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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第三章 金山约 ( 10月19日更新1 &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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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0-15
第三章 金山约
 

  
  公元二○○四年,广东开平

  “得贤居一九一三年建成,是这一带建得最早的碉楼之一。当时所用的水泥云石玻璃厨厕用具,都是你太外公方得法从温哥华经香港万里海运回来的。虽然工匠请的都是当地人,可都是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的,连窗沿门檐上的灰雕花纹设计,都是你太外公亲自选定的。”欧阳对艾米说。
  “你太外公寄来了非常详细的设计图纸,整个建筑过程耗费了近两年的工时和一万五千港纸——这在当时是天价。因为建楼借了巨债,他没有盘缠回家监工,楼建成了以后他才回来的。”
  艾米摇摇头,说很遗憾,如果有人问我的意见,我会说这座楼是我看见过的最不伦不类的建筑物——通风是极少的几个优点之一。
  “建这样的楼,第一是为了防贼防匪,第二是为了防水——自勉村是一片低洼地,一场雨可以淹死一村的鸡狗。与这两个目的相比,所有其他的想法都是微不足道的。当时因为你们家出了一件性命关天的大事,你太外公不得不仓促决定建楼——建筑风格上你不能苛求一个没有真正读过几天书的乡下人。”
  “什么事?”
  “没听你外公说过?”
  “我很少见到外公。我母亲很小就从家里出走,和我外公一般说不上三句话就翻脸,而且其中有一句一定是粗话。”
  “你呢?是不是也很小就离开家,和你妈说不上三句话?”
  艾米说你怎么知道?欧阳呵呵地笑,笑得一嘴是牙,说要不你怎么会对你家的历史一无所知?
  艾米也笑了,说欧阳先生,在你的诱导之下,我对我们家族历史的兴趣,正在以蜗牛的速度慢慢增长。
  欧阳领着艾米走进了二楼的卧室。
  “这座楼是五层楼,乡里人那时从来没见过楼房,据说有一个泥瓦匠盖到四层就再也不敢往上盖了,说再往上走就能摸到雷公大佬的春古蛋了。”
  艾米没听懂,问春古蛋是什么东西?欧阳说抱歉,这是其实不该说给女士听的话。艾米一下子就懂了,也忍不住笑。
  “这座楼除了顶楼的阳台是搁置枪支武器的,下面的五层都是住宅。天井设在中间,围着天井四个方向都有房间,是一模一样的布局:两个过道,一间堂屋,两间卧室,一间储藏室。”
  “最底下一层是厨房,也是佣人的住房。这一层是你太外公的老母亲和你太外婆婆媳两个住的,佛像和祖宗灵位都放在这一层——是让老太太省去爬楼之苦。你太外公从加拿大回乡里小住的时候,也住在这层。”
  “第三层是你太外公的叔叔一家住。第四层是你太外公的女儿,也就是你外公的妹妹一家住的。这个妹妹和你外公相差了近二十岁,是方得法三个子女中唯一一个出生在得贤居的。第五层原来一直空着,后来你外公的弟弟回乡娶了亲,他的妻子和孩子就住在那里。”
  艾米掩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欧阳说这么多的信息,也难为你了。是不是先去旅馆住下来,明天再来?艾米连连说不要不要,早办完了早回去,那边还有一大摊子的事等我。
  艾米走进屋里,看见屋里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橱。床是旧式的红花梨木床,四根柱子都雕着花。红在这里只是一种惯性导致的想象,其实颜色早已褪尽了,只有雕花的凹陷处,还有隐隐一丝的黄褐。艾米踮着屁股在床沿上小心翼翼地坐下来,顺着床柱上的龙凤雕花一路摸上去,就摸到了龙嘴里含着的那颗木珠。艾米把沾了灰的指头举到眼前细细地看,暗想灰尘也有年纪么?若这灰尘还是几十年前的灰尘,它该亲眼见过一屋的颜色是怎样渐渐走失的。
  “我太外公,是在这里结婚的吗?”艾米问。
  “当然不是。得贤居完工时,你太外公的大儿子,也就是你外公,已经出洋到金山了。连你小外公,也已经十三岁了。”欧阳说。
  床上铺着一张席子,席面已经被虫子蛀得千疮百孔。席是软席,缝缀席片的绳子已经散断,席子便如一尾剔了骨头的鱼,松松软软地趴在床板上。艾米轻轻地揭开了一个角,发现里头露出细细一截的竹棍。抽出来一看,原来是一把绢扇。绢面泛着黄,是年岁的黄。可是在那样的底色之上还有另外一种黄,那是更深的边缘模糊的黄——大约是水迹。扇面上画着画,似乎是山水亭榭,却是过于模糊,看不清细节了。画上题的字,尚能依稀看出些笔画。艾米的中文到这个时候就有些吃力了。欧阳摘下老花镜放到扇子上,放大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终于依稀猜到了两行字:

  ×将玉砚笔中情
  寄与金山×里人

  “你太外婆的手书!”欧阳大叫了起来,声气里全是惊喜。
  “她是画家?”艾米问。
  “她岂止是画家,她也是当年乡里最能折腾的女人。这种女人如果出现在你的研究论文里,就会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妇解分子。当然,如果一百多年前就有妇解分子的话。”
  艾米哦了一声,沉吟半晌,才说:“欧阳,我的兴趣,被你提起来了,终于。”
  艾米站起身来,就去开衣橱。
  衣橱和木床是配就的一套,也是红梨木的,门上安了一面穿衣镜,镜框上雕着和床柱相似的龙凤花纹。只是镜面蒙上了一层斑驳的水锈,看上去是一片隔山隔水的恍惚。艾米打开柜门,里面空空的只有一件女人的夹袄,缝着宽布边,领边袖口下摆绣了花。花大概是牡丹茶花之类的,大朵而张扬,颜色却是一团乌蒙蒙的黄。艾米禁不住感叹,世上有哪一样东西能敌得过岁月的砂磨?再热烈鲜明的色彩,在一百年的风尘里走过一遭,最终也只剩下如此不明不白的一片混沌。
  艾米掀开夹袄的衣襟,发现里头掖着一只玻璃丝袜。艾米抽出丝袜,只见小腿上破了一个洞。洞刚开始只是芝麻大的一点,一路抽丝上去,在腿根上却爆开一片巴掌大的稀疏。艾米想象着太外婆穿着这样的玻璃丝袜行走在狭窄的乡间小道时,忍不住抿嘴一笑。艾米把那件敞着怀的夹袄从衣架上取下来,放在自己身上比了一比,袄子合宜地覆盖了她身上的每处凹凸——便猜想太外婆大约是个高挑丰满的妇人。这样高挑丰盈的女人走在一堆被亚热带的日头晒得黝黑矮小的乡人中间,是低眉敛目呢,还是昂头挺胸?
  艾米把玻璃丝袜塞回到夹袄里,就去扣衣襟上的纽扣。扣是盘花扣,缎料子卷成细卷,再层层叠叠地缝缀在一处的,做工很是繁琐。陈年的针脚早已松散了,艾米把眉眼鼻子揪成一团,贴在衣襟上,动作十分小心。
  突然,艾米的手指僵在了半空。因为艾米抬头的时候,看见铺满水锈的玻璃镜面上,出现了一双眼睛。那是一双脱离了面孔而独立存在的眼睛。幽黑,哀怨,闪烁不定。眼睛对艾米眨了一眨,艾米只觉得有一股寒气,从指尖爬上来,一路攀援上脊梁,身上的汗毛,根根竖立如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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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0-16
  艾米匆匆将衣服塞回到衣橱里去,拉了欧阳就走。“我们先去旅馆,明天再回来。”
  到了楼下,艾米一头钻进车里,将下巴顶在膝盖上,身子缩成一团,两手乱颤。欧阳就问是不是时差上来了?我看你需要休息。艾米摇头,说我不需要休息,但是需要酒。欧阳说正好晚上侨办领导给你接风,酒大大地有。
  艾米在镇上最豪华的一家宾馆住下,洗漱过了,就跟着欧阳去赴宴。宴会就设在宾馆里,自然是很排场的。众领导给艾米斟了葡萄酒,艾米就说不要这个酒,不过瘾,我要威士忌,加石头的。众人没听懂,欧阳就对司酒的小姐说她要加冰块的威士忌。小姐果真就端了一杯艾米要的酒,艾米也不等劝,一仰脖子就喝了下去。那晚的菜很是丰盛,鲍鱼、海螺、石斑、乳猪、乳鸽,都是各样的时鲜。艾米却不怎么动筷,只是一口一口地喝酒。两杯下去,话就轻了,毫无阻拦地飘出嘴来。
  艾米说,听我妈讲我太外婆全家都是死在得贤居的,是这样吗?欧阳点了点头,艾米又问是怎么死的?欧阳说喝酒喝酒,我们喝接风酒。艾米说是不是不适宜在这里讲?你不用顾左右而言其他。欧阳看着众领导,神情就有些尴尬。这时招待小姐走过来,说大堂有个人要找加拿大来的方延龄女士。艾米听见了,噌地站了起来,说谁找我妈?我去看看。也不等众人回话,就噔噔地去了。欧阳便一路小跑着跟了过去。
  大堂里有一个老头,正坐在轮椅里等他们。老头已经老得没有一根头发眉毛,面皮皱得如同千层饼,两只眼睛里蒙了厚厚一层的白雾,眼角堆着一汪金灿灿的眵目糊。老头迎着人声转过身来,想站,却站不起来,只好用手掌啪啪地拍着轮椅扶手,撕裂了嗓子喊道:“五十几年了,我就不信你们姓方的真就一个也不回来。”推轮椅的是个黑脸汉子,冷眼看着,却不劝。
  欧阳说阿元公她不是方延龄,方家的事和她没关系。老头耳背,没听真,却伸出手来,一把拽住了艾米的袖子。“言而无信,你们方家言而无信,把锦绣和她妈抛下了。你还我锦绣,你还我怀乡。”老头呜呜地哭了起来,眼泪鼻涕蹭了艾米一袖。欧阳赶紧喊了保安过来,生拉硬扯地把老头推开了。
  艾米惊魂未定,一口酒泛上来,便蹲在地上吐了起来,直吐得涕泪交流。终于吐干净了,才颤颤地站起来,问谁是锦绣?欧阳说是你的姑婆,你外公的妹妹。又问这个老头是谁?说是锦绣的丈夫。
  艾米叹了一口气,说欧阳我们到底还要扰乱多少人的平静?
  欧阳也叹了一口气,说假如你太外公当年娶的是另外一个女人,也许方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其实,最早给方得法定下的女人,并不是你太外婆。
  
