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沙诗论探索三题 文/彭建康
陈献章 ( 公元 1428 一一 1500 年 ) ,字公甫,号石斋,出生于广东新会都会村,童年移,居今属江门白沙村,世人以其居地尊称 白沙 先生。白沙于明英宗 - 正统十二年 (1447 年 ) 考取举人,次年入京参加礼部会试,中副榜进士,其后赴京会试不第。成化十九年 (1483 年 ) ,以荐举授翰林检讨,旋即乞奉母终养告归,于乡居碧玉楼讲学,终生不仕。万历十三年 (1585 年 ) 诏命从祀孔庙,有“岭南一人”之誉。《明史 } 卷二百八十三页《儒林》二有传。 白 沙 先生为明代杰出的理学家、教育家、诗人和书法家。他的学说称“白沙学说”,又称‘江门学派'。在宋明理学中,白沙学说具有承先启后的地位和作用。平生所作诗文被后人汇辑为《白沙子全集》,其中诗作近二千首。《明诗别裁》入选一首,《广东诗粹》入选三十一首。
白沙 先生不仅诗作颇具特色,在明诗中自成一家,他的诗论也有许多深刻精辟的见解,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在较有影响的诗话和文学批评史述著中,对白沙诗论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是一个空白,本文从哲学、美学角度探讨白沙的诗论主旨和审美观,并在这个基础上,结合文学发展史实,揭示白沙“诗之工,诗之衰”说的依据和它的重要的理论意义;一是白沙诗论主旨与“江门自然之学”
陈白沙 先生是一个具有自己的思想体系的理学家兼诗人,其诗论渗透着他的理学思想。或者说先生自觉地把诗论纳入到他的自然之学的宇宙观之中,从而形成了他的诗论主旨。
白沙 先生在《与湛民泽·第九则》中申明了他的学说宗旨,“此学以自然为宗者也”,“自然之乐,乃真乐也。宇宙间复有何事?故曰,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在 白沙 先生的宇宙观中,“自然”是一个哲学的核心命题,“自然”便是“道”,“道”便是“自然”。“道”不离形器,又不滞于形器,所以白沙,说:“道超形气元无一,人与乾坤本是三” ( 《次韵张东海》 ) 又说:“道眼大小同,乾坤一螺寄”。 ( 《浮螺得月》 ) 。天、地、人都为自然之道所贯通,万事万物都遵循着自然之道而生生化化,人们通过“作圣之功”,又可以得道,达到“道我合一”的境界。、因此先生的高足弟子湛民泽解释“自然”时,赋予'自然”以人伦道德的属性.他说:“夫忠信仁义淳和之心,是谓自然也。夫自然者,天之理也。理出于天然,故曰自然也:。” ( 《重刻 白沙 先生全集;序 }) 又说:“盖其自然之文言生于自然之心胸,自然之心胸生于自然之学术,自然之学术在勿忘勿助之:间。如日月之照,如云之行,如水之流,如天葩之发红者自红,白者自白,形者自形,色者白色,孰安排是,孰作为是,是谓自然,” ( 引文同上 ) 抿此可知昕谓自然即出于天然之理,一种天生的自然本性。“忠信仁义淳和之心”即是自然本性所体现的善心。 白沙 先生认为这种善心,通过致虚养静的修养功夫可以求得,亦须摒除一切俗习之气方能保持。先生《示李孔修近诗》云:“习气移性情,正坐闻道晚”,这是说,性情为习气所移,就会成为闻道的障碍。所以,欲得自然之道,须·勿忘勿助”,弃绝一切人为的安排。随事顺应,不滞于物。这些思想反映到诗文创作中便是:“自然之文言生于自然之心胸,自然之心胸生于自然之学术。”
