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丑书定义是有争议的,说明这是一个个人喜好问题。如要解决这问题,先要解决书法是不是一门艺术?若为艺术,好丑的争议则为观念问题。何谓好?何谓丑?需要一定的准则。若书法为非艺术,那么,规范、端正、整齐为第一准则,其中最流行的印刷体是非艺术的最高典范,它是一种机械化、公式化的书写。
如果书法是一门艺术,那么它除了书写汉字外,就有几乎无限的可能性。其中一准则是:作品与书写时的心情契合度越高,作品水平越高。要领悟这一点,即对孙过庭同学的“深识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有极为深刻体会,而真正领悟这一点的人,就不会对“丑书”这一概念过于关注了,因为丑书的划分是一竹杆打倒一船人的做法,为智者所不齿。至于写字是不是一门艺术,就更不重要了,因为他所关注的是整体效果及线条流动时的情感起伏。
艺术是讲气质的,不是拼脸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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