  光绪二十年——二十一年(公元一八九四年——一八九五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轿子在村口停了下来,阿法执意要步行进村。
  进村的这段路,阿法闭着眼都知道怎么走。轿子歇下的那个地方,往右一拐,就是那棵百年老榕树。树底下是下河的石阶,共有三级。河无名,水深的时候只浅浅地露出半级石阶。若三级都裸在水面上,就是大旱天了。阿法割草放牛回来,都要踩着石阶下去,在河里把脚上的泥和草末洗去,才往家走。
  如果不下水,直接绕着河岸走,就是回家的路。回家的路一边是水。一边是田。水的景致是不变的,田的样式却一天一变。两个正季里种的大多是稻子,也穿插着种些青菜瓜果。若是下过雨,晚上归家,田里的庄稼又比早上长高了一截。路边高大的芭蕉丛里常常跑出寻食的鸡狗,阿法和弟弟阿善认得路上的每一只鸡。乡间的狗见识少,见了生人生畜都要叫。要是路上的狗吠成了一片,就知道村里或是来了生客,或是添了新牲口。
  沿着这条路直直地走,走过那口康熙年间打成的青石井,再往右一拐,就到家了。家是一个三进的大宅院,是在父亲手里置下的,也是在父亲手里零敲碎打地卖给了别人的。这些年阿法的银信一封一封地从金山寄到阿妈手里,阿妈一砖一瓦地赎,赎了七八年才陆陆续续地把分隔成了多块的宅院全部赎回来,现在是阿妈和阿叔一家住着。从路口拐进去走到家门前,是整整的十六步路。当然那是十五年前的步子。十五年后的步子,就不会那么多了。阿法熟悉这条路上的每一粒石子每一块土坷垃,阿法常常在梦中回味着脚板碾过这些石子土块的感觉。
  这天三十一岁的方得法顶着渐渐生出了力气的春阳走上那条回家的路,有了恍如隔世的茫然。
  挑夫的行李随后就到。
  二十只金山箱,一式一样的木料,暗红的油漆,四个角都钉了防撞的铁皮,锁是上下两叶的铁锁,上一叶是狮唇,下一叶也是狮唇。箱子里有吃的有穿的也有家常用的。吃的有金山的蜜枣巧克力橄榄油玉米酥,穿的是大人小孩的衣帽鞋子-自然是西洋的样式,还有各式金山产的精纺布料。用的有洗身子的洋皂,煮饭点烟用的洋火,报时的自鸣钟,切菜切糕点的洋刀,盛茶装饭的西洋瓷器,等等等等。这等实用之物都装在前头的十九只箱子里,要分给阿妈阿叔阿婶侄儿侄女,还有左邻右舍,甚至家里的长工使女。
  最后边的那只箱子里,装的却是一些不中吃也不中用的物什,那是纯粹为了眼目的享受——女人的唇膏、指甲油、香水、绣着花边的内衣文胸、裁成各种形状的维多利亚亚麻桌布、英国法国出产的金银戒指耳环。这一箱的东西,他是不会分给任何人的,他甚至不会打开那个狮子头的锁。这一个箱子里的秘密,他将完好无缺地送给一个女人,一个他只见过指甲盖大小的一张模糊照片,却经常以各样的脸面进入他梦境的女人。
  这个女人是阿妈半年以前就替他定了亲的,是他在海上漂流了几十天赶回来迎娶的人。关于这个女人,他知道得不多。他只知道她是赤坎镇上一户姓司徒的人家的长女,十五岁。家里开裁缝铺。生辰八字都对过了,是上上配。算命的说这个女子有旺夫的命,嫁人谁家谁家就要盆满钵满。算命的还说这个女子命里有九个半子——那半个当然是女婿了。阿妈中意这个女子,不光是为了这些原因,还有她自己的原因。阿妈知道这个女子从小跟在父母身边,学了一手针线绝活。阿妈虽然自己做不得针线活了,可是阿妈固执地认为,不会针线女红的女人就不能算是女人。
  对村里任何一个要嫁娶的人家来说,这样的了解就算是透彻了。可是阿法想知道这个女人识不识字。阿妈托人写来回信,不说识,也不说不识。阿妈只是说女人识字有什么用场呢?公婆丈夫衣食儿女才是女人的正事。他便猜测女人大概不识字。
  他知道乡里的女人,一百个也挑不出一个识字的。即使是识字的,也不过是写全了自己的名字,认得几个数目罢了。乡里人的日子都是这么过的。别人已经踩出路给他了,他不过是踩在别人踩出的脚印上,走一条别人走了千年百载的老路。这样的路走起来很是省心省力。新路却是要他一个人独自去踩的,劈什么样的草木铺什么样的石子,他是要费心费神费力去想的。他已经把他的青壮气力丢在铁路丢在金山了。现在他只是一个浑身是伤的三十一岁的半老头子了。乡人在他这个岁数上已经做阿爷了,而他却连阿爸都还没做上。他早已过了费心费神费力的年龄,他只需要一个温软地贴着他给他舔伤口的人。这样的事是个女人都会做,识不识字却是没有关系的——这也是他最终答应了这门亲事的原因。
  老实本分,肯吃苦,肯孝敬阿妈,这就是他要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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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0-16
阿法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服着自己,虽然依旧还有些遗憾,可是这样的遗憾如同他脊梁上一根极细的筋,时不时会抽搐一下,略略地生出些疼痛,却是不影响他走路干活的。
  阿法进村的时候发现路上悄无一人,只有他自己的脚步声在泥土沙石上擦出沙沙的声响。日头渐渐地高了起来,风很有力,将他的长袍灌得鼓鼓扬扬的。脚踩在地上,土依旧带着旧冬的硬实,但他却觉出了那硬实之下其实万物都在蠢蠢欲动。在古井旁他看到了一个蹲在地上拉屎的孩子,问人呢,都哪儿去了?孩子惶惑地看着他,半天才说,圩日,你不知道圩日吗?他恍然大悟,今天是正月十八,是一个大圩日。全村的人都赶圩去了。
  四五条饿狗汪汪地围了上来,叼住了他的裤脚。他掏出怀里的一个荷叶包,往路边一扔,里边是路上吃剩的半包腊味饭。狗立刻一拥而上来抢饭包。阿法笑着骂了一声你这衰黄毛。骂完了他发现他在叫另外一只狗的名字。这些年他一直没有忘记黄毛。黄毛以后,他再也不打讨吃的野狗了。
  从小路拐进家门,这次他只走了十三步。门前的两个石狮还在。这是当年建宅的时候,阿爸专门从福建一家石匠手里买下的。狮子的耳背上,还刻着那个石匠的名字和完工年号。小时候他和阿善经常骑在狮背上,把狮子当作马来骑,把狮背磨出了两片光滑之处。若阿爸过完大烟瘾,兴致好的时候,就叫伙计搬出靠椅来,躺在门厅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看阿法和阿善骑在狮子上用弹弓打野雀。
  阿法走过去,摸了摸狮子,个头似乎比当年矮小了些,面相也没有当年的威猛。有一只的背上,还有了细细一道的裂纹。石头也老了呢。
  大门紧闭,两个叩门的铜环仿佛是两只眼睛,怯生生地盯着他看。门上依旧是朱红的漆,不过这道朱红却不是当年的那道朱红了。那道朱红是见过阿爸见过阿善见过阿桃,也见过家中的诸多变故的。而这道朱红却蛮不讲理地覆盖了门里的一切历史。这道朱红不识离别、死亡和眼泪,这道朱红浅薄简单,没心没肺地喜庆热闹着,准备迎接久别归家的主人。
  阿法叩了叩门上的铜环,无人答应。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就开了。院里空无一人。日头升到树枝分权处了,一地的树影鬼魅似的在天井里匍匐爬行。虽有风,却满院生暖。院角晾晒衣服的竹竿边上,立着一只粗瓷瓶,有人摘了满满一把的腊梅插在瓶里,艳艳的仿佛烧了一壁的火。阿法凑过去闻了闻,隐隐地有些香味。竹竿边上摆了一张竹椅,大约是让人站着晾衣服的。阿法一屁股坐下去,咿呀生响。小心翼翼地坐稳了,才从怀里掏出一卷报纸,随意翻着。
  是《中西日报》,在广州下船时买的,一路辗转,竟还没来得及看。他离家去金山的时候,还不知道报纸是何物。后来在金山,有南洋的华侨带了当地的报纸到唐人街,他才开了眼界。翻开报纸,第一版就是大半版的广告,是大六和药房做的荷兰水:“露芬芳馥,郁香美异,常气味浓。”
  第二页是英国屈臣氏大药房司各脱鳘鱼甘油的广告:“味如牛乳,极易下咽,其功效比之净鳘鱼甘油足胜三倍之多。专治痨伤吐血等症,屡试屡验。”再翻下来,还有白糖洋酒煤油手巾汗衫的广告。林林总总,竟有十几处。阿法很有些惊讶。他离家这十几年,物移星转,没想到洋货已把一滩珠江水搅得如此云起风生。只是不知开平乡下,是否依旧闭塞,与广州恍如隔世?