学术的“自然”与文章的“自然”本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前者属哲学层次,后者同文学层次。在 白沙 先生那里,这两个层次都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这一联系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夕惕斋诗集后序》中。在这篇序文里, 白沙 先生说:“受朴于天,弗凿以人:禀和于生。,弗淫以习。故七情之发,发而为诗,虽匹夫匹妇,胸中自有全经。此《风》、《雅》之渊源,也。”先生论诗远溯风雅,认为即使是一个极普通的人,本‘受朴于天”,只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安排与习气。其性其情发而为诗,自可得风雅之旨。在这篇序文里,先生又说:“天道不言,四时行,百物生,焉往而非诗之妙用 9 会而通之,一真自如。故能枢机造化,开阔万象,不离乎人伦日用而见鸢飞鱼跃之机。”“天道不言,四时行,百物生”,语出《论语·阳货》。术熹《四书集注》释曰:“四时行,百物生,莫非天理发见流行之实,亦天而已,岂待言而显哉 ! ;”白沙引此盖在说明宇宙万事万物无不体现自然天理,故诗之作无论小至鸟兽、雪月风花之品题,大至皇王帝霸之褒贬,无不涵盖在这个天理之内。他的《观物》诗写道:“一痕春水一痕烟,生生化化各自然。”在 白沙 先生的心目中,天道、人道、诗道本是自然相通的,因此,他说:“会而通之,一真自如。”“一真自如”,佛家语,有真实如常不变之义。先生借用这个佛语,喻指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永恒的自然之道。白沙认为,把天道、人道、诗道会合贯通,依自然之道观照宁宙社会,即能把握万事万'物的开阅变化:而寻常的人伦日用之事,也无非体现了自然天理生生化化之妙,依自然之道,把它们表现到诗歌里,自能显出“鸢飞鱼跃”的天机理趣。 白沙 先生已经把创作主体的人及其创作活动纳入到“自然”之中了。据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 白沙 先生的诗论何以一再强调“率吾情盎然出之,无适不可” ( 《认真子诗集序》 ) 的原因,其中的真谛正是契合自然,抒写“受朴于天”的真性情。先生的学术以自然为宗,先生的诗论也是以自然为宗的。
儒学发展到宋明理学阶段,儒、释、道就趋向合流。白沙的思想以儒为主,又受释、道的影响,尤其在涵养论上,他主张静坐,更近似禅学。因此白沙的诗论主旨和他的自然之学一样,带有较浓厚的道佛色彩。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二里有一段话,对于我们理 解白沙 先生的诗论主旨很有帮助,兹录如次:
道之生生化化,其妙皆在于物。物外无道。学者 能于 先生诗深心玩味,即见闻所及者。可以知见闻之所不及者,物无爱于道。先生无爱于言。……然江门诗景,春来便多,除却东风花柳之句,则于洪均若无可答者,何耶?盖涵之天衷,触之天和,鸣之天簌,油油然与天地皆春,非有所作而不容己者矣。
白沙先牛指出,诗“不必作,不必不作,道固尔也;” ( 《与张廷实主事》第三十一 ) ,就是说,作诗不能无病呻吟,应出于自然,有感而发,率情而作,这是从创作实践方面发挥他的诗论主旨。先生本人的、诗作就是他的诗论的最好注脚,无论是论道诗、田园诗、闲适诗、悯民诗,怀古请或是其他篇什,均从“自然之心胸”自在流出,不见安排之迹,不为诗法所拘,超妙自然,颇具性情风韵,“专功而入神品,有古人所不到者” ( 张诩《 白沙 先生行状》 ) 。且看先生《社西村》之二:
君家里社西,我家里社东。平分社公雨,
不隔马牛风。瓜地妻能种,衣巾俗与同。
去边采芝径,高尽五台峰。
这首诗写“人伦日用”之事,颇具田园生活气息,古朴冲淡似陶,不见安排之迹。最后两句表现了飘逸高放、超然自得的风致。
又如《崖山大忠祠竖柱,阻风,七日后发舟,用旧韵》:
