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得谈谈老猪的 --- 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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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儿说:我们老猪好端端的干啥跑去竞选扬白劳?
大眼妹说:就是嘛,还得花银子去买红头绳呢!
哈哈哈哈…… 多谢我们78村一班好同学常常回村, 嘻嘻哈哈在村里扮鬼脸,
演译不同的角色,好不热闹,给大家制造欢乐!
在78村胡诌的角色分别是:
喜儿=白毛女
龙之弟=大春哥
DHK=黃世仁
Big Paul=老猪=杨白劳
大眼妹=铁燕小姑…….
玲珑姑娘=胡编
有一天,与老板及同是法律界朋友午饭,刚巧大家拿黄世仁与杨白劳的个案出來讨论。
就像数学中的公理一样,问题的讨论也必须建立在一个大致相同的前提上。
OK,这个风行我们中国大半个世纪的债务纠纷案,其实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善恶昭然。
除非你能证明,欠了钱可以不还。否则,你就必须面对穆仁智年夜讨债的合法性。
尽管我们无比同情杨白劳,可主观的同情並不能代替客观的理性。
世纪故事的情节是:
1) 杨白劳租种“世仁农垦公司”的六亩农田。
2) 佃户杨白劳在耕种过程中受到土地主人黄世仁工仔穆仁智的不良干扰,
使杨的经营自主权不能正常发挥,导致农产品严重歉收。但翻遍歌剧《白毛女》的各种版本,
我们看不到任何有关黄、穆联手破坏生产的记录,即使在穷人翻身的斗争会上,
也拿不出杨格村的土地非黄世仁所有的有效文件。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种情况,
即杨白劳确实欠了黄世仁的债,而欠债就必须还钱,不能因为杨是农民,就可以欠债不还,
正像不能因为黄是地主,就可以将债户的喜儿强奸一样。
3) 但现实情况是杨白劳没有钱,而“杨白劳没有钱”这个事实判断不能影响“杨白劳应当还钱”
这个价值判断。实际上,黄世仁到埋年三十——这个中国人公认的“年关”——才派经理穆仁智
上门催债已经显示了这个青年企业家的足够耐性。相比之下,杨白劳在对待自己的债务方面并
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除了东躲西藏,他甚至用卖豆腐的钱买了两张门神,
并高唱“大鬼小鬼进不来...”,实际上就是企图用“封建迷信”将要账的穆仁智拒之门外。
4) 也就是说,“杨白劳没有钱”这个事实不能证明“杨白劳不还钱”具有正当性。
不管杨白劳愿意不愿意,他已经通过拖欠、躲藏等办法将经营亏损的负担转嫁给了黄世仁。
黄世仁当然不是善类,但他真正的罪过不是催讨租金。作为一个拥有十五顷地产的合法债权人,
他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债的义务。同时,我还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杨白劳所欠黄世仁
的所有债务中,除了一石五斗实物地租,还有二十五块五毛钱的现金。
从年夜杨与黄对账中得知,这二十五块五毛钱确系高利贷,但一笔是黄父在世的时候,
杨妻死了买棺材借下的。一笔是两年前杨本人生病,打发大春借的。“当时同人言明是五分利”,
表明这笔债务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合同,总之是一份双方自愿的有效契约。
这不仅显示了这个青年儒商朴素的法律意识,而且作为杨格村社区的唯一富人,
黄显示了他扶危济困、急公好义的一面。如果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换一个社会,
他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为富一日,造福一方的“万元户”。
可惜天不假年,在王大春主持召开的群众斗争会上,他因强奸妇女、非法持枪、
涉嫌商业欺诈(“大斗进小斗出”)以及陈旧落后的妇女观,等多项罪名被群众指控,
最终饮弹倒地。
死时年仅三十余岁。哎,可憐啊!
5) 除了上述各项罪名外,在盛传一时的黄杨纠纷案中,黄还犯了一项弥天大罪,那就是用威力逼迫
杨白劳在卖女契约上签字,导致杨羞愤难耐,饮鸩自尽。但大家记住,杨年夜自尽,
黄虽然罪责难逃,但毕竟不是亲手杀人。我不是说,索债不成就可以将人逼死,
但还不了债毕竟为逼杨在霸王条款上签字提供了诱因。除非你能证明,不管杨还了还不了,
黄总是要将其置于死地。但这么一来,黄就不是一个恶霸地主。
面对一个有虐待倾向的杀人狂,首先不能将其公审,而应当看心理医生。
6) 繁华如烟,往事成冰。当我们抛开半个多世纪以来强加在“黄杨”之上的历史偏见,
我们发现,黄从祖上继承了良田并不是他的“原罪”。作为一个十五顷地产的年轻主人,
他的真正失误在于,高估了老年客户杨白劳的经济承担能力,经济承担能力就是承担
亏损的能力,一个租种土地的佃户一旦破产,不管他有多么善良,不管他有多么高尚
的政治出身,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土地主人的私有财产。
而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圣”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容词,而是指一个人
的私产只要不是偷来的,抢来的,世俗社会中的任何个人、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
损害私产主人那怕是小到一分一厘的利益。
7) 作为一个在半个多世纪里受压迫的典型,杨白劳也许在民歌演唱、豆腐加工、
妇女发艺设计方面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但从他年年躲债的情况来看,他显然不是
一个好佃户。在没有确切的证据出现以前,我们当然不能说杨白劳好吃懒做,
但从喜儿一出场就介绍 “年年欠东家的租子,一到快过年的时候,爹就出去躲账”
的情况来看,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土地经营管理者。
杨白劳没有读过MBA,甚至我们可以设想整个杨格村地区遇到了灾荒,但灾荒不可能年年有。
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杨白劳的经验、知识、劳动能力以及体力都无法适应杨格村地区
当时的农作物种植要求。
说到这里,我还要提醒各位,黄世仁的“农垦公司”不是一个垄断企业,如果从周边地区
的市场行情中了解到,黄世仁的地租为全省之最,那么,杨白劳完全可以“跳槽”。
但当老友赵老汉力劝他到口外谋生时,他哀叹说:“穷家难舍,热土难 离”。
也就是说,导致杨白劳年夜自尽,除了债务缠身的巨大压力外,安土重迁也是一个
不容忽视的原因,而在一个尚有迁徙自由的社会里,这等于主动放弃了“用脚投票”的权利。
各位同学:我们当然不能站在今天的立场上,要求杨白劳乘风破浪、炒股骗贷,
杨白劳显然不是一个有长远计划的好人。
这账就这样赖着不还了 --- 还成了世纪坏账!哎。
[此帖子已被 玲珑姑娘 在 2008-2-28 15:00:52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