  阿法在诸多洋货广告中间,看到了一个“花趣”专栏,讲的都是花界的新闻。头一件是讲谷埠大寨花舫失火,十二个妓女和六个相公活活烧死在船上。第二件是介绍一个叫扁玉的琵琶仔如何精通粤曲,“莺喉拨转,音韵超绝,与出色之优伶不相仲伯,闻其声少有不动容者”,然对酬劳之事异常注重,“索局资,声色俱厉。畀以毫子,则掷地辨声,苟有铜毫,或不能通用者,当场请易,不稍假借。虽叫至十数次,不改其态”。阿法读至此,忍不住哑然失笑。
  来回翻看,都是如此市井趣闻,朝野政事几乎全然不见,只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一则小消息,说倭寇在东北水域挑衅,李中堂校阅北洋水师,传旨静守,按兵以待。云云云云。便想到老佛爷的京城,如今也是一张风吹的破絮,连小小倭寇,也敢伸过来一指头。京城里翻天覆地的大事,千山万水地传到岭南,也就是洋货花市之余的一丝感叹了。放下报纸,沉吟许久,竟生出些“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感叹来。
  突然间就想起了当年教授自己私塾的欧阳明先生来。欧阳先生热衷国事,每每慷慨激昂处,拍案掷笔,是个血性人。去金山后,与欧阳先生仍有书信往来。得知欧阳先生前几年一直浪迹萍踪,在广州上海安南都居住过。新近才回到了乡里,续教私塾。阿法二十只金山箱里,就藏了一样东西是专门送给欧阳先生的。那是一本世界版图——欧阳先生对西学很有兴致。待自己歇过精神头来,就要专程去谒拜欧阳先生。
  便起身进了堂屋。
  堂屋比天井里略微暗了些,阿法睁了一会儿眼睛,才渐渐看清了屋里原来有人。
  屋里的人是个穿蓝布滚边大褂的女子,正站在一张木凳上挂画。女子梳了粗粗一根长辫子,辫梢上系了一截红绒花。女子手中是一幅彩墨画,一丛翠竹,几芽嫩笋,几个石榴。有青有绿有红,煞是喜庆热闹——却是雅致的热闹。画上有两句题词:“欣闻石榴正结籽,喜见翠竹又生孙。”
  那女子挂完画,爬下凳子,退后了几步,看有没有挂歪。退得太急,一脚踩在阿法的长袍上,几乎绊了一跤。回头一看,便像撞着鬼似的跳了起来,双眸圆睁若铜铃,两手紧紧揪着心口。
  阿法知道是自己脸上的疤。那道疤痕过了十余年,非但没有平复下来,反而随着年月越发暴突曲扭起来,像是一条多脚的蜈蚣。阿法用手掌捂住脸,呵呵地笑,说别怕,我不是鬼,不信你看地上的影子——鬼哪有影子。我是方家的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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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10-17
  女子听了,哦了一声,才将手放了下来,在衣襟上搓了搓,说原来是方家少爷。你怎么这么快就到了?轮船公司的人说下个圩日才到的。所以你阿妈和阿叔一家都去镇上的谭公庙烧香去了,保佑你水路平安呢。阿法猜想这女子大概是家里的使女,就问那你怎么没跟着老太太去?女子说老太太留下话来,让我把宅里的字画春联都准备好,迎接你到家,谁知你跑到我前面来了。
  阿法就问是谁个的字,文理不通的,明明是旧客归来,怎么变成“新人”了?女子浅浅一笑,说“新人不是说你,是说,说你,大喜的事”……女子说着话,就有两片桃红,如水墨画上的丹朱,渐渐洇满了两颊。阿法恍然大悟,这一屋的字画都是为着自己的婚事准备的。再看了一眼这女子,觉得这女子倒有几分周正机灵。或许是个好人家的女孩,家道中落才沦为婢的。不由地想起了多年前卖给人了的妹妹阿桃,于是言语之间,格外赜辛思阜治麓妗?
  “你领我进屋,略微歇一歇,等老太太回来。”
  女子领阿法进的这间屋,正是当年阿法和阿善住过的。屋里的床,也就是当年阿法和阿善合睡过的那张床。床上的被褥似乎是新纫的,被里的棉花胎子厚而松软,被面浆得硬挺。阿法掀开被子,看见里头的那个枕头却是当年的旧枕头。那是干菊花填的枕头,阿妈说菊花枕清凉降火,能治阿善的羊角风。阿法摸了摸枕头,发现枕头上隐隐有一个塌陷的坑,心想这是不是阿善的头枕过的痕迹呢?他把自己的头落在这个坑上,只觉得菊花带着一股新晒的阳光味痒痒地钻进他的鼻孔。他砰的一声跌入了十五年前的睡眠,感觉依旧严丝合缝。
  天突然暗了下来,云不知从哪方涌来,一瞬间就聚成了雨。雨很急,他躲不及,身子就被雨点溅湿了。他突然想起阿妈的被褥是新纫的,就喊使女来关窗。喊了半晌,声嘶力竭的,就把自己喊醒了——方知是南柯一梦。一摸脸上,却是湿的。睁开眼睛,看见床前坐了个瘦小的妇人。妇人梳了一个光顺的髻子,鬓角上插了一朵白绒花,灰布褂的衣襟上掖了一条手绢——妇人正撩着手绢擦眼睛。
  “阿妈!”阿法惊叫了一声,倏地起了床,整了整长袍,天塌地陷似的跪了下来,对着妇人磕了一个头。“孩儿不孝,一去金山这些年,让阿妈吃苦了。”
  妇人不说话,却弯下身来抓阿法的手。妇人的手指在半空中画了几个圆圈,才终于抓住了阿法的手。阿妈的眼睛已经完全瞎了。
  阿法的心里涌上了一团东西,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正正地梗在喉咙中间,就梗出了两眼的泪。阿法又磕了两个头,这两个头阿法是撞在青砖地上磕的。阿妈虽然看不见了,却是听得见的。阿法要阿妈听见他磕的头。
  阿法还要再磕,被人死死拦住了。屋里已经跪了一地的人,都是阿叔家的堂弟堂妹堂侄儿堂侄女。就有人递过汗巾来给阿法擦脸,阿法擦了,看见汗巾上的颜色,额上已磕出血来了。
  那一屋的人里,独独未见在堂屋里挂画的那个女子。
  赶圩的人是在傍黑的时候回村的,没舍得在圩上吃饭。饿着肚子赶了十几里的路,女人们回到家里尿也没来得及撒上一泡,就急急地生火煲汤煮饭。刚刚把引火柴架上,就听见了狗叫。
  村里的狗平常也叫,却不是今天的这种叫法。平日的狗叫是懒散的,东一鳞西一爪,没头没脑的。今天的狗仿佛都商量好了,一只接一只,一声应一声,完全没有停顿下来的意思。这是一种没出过家门却突然见到了大世面的叫法,兴奋惊恐,声嘶力竭,不知所措,完全彻底的小家子气。
  女人们扔下柴草跑出门来,就看见了几十个身穿黑色号服的挑夫。挑夫抬着沉甸甸的箱子,如一条百足黑虫蠕动在乡间的小路上,看不见头,也看不见尾,只看见脚底呼呼扬出的一抹飞尘。
  众人追着飞尘走,就看见挑夫最终把箱子卸在了方家的宅院里。瞎眼的麦氏坐在一张矮凳上,挨个摸着箱子中间的那个狮头锁。一个,两个,三个,三只箱子摞成一摞,一共有七摞,最后一摞是两只。
  二十,二十只呢。麦氏喃喃地说,缺了牙的嘴里努出一个干瘪的笑。
  “都回家煮饭吧,等定了日子阿法会请你们吃酒的。喜酒,当然是喜酒。都请,大人细仔都请。”
  麦氏一遍又一遍地对乡邻们扬着手绢。这样的逐客令听起来软绵无力,围看的人越来越多,如同热豆糕上的灶灰,怎么都拍打不下去——都想看阿法。
  “我家阿法在海上行了几十天,没睡过一宿好觉。回来饭也不吃倒在床上就睡着了,还是家里的床舒服。让他好好睡一天,明天再来给你们行礼。”
  众人这才渐渐散了。
  麦氏起身进了屋,拿胳膊肘顶开了门,摸摸索索地走到床前,用拐杖在地上咚咚地敲了几下,说阿法你怕什么?破了相你还是金山伯,这二十只金山箱就是你的胆。有几个人能有你这样的胆?明天一早你跟我出门,邻里乡亲,迟早要见的。
  床上没有动静。过了半晌阿法才扑哧一笑,说阿妈你怎么知道我破了相?
  麦氏也笑了,说你是从我肚子里钻出来的,你抬条腿我都知道你要放什么屁。从你进家门到现在,你都没有面对着我说过话。
  阿法坐起来,说阿妈你瞎是瞎了,眼力却比明眼人还强呢。我看家里的下人婢女,个个平头齐脸,说话办事都像是专门调教过的。麦氏说那都是你阿婶挑的,我看不见,也懒得管。阿法说那个你差来挂字画的,比其他几个长得更好,也更机灵呢。麦氏呸了一口,说你歪到哪里去了。那不是下人,是红毛的妻妹六指。家里的字画,都是她的手笔。
  “这么大了?跟谁学的字画?”
  阿妈叹了一口气,说这苦命的人,活得下来,靠的就是这个手艺。