青青奇石草,上有牛羊躅。汹汹崖门水,远带汤瓶绿。
浮云散孤屿。初日明村曲。言归辄风涛,无乃疑张陆。迟迟重迟迟,畏此波心木。
( 注:汤瓶,山名,与崖山隔水对峙。张,陆指南宋末死于国难的张世杰,陆秀夫。 ) 此诗写崖门奇观,气势壮阔,赋兴并用,景与心融,浑然一体,表现了爱国忠魂与天地长存、感召后人的力量。写得极,有声韵。
再如《赠李克常》
桃花被东岸,江水日深深.赠君岂无言,亦有花水吟,,你看,桃花盛放,披满东岸,江水深情长流,多么司人心意 ! “天道不言,四时行,百物生”,“油油然与天地皆春”的诗情哲理,于此可得。《艺苑危自》卷六指出,公甫之诗“出之去无意”,“微近自然”王世贞已大致领略到白沙诗作的主要特色。
二、理融情中,天人合一的诗学审美观
如上所述,白沙诗论主旨和他的宇宙观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带有唯心主义成分,但它的美学意义却十分值得我们重视。
陈白沙是宋明理学由朱熹重“理”到王阳明重'心'的过渡人物,他的学说比程朱更倾向于“心”,因而,在审美的主、客体关系上,更重视主体的审美意识,强调审美中的感性体悟。他的诗论讲求理,融情中,以情显理,在《次王半山韵诗跋》中,先生指出,作诗'须将道理就自己性情上发出,不可作议论说去。离了诗之本体,便是宋头巾也。”对于诗歌'别是一体'的抒情艺术特征白沙体会甚深,他。的诗都是率情写怀之作,其情其性发而为诗‘或疾或徐,或洪或微,或为云飞,或为川驰,声之不一,情之变也” ( 《认真子诗集序》 ) 。在理学家的诗中,白沙诗绝少空洞说教,无“语录讲义押韵者”,更具抒情艺术的美学特征。白沙既重诗教,又重率情,两者的结合,形成了这位教育家所喜好、擅长的以诗为教的审美教育方式。白沙同族后学陈炎宗说:“族祖白, 沙 先生,以道鸣天下,不著书,独好为诗。诗即先生之心法也,即先生之所以为教也。” ( 《重刻诗教解序》 ) ,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一点, 白沙 先生确实写了不少寓物说理的论道诗,但绝非篇篇官性说理。明'杨慎《升庵诗话 } 指出,对白沙诗“缪解者,篇篇皆附于心学理性,则是痴人说梦。” 罗邦柱 先生在《空灵俊逸、平实渊深》一文中 ( 见五邑大学学报社科版 88 年第三期 ) ,以充分的诗例证明, 白沙 先生从仁道出发,并没有忘情世事,他的不少诗作,字里行间凝聚着深沉的臣子之爱。如果忽略了这个方面,仅仅看到论道诗,就无法更全面地体会白沙诗作的抒情美学特点。
和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一样, 白沙 先生的宇宙观与天人合一的思想息息相通。白沙本人明言:“天人一理通,感应良可畏” ( 《天人之际》, ) 。中国美学史表明,我们民族美学观念意识的孕育和发展,始终贯串着“一天人”这根主线。这根主线反映到理学家兼诗人 白沙 先生的诗论和诗作里是十分有趣的。他的抒写性情,契合自然的主张本身就是天人合一的。在 白沙 先生的眼里,“天命流行,真机活泼,水到渠成,鸢飞鱼跃,” ( 《示湛雨》 ) ,“江山都太极,花草亦平生” ( 《病中咏梅、》之四 ) 万事万物都充满蓬勃生机,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和谐。先生的《对竹》诗云:“窗外竹青青,窗间人独坐。究竟竹与人,原采无两个。”你看,人与物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物我交感谐和,既是自然之道的体现,也是美的体现在这里用得着歌德评论中国诗人的一句话:“人和大自然是生活在一起的”,在中国古典诗中,天道、人道、诗道的会合贯通常常通过比兴的手段,所体现。