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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原载《书法》2009年第8期,此为未删改版) 文/天生书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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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2-07

    
  套用刀郎的一句歌词,2010年的书协换届,好象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早一些。上一次换届是在2005年年底,这次如果按时换届,应该在2010年年底,还有一年半。一年半的时间不算短,但书界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各种小道消息开始喧嚣尘上,网上写手纷纷出手,而所有舆论的焦点,就是谁能当上下届书协主席。有的按年龄预测,说上级有指示,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提前两年,某某48年生的当主席有戏,某某41年生的没戏;有的从人事关系预测,某某官大、背景深、后台硬有戏,某某没资源没靠山没戏;有的按人气和影响力预测,某某办展览气势浩大有戏,某某办展览冷冷清清没戏;有的按姓名字数预测,说历届主席的姓名都是两个字,于是某某有戏,某某某没戏,等等等等,一个个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很象地下组织部长。
  任何准确的预测,都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熟悉游戏规则,二是要掌握的信息要全面准确。按照这两个标准来衡量,目前所有关于换届的预测,都是捕风捉影。
  历届春晚上好的小品,一般应该都能给社会留下几句“流行语”,好文章也是这样,我在机关工作的时候,一些大笔杆子每写公文都绞尽脑汁创造一些新话。最近,听说“十年之赌”这句话在书坛很流行,“官军来了”也很流行,看来我的写作水平还是有提高。对书协换届,总结多年来中国书协以及各省市书协换届的经验教训,我也提炼出了五个字“四个不应该”。
  第一个,应该换届不换届。不按时换届的主要形式就是拖,大家都知道,好几个省书协换届,都被拖好几年了。不光是拖,有时候还提前,把应该是十月份的换届,提前到九月份,把下旬提前到上旬,把下周提前到上周。为什么提前?不是工作积极主动,而是迫不得已,你不提前一些某领就过完生日,导当主席或副主席就超龄了。该换届时不换届,有人急得睡不好觉,可是再急也没用,因为有推迟和提前除了有大权在握的上一级或更上级领导的意志,有的还有有章程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十七条规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二十条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请注意,“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这句话,大有文章,其玄机在于,它规定了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但没规定什么情况属于“必要时”,也没规定可以提前或延期多长时间,这就意味着,换不换届什么时候换届都可以由领导拍脑袋。所以,2010年书协可能换届,也可能不换届,不是必然换届。
  第二个,应该有的规矩没有。正规的换届选举,必然有一个比较正规成熟的选举办法。在这个办法中,代表、候选人是民主推荐还是上级提名,名额多少,选举是等额选举还是差额选举,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有效选举是三分之二通过还是二分之一通过,表决时是举手还是投票,是署名投票还是匿名投票,等等,都应该有周严细致的规定。让人费解的是,据我了解,已经成立二三十年的中国书协和多数的省书协,到现在居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选举办法。每次换届,选举办法都根据本届情况临时制订,这届有这届的选举办法,下届有下届的选举办法,规矩变来变去,具有极大的随意性。比如某届选举,估计某人得票可能不够半数,怎么办?上届五十个代表,这届搞成八十个,多出三十票投给他,他就够了。这就是选举的智慧。
  第三个,应该遵守的规矩也不遵守。主席的任职年龄本来是有限制的,可是人可以定规矩,也可以破规矩,有令不行,朝令夕改的故事见多了,七十多岁走马上任当省书协主席的事也有吧。还有,最近某省换届选举,本来定好了匿名投票,可是匿名投票结果,某指定候选人没过半数,再匿名投票一轮还是没把握过半数,怎么办?领导琢磨了两天,改变了选举规矩,把匿名投票改成举手表决。这回可好,领导坐在上面监督,代表们在下面相互监督,众目睽睽下你不举手,你就违背了领导意志,得罪了候选同志,看你以后还怎么在圈里混?