  六指从小跟着姐姐关氏来到红毛家,红毛的儿子龙仔出生时,六指也才三岁。红毛第二次离家去金山前,曾反复吩咐过关氏,等龙仔长到读书的年纪,一定要请教书先生到家里专门教授龙仔读书。红毛的死讯是数年以后才辗转传到关氏的耳中的。关氏虽然一直没有收到红毛的来信,却也没有起太大的疑心,因为她还断断续续地收到过金山寄来的银票。很久以后关氏才知道这些银票是阿法寄的。
  龙仔六七岁时,关氏果真供了一位教书先生在家中。先生固然是教龙仔的,可是六指在边上走动着,就也跟着学了几个字。关氏自己在娘家时就已跟着父亲识过字的,见妹子六指对读书写字十分上心,便也不十分反对。那位教书先生还十分喜好字画,时时喜欢舞弄一番。且有一怪癖,作画时只要女仔在旁伺候——是嫌男仔心浮气躁。于是六指便时常被先生抓了来焚香研墨铺纸。待先生作完了画,再给先生洗笔洗砚,上茶上糕点。
  有一回先生作完画,吃完茶点,回房睡午觉去了,六指便拿先生用剩下来的纸墨,学着先生的样子随意涂了一幅松竹图。先生睡醒出屋,见了六指的画,捻须久久无语。半晌,才叹气,说可惜啊可惜,你没有生成个男儿身。从那以后,若逢先生兴致好,就偶尔地讲些作画的布局神韵乃至裱画的技巧道理给六指听。当然,当时无论是先生和六指都没有意料到,这些随意的闲聊后来竟会在百般窘迫之中救了六指一命。
  六指十二岁的那个春天,村里突然发了一场狂泻病。许多年后,余生的人才知道那个病的学名叫霍乱,是因为喝了上游不干净的水才得的。红毛家里先得病的是龙仔。龙仔的病很急,昏睡了三天就走了,连话也没来得及说上一句。龙仔又传给了红毛的阿妈。红毛阿妈的病起伏了几次,拖了十几天才渐渐闭了眼。
  婆婆死的时候,关氏就已经病了。不过关氏的病情轻,本来还是能救的,可关氏自己不想活了。六指熬了米汤喂阿姐,阿姐把嘴巴躲来躲去,就是不肯喝。关氏说你姐夫你侄子都走了,我还有什么指望呢?那时已经听说了红毛的死讯。关氏说你要疼我,就让我死了,倒比活着省许多心。六指放声大哭,说我呢,我就不是人吗?你难道不能指望我吗?关氏的两个眼睛干涩得如同两口枯井,呆呆地望着阿妹,却没有一滴眼泪。
  阿爸把你交给我,我总算让你认了几个字。能不能用这几个字换口饭吃,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这是阿姐死前留给六指的唯一的一句话。
  一个月之内红毛家的三口人都走了,由族里的长辈做主,将红毛家的三间瓦房做了抵押,才筹钱请人做了道场,置下坟地,买棺下葬。
  关氏走后,村人曾给关氏的娘家捎过话,让来领六指回去。六指的爹妈却没有回话,也没有照面。倒是关氏临死前和妹妹说的话,给六指指点了一线生机。
  平素给村人捉刀代笔的那位丁先生,已经老朽得握不得笔了。众人知道六指识字,便时时地找六指替代他——也是可怜她的意思。渐渐地,众人发觉六指的一手字,倒比丁老先生更老成遒劲。再者,六指还有一样丁老先生不会的本事——六指会作画。于是村里不论是日常的书信春联,还是婚丧寿诞四样大事,都叫了六指过来,作书作画。六指的画,自然是随了情形的。如遇婚嫁,便是龙凤好合,石榴结籽。如遇丧事,便是乘鹤西归。若逢祝寿,便是麻姑献寿瑞鸟衔桃。若逢生子满月,便是哪咤闹海,麒麟送瑞。无论是字是画。皆配了主人家的情景与偏好。
  六指做这些事,是带了真心的欢喜来做的,随叫随到,且不收现钱。三五个鸡蛋,一两斤米,一块布料,一捆柴火,皆随主人的便。虽不富裕,零零总总的,竟也够了一个人的三餐日用。
  只是六指住的那间小屋,原是红毛家放杂物的,就在猪圈边上。多年未曾修缮过,四面漏雨漏风,且气味极是难闻。阿姐关氏死后的第二个夏天,来了一场台风,屋塌了,六指就连一处栖身之地也没有了。后来村里的昌泰婶见六指实在可怜,就收了她住在家中。昌泰婶的男人去了金山多年没有消息,又无儿无女是个绝户。六指住进来,挣的一口饭,就分成了两半,却终是有了一片瓦可以避风寒。
  阿法听阿妈说六指的事,只觉得有一根细绳在他的心尖上系了一个结子,一抽一抽地有些钝疼。想起那年他跟红毛去金山的时候,红毛家还是老老少少火火旺旺的一屋人。这趟回来,这个家塌得就剩了一片瓦砾了。而这个小六指,却是这瓦砾之下的一棵野草,这片天黑了找那片天,拼死也要顶出一片叶子来——是个命大的人呢。
  便跟阿妈说起自己这几年数次去原来的施工营地寻找红毛的尸首,那荒林都开发成市镇了,却死活也找不着那个石堆了。阿妈说总还有几件红毛的旧物吧?阿法说箱里还有一把旧胡琴,是当年红毛修铁路时的随身物件。阿妈说改天你把胡琴包起来,带到红毛的坟上去,葬在关氏边上。红毛的墓穴至今还开着口,该找人来把口封了,省得一家人总等他。阿法说得把六指带上,那总是她的阿姐和姐夫。
  “吃了晚饭,让阿彩好好烧桶热水,洗个澡,刮个脸。明天那边的兄弟要来,都知道你回来了,要见一面。”
  “谁家的兄弟?”阿法问。
  “你定的那个亲呀,你睡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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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法吃过早饭就出了门,朝村西走。在离那间旧木屋还有好几步远的地方,就听见吱吱扭扭的声响。屋门大敞着,远远的就看见了昌泰婶在织布。
  昌泰婶是个瘦小的妇人,凳子上垫了几块木板,才刚刚够得着织布机的架子。两只手撑得如一把满弓,梭子还是半天飞不到头。昌泰婶织的是土布,粗针粗线,灰黄色的,线头掉在地上,混在泥尘里,半天也找不着。这种布是男人下田扶犁收稻子时穿的,难看却是厚实,经得起几季的风吹雨打。只是昌泰婶的胳膊太细太短,压不紧线,布织得有些懈。昌泰婶的手艺和麦氏年轻时相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昌泰婶织着织着,突然发现布面上落了大大一块黑斑。拿手去掸,掸了半天也掸不下去,原来是片人影。抬头一看,屋里进来了一个高壮的男人,头戴一顶瓜皮帽,身穿一件灰缎夹袍。夹袍大约是全新的,还带着在箱笼里压过的深刻折痕。男人一笑,脸上有一条蚯蚓慢慢地蠕动起来。昌泰婶两只小脚从高凳上咚的一声坠落到地上,鼻子几乎撞在织布机架上。
  男人走过去,扶住了昌泰婶,双手合拳作了个揖,说阿法给阿婶问安。昌泰婶的男人昌泰是阿法阿爸的表亲,论辈分是阿法的叔。阿法从夹袍的衣襟里掏出两个小纸包,递给昌泰婶,说洋番的东西,给阿婶图个新鲜。
  昌泰婶扯过一只袖管擦了擦眼角的眵目糊,袖子就湿了一个角。“阿法你到底回来了?都说你的脸,唉。总算还是活着回来了。你昌泰叔,你打探着什么消息没有?”阿法摇了摇头,说我去中华会馆打听过了,名册上没有这个名字。我叔去金山的时候太早了,兴许没人过名册。昌泰婶说前年西村有人从金山回来,说在番摊巷里见过一个人,跟你叔长得一模一样,带了一个红番女人。阿法说怕是看错了吧?我叔要在金山,怎么会不跟阿婶联系。昌泰婶把牙咬紧了,半晌无话。再开口的时候,声气里就有了刀子似的冷意。“他带了谁也没用。我跟他是换过龙凤帖的。”
  阿法看见昌泰婶下颌抖抖的,仿佛兜不住一口的牙齿,想劝,也不知怎么劝。阿法想说的话是兴许叔早就不在了。叔要在,就是不认婶也得回来认祖宗啊。可是他不知道叔不在了和叔娶了别人这两种可能性到底哪种更糟糕一些。于是,他把涌上了舌尖的半截话生生地吞回了肚子里。
  昌泰婶把那两个纸包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噗的一声打了个喷嚏,问是什么东西,香得这么稀奇古怪?我咬不咬得动呢?阿法哈哈大笑,说那不是吃的,是洗脸的香皂。洗过了一天都香。昌泰婶也呵呵地笑,说我一个老太婆还香给谁闻哪?那是年轻人的物什。阿法顿了一顿,说阿婶你实在闻不惯那个香味,给六指用也行。她用了你闻着香,跟你自己用是一样的。
  昌泰婶喊了一声六指,给客人烧碗茶来。阿法只听见有人隐约应了一句,却半晌没有动静。朝后屋瞄了一眼,只见六指在后门的雨檐下喂猪。六指今天换了一身衣服,依旧是宽袖宽摆带滚边的斜襟布褂,月白色的。或许是其他颜色洗成了月白的。宽身的褂子遮掩了身子的一切凹凸,只有弯腰的时候,才隐隐看见了后摆之下两片结实的浑圆。