的正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和谐统一.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框架里,在人与自然的契合中,自然影响人,并渗透到人性人情之中,人性人情又渗透到自然之中;天道与人道合二而一了。“忠信仁义纯和之心”本属社会道德伦理的范畴但同时又是“自然”,是“天理”。 白沙 先生诗云:“蚁峰自识君臣义,豺虎犹闻父子亲” ( 《答陈秉常询儒佛异同》 ) 。这就是说,人和自然之物都能体现忠君、亲亲仁爱的自然天理.这天理是善的,因而也是美的。白沙强调:“诗之发,率情为之,亦是不可苟也已,不可伪也已” ( 《淡斋先生挽诗序》 ) 又说:“大抵论诗当论性情,论性情先论风韵,无风韵则无诗矣……—情性好,风韵自好;性情不真,亦难强说” ( 《与汪提举》 ) ,他把性情的善和真与诗歌美学范畴的“风韵”联系起来了,这就是白沙的以自然为宗的真善美统一的审美观.对于写“真”,白沙在主张出于自然的同时,又强调写出“精神”,认为写诗“非但直说出本意而已” ( 《与张廷实主事》第九 ) ,“若论道理,随人深浅,但须笔下发得精神,可一唱三叹,闻者便自鼓舞,方是到也” ( 《次王半山韵诗跋》 ) 。白沙《寄林虚窗》诗云:辋川树石愁摩诘,与可精神动老坡”,这个“与可精神”正是苏东坡“胸有成竹”的‘传神论”。白沙所讲的“笔下发得精神,可一唱三叹”与苏轼的“传神论”是一脉相通的。凡优秀的诗作,必具含一种兴发感动的审美特质。这是中国诗学传统的一个共识。 白沙 先生‘笔下发得精神”的提法,即是对这个共识的明确的体认。
总的来说, 白沙 先生诗论的天人合一的审美观,是伦理上天道与人道的统一,艺术上理与情的统一。这是江门自然之学与诗学审美观结合的必然产物,也是白沙诗论最具本质的特点。白沙虽推崇自然的诗歌艺术风格,有个人的欣赏嗜好,却无固必之言,先生尊唐而不抑宋,极力推崇杜甫,邵雍又追慕陶渊明与韦应物,对黄庭坚、陈师道亦多所肯定。在门户之见甚深的明代涛坛中,这种不事标榜的审美态度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三、“诗之工,许之衰”说的依据及其理论意义
在《认真予诗集序》里, 白沙 先生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而鲜明的诗论见解:“诗之工,诗之衰也。”王运熙,顾易生同志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认为,白沙这个说法“把诗歌与其艺术性对立起来”了 ( 见该书中册 288 页, 85 年版 ) 。这个批评,殊乖 白沙 先生之本意。研究白沙诗论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 白沙 先生没有诗话专著,他的诗论具有即兴性,针对性的特点,散见于序、跋书、笺和诗歌里,不成系统。我们必须在全面占有原著有关诗论材料的基础上,作一番综合分析演绎的工夫,庶几可把握白沙诗论的全貌;第二,应抓住 白沙 先生抒写性情,契合自然这一诗学审美观的核心;第三,应联系文学发展的内部规律看“诗之工,诗之衰”的现象。
如前所述,抒写性情,契合自然是 白沙 先生的论诗主旨,先生正是以此作为审美的艺术标准去评价古今一切诗作的。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在以盛唐为宗,以拟古主义为基调的明代诗坛中,白沙不以时俗为转移,尊唐而不抑宋,对“非唐非宋,名曰‘俗作'”的观点也提出了批评 ( 见《跋沈氏新藏考亭真迹卷后》 ) .
