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就要认,打就要企定,不能因手中持有一点鸡毛绿豆大的权利,就可以剥夺他人应有的权利,之前有人不经当事人同意肆意把别人的贴从相片上传移到沙岗湖,今天又把别人的贴当球似的抛到别的村,为什么?这叫尊重吗?对不对的人和事,作为领导层是否应对版主和网友一视同仁?很认同虎师长的说法,普通网民能进去的地方,高管也能进去,监狱不是只为普通百姓而设的。如果广大网民们也有搬动帖子的权利,他们是否都可以任意妄为?是不是因为曾经有过善举就可以无视法规?华丽的包装并不能掩饰其丑陋的一面啊!学会宽容、善待他人才能做好别人的领头羊,学会以德服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