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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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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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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5-09-02
回 冬子 的帖子
冬子:
仁兄的诗______
     抗战歌,大庆毋缷戈。  
    仄仄仄平 仄仄平仄平 
    夺我钓鱼岛,岂能容恶魔。  
    仄仄仄平仄 仄平平仄平 
       (1) 首联岀句显然是犯孤平了.
       (2) 对句"大庆毋卸戈" (仄仄平仄平) ,是岀律了还是本句自救?在诗词界仍存争议.它不象(平平仄平仄)那样被当成一个特殊的句子.(仄仄平仄平)的使用是有条件的, 那就是第二个字必须是入声字.唐人孟浩然的五律<<望洞庭湖赠张承相>>的首联" 八湖水平, 涵虚混太清"(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 ,"月"是入声字. 而仁兄的(大毋卸戈)的"庆"却是个去声字.由此看来,有网友质疑仁兄这首绝句是出律了,不是没有理由的.  .......

        (1) 岀句和对句的第二个字犯孤平或孤仄,在唐诗中不鲜见。如李白的《秋浦歌十七首》中的第四首:“两鬓入秋浦,一飒已衰;仄仄仄平;猿声催白发,长短尽成丝。”首联对句的“”字是犯孤平。
        (2) “仄仄平仄平” 是本句自救,唐诗中早已有了先例,无需争议。如李白的《劳劳亭》:“天下伤心处, 劳劳送客亭;春风知别苦,不遣柳青。仄仄仄平。”  而 “”字是上声字和去声字,不是入声字。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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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5-09-03
Re仁兄(15楼): (1) 岀句和对句的第二个字犯孤平或孤仄,在唐诗中不鲜见。如李白的《秋浦歌十七首》中的第四首:“两鬓入秋浦,一朝飒已衰;仄平仄仄平;猿声催白发,长短尽成丝。”首联对句的“朝”字是犯孤平。
        (2) “仄仄平仄平” 是本句自救,唐诗中早已有了先例,无需争议。如李白的《劳劳亭》:“天下伤心处, 劳劳送客亭;春风知别苦,不遣杨柳青。仄仄平仄平。”  而 “遣”字是上声字和去声字,不是入声字。
    
   (1)我不止一次说过: 我怀疑仁兄分不清绝句的种类.他引用李白的诗声律是(仄仄仄平仄, 仄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李白的这首诗首联的出句和对句都不是律句, 未联合律,因此李白这首诗应属拗绝.拗绝者是律古间用,不讲粘对的."古"的联当然不忌孤平了. 仁兄在<<玩玩五绝>>中对律句有过很精准的描述,然而在实际应用中, 诗句是否入律了似又分不清.
  (2) 仁兄说" 仄仄平仄平是本句自救,唐诗早己有了先例,无需争议 " .同时也举例" 遣" 不是入声字.关于要用入声字一说,是我在一本比較"权威"的本本上 读到的, 诗词有入声字可代平声字的传统.因为古时诗词是用来吟颂的,也许是入声字代平声字比较顺口吧.不管怎样这也是一家之言,提出来作为参考. 关于"仄仄平仄平" 是不是" 本句自救",我关注了好久了, 至今尚末看到肯定的答案, 下面我转载一篇有关文章,让对律诗感兴趣的网友参考.
        
[ 此帖被冬子在2015-09-03 03:48重新编辑 ]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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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5-09-03
                                笑天斋诗话:关于“平平仄仄平仄平”是否出律?
                                        ——兼答谢石公问:“我襄夫子兴汉风”中的拗“汉”

几天前,谢石公对我《因“汉风改版事次韵陈小明先生》那首七律中“我襄夫子兴汉风”的“汉”是否合声律提出了质疑,也引起了金公忠林、段公观宋的跟帖关注,我除了表示感谢,还答应回家后给予解释,故专撰此文,申述我用该拗句的理由。请谢公教正和诸位学友抛砖。