诗歌自然风格之美,是一种更具深层意蕴的艺术美,为我国历代许多著名诗人和诗论家所推崇和追求。从艺永表现形式看,这种自然美不事雕琢,少有人工痕迹。 白沙 先生说:“古文字好者,都不见安排之迹,一似信门说出,自然妙也” ( 《与张廷实主事》第九 ) 。在《与客淡诗》中,他又写道:“《风》、《雅》余三百,唐音仅几家。梦犹将影说,痒莫隔靴爬。岂是安排得,胡为盂浪夸 ? 超然不到处,应是用心差。”白沙所以极力推崇风雅与盛唐之音 ( 对晚唐诗白沙持有保留态度,可参考《读韦苏州诗》 ) ,就是因为它们具有浑然天成的艺术特色。出于对诗歌自然艺术风格的推崇,白沙十分赞赏严羽的诗论主张,在《跋沈氏新藏考亭真迹卷后》,他引述《沧浪诗话·诗辨》说:“昔之论诗者曰: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又曰:‘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夫诗必如是,然后可以言妙。”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诗歌意境即是——种自然蕴藉,意在言外的艺术意境。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指出:“意贵透彻,不可隔靴搔痒,语贵脱洒,不可拖泥带水',卜乘的涛作,都是,意境融浑不隔,自然传神,无矫揉雕琢痕迹的。 白沙 先生昕看重的诗歌艺术性正.是这个 !
虽然 白沙 先生说过,写诗“一似信口说出,自然妙也”,但这决非否定诗人作任伺艺术锤炼的努力。
“信口说出”之前有一个“似”字,无非用来说明不落言筌的自然之妙。事实上, 白沙 先生是相当重视诗歌的艺术锤炼的。在《批答张廷实诗笺》里, 白沙 先生说:“概观所论,多只从意上求,语句声调、体格尚欠工夫在。若论诗家,一齐要到”。在《与张廷实主事。第二十四》里,先生又指出,“若恣意妄为,词气间便一切飞沙走石,无老成典雅,规矩荡然,识者笑之。”
白沙 先生所有这些论述都充分说明,他并不忽视诗歌的艺术性,不忽略形式美的锤炼。要言之,先生是在主张契合自然的前提下求得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白沙本人的创作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论诗主法,度声调著称的李东阳亦充分肯定:“白沙诗极有声韵。” ( 《麓堂诗话》 ) 。
那么,对白沙‘诗之工,诗之衰”说又应如何理解呢?从《认真子诗集序》、《夕惕斋诗集后序》《与张廷实主事第九则》、,《与李孔修四则之二》等篇的论述莱看,导致“诗之衰”的“工”,实指“拘声律、工对偶”,“用心过苦”,伤于安排,因而显出人工斧斫痕迹,失去自然之美的“工”.所以 白沙 先生说,诗文之'体制非一,然本牛自然者便好,如,柳子厚比韩退之不及,只为太安排也。” ( 《与张廷实主事第九》 )
要充分认识 白沙 先生“诗之工,诗之衰”说的深刻意义,还须联系他所处时代的文学创作背景,作进一步的具体分析。明初、中叶之交,台闹体诗文尸 l 靡一时,占居文坛统治地位。这类诗文讲究词气安闲。雍容典雅,其内容或应制颂圣,或逢迎唱酬,多为粉饰升平,媚人耳目的贫乏平庸之作。从永乐至成化间,台阁体诗风延续近百年之久,陈陈相因,愈积愈弊。有识之土对此感到忧虑实为必然。继之而起的以李东阳为代表的茶陵诗派,倡言以盛唐为宗,力主学杜,但也是从声调法度着眼,实际上,仅仅是从形式上学杜,未能继承杜甫的现实主义风雅传统。更有意思的是,李东阳引白沙为同凋,他在《麓堂诗话》里说:“陈公父论诗专取声,深得要领。”这与白沙诗论的主旨相去太远了。 白沙 先生在《认真子诗集序》里发出了“诗之工,诗之衰”的慨叹,实在是先生深感诗道衰落的痛心之语。正是在这篇诗序里,先生批评说;”有意乎人之赞毁,则《子虚》、《长杨》饰巧夸富,媚人耳目,若俳优然,非诗之教也。”.在《夕惕斋诗集后序》里,先生又指出:“诗家者流,矜奇眩能,迷失本真;乃至旬锻月炼,以求知于世,'“晋魏以降,古诗变为近体,作者莫盛于唐。然已恨其拘声律,工对偶,穷年卒岁,为江山草木,云烟鱼鸟粉饰文貌,盖亦无补于世焉。”在这里, 白沙 先生重申了诗文创作须有补于世,反对徒饰的儒家诗教主张,不能不说具有充分的历史根据和鲜明的现实针对性。自近体诗产生以来,诗歌创作自觉讲求声律对偶,本来是一种进步。但也确实出现了“拘声律,工对偶,”·使诗歌失去自然“真美”的形式主义的流弊。永明体对诗歌声律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贡献。而其形式主义的倾向亦无庸讳言,尔后,唐初宫廷应制诗、北宗的西昆体、江西诗派以及明初、中叶之交的台阁体等等,都存在着 白沙 先生所指陈的形式主义诗风。故而先生的批评并非泛泛之论。,
文学样式的嬗变兴衰现象是十分值得我们深思的。王国维通过对中国古典诗词、戏曲发展史的研究,认识到一定的文学形式都有它发生、发展、成熟、衰亡的历史。他在《人间词话》里指出:“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中其自出新意,故循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故谓文学不如前,余未敢是信。但就一体而论,则此说固无易也。 鲁迅 先生在《致姚克》中也谈到:“歌,诗词,曲,我以为原民间物,文人取为已有.越做越难懂,弄得变成僵石,他们就又去取一样,又来慢慢的绞死它。譬如。《楚辞》罢,《离骚》虽有方言,倒不难懂,到了扬雄.就特地‘古奥'.令人莫名其妙,这就离断气不远矣。词,曲之始,也都文从字顺,并不艰难,到后来,可就实在难读了。'从文学发展史上看, 白沙 先生的'诗之工,诗之衰'说,堪称古典诗论中的真知灼见,实质上他是用了极其精粹的语言道出了中国文学发展中一条相当重要的内部规律:一种文学样式发展到了顶峰以后就要走下坡路,其显著的特点是在形式上下功夫,企图以此求知于世。这种创作态度实在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 白沙 先生在其诗论中多次疾呼,写诗应不以人之赞毁为意;“率情为之”诚意所发,辞不虚假 ( 《杂诗序》 ) 。并以自写真性情的。清新诗章与“粉饰文貌”,“媚人耳目”的瓷风相抗衡,实有矫偏救弊之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 白沙 先生的诗论是建立在他所创立的江门自然之学的坚实基础之上的;诗论以抒写性情,契合自然为主旨,对诗歌创作的具体规律、艺术的锤炼等等亦相当重视:追溯中国美学思想的渊源,白沙的诗学审美观,又深深植根于我们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中,白沙的“诗之工,诗之衰”说,是以他的诗论主旨为审美评价标准,以文学史实为依据的,这一见解对于揭示文学发展的内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作为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江门学派的创立者, 白沙 先生的诗论和他的抒写性情、契合自然的清新诗章,对形式主义诗风给予了有力的针砭,给明代诗坛注入了一股清新健康的空气,实为度人的金针。
注,本文曾经江门市陈白沙学术研究会副会长、五邑大学中 文系副 教授 罗邦柱 先生过目,并提出修改意见,谨此表示谢忱。
主要参考资料
( 1) 孙通海点校《陈献章集》
(2) 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
(3) 蔡镇楚《中国诗话史》
(4) 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 ( 四卷本 )
(5) 近人丁福保 { 历代诗话续编》 ( 中,下册
(6) 赵则诚等主编《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
(7) 八九年《江门研究》增刊 ( 白沙研讨会论文专辑 )
(8) 清沈德潜、周准《明诗别裁 }
(9) 袁行云高尚贤选注《明诗选》
(10)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
(11) 游国恩等人主编《中国文学史》
(12) 郑钦镛、李翔德《中国美学史话 }
(13) 殷杰《中国古代学审美理论鉴识》
(14) 陈望衡《中国传统伦理审美谐和论》
( 《见中国社会科学》 89 · 5)
(15) 叶嘉莹《中国词学的现代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