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开文件柜,取出遗嘱原文,指着那个已经开始模糊起来的签字,说这份遗嘱是十年前签的,当时的受益人是珍妮和你。因为珍妮已经去世,你就成为唯一受益人。
“这份资产是夫人的母亲赠的私人礼物,是夫人的婚前财产,夫人有自由支配的权利。”
从律师的办公室走出来,天已经暗了,风从街而上扫过来,是一种赤身裸体的寒冷。街边光秃秃的树桠上有一只鸟异常响亮地叫了一声,吓了锦河一跳。一抬头,是一只毛发斑驳的老悭鸟。锦河拾起一块石头扔过去,鸟嘎嘎地扑下树来,擦着他的头皮飞走了。锦河记起亨德森太太临死前说过珍妮托花带信的话,心想这鸟儿,该不是亨德森太太带给他的信吧?
你为从他手里掰出一两个毫子费了一辈子的心气,谁想得到你自己手里竟揣着天一样大的一张银票呢?早知道这样,你想买多少瓶大烟汁就买多少,何苦呢,你?锦河眼泪流了出来。
回到亨德森家,屋里没有点灯,锦河却知道家里有人,因为厨房和过道里飘浮着隐隐一股杜松子酒的气味。他不想点灯,也不想说话。他闭着眼也知道哪里是上楼的台阶,走几步能到他自己的房门。他的行李昨晚就整理好了,其实不过是一个包袱而已。来的时候是一个包袱,走的时候也还是,只是里头装的东西变了。他在自己的床头取了包袱,下楼的时候,过道的灯突然亮了。他闭了一会儿眼睛才渐渐适应了突兀的光亮。
“能不能不走呢,吉米?”
他听见一个满是褶皱的声音,从灯影之后的那片阴影里慢慢地爬了出来。
锦河不说话,只是把包袱往肩膀上送了一送。开门,走下这几级已经有了裂缝的台阶,这灯,这人,这屋,就和他再无关联了。可是那个声音爬到了他的脚下,咬住了他的裤腿。
“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你怨我对她不好。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对她不好吗?”那个声音迟疑了一下,在沉默中积攒了一些气力,才说,“你,是因为你。”
锦河吃了一惊,手一颤,包袱抖落到地上。
“从你到这里第一天起,我就喜欢你。可是她夹在我们中间,山一样的,我爬不过去。所以我只好躲,我宁愿天天出差。我从来没喜欢过她,这不是她的错。我只是,不喜欢女人,任何女人。”
那个声音渐渐变大变圆了,变成了一张粉红色的脸,朝着锦河慢慢地压了过来。锦河夺门而出,走到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崴了脚。他回头看了一眼,还好,那人没有追出来。他坐在路边揉着鼓出一个肉包的脚踝,才想起来他没拿他的包袱。
二十五年的岁月都丢在那里了,还在乎—个包袱吗?他想。
锦河走在路上的时候,脑子很稠黏,稠黏得像小时候阿妈做鞋底时刷的糨糊。脚还是一双,路却突然多了。锦河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路,锦河一辈子只会走一条路的那种路,再远再苦他也不怕,因为那样的路走起来,虽然费脚,却是不费心的。小时候,他的路是阿妈定的。阿妈说去金山,他就搭船来了金山。后来的路,是阿爸定的。阿爸说去亨德森家,他就来了亨德森家。再后来,他的路是亨德森太太定的。亨德森太太说留下来,他就留了,一留就是二十五年。
可是兜里的那张银票突然叫脚下生出许许多多的路来,只是这回,他得自己定一条路走了。走出亨德森家的院门,锦河才知道,他原来是不会自己走路的。他暗暗羡慕年轻时的阿哥。阿哥锦山天生是个会走路的人。阿哥岂止会走路,阿哥也会开路。阿哥的脚像是乡下田里的犁耙子,走到哪里,哪里就生出一条路来。锦河知道,阿爸阿妈虽然骂阿哥忤逆,心里却是喜欢阿哥的。没想到阿哥老了,却吃起了软饭——那也是不得已的事。