一、先从格律诗的对黏说起

但凡做格律诗的人都知道,律绝的声律讲究对黏(这里只说“对”)。所谓“对”,即出句字为仄时对句相对的字应平(平收入韵的句子例外),反之亦然。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王之涣《登鹳雀楼》),出句声律效果为“仄仄平平仄”,对句为“平平仄仄平”;又如“画省香炉违伏枕,山楼粉堞隐悲笳”(杜甫《秋兴八首》之二)。出句声律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对句为“平平仄仄仄平平”,都是字字合律一字不拗的工对. 但对黏工整的声律形式是格律诗声律的“正体”或曰“正格”. 但完全按这种“正格”来写诗很难做到。因为它会严重束缚内容的表达,所以诗人在写作实践中往往“出格”。为使这种出格“合法化”,于是人们就发明了所谓的“一三五不论”(实际是认可有限的“出格”),这就大大解放了内容表达的区间,丰富了格律诗的表达能力。
     可后来人们又发现,仅仅“一三五不论”还不够,还会影响内容表达,诗人在此之外往往还会写出一些“出格”的句子,即所谓“拗句”。如“野火烧不尽”(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声律本为“仄仄平平仄”,但句中“不”字拗(当平为仄);又如“一身报国有万死”(陆游《夜泊水村》),声律本为“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整句只“身”一个平声字,即使“一三五不论”,句中的“万”还是拗(当平为仄),遇到这种“出格出律”的情况怎么办?于是人们又想出了一些使其“合法化”的办法,那就是“拗救”,即在本句或下句相应的位置改变它本来的平仄规定,用平救仄,用仄救平。像“野火烧不尽”,就用下句“春风吹又生”的“吹”救上句的“不”(“吹”当仄改平);“一身报国有万死”就用下句“双鬓向人无再青”的“无”救上句的“万”(“无”当仄改平),同时这个“无”还救本句的“向”(“向”不救“无”,则本句为“孤平”),是所谓“一字二救”。按照人们惯常的说法,这样的“拗句”,经这么一“救”,就不“病”了,就算“合律”了。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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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5-09-03

