里有“漫天要价”之嫌,但后来事态的发展证明,在一审法官眼里,这要价并不太离谱。
一审法官隶属于上海虹口区法院,判决“屈臣氏”侵权事实成立,责令其在报纸上公开向钱小涵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5万元,虽未全部满足原告诉讼请求,但数额之大,在迄今为止我们国家的诉讼历史上,并无先例。所以消息甫出,便在上海、北京两地社会舆论中引起巨大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