给亨德森管了这么些年的家,锦河很明白兜里的那张银票可以派什么样的用场。这张银票可以破成许多片,一片拿去给阿哥买一座带后院的洋房,一片拿去给阿爸买舟回乡,还有一片拿去给阿妈买望也望不到头的田产。阿哥和那个女人在金山呆久了,不习惯开平乡下的日子了,阿哥一直没有正式娶那个女人,锦河到现在也不知道怎么称呼阿哥的女人。跟阿哥阿爸说话的时候,他用一个“她”字来替代。遇到转不开脸非得和她说话的时候,他用“喂”或“你”字来招呼。她没什么表示,他却替她别扭了很多年。
当然,给阿哥买房子的最重要原因是延龄。延龄是在金山的泥土里撒下的种子,就着金山的日头和风水长大,若把延龄拔起来种到开平乡下,怕是死也不肯的。延龄不肯回去,阿哥就不能回去。阿哥不回去,阿哥的那个女人也不会回去。阿妈说了好多年一家人在自勉村团聚的话,恐怕到头来只是梦话。
锦河走到街口,才意识到他替那张银票派下的用场里头,竟然没有自己的妻子区氏的份。他和这个叫区燕云的女人,只在开平的碉楼里生活过几个月,之后便是长久的分离。区氏虽然粗粗识得几个字,却极少单独给他写信,至多在阿妈的信尾,加上诸如“你给耀锴寄的皮鞋甚好”,或“我阿爹下半年做寿给什么礼”之类的只言片语。若不看照片,锦河似乎想不起区氏的面容了,只隐隐记得区氏左边嘴角上方有一颗黑痣。这种地方长的痣,大多是叫人活泛灵动起来的,可是长在区氏脸上,却只是一味的木讷。进洞房那夜,他去揭她的盖头,没想到她坐在床上却睡着了,涎水流了半边脸颊。他把她弄醒了,她迷迷糊糊地望着他,像是看着一个与她毫无关联的人。他吹了灯,三下两下把她做了,她只是木木地被他搬来搬去,连疼都没有哼一声。他以为她是不懂男女之事的生涩,后来日复一日,竟不见些毫改变,他就知道那是她的天性了。他不是未经过女人的童男子。见识过亨德森太太之后,再遇见区氏,就仿佛是喝过了一碗带着桂花蜜的糖水,再去喝一碗白开水,他只觉得索然无味。
他脚下的路是哪一条?跟阿爸回去,和一个木桩一样的女人过一辈子?还是留在阿哥身边,一辈子没有女人?锦河想来想去,把脑壳想出了几个洞眼,也没想出个门路来,最后决定先不去想了。他要回阿爸阿哥的那个家,在阁楼的那张小床上睡它一个天昏地暗再说——他现在终于可以放心地睡了,没有人等他做活说话喂大烟汁了。
锦河到了家,门虚掩着,推进去,没人,却隐隐听见有些唱戏的声音,猜想阿爸又在放他的旧唱机。弯腰脱鞋,发现门厅里摆着一双陌生的女鞋。一眼看去就知道不是猫眼的鞋,猫眼从小在田里水里劳作惯了,是双大脚,而这双鞋却极是细巧玲珑,白鞋底,青鞋面,上头绣了两朵粉红色的牡丹。那牡丹花瓣之间还歇了两只小蝴蝶,翩然欲飞。这样做工细致精巧的老式布鞋,如今在华埠也是难得一见了。
锦河脱鞋进屋,差点绊倒在一堆东西上,是延龄的衣服和书包。拾起来挂到衣帽架上,穿过凌乱的前厅和黑洞洞的过道,走到厨房,就看见一男一女两人,正站在厨房的窗前唱戏。女的似乎刚刚吊上了嗓子,带着些乍暖还寒的隍惑和沙哑,一人却唱了生旦两角。
男的并不唱,却把嗓门拔葱似的拔高了许多,在咿咿呀呀地帮着那女人哼丝弦的调门。
(生):蝶舞已无多,
莺狂惊目短,
何曾马上娴弓箭,
独擅填词试管弦;
城破早怀殉国念,
宁甘委屈去求全;
但念到江南惨被强邻占,
试问万民何罪受颠连。
愿为臣虏保民安,
忍辱归降,岂为图苟免。
(旦):主上,热血和泪溅,
叹附庸未得宋皇怜,
战云密布迫南天,
笼内鸟怎飞远。
锦河听得仿佛是李后主小周后的戏。那哼丝弦的男人是阿爸,那唱戏的女人背着身,只留得一个梳髻的头影,头发也是花白的了——锦河猜想是阿爸的戏友。自从关了烧腊铺之后,阿爸就天天在粤剧社里闲坐,结交了一群票友戏迷,时不时还带人回家,管烟管茶地唱戏说戏,阿哥就常有些怨言。
锦河惊天动地地咳嗽了一声,丝弦和唱腔被齐齐地切断。阿爸扬起眉毛,说今天又不是周六,你怎么回来了?锦河被阿爸这句话噎了一下,半天才喘过气来,说不是周六我就不能回来?