二、再说“平平仄仄平仄平”并未出律的客观理由(证据)
以上说的是拗救的几种典型,但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本文今天要论述的重点是“平平仄仄平仄平”句式即像“我襄夫子兴汉风”是否“出律”,应不应该承认它的“拗救”,应不应该像“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句式一样,给它个“名份”,确定它作为一个“特殊律句”的地位。
      我们知道,迄今为止,一种被普遍认可并几成定论的说法是,律诗中的“b”型句(五言)“平平平仄仄”可以拗救为“平平仄平仄”(即用第四字的“平”救第三字的“仄”),七言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可以拗救为“仄仄平平仄平仄”(即用第六字的“平”救第五字的“仄”),理由是晚唐以降,写这种句子的特多,而且喜欢用在律诗尾联的出句(即第七句)上。因此,王力的《古代汉语》说可以把它不看成拗句,而直接视为是一种特殊的律句。
     但无独有偶,按照律诗重“对黏”的规矩,既然b型句五言“平平平仄仄”可以拗救为“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可以拗救为“仄仄平平仄平仄”,而它的对句(A型句)五言“仄仄仄平平”为什么就不能拗救为“仄仄平仄平”,七言“平平仄仄仄平平”为什么就不能拗救为“平平仄仄平仄平”呢?这样一来,“平平仄平仄”与“仄仄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与“平平仄仄平仄平”不成“天生一对,地配一双”的工对了么!因为它们不仅各各在本句进行了“自救”,而且在对句中进行了“互救”,应是璧玉成双,相得益彰的美事。
     遗憾的是从古到今,若多音律大师,没一人触及这一话题。有说的是“A型句一般不用拗救”,或只说这种A型句的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须为仄声,以避免出现“三平尾”(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的“城阙辅三秦”、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的“一封朝奏九重天”,“辅”和“九”字处非仄不可)。连王力老夫子都不敢趟这趟浑水。他在他的《古代汉语》律诗格律章中对其它几种拗句讲得非常详尽,唯独对“平平仄仄仄平平”可否拗救为“平平仄仄平仄平”缄口不言,采取了消极回避的态度。
     但“无人说”和“消极回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实际情况是,古往今来这种拗句拗救的诗句并不鲜见。下面举几个例子,以证“平平仄仄平仄平”(含五言“仄仄平仄平”)的句式之由来有据:
(一)“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孟浩然《过洞庭湖赠张丞相》):此联出句的声律效果为“仄仄平仄平”,可它的“正格”却是“仄仄仄平平”。无疑是“仄仄仄平平的拗救形式。第三字“湖”当仄为平,用第四字仄声“水”相救。这说明,早在盛唐之初,这种拗救的句式就已实际存在。
(二)“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夏日绝句》):此联声律效果为“平平仄平仄,仄仄平仄平”,实际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拗救形式。出句第三字“做”当平为仄,第四字平声“人”相救,此即所谓的“本句自救”,这是大家都认可的,无需多说。需要强调的是对句“死亦为鬼雄”(声律效果与“八月湖水平”完全相同),第三字“为”当仄为平,第四字“鬼”救(当平改仄)。借用王力“双鬓向人无再青”中的“无”既救本句的“向”,又救上句的“万”之理论,这个“鬼”不仅救了本句的“为”,还救了上句的“做”,也是一个“一字救二拗”的例子。这样上句的“做”就有了“人”和“鬼”两救,成为“二字救一拗”。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此联通过本句的“自救”和出出对句的“互救”,彼此呼应,成了声律非常工整的句子,切合格律诗重“声律相对”的要求。
(三)“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苏轼《寿星院寒碧轩》):这首诗被方家称作“拗律体”,按正体格律,此联严重“失对”。但对句“窗前修竹一尺围”的声律效果为“平平平仄仄仄平”,无疑是A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的拗句,第六字“尺”当平为仄,未救。我想苏老夫子大概想到反正是“拗体”,干脆就采取了“拗而不救”的放任态度。但也许有人说,句中第三字“修”可救“尺”,但个人认为不可。一是“修”按“一三五不论”本是可平可仄之属,二是“前三救后六”的本句相救现象,不要说“远水难救近火”,而且也无有发现先例(虽然对句相救横向看来似乎更远,但纵向却在咫尺),因此是个不折不扣的、“未得救”的拗句。
(四)“少年倜傥廊庙才,壮志未酬事堪哀”(毛泽东《七律·咏贾谊》):此诗与《七绝·贾谊》被认为是毛泽东“建国”后咏贾谊的姊妹篇。我用引联的出句“少年倜傥廊庙才”来作个近现代人有将A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拗救为“平平仄仄平仄平”的例子。此句的实际声律效果与笔者“我襄夫子兴汉风”完全一样,同为“仄平仄仄平仄平”。句子第一字“少”可平可仄,不论。第五字“廊”当仄为平,第六字“庙”属“二四六分明”,本应为平,但为救第五字改仄,因为不这样改,就应了观宋兄所说,成了“三平尾”(毛泽东此诗的第二句“堪”也拗,特别是后三联的声律很乱,因不是本文评析的范围,从略)。
(五)我的观点不乏知音。最近在《中华诗词网》上看到一位网名叫“散发弄扁舟”的诗家一篇“该为‘平平仄仄平仄平’出律平反”的文章,其观点与笔者不谋而合,更增加了我用该句式的底气和勇气。该作者的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既然“平平平仄仄”可以拗为“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可以拗为“仄仄平平仄平仄”,为什么它的对句“仄仄仄平平”就不可以拗为“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就不可以拗为“平平仄仄平仄平”?他认为这种“出对句的互拗互救”恰好构成了一种“重量平衡美”;其二,无论出句对句,既然前人可以将“仄仄仄平平”拗为“仄仄平仄平”,将“平平仄仄仄平平”拗为“平平仄仄平仄平”,为什么今人就不能?所以他认为视这种“拗句拗救”的句式为“出律”的观点早该“平反”,不但不能算出律,还得提倡。他把这种句式戏称为“第五种拗救法”,并在写作中一贯实行之。
三、最后说说我写“我襄夫子兴汉风”的主观理由(动机)
上节重点讲了我写“我襄夫子兴汉风”的客观理由,但这并非我写这个拗句的决定因素。实际上,我在做格律诗时还是很讲规矩的,尽量避免“拗句拗救”(哪怕是前人已有定论可以“拗句拗救”的),只是在不得已即为了不“以文害意”时,才不愿为格律“绑架”,偶尔拗之。而且这种“偶尔拗之”,还得尽量考虑去“救”,实在不可救时才作罢(这一点,我在稍前的《就格律诗词的两个问题复原上草先生帖》中已有详细叙述)。比如“我襄夫子兴汉风”,“汉”字拗,就安排相邻的“兴”去救。当然我也完全可以让这个句子不拗的,比如将“汉风”改为“唐风”,而且“唐风汉韵”的用法也是说得通的。但恰恰汉诗总会的网站就叫“汉风”,这一改,就会严重损害内容的表达。另外“唐”为阳平,读音比较柔软缠绵(且“唐”在前文已出现过,再用即为“低级重复”),而“汉”为去声,读来有种峻峭、激越的力量感,个人感觉更好一些。
     有了上面的主观理由和动机,加上上节所列的五大客观理由和证据,因此“两害相权取其轻”,遂决定用“汉”弃“唐”去“潇洒拗一回”。至于笔者主张的“平平仄仄平仄平”句式应和“仄仄平平仄平仄”句式一样,也将它视为非“拗救”的“特殊律句”,咱人微言轻,比不得王力式的大家,能否得到诗坛认可,那就不是鄙人所能强求的事了。但我觉得作为个人观点,也应勇于“亮剑”。再说格律这东西,也不应让“大人物”主宰一切。何况前人能用,我就不能用?和尚动得,我就动不得!
    不过话说回来,在“平平仄仄平仄平”句式得到普遍认可、得到正式“平反”、特别是得到“大家鼎定”之前,我还是把它作为一个“拗句拗救”的句子看待。所以我在回帖时,首先肯定了谢公的治学态度值得钦佩,并表明“我襄夫子兴汉风”中的“汉”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拗汉”,答应稍后向他说明我为什么明知其拗又坚持要用的理由,所以今天就写了这篇文章。个人认为,对这种句子的定性,眼下只能说是一个经拗救后合律的句子。至于诗界用与不用,全凭各人的认识理解,不可强求。我只能表明个人观点,今后仍不排除使用这种句式,而且希望这种句式早日得到诗坛的普遍认可,与“仄仄平平仄平仄”一样,并列列入“特殊律句”的范畴。  