  六指喂完猪,灶房里便响起了噗噗的风箱声。柴草的烟味还来不及钻进鼻孔,茶已经得了。六指用托盘端了两碗茶来,一碗给昌泰婶,一碗给阿法。阿法端过茶,发现六指煮的其实不是茶。六指的茶是米花泡的,米花浮了一层,上面飘了几片桂花。昌泰婶喝一口,咂咂嘴,说衰女仔放了几多糖。
  昌泰婶的牙缝里沾了一粒米花,一边拿小拇指去挑,一边哎哟叫起来:“六指你怎么成花脸了?”六指抹了一把脸,手指也黑了,才知道是墨汁。就低了头笑,说刚才给阿源家写对联来着。阿法说什么联子呢?六指说是寿联,阿源他爹六十大寿。阿法说我看你写的是什么,六指就领阿法进了后屋。
  六指是在饭桌上写的字,墨还没全干,铺开了晾在桌子上。后屋只有一眼小窗,比前屋还暗。六指舍不得灯油,就把灯芯捻得豆粒般大小。阿法眯着眼,才勉强看清了上面的字。
  上联是“寿比南山动静皆生慈”,下联是“福如东海行坐总呈祥”,横批是“福寿无疆”。
  纸是红纸,洒了金箔,字虽不多,却横平竖直,笔笔硬挺坚实。阿法颠来倒去地看了几遍,又转过身来盯着六指看,直看得六指将一张脸火鸡似的缩进脖子里,连脖子也红了。阿法暗想这个女子干起活来像个男人,就连写字也像是男人的手笔,倒是长的模样是个十足的娇女子。就问你的这副联子,是哪里寻来的?是古今春联大全?六指摇头。又问是农家字联吗?六指还是摇头。阿法说丁老先生用的都是这两本,你难道还有别的书?六指还是摇头,只将两只手在衣襟上绞过来揉过去,说我什么书也没有。
  阿法吃了一惊,说莫非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六指的脸越发红得要淌出血来,嗫嚅地说怕是对得不工整。阿法说对得不错,只是那个“行坐”的“坐”字,若改成“止”,就更加对应了上联“动静”的“静”字。六指说真是的,好多了。便要去撕了重写。阿法一时兴起,说我来写吧。六指就重新研了墨,铺开纸,将狼毫在水里理顺了,递给阿法。
  阿法将笔蘸饱了墨,沉吟了半晌才下笔。下笔一气呵成的,中间只续了一次墨。六指收拾了笔墨,说阿法少爷这几年的字越发有了劲道,在金山也有机会练字吗?
  阿法一怔,说你怎么认得我的字?六指轻轻一笑,说少爷的家信,老太太都是叫我给念的。阿法就问,那么这几年我妈给我的回信,也都是你代写的?六指点了点头。阿法忍不住笑,说难怪。六指问难怪什么?阿法说我还奇怪丁老龟头的字怎么长进了。
  六指拧了一条热毛巾给阿法擦手,阿法说雪白的毛巾擦了我的脏手,怪可惜的。就抓起桌上的一块脏布,随意擦掉了手上的墨汁。六指送阿法走出门来,太阳白花花地照了一地,门口的树枝似乎有些肥胖,仔细一看,原来已经爆了好些芽骨。阿法的青布鞋踩过泥地,留下浅浅的印记,却没有飞尘扬起——地已经渐渐地冒上了些温软的湿气。
  阿法走进家门的时候,母亲正坐在堂屋里剥豌豆。麦氏的眼睛瞎了,可是手指上还有一副眼睛。麦氏手指上的那副眼睛准确无误地搜寻着豆荚上的两道脊梁,用拇指食指一压,脊梁就裂了,饱实的豆粒噗噗地掉进了竹篮里。
  麦氏不仅手指上有一副眼睛,麦氏的耳朵里也有一副眼睛。麦氏耳朵里的那副眼睛轻轻一扑闪,就看见儿子新夹袍的下摆扫过门槛,沾着一片半干的鸡屎,飘到她的跟前。
  “阿妈,你歇着,晒会儿太阳。这事叫阿彩来做。”
  麦氏依旧低着头,嘴角上却有两道竖纹,轻轻地颤动了起来。
  阿法知道这是两股气在打斗。一股是怒怨,从心腑深处一路蜿蜒而上;另一股是隐忍,从头脑里一路匍匐而下。两股气在阿妈的嘴角上短兵相接,铺开了战场。阿法从小就看惯了阿妈的这个表情。阿爸发怒打人的时候,阿爸抽上大烟的时候,还有自己或者阿善割不够猪草的时候,阿妈都是这副神情的。
  “等了你一上午。人家。”麦氏说。
  阿法这才想起,今天原是约好了见订了亲的那家人的。
  “我这猪脑子,早上起来给忘得干干净净。”阿法拍着额头。
  “行了十几里的夜路,饭也不肯吃一口,就走了。”
  阿法搬了条板凳过来,在麦氏身边坐下,帮麦氏剥豌豆。豆粒很小,阿法的手很大。阿法的手指上没长眼睛,阿法的手指在豆荚上漆黑一团地搜寻着,豆瓣东一鳞西一爪地在他的指缝里钻出来。
  麦氏嘴角的那两条竖纹渐渐地平顺了起来。
  阿法的手突然慢了下来,麦氏听见了一声叹息。听见在这里只是一种习惯说法,其实麦氏并不是听见,而是看见这声叹息的。麦氏耳朵里的那副眼睛一直大大地睁着,她看见那声叹息是从她儿子心尖的那个地方生成的,后来渐渐地涌上眉头,在眉心处打了个小小的结子,最后重重地坠落了下来,把竹篮里的豆子打得四飞五散。
  “可惜啊可惜。”阿法说。
  麦氏忍不住笑了。这个儿子在金山和满肚子是鬼的番佬住了这么些年,竟然还是那么实心眼。
  “又不是天塌下来的事,明天叫虾球跟你去一趟,亲自登门谢罪就是了。他们家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阿法知道阿妈会错了意,却也不点破,依旧有一搭无一搭地剥着豆。半晌,才说:“红毛阿叔的那个妻妹,真是个人才。可惜命薄呢。”
  麦氏摇了摇头,说:“这个六指,倒真是个有才的女子。只是正经人家的女仔,才不才的,却是不打紧的,反正都是嫁人。只有大寨的琵琶仔(高级妓院的童妓),才让认真学字呢。”
  “阿妈,在金山,男仔女仔都一样上学读书。女仔认了字,省得遭人骗。将来嫁了人,也好教养子女。”
  麦氏呸了一声,说你阿妈一个字不识,也没遭人骗过呀。你和你阿弟,不都是跟先生学的字吗?也用不着阿妈教你。
  阿法呵呵地笑,说阿妈若认得字,就不用托别人给孩儿写信了,省多少鸡蛋茶钱呢。再说,人家到底写的是什么,你也不知道。孩儿寄了赤纸过来,阿妈也不认得几多钱,叫人骗了,你也不懂。
  麦氏咧开豁了牙的嘴,也呵呵地笑起来。“倒也是。只要不花大钱,也不误家里的事,将来你若生个女仔,读书就读书,由你。”
  两人不再有话。麦氏仰起脸来,眼里是一片模糊的白光,便知道太阳已经升到中天了,青砖地上的树影,这个时候应该最是稀薄的了。麦氏耳朵里的眼睛一抖擞,就看见了院里那棵榕树,根底下有无数条蚯蚓在咝咝地钻着路。正月眼看就过完了,地一化,就该耕种了。阿法的婚事,务必要赶在耕种之前。明天就该定日子了。
  “阿法你个衰仔,怎么把豆荚都扔在篮子里了?”麦氏摸了摸竹篮,惊叫起来。
  阿法才知道自己把豆粒都扔了,却把豆荚留在了篮子里。忙将一地的豆粒都捡回来,舀了一碗水来洗上面的泥。
  “阿妈,那个六指,许了人家了吗?”阿法问。
  “旧年西村有人来村里探亲戚,看见挂在堂上的画,知道是六指画的,心里喜欢,就托了人来给儿子提亲。六指不肯。六指的爹娘虽在,却是不愿领她回去的,所以她其实也就是一个孤女子。没人替她做主,就她自己做主了。女子的字呀画呀流落到外人眼里,总是不妥。”
  “为什么不肯,那个六指?”
  “说那人不识字。”
  阿法推开篮子,咚的一声跪在了一地的豆荚上:“阿妈你给儿子做主,儿子要娶六指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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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只觉得头顶上的那颗太阳翻了几个筋斗,咚的一声坠到了地上,溅出一万粒火星子。火星子飞到她的耳朵里,烧出无数个细麻点,烧得整个脑袋蜂巢似的嘤嗡作响。
  “孽障,你忘了,你是定、定过亲的人了?”
  “阿妈,孩儿没忘。只是,孩儿不认得那边那个人,孩儿却认得六指。六指的人品,阿妈知道,孩儿也喜欢。阿妈,孩儿在金山,快要饿死的时候,是红毛伯留下的财宝,才救了孩儿一命。红毛伯是孩儿的恩人。如今红毛伯一家就剩了一个六指。孩儿娶了六指,也算是报答红毛伯的意思。”
  “你脑袋生蛆了?红毛论辈分是你堂伯,他娶了六指的姐,六指比你高出一辈呢。”
  “阿妈,孩儿早想过了。六指跟我们家本来就不是五服之内的亲戚,昌泰婶和六指形同母女。昌泰婶若认了六指为女儿,六指就跟我同辈了。”
