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先敬罗衣后敬人”,无形中是将“罗衣”所代表的富贵与个人分开来,所敬的主要对象是富贵,与个人无关了。那么,这种敬对个人的意义何在呢?
对第三者而言,某人受到别人的敬意味某人很有面子,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但当自身作为被敬的对象又明白到这种敬是来于富贵而跟其它无关时,又该如何呢?
对极端理智者而言,这种敬完全是敬者对富贵的崇拜,对被敬者毫无意义。可实际上,几乎百分之百的人都享受这种来自别人的敬,惟其如此,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
敬的意思在不同的语境中有所不同,在这儿,敬主要偏于拍马奉承。相信对任何人而言,于日常交往中,稍为过火的赞美也胜于小小的贬斥,即使是出于善意的规劝,也会因对象性格上的问题而成为事实上的讽刺。而更多的情况下,我们的所谓善意规劝是出自个人的优越感而非深明大义,规劝过程实际上成了某些人显示自身优越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