离线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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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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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子:
         (1)我不止一次说过: 我怀疑仁兄分不清绝句的种类.他引用李白的诗声律是(仄仄仄平仄, 仄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李白的这首诗首联的出句和对句都不是律句, 未联合律,因此李白这首诗应属拗绝.拗绝者是律古间用,不讲粘对的."古"的联当然不忌孤平了. 仁兄在<<玩玩五绝>>中对律句有过很精准的描述,然而在实际应用中, 诗句是否入律了似又分不清.
       (2) 仁兄说" 仄仄平仄平是本句自救,唐诗早己有了先例,无需争议 " .同时也举例" 遣" 不是入声字.关于要用入声字一说,是我在一本比較"权威"的本本上 读到的, 诗词有入声字可代平声字的传统.因为古时诗词是用来吟颂的,也许是入声字代平声字比较顺口吧.不管怎样这也是一家之言,提出来作为参考. 关于"仄仄平仄平" 是不是" 本句自救",我关注了好久了, 至今尚末看到肯定的答案, 下面我转载一篇有关文章,让对律诗感兴趣的网友参考.
.......

        我引用李白的两首诗是:
                  
      (1)《秋浦歌十七首》中的第四首:两鬓入秋浦,仄仄仄平仄,朝飒已衰;平仄仄平猿声催白发,平平平仄仄,长短尽成丝。仄仄平平
     其正格是: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第一句中的就是拗救。
        
    (2)《劳劳亭》:天下伤心处,仄平平仄    劳劳送客亭;平平仄仄平  春风知别苦,平平平仄仄,不遣杨柳青。仄仄平仄平。
     其正格是:仄仄平平仄,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第四句中的是拗救。
              
         不明白冬子为什么说它是不讲平仄的拗绝。    
离线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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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5-09-03
       李白的两鬓入秋浦,(仄仄仄平) 朝飒已衰;(平仄仄平)猿声催白发,(平平平仄仄)长短尽成丝。(仄仄平平)”这首律绝,其奥妙之处在于入” 字,把冬子的眼睛蒙蔽了而误作《拗绝》论。
      冬子在16楼说:关于要用入声字一说,是我在一本比較"权威"的本本上 读到的,诗词有入声字可代平声字的传统.因为古时诗词是用来吟颂的,也许是入声字代平声字比较顺口吧.
      “入”字是入声字,古人作诗是将入声字为平仄两用。
      回过头来,既然李白的朝飒已衰”中的”字是入声字,请问冬子,我的年抗战歌”中的“八”字,是不是入声字?
离线斜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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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5-09-03
优秀文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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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 金钱 +5 谢谢顶帖支持! 2015-09-04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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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5-09-04

  Re  仁兄:   (1)《秋浦歌十七首》中的第四首:两鬓入秋浦,仄仄仄平仄,一朝飒已衰;平仄仄平;猿声催白发,平平平仄仄,长短尽成丝。平仄仄平平。
     其正格是: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第一句中的“入”和“秋”就是拗救。

   仁兄这种见解令人费解. (仄仄仄平仄)是(仄仄平平仄)拗句. 这种拗有人叫"半拗",可救可不救.这  不是本句自救, 因此[["入" 和 "秋" 就是拗救]] 之说似不通.  
       至于什么情况可不救,什么情况要救,以前没有深究,现受仁兄之李白诗不是拗绝之啟发,再读李白 的<<送友人>>似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李白在这首诗中,一处不救,一处用救,看来似又是个仄声字.