  “那头呢?那头是三头骡子驮的聘礼,明明正正地下了定的。人家女子没犯下什么过错,你有什么道理退婚?”
  “阿妈,我们坏了信誉,是我们的错。聘礼自然不能收回,我们还要再给两百大洋,算是诚心谢罪。用这个钱,他们招个倒插门女婿也够了。”
  “那你阿妈的脸呢?你阿妈在你祖宗面前给你定下的亲,你无缘无故悔亲,让你阿妈往后怎么在乡里做人?”
  “阿妈,孩儿十六岁去金山,九死一生,若不是为阿妈之故,就是当乞儿,也早讨饭回乡了。孩儿这次回乡,长则一载,短则数月,终究还是要再回金山的。孩儿并不怕苦,只是盼望能娶个合意的女子,能给孩儿一些快乐,也能在孩儿走后仔细照看阿妈。那边那个女子阿妈并不晓得,这个六指却是一乡公认的贤德女子。六指的针线手艺虽然比不上阿妈,却也是有模有样的,将来是阿妈的好帮手。还望阿妈成全孩儿这个愿望。”
  “当初她爹娘把她送给红毛家,就是嫌她长了六指晦气,将来嫁不出去。你敢娶这样的女人?”
  “她爹娘是无知呢。咱们县上的黄知府黄大人,就是长了六指的,却管着一县的五指呢。六指说不定就是个富贵的命。再说,这一村人的春联喜联寿联,不都是六指写的吗?没听说谁家沾了她的晦气。”
  麦氏攥着豆荚的手,微微地抖动着。
  “那边的婚,断是不能退的,你阿妈丢不起这个脸。要娶六指可以,你娶她为妾侍。明天你和虾球去那边,和你丈人商量,看他同不同意先娶正室,再娶妾。”
  阿法还想说话,麦氏已经站起来了,拐杖也不拄,颤颤地朝灶房走去。
  “先对生辰八字,妾侍也得讲究生辰八字。咱们家才太平几年,不能为个女子惹出祸事来。”
  昌泰婶送走客人走到后屋的时候,六指正在改衣服。六指要改的衣服是件夹袄,是她姐姐留下来的。昌泰婶进屋的时候,六指已经改完正身了,正在签袖子。六指做针线的时候,用的是拇指和食指,可是拇指边上的那半截指头,也在颤颤地动着,仿佛在替拇指暗暗地使着劲。只是那劲道却没有使在正道上,一拐一抖地碍着六指的事。六指管得了手上脚上的任何一个指头,可是六指唯独管不了这额外的半截指头。这半截指头仿佛是别人的物件,不过借着她的身子长着,与她毫无相干地执拗着。
  六指就想,她的一辈子也许是另外一个样子的,可是这第六个指头蛮不讲理地插了进来,轻轻地搅和了一下,她的路就变了,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她不知道今天这个样子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因为她没见过别的样子,也无从比较。她只是暗暗地想过,如果那半截指头没了,她是不是就会有另外的命,过一种她没见识过的完全陌生的生活呢?
  昌泰婶放下手里的纸包,在六指边上坐了下来。纸包是糙厚的黄纸做的,上面压了一张红纸条。虽然封着口,从那纸片上渗出的油迹来看,便知道是镇上点心铺买的糕饼。
  “核桃酥,三婆给的。吃不吃一块?”
  六指摇摇头,说不饿,不想吃。六指的话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真的那一半是不饿。六指刚刚喝了一大碗番薯粥,肚子鼓鼓地胀着。假的那一半是不想吃。自从姐姐死后,六指已经很久没有尝过油味了。别说是尝过,就连见也是少见的。黄纸包上的那块油斑,引起了六指的很多联想,关于形状味道颜色质地的联想。这些联想使得六指的口舌之间渐渐地湿润起来。
  昌泰婶摸了摸桌上的夹袄,啧啧地叹气,说金三元的布料,别家比不了,你姐是识货的人呢。这袖子怎么剪得这么短?都到你胳膊肘了?六指拿起衣服在昌泰婶身上比了比,说不短,正好。昌泰婶这才知道六指原来是给自己改的,慌忙摆手,说这个样式,我一个老婆子,唉。
  昌泰婶说这话的时候,虽摇着头,嘴角上却有一丝带了口涎的笑意。六指便知道她是喜欢这样式的。昌泰婶的夹袄前几天煮猪食的时候,被蹦出来的柴火烧了几个大洞,却是补不得了——原先的补丁已经太厚了。
  “你都听见了,三婆的话?”昌泰婶一边帮六指剪着线头,一边问。
  六指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一味地静默着。
  “是正经人家。人你也见过,同你说过话的。人品相貌都是上好的,只可惜了脸上那块疤——那也是明的,你都见过。不比阿婶当年,一块盖头一蒙,稀里糊涂就进了洞房。揭开盖头,才看见一脸麻子。”
  六指依旧不说话,屋子里只有针线扯过来拉过去的声响。
  “你在我这里住了几年,我虽然不是你亲阿妈,也算是半个阿妈了。这件事,我就替你做主了。虽是做小,金山伯的小又跟别家的小不同。别家的小在家里受家婆大房的气,金山伯的小,十有八九是跟了金山伯去金山的。你两个在金山享福,留着大的在这里管家。各村的金山客家里,都是这个做法的。正月底要把大的娶过来,过个把两个月,就娶你。他在乡里住个一年半载,要是大的小的两个都有了胎,他就能一气抱上两个金山仔了。”
  六指停下针线,六指的指头凝固成一朵僵硬的花,而只有那半截指头,依旧颤簌不止,仿佛是一只受了惊的蜻蜓。
  “聘礼都准备好了。这家礼数周到,怕委屈你,聘礼和大的那头差不多重。我看他还是真欢喜你的,若不是先前定过亲,说不定你就是大的了。其实大的小的,无非是一个虚名。他欢喜你,今后自然就偏向你。就跟历朝皇上,虽有正宫娘娘,真正贴心的,却还是嫔妃。”
  六指放下衣服,站起身,往火灶方向走去。不生火的时候,那个角落很暗。阴暗如一块黑布,瞬间从头到脚裹住了六指。六指不见了,却有一些声响,在黑布底下窸窣生出,是六指在翻东西。
  “昌泰阿妈,我不要到那家去。”
  “为什么?我平素看你和麦婶挺投缘。阿法跟你,也是和和善善的。你是嫌他脸上的疤?”
  六指不说话。许久,才说:“他一家,都是好人。”
  昌泰婶松了一口气,问衰仔那你如何不肯答应?
  “昌泰阿妈,我不、不做小。”
  昌泰婶叹着气,说六指你过年就十八了,女仔到这个年纪,就是瓜熟蒂落的时候了。再不嫁出去,你就成姑婆了。旧年那个,倒是做大的,你却不肯,我由了你,那人跟你确实不般配。这个阿法,跟你倒是般配,你却只能是个做小的命。你不认这个命,是想在我这里过老?
  六指从黑布底下钻了出来,弓着腰,仿佛背着一捆极沉极大的柴草,说话的声音也有些气喘:“我不做小。”
  “六指你错过了这一个,再上哪里找一处不嫌你是六指的人家?谁不想做大的?你没这个命。做小的做到这家的礼数上,你就烧香谢佛吧。”
  六指从腰里掏出一样笨重的东西来,捏在手里。六指捏得很紧,仿佛要把这东西捏出一团水来。这东西给了六指胆气,六指说话的时候,就有了几分生硬。
  “昌泰阿妈,我不做小。”
  昌泰婶背对着六指,在收拾桌上的针头线脑。昌泰婶回话的声音,也带了几分生硬。
  “这回由不得你了,我已经答应三婆了,正月二十五是个吉日,那边就下定了。”
  这次六指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昌泰婶听见了一声钝响。回头一看,六指已经倒在了地上。有一些暗红的汁液,正蠕爬在六指的手背和衣襟上,爬出一团一团湿润的花。昌泰婶开始还以为是六指溅翻了画画用的丹朱,后来才明白过来那是血。六指那半截指头掉落在地上,僵硬地萎缩着,像一条裹在丹朱里的死虫。
  六指用切猪草的刀,砍下了她的第六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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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看,有的是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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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断指之后,滴水不进地昏迷了三天。请了乡里的郎中察伤号脉,说是切猪草的刀刃上有毒,毒火攻入了心,怕是没有指望了。

