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飞行途中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特别是旧病复发时,应该及时把情况告诉乘务员,以便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
从航空医学的角度考虑,以下情况不宜乘机:
1、心肌梗塞者,病后一个月内严禁乘机。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人,在空中旅行容易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缺血、肺动脉高压等,因此,这类病人乘机前最好请医生检查一下,以决定能否乘机。
2、心绞痛的病人。若有明显的心绞痛发作,需用硝酸甘油类药物来控制者不宜乘机。患有心房扑动、阵发性心动过速伴有紫绀、严重心律不齐、心脏扩大、瓣膜狭窄或关闭不全的病人,也不宜乘机。
3、高血压病患者。高血压危象或血压急性升高,舒张压持续在130mmHg以上,或合并眼底出血、渗出及水肿则不宜乘机。血压波动明显控制不理想、心血管或开颅减压术后、糖尿病并发心血管和眼底病变及肾脏损害,都要谨慎乘机。
4、脑血管病人。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病人,由于飞机起降的轰鸣、震动及缺氧等,可使病情加重,禁止乘飞机。由血栓或出血引起的脑疾患者,绝对不要乘飞机。轻度脑震荡病人应随身带些止痛药,重度脑震荡病人应有专科医生随行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方可乘机。
5、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患者,由于气压的改变可能发生气胸、肺大泡等,飞行途中可因气体膨胀而加重病情而不宜乘飞机。
6、鼻咽疾病患者。若乘客患有咽鼻部疾病,如重感冒、鼻炎、咽肌麻痹、鼻咽肿瘤、假牙装置不良等易影响咽鼓管正常通气的疾患,很容易致气压损伤性疾病。感冒流涕和鼻塞不通的病人,最好暂缓乘机,因为咽鼓阻塞有鼓膜穿孔的危险。
7、消化道出血病人。随着飞行高度的上升,气压越来越低,胃肠道内的气体就会发生膨胀,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在手术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
8、妊娠晚期。由于空气中气压的变化,孕妇在飞行途中,容易发生早产、流产、胎儿宫内缺氧等意外事故;合并有妊娠高血压和中毒症、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更不宜乘飞机。一般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在孕期32周前乘机比较安全。
9、严重贫血的病人。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者,不宜乘飞机。
10、传染性疾病患者。如水痘、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患者,为避免飞机作为载体扩散,在隔离期内,不能乘坐飞机。
11、精神病患者。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因乘飞机容易诱发疾病急性发作,也影响飞行安全而不宜乘飞机。
12、身体有特殊需求者。在航班中有一些旅客,他们需要在空中额外吸氧、可能在空中有生命危险或要求医疗型护理、出生不足14天需用早产婴儿保育箱等,对此,航空公司也会要求他们出示由其主治医生签署的相关医学证明,并经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