     此地为别,孤蓬万里征        挥手兹去, 蕭蕭班马呜.
     仄仄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
         (一是入声字)                          (  自是去声字)
    

离线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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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5-09-04
        向律诗孤平句探考,我认为是深一层次的探考,对于欣赏别人的作品或自己学习写作,都不是一件坏事。古人写诗常将入声字平仄混用,李白《送友人》中的 “此地一为别” 无疑是将 “一” 为平声字使用。而这个 “一” 字就是本然地救了 “为” 字这个孤平的拗。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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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5-09-04
Re仁兄: 不明白冬子为什么说它是不讲平仄的拗绝。

    拗绝: " 律古间用, 不讲粘对的绝句". 按此定义去区分拗绝和古绝有时不大容易,而要界定律绝比
较容易,所以我们干脆就把绝句分为是律绝和非律绝两类好了.
离线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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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5-09-04
Re仁兄(20楼) 李白的“两鬓入秋浦,(仄仄仄平仄) 一朝飒已衰;(仄平仄仄平)猿声催白发,(平平平仄仄)长短尽成丝。(平仄仄平平)”这首律绝,其奥妙之处在于“入” 字,把冬子的眼睛蒙蔽了而误作《拗绝》论。
      冬子在16楼说:“关于要用入声字一说,是我在一本比較"权威"的本本上 读到的,诗词有入声字可代平声字的传统.因为古时诗词是用来吟颂的,也许是入声字代平声字比较顺口吧.”
      “入”字是入声字,古人作诗是将入声字为平仄两用。
      回过头来,既然李白的“一朝飒已衰”中的“一”字是入声字,请问冬子,我的“八年抗战歌”中的“八”字,是不是入声字?


    李白的这首诗是不是律绝,关键是如何看待(一朝飒已衰, 仄平仄仄平) .李白是初唐的诗人,那时还不是律诗的全盛期, 李白用什么诗体去写并不重要.关键是现代诗人去摩仿李白的体裁是不是明智?  
        就仁兄认为(大庆毋御戈,仄仄平仄平) 是本句自救,我引用了<<唐诗选评释>>的有关资料.作者指岀:准于(仄仄平仄平)作为[[ 别成一种之音节,上二字必当用入声,此关于音节之至理, 学者不可不知也]]. 因之,仁兄把此说扩充至孤平句, 并对照李白的诗为他的(八年抗战歌,仄平仄仄平)找理据. 这实在好有趣. 仁兄诗的 "八"和李白诗的" 一" 刚好都是一个"入声"字. 不知是" 有心栽花" 还是" 无心挿柳"呢? 希望智者,比如那位最早质疑仁兄的绝句不是律绝者也能加进来讨论,共同学习,不亦 乐乎?
离线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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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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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子:
       就仁兄认为(大庆毋御戈,仄仄平仄平)是本句自救,我引用了<<唐诗选评释>>的有关资料.作者指岀:准于(仄仄平仄平)作为[[别成一种之音节,上二字必当用入声,此关于音节之至理, 学者不可不知也]]. 因之,仁兄把此说扩充至孤平句,并对照李白的诗为他的(八年抗战歌,仄平仄仄平)找理据. 这实在好有趣. 仁兄诗的 "八"和李白诗的" 一" 刚好都是一个"入声"字. 不知是" 有心栽花"还是" 无心挿柳"呢? 希望智者,比如那位最早质疑仁兄的绝句不是律绝者也能加进来讨论,共同学习,不亦 乐乎?
.......

       我既不是"有心栽花",也没有"无心挿柳",我只是学人赋诗。既然要承传发扬古诗唐韵汉风,就要先探考学习古人的写诗风格。我非常钦佩汪时健先生“笑天斋诗话:关于“平平仄仄平仄平”是否出律?”的精神。
       林正三指岀的 “(仄仄平仄平)作为[别成一种之音节,上二字必当用入声,此关于音节之至理, 学者不可不知也]” ,在事实面前,是偏面的,本人认为应不予取纳。
        虽然冬子站在对台弹唱,但他找出了 “八年抗战歌,大庆毋缷戈。” 合律理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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