  第四个,应该当选的专业书法家当不上,不应该当选的官军却能当上。在上一期《书法》上我发表的文章题目是《官军来了》,巧合的是,蔡树农先生在《美术报》上也发表了一篇《官军来了》,可见,对官军泛滥现象我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前阶段,网上流行一个帖子《让我们看清这十七位理事》,对去年新增补的中国书协理事身份进行了披露。从帖子看出,这十七位新理事,字写的好坏不论,其身份却多数是官军,比较大的官(相当于副局级以上)有:省政协主席,省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市长,省社科院党组书记,银行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局级),部委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大集团老干部局局长,大集团专家委员会主任,等等。面对这浩浩荡荡、汹涌澎湃、铺天盖地的官军,就是王羲之转世,想在中国书协混个一官半职恐怕也难吧。
  这四个不应该,可以用一个不应该概括,就是应该有的民主没有,不应该有的长官意志却有。民主的选举,规则摆在那里,候选人的情况,他的施政主张都摆在台面,还可以进行预测,但预测准确也不容易,去年美国大选,很多人都把宝压在希拉里身上,结果奥巴马当选。长官意志主导下的选举,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民意,而是长官意志。老话说天威难测,长官意志是最难琢磨的了,中国省部级干部几千人,司局级干部几十万人,爱好毛笔字的领导一堆一堆的,面对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官场,你知道哪位爱写字的领导被另一位管书协的领导选中当书协主席、副主席?
  谁当主席无法预测,即使预测准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回顾二三十年的书协历史,书协主席的意义实际上只有两个,一个是象启功先生那样的大家,给书协撑撑门面,壮壮声势,这是象征意义。另一个是象慷慨的沈鹏先生和张海先生那样,时不时自掏腰包,给书协的活动赞助一下,这是现实意义。至于对协会具体管理,主席的作用除了开开会,讲讲话,剪剪彩,实际的作用微乎其微,多少年了基本如此。
  当然,也有不甘心当牌位的主席,也曾雄心勃勃地想为伟大的书协事业做点事儿,可是不在其位难谋其政,未掌其权难行其事,体制不允许你越位,再大的热情也没用。书协领导的权力分配,在书协的章程里是很容易看明白的。章程的第十九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驻会的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把第十九条和前文提到的第十七条结合起来,我们就会看到中国书协这个社团法人的组织结构是: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团——驻会副主席。笔者搞法律的,对公司法比较熟悉,把中国书协的组织机构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组织机构相比,就会发现,中国书协章程中对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团职权的规定,或者规定得过于简略空泛,或者根本没有实际内容,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有天壤之别,书协真正的实权机构是主持日常工作的驻会副主席。别小看“日常工作”,那就是一个特大箩筐,人事、财务、展览、外联、学术、培训、刊物等几乎所有的重要工作都可以筐入日常的范畴。可见,书协真正主持工作的是作为协会法定代表人的驻会副主席,而不是主席。其实,也不用翻章程,用更简单的方法就能判断,任何单位,一支签字笔,一枚公章,谁管这个,谁就是真正的领导。
  关注驻会副主席,也同样没有太大的意义。邓小平同志说过,好的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成坏人。书协无论谁当主席,谁当驻会副主席,只要体制不改变,就不能寄予太大的希望。关于体制问题,我在《十年之赌——中国书协未来命运》一文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里不再赘述。既然这样,我们关注书协换届还有意义吗?还是有一点意义,因为任何体制之下都有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封建专制不是好东西,但专制体制下,也产生了贞观之治,文景之治,康乾盛世。民主政治是好制度,丘吉尔却说,民主不是最好的制度,它只是“最不坏”的制度,看看前阶段泰国的乱象,丘吉尔的话也不无道理。我们关注书协换届,批评书协工作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在既有体制下,尽可能地激发现任领导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尽量多做好事,少做坏事;另一方面,揭露这个协会的体制性弊端,使政府兴利除弊,对这个协会早日改革或者干脆撤消。
  
  (以下内容在发表时删去)
  那么,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怎样的换届操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主席、驻会副主席的主观能动性呢?我的观点是:
  第一,既然主席的主要作用是象征意义和赞助经费,那么主席人选的条件,一是要六十岁以上,二是换届前其书法的市场价格连续三年在每平尺三千元以上。同时,主席的产生办法也要适当调整,采取拍卖加举手表决的形式。具体的方法是,首先把符合前述条件的书法家招集在一起,来一轮竞价,谁对当书协主席后给书协赞助经费的出价最高,谁就是主席候选人,候选人一确定,代表举手通过了事。
  第二,既然驻会副主席是书协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其人选条件,一是要四十岁以下,二是根本不会写毛笔字,钢笔字也要写的极差,三是文艺领域以外的干部。驻会副主席的产生办法,当然是行政任命加举手通过。
  这两个想法,是我为了书协的发展,多日废寝忘食、苦思冥想的结果,各位看官如果当成戏谑、泄愤之语,将有违我的本意,侮辱我的智商。那么,我这两个想法的依据是什么呢?为文之道,要给人留下想象空间,回味的余地,不能把话说尽,把道理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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