唱戏的女人徐徐转过身来,嘴角一挑,挑出细细一朵笑来,说你是河仔吧?你阿爸说你是整个华埠最顾家的仔。
锦河这才看清女人穿了一件墨绿的丝绒旗袍,领子正中别了一枚翡翠别针,鬓角上斜捕了一枝珠花。女人的脸和女人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很是老旧了,带着些破落了的霉味。锦河不喜欢女人口吻里的讨好和亲呢,便冷冷一笑,说我阿爸的话,你一点折头都不打?
女人挨了一软刀子,神色有些尴尬,倒是守住了涵养,依旧是笑,却不再说话。阿爸指了指女人,说河仔你过来,见过你金山云阿姨,可是粤剧名角啊。二三十年前在三藩市,你在街上问问,谁不知道金山云的名字?当年是一曲动帝王啊。
锦河突然想起,阿爸这些年常常听的一盘粤剧旧唱片,好像就是一个叫金山云的人唱的。便嗯了一声,问延龄呢?阿爸说中文学堂明天要到街上游行,募捐给中国军队买飞机打日本人,延龄晚上排练去了。锦河又问阿哥呢?阿爸说华埠组织了一个华侨回国参战会,在开会呢。锦河本想说阿哥瘸了一条腿,连口饭都混不得吃,还想回去打日本?可是他不愿在那个陌生女人面前说这个话,就径自转身上了楼。
锦河钻进了阁楼里的那间小屋,往床上一躺。木床在他身下吱吱呀呀地抗议了几声,便屈从了。楼底下的丝弦和唱段又响了起来,刀片似的从楼板缝里钻上来,一下一下地割着他的耳朵。他一把扯过被子蒙了头,被子很快被刀片割得像一张鱼网,兜都兜不住了。他扔了被子坐起来,咚咚在地板上跺了几脚,楼下就静了下来。可是楼下只静了一会儿,便又有了声响——是锅碗瓢盆的声响,似乎是阿爸在煮饭。
锦河想起自己进门时,本该是吃晚饭的时间,阿爸却没有问他吃没吃过饭。可是现在阿爸却在给这个叫金山云的戏子煮饭。阿爸一辈子没有给阿妈煮过一顿饭,阿妈是替阿爸养了三个儿女,又把阿人送了终的。
楼下锅碗的碰撞声里夹杂了一两声女人的笑声,是那种压得低低的哧哧的笑法。锦河觉得自己的心在腔子里扑通扑通地跳得如同雨后池塘里的蛤蟆。锦河摸了摸枕头被子和床边的木柜,还好,没有一样硬东西。锦河害怕自己会拿了一把刀冲下楼去。
其实那个叫金山云的女人,并没有什么特别惹他生气的地方。其实他和阿哥锦山,也都是喜欢听粤剧的。旧年星州红玉戏班来温哥华唱戏,他一连三个周末都去听的,买的还都是前排正中的好位置。若是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完全有可能会泡上一壶茶,和那个女人坐下来,好好地聊一聊华埠的剧社。可是今天不行。今天阿爸对那个女人的贱样子,叫他想起了那年硬把他塞上了金山轮船的阿妈。阿爸年年说回去,阿妈年年等着,阿爸的船似乎永远在路上,阿妈却把自己等老了。阿妈既然孤孤单单地老了,阿爸又怎能自己快活着?尤其是和金山云这样的女人。
锦河觉得在家里一分钟也果不下去了,便想穿鞋子出门。两只脚在床底下钩来钩去,没钩着鞋子,却钩出一张报纸来。胡乱翻了几翻,就看见中页上有一条加大了字号的新闻:
太平洋战事日渐紧迫,华埠人士踊跃购买胜利债券,为国军筹募军饷。更有热血青年者,意在回国参战,亲戮日寇为快。就参战一事华埠意见分歧+有人认为祖国有难,男儿保家卫国责无旁贷。也有人认为吾等在加拿大定居多年,加国亦是第二故乡。现今加国兵源短缺,华裔理当参战,以换得加国政府之信任。无奈卑诗省政府不予华裔以选举资格,华裔不得参军报效国家。近日华埠成立了爱国参战会,旨在游说联邦政府准予华裔以加国居民身份参战,以表华裔视加国为故土之效忠之心。
锦河心里一个激灵,突然就明白了,他衣兜里的那张银票,已经有了一个去处。它够不够买一架飞机呢?晚上问问阿哥吧。
(第六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