  消息传到方家的时候,阿法正在屋里写字。阿法写的是稼轩的《破阵子》,狂草。听见屋外媒婆和阿妈说话的声音,手里的狼毫就停了下来。阿法走出屋门,媒婆已经走了。院里的一只芦花鸡刚生了蛋,正冲着麦氏咕咕地邀功讨米吃。阿法捡起一块石子扔过去,鸡哗地惊飞到篱笆上,满院子都是翅膀的划痕。麦氏掸下粘在脸上的一片鸡毛,说糍饭热在锅里了,要不要叫阿彩端过来给你吃?

  阿法没有回答。麦氏虽然看不见阿法,却知道此刻阿法的脸色阴沉得几乎可以拧下一把水来。她搜肠刮肚地想找一句话来和儿子说,却只是觉得心虚气短。过了许久,她才听见自己的声音如一条细弱的蚯蚓,艰难地在砂石般的心肺间凿着洞:“一会儿叫阿彩过去带个话给昌泰婶,我们出钱请三天的道场,给她超度亡灵。”

  “六指还没有死,阿妈。”

  “郎中让预备后事了。”

  阿法没做声,麦氏只听见身后有些嘁嘁喳喳的声响。麦氏努力想睁开耳朵里的那副眼睛,却突然发现那副眼睛里是一片混沌。她知道这回她是彻底瞎了,她再也看不见她儿子的心了。

  “阿妈我去打探下趟船期。”阿法说。

  麦氏这才明白过来儿子是在换衣穿鞋准备出门,儿子是要去打探回金山的船期。麦氏猛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方宅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方家名下的每一垅田每一头牲畜,主子下人碗里的每一粒米饭,都是阿法的银票换来的。麦氏一直以为自己掌控着儿子,现在才知道其实是儿子在掌控着一整个家。她掌控的是儿子的心,而儿子掌控的,却是一家人的性命。她有了儿子的心,一家人的性命才有着落。她若丢了儿子的心,她也就丢了一家人的性命。惶恐渐渐涌了上来,在眼角聚成两颗浊黄的泪。这一刻里麦氏也想起了六指的许多好处。六指的能干,六指的刚烈,六指的主见。偌大的一摊家业,决不是她这个瞎子和那个懦弱无能的妯娌可以主持得了的。儿子不在的时候,这个宅院需要的是六指那样的主心骨。她不让儿子娶六指为正室,是因为脸面。可是脸面只是包在性命上的一层皮,没有脸面的性命依旧是性命,没有性命的脸面却什么也不是了。

  而且,六指如今不再是六指了。六指既然没有了那半截指头,六指的命也就不再是那个长着六个指头的女人的命了。六指已经一刀改了自己的命。这一刻若儿子的脚迈出了这个院门,方家大院就会轰然倒塌。

  “阿法你叫阿彩去喊三婆过来,传话给昌泰婶,只要六指大难不死,我们马上退了那头的亲事,娶六指为正室。解铃还需系铃人,六指福大命大,听了这话,说不定就活过来了。”

  麦氏听见阿法的脚步迟疑了一下。

  “算了,不叫阿彩,你陪阿妈一起去二三婆家。”

  母子两人风也似的离了家,阿法几乎跟不上麦氏颠颤的脚步。

  三婆进了昌泰婶的家门,麦氏和阿法都在门口等着。麦氏手里捏着一条手绢,已经被捏出了水。麦氏听见阿法的两只大脚在昌泰婶门前的泥石路上行过来行过去。麦氏和阿法一样着急,麦氏的着急里涵盖了阿法的着急,但麦氏的着急里还有麦氏自己的内容。

  等了很久三婆才出来。出来时三婆无精打采,平日顺畅惯了的口舌竟然有了几分罕见的生涩。

  “什么话都说了,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

  “是你让昌泰婶转的话,还是你亲自跟她说的?”麦氏问。

  “当然是直接跟她说的,趴在耳朵眼上说的。你们家的这份谢媒礼,我算是没福享用了。郎中说,也就是今晚的事了。”

  往回走的路上,麦氏跟不上儿子的脚步了。麦氏觉得天塌了,整个地坠在了她身上。麦氏拖不动那两只菱藕小脚了,麦氏只听见手里的那根拐杖在全身的重压下发出凄厉的呻吟。

  “阿法你一定要走,阿妈也拦不住你,可你至少要等到发送完了六指啊。”

  半夜里昌泰婶起床去后院解手,突然听见了一些奇怪的声响,像是轻风从墙缝里嘘嘘漏过,又像是细雨被泥土咝咝吸食。昌泰婶抬头看了看院里的那棵鸡蛋花树,树枝纹丝不动。又摸了摸树身,也是干的——这夜无风也无雨。她提着裤子顺着声音一路摸索过去,辗辗转转就摸到了六指的床前。

  “粥……粥啊……”昌泰婶听见了六指断断续续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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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10-19
  公元二○○四年,广东开平

  艾米早上被电话惊醒,坐起来,竟不知身在何处。头很疼,是裂成了许多块的那种疼。电话铃持久而固执。
  “酒醒了吗?”一个艾米不熟悉的男人的声音,“我是欧阳云安,侨办的,昨天见过面的。”
  艾米这才依稀想起了昨晚的事。“昨天我喝了很多酒吗?”
  “喝多了是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其实更为确切的说法是,你喝醉了。”
  艾米一下子从床上跳了下来。“不可能,我不和陌生人喝酒。”
  “也许,你并没有把我当陌生人?”欧阳轻轻一笑。
  “也许。可是,你怎样才能让我相信,昨天我真喝醉了?”
  “你唱了一首歌。英文的。来来回回地唱了许多遍。”
  艾米拍案大呼怎么可能,我从不唱歌,尤其是当众。
  欧阳说酒真是好东西,叫你原形毕露。你唱的是《月光照在科罗拉多河上》,要不要给你学一遍?
  艾米哑口无言。这首歌是她在伯克莱大学读书的时候常唱的。那时她没有多少心思放在读书上,倒是天天跟着同学去市政厅广场示威。示威的名目很多,不是反对就是支持。反战,反歧视,反剥削。支持女权,支持逃兵役,支持同性恋。有时候她在广场坐上一天,竟忘了是为什么来的。坐累了,同学中就有人弹吉他唱歌,唱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月光照在科罗拉多河上》。
  这已经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没想到,一瓶酒就打开了锁得那么严实的记忆大门。
  “我唱得很难听吧?从小我只要一开口唱歌,我妈就骂我五音不全。”
  “看你的参照物是什么。跟我相比,你的声音几乎悦耳。”
  “我还出过什么丑?最好一次告诉我,不要零敲碎打地吓唬我。”
  “还是分期分批告诉你为好,怕你见了我会有心理障碍。”
  艾米忍不住哈哈大笑,心想这个欧阳,人看上去蔫蔫的,说起话来倒真是有点意思的。
  “那么,欧阳先生你昨天,是不是也喝醉了?”
  “有过这样的冲动,如果不是今天还有重任的话。”
  “什么重任?无非是再陪领导喝一晚上酒。”
  “那只是重任中的一项。还有许多其他项,比如和你一起清理方家碉楼的旧物,再比如说服你在托管文件上签字。当然,当务之急是请你打扮下楼,我们一起共进早餐。宾馆的早餐部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停止营业了。”
  艾米飞快地洗了一个澡。没有吹风,没有电熨斗,也没找到止疼药。只好从箱子里抽出一套略微平整些的T恤衫牛仔裤穿上,又从手腕上撸下一根橡皮筋,将湿头发草草扎起,飞也似的跑下了楼。
  远远地就看见欧阳坐在宾馆大堂的沙发上,眯着眼睛,咧着一张大嘴傻笑。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欧阳睡着了。艾米从来没见过这样傻的睡相,忍不住拿出包里的照相机,拍了一个特写。闪光灯喀嚓一亮,就把欧阳惊醒了。欧阳擦了擦嘴角的一丝口涎,说昨天你像个教授,今天像个学生。还是学生的样子好。
  艾米也歪头看欧阳,说你一醒来就像个老头,睡觉时倒像个孩子。还是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
  欧阳说这种话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说,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两人就呵呵地笑了起来。
  艾米问欧阳怎么一大早就犯困?欧阳说一个人的大早有可能是另一个人的中午,我已经工作两个小时了。就抬手看手表,说算了,赶不上宾馆的早餐了,不如就直接动身去碉楼,一会儿让司机给买一碗豆浆糍饭。
  两人钻进车里,艾米就问我太外婆叫什么名字?欧阳说大名叫关淑贤。年轻时人叫她六指,年长些就改叫关婆了,没有几个人知道她的名字。
  艾米沉吟半晌,恍然大悟,说我太外公叫方得法,我太外婆叫关淑贤,碉楼的名字叫得贤居,是从两人的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
  “拿女人的名字做楼名,在今天不算什么,可是在一九一三年的广东乡下,就算很前卫了。那个时候女子未出嫁时的闺名,是很少为外人所知的。到了提亲的年龄,才将名字工工整整地写在一张纸上,用一个红信封封好,放在金漆托盘里,连同生辰八字,一起交给媒人带给男方。所以给女方提媒也叫问名。”
  “我太外婆,长得漂亮吗?”艾米想起了昨天在碉楼的穿衣镜里看见的那双眼睛。
  “得贤居里应该有她的照片,你看了就知道。”
  
