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张怀瓘在《文字论》中附和道:“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
本来书法的神采是简单易懂的,但经古代装B高手将其搁置在高大上的位置后,再胡说八道一番,就变得神神化化,实属殆误后世。
几乎所有认真写字写上几年的人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在不经意中,写出一幅自觉他妈的爽的作品来。再回想一下就明白,在写出这类作品过程中,下笔如有神助,一切都不经思考那般信手拈来,其效果带给自己以妙趣横生之感。总结一句,就是他妈的爽或他妈的痛快。
所以,书法神采这东西,就是这种他妈的爽,惟其如此,才在书写过程中不受练习过程中养成的条条框框所影响,才能写得痛快淋漓,以此为标杆就不难弄懂什么叫“惟观神采,不见字形”。
[ 此帖被破烂的砂锅在2016-02-12 18:0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