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的官司
关于广州美篇报道后的读者评论,有一条是“无赖”的:即无根据的无理取闹。评论说他及他们姓赖,法院说久债不还是老赖,是对赖姓的侮辱。这完全是自操屎身,索强附会,无赖逻辑。
1.中国文字源远流长,含义多端,并非某个人或群体的私产。硬将“赖”字独霸,不给别人别处使用,这是无赖的行为。
2.是有“赖字”发明在先,还是有赖姓在先?这己无法举证。既此,赖姓何以打赢官司?
3. 世上巧合甚多,不能牵強,硬说别人侮辱。比如,姓赖算老几?姓李才是人数第一。我本人就姓李。我从来没状告果场果园果店及平民“摘李”,“吃李”,“切李”,“腌李”,“偷李”,是对李姓的侮辱。
法官们,律师们,使用传统文字是你们的天权。不要怕无赖说无理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