  光绪二十年——二十一年(公元一八九四年——一八九五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很多年以后,自勉村的老人们都还记得光绪二十年正月底的那场婚礼——那时他们都还是孩子。
  那天的宴席是从日头刚升到树梢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到三更的——是流水席。厨师和帮厨都是从广州的天一酒楼请来的,六个人片刻不停地轮番切菜掌勺。席间有的孩子坐不住,开始打闹。他们的阿妈就用筷子敲他们的脑壳,呵斥说阿法叔的大喜日子,你也敢捣乱?装了菜回家吃去。挨了骂的孩子立刻懂了阿妈的意思,乖乖地将各样菜肴装了冒尖流汤的一碗,带回家去——当然是不吃的。放下碗,在村里的泥潭河边疯跑一圈,回来接着上席,直到阿妈的筷子再次落到他们的额角,呵斥他们带菜回家吃去。在婚礼结束之后的好几天里,自勉村的烟囱都没有冒过烟。
  外头的宴席拖得越久,屋里的新娘越是煎熬。
  四更的时候,泰昌阿妈就喊六指起床,说帮忙的人马已经到了。沐浴,开脸,更衣,上妆,六指昏昏沉沉地被从一双手传到另一双手里。无数双手从她的脸上头上身上脚上捏过来揉过去。大病初愈的身子依旧疲软,可是脂粉掩盖了所有的病容。五六个妇人忙了两三个时辰,才算妆成。有人递给她一面方镜,她看见镜子里有一个陌生女子,眸如春杏,颧飞桃红,面皮白净得如同刮了皮的桃子。她对那个女子笑了一笑,那女子也对她抿嘴一笑,头上的珠翠轻轻地颤动了起来。原来是她自己。
  午时花轿抬进了方宅,其实不过是几十步路。盖头底下的世界是一片黑暗,黑暗把所有的感觉都磨砺得敏锐起来。她听得出抬轿的是哪几个人,她猜得出轿夫的青布鞋踩过的是哪一段路,她辨得出迎着轿子狂吠的是谁家的狗,她觉得出阳光在轿顶上一颠一洒的重量,她也闻得见轿子的布帘被围观的目光烧出来的焦味,她甚至听得出迎亲的鼓乐队里有一根丝弦在怯怯地走着调。她没想到从姑娘到媳妇的路程,竟会是这样简便顺畅熟稔。
  还在正月,天依旧冷,却不是那种铁硬的不知伸缩的冷了。她的额角和手心,渗出了细细一层的汗。裙腰里掖着一条猩红的手巾,她完全可以把手巾拿出来擦汗的。可是她轻轻抽了一抽,又放了回去。舍不得。这是阿法托媒人送庚帖的时候一起送过来的聘礼。阿法给她的聘礼还有一金一银两只手镯,一件绣花八幅罗裙,四块绸缎面料,两双绣花鞋。阿法给她的这些礼物,都是在广州现买的。“金山带来的物什,原先答应了那家的,就都给了那家。”媒人传话说。媒人传的只是阿法的话,媒人却没有传出阿法这话底下的意思。而六指一听就懂了。阿法是想把新酒装在新瓶子里,把旧瓶子留给旧事旧人。所以当昌泰阿妈在絮絮叨叨地抱怨着方家彩礼太仓促单薄的时候,六指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微笑。
  她给阿法的回礼,是一个“莲生贵子”面人,十个面石榴,一双布鞋。十包盐。这些回礼,都是昌泰阿妈预备的。真正属于她自己的部分,只有那双布鞋。从浆布纳鞋底裁鞋面到缝合,她一点儿也没让昌泰阿妈帮忙,她甚至没有让昌泰阿妈去打听阿法的尺码。那日他和她一起在后屋里写寿联的时候,她就知道他的尺码了——她已经用眼睛丈量过。
  六指纳的鞋底,用的是双针。一面纳过去,是连环针,另一面纳过来,是十字针。这种针法,整个自勉村里,除了她未来的婆婆麦氏年轻的时候使过,再也没有别的女子知道怎么使。鞋面上绣了两朵云,都是青云,却是不同的青。一朵深,一朵浅,一朵藏在另一朵的身后。藏也不是全藏,露了一截尖尖的尾巴。这双鞋,六指花了三个通宵做成的。第三天鸡叫的时候,媒婆已经等在门口了。当昌泰阿妈把这双还带着她手指潮气的布鞋包在红纸里,连同她的庚帖一起交给媒婆的时候,她一下子觉得心空了一大块——仿佛那双鞋把她的精神气血都给带走了。
  迎亲的鞭炮是她一出门就听见了的,听了整整一路。轿夫刚刚侧了一下肩膀,她就知道轿子要上方宅的台阶了。一,二,三,四,五。过到第五级台阶的时候,她一下子记起了门边上的那副对联,那原是麦氏央求她写的。她竟然是在替自己写喜联。
  命啊,这是命。她忍不住发出了轻轻一声叹息。
  轿子停了下来,她听见了笃笃两声竹器相撞的声音——那是有人在用竹扇叩轿门,是请她下轿的意思。她知道叩门的是谁,她也听出了那声音里的急切。隔着厚厚的盖头,她觉得她的脸热得如同塞了满满一把柴火的炉灶,汗珠子在上面哧哧生响。轿帘掀开了,有人在她手心塞了一样东西。她的指头在那样东西上走过了一遍,就知道是一把钥匙。
  不能啊,千万不能,掉在地上。
  她咬住牙,把手指捏得咯嘎作响,钥匙在她的手心烙出一个一个齿印。她明白她手里捏的不仅仅是一把钥匙,也是她自己的命。岂止是她自己的命,她还捏了方家所有其他人的命。从今天开始,她的命就再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命了。她的命就要剁得细细碎碎的,和方家所有人的命擀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你的我的他的了。她的手轻轻地颤了一颤,心底里涌上了一丝凄惶,一丝温润。凄惶是因为她把自己丢失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一个零碎的不成团的人了。温润是因为她虽然把齐全的自己弄丢了,可是她也会捡回来一些她先前不曾拥有过的东西,比如热气,比如依靠,比如胆量。
  下了轿,有人递给她一根喜杖,她牵着这根喜杖走进了方家的门。她看不见前面的路,只看见脚尖上有一团猩红的花,在青砖地上一抹一抹地挪舞,那是她的裙裾。她心里却是踏实的,她知道喜杖那头是谁的手,那手是不会叫她跌跤的。
  拜过天地,进了洞房,外头喜宴就要开动了。她听见一个男人在低声吩咐阿彩:“给她端一碗莲子汤,肯定饿了。”男人的脚步噌噌地擦过地板,走出了门外。她不知男人今天穿的是不是她做的鞋。阿彩端上莲子汤,叫了一声少奶奶,过了一会儿她才醒悟过来,那是在叫自己。阿彩放下碗关门出去了,留了她一人木木地坐在新房里。外头的喧闹如台风天里的海水,一波一波地掀动着,可是她的耳朵却跳过那些喧闹,单单栖息在一丝细小得几乎不成声音的动静上——那是碗里的莲子红枣在滚热的汤里发出的咝咝声。她听见她的肚子嘹亮地叫了一声。从早上起床到现在,她还没进过一粒米一滴水。那碗莲子汤就在手边的茶几上,碗里的桂花香气正一丝一缕地钻进她的鼻孔。可是她不能碰那个碗。在宾客散去之前,新娘子是不能如厕的。她只能饿着肚子熬着。
  尿意渐渐地聚集了上来。刚开始的时候是茫然的,愚钝的,四处出击的。到后来就变得目标明确,尖锐固执起来,如一根针,在小腹上蹿动,急切地寻找着出路。她觉得她的身子鼓胀得犹如一个吹足了气的绵纸灯笼,任何一个轻微的动作都可以叫那纸片绽出裂纹。于是她端坐着,一动不动。她甚至放慢了呼吸,把进气和出气之间的那道小沟坎抹平了。
  可是她的身体却不肯和她合作,汗湿的鼻孔就在这时突然生出了一丝痒意。
  忍住,你忍住,千万。还没来得及把这句话想完,身子一颤,就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一股热流,顺着大腿根缓缓地流了下来,罗裙上爬出了一条黑线。
  她飞也似的站了起来,抖开罗裙,在床前蹲了下来,温热的尿液滴滴答答地在地板上淌成一个黑圈。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弄脏了锦床。
  她一把掀开盖头,把门拴上。在屋里的书桌上找到了一沓生宣,吸水的,团成厚厚的一团把地上的尿迹擦干了,湿纸朝着床底下扔了进去。还好,罗裙只湿了一点。贴在身上,大概很快就能烘干。她端起那碗莲子汤,一滴不剩地喝光了。那碗汤只微微地垫了一层底。可是那层底很管用,让她有了一丝胆气。她将门闩撤了,蒙上盖头,依旧端端正正地坐回在床上。还没容她把一颗咚咚乱跳的心略微平顺下来,一阵睡意劈头盖脸地袭来,瞬间将她压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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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10-19
后来她是被烫醒的。一睁眼她看见她的眼前有两盏熠熠生辉的小灯笼,那灯笼照得她的五脏六腑每一根骨头每一条筋都澄明透亮。那是阿法的眼睛。
  “阿贤,金山带来的好东西,没给你留下几样。”阿法说。
  淑贤是她的闺名,可是这个名字,除了生她的那家人外,却是无人知晓的。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叫她六指。直到那天媒人把这个名字包在一张大红庚帖里,交给了阿法,于是它就成了她和阿法之间的一个私密。此刻听见他把这个私密从红纸的包裹里解脱出来,交还给她,她只觉得有些石破天惊的震颤。
  “下回,下回等你回来,再给我买。”她嗫嚅地说。
  “没有下回了,下回我带你去金山,你自己挑你喜欢的东西买。”
  阿法吹灭了红烛,放下罗帐,不再说话。可是阿法的手却开始说话。阿法摸索着寻找着六指夹袄上的纽扣。六指的夹袄虽然是软缎的,可上面却绣了大片大片的牡丹,枝枝叶叶的使得袄身如同盔甲一样地厚重。纽扣是盘花扣,一团一团云雾似的纠结着,很难找到一条路。可是阿法终于找到了路。他暗暗地谢了老天爷——那个常年劳作的身体,竟没叫老天爷给作践了,依旧如此细皮嫩肉。他听见了一声呻吟,他的手就渐渐地有了劲道。
  事后两人大汗淋漓地平躺了下来,一粗一细地喘着气。
  “金山,果真好吗?”六指靠在阿法的肩上问。
  阿法用手指头将六指额上的湿发绕成一个又一个的圆圈,微微一笑,说也好也不好。若都是好,何必要叶落归根?若都是不好,怎么会有这么多金山伯?反正将来你去了,自己看好还是不好吧。
  六指霍地坐了起来,靠在床板上。外边是个大月亮的夜。月光透过竹帘的缝隙洒进来,在六指的眸子里聚成两汪清亮的泉眼。
  “阿法,你真的,要带我去金山?你不会像昌泰阿妈的男人,去了金山就把家忘了?”
  阿法也坐了起来,将六指紧紧搂住。“六指,我对天公起誓,今生一定和你,在金山团聚。”
  六指将手放在阿法的脸颊上。六指的手还没有完全痊愈,青肿的手指缓缓抚过阿法脸上的那