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
文/刘荒田
朝三暮四这个成语,觉得它的原故事,指向一种恒久的人性。
此成语出自庄子的《齐物论》,本事是:宋国的狙公爱猴子,养了一群,和群猴互动了无障碍。开始时,狙公宁可减少他与家人的食物也满足猴子的需求。后来难以为继,便实行限量制。怕群猴不合作,先行骗:“给你们橡实,早上三颗,晚上四颗,够吗?”猴子“皆起而怒”。狙公改口,允诺早上给四颗,晚上给三颗。群猴“皆伏而喜”。
比猴子聪明的人,大抵讥笑猴子不会算账,连三加四和四加三也搅了浆糊。而老奸巨猾的狙公所玩的手法,正是当今股市操盘手所惯用的数字游戏。再想深一层,猴子早上吃的食物,要供应一整天上蹿下跳的能量;而晚间,吃了就睡。所以,早上多吃是符合生理学原则的。从故事稍作生发,猴子此举还颇合于广东谚语:“十赊不如九现,九现不如八到手,八到手不如七到口。”彻底拒绝虚幻,“务实”至此,教人叹为观止。
不过,我不想纠缠于数字,而更想考查事情的起因。倘若狙公家底殷实,橡实满仓,猴子们早已进入各取所需的社会,还犯得着去为早晚分配几颗谈判吗?
其实,猴子的反应,折射出这样的人性:如无外力阻遏,欲望天然地处于膨胀状态。外力一旦干预,则引起反弹。举一常见的例子:A和B两家人亲密无间,A较富裕,每年给B家的新年利是都是一万元,且绝不要求同等回报。B 早已习以为常。今年A因股票下跌,损失惨重,利是改为五千元。遵从风俗,这类礼节性事件双方都心照不宣。但B夫妻失眠多天,探讨为什么A的利是缩水,最后得出的结论,是A狗眼看人低,不再把自己当朋友,嫌隙就此产生。
不要讥笑B不识好歹,恩将仇报,这样的反应,之所以归入普遍性“人性”的层面,就是因为:一个不小心,你和我也成为“起而怒”的猴子。且扪心自问:如果友人体谅你的钱包或者知道你没有私房钱,外出吃饭从来由彼包起,忽然有一天他让你付账,你心里是不是“怪怪的”?我生长在侨乡,从小时候起,耳闻目睹多宗家人之间,亲戚之间,邻里之间的矛盾,起于类似原因——寄钱周济自己的人,因本身经济状况变化,无法维持过去的额度。同样问题出在薪水,一路加上去还好,如果有一年加少了或者不得不减了,那就炸锅了。结论是:顺从欲望是顺坡下驴,忤逆欲望却是逆水行舟。
且回到狙公,如果采取现代模式,从开始供应食物只到维持“活”的水平。到猴子给饿得四肢无力,口角流涎,便多给一颗。它们必喜不自胜。然后,再加一颗,总数依然没超过七颗,它们高呼狙公万岁。只有重大节日,如狙公生日,才让它们饱餐一顿。如此这般,猴子以为自己每天只配吃的定量远远少于七颗,天下息讼,狙公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