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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彩虹 发表于 2006-11-18 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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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ayne 发表于 2006-11-18 3: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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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彩虹 发表于 2006-11-17 6:47:01 :
Wayne:毛见你over二十年,能在这再见好开心,还记得呆吗?
彩虹,是同學就冇見30年,你Only over20年,是誰?如象李老兄那樣有錢又放上相片,那就好認了,無論怎樣,在這里都是朋友,您好!!!歡迎光顧76村....
不是同学,我是77的,只是在台城认识的一个朋友,或者太久己忘记了.
彩虹,是朋友我是不會忘記的,給點時間,或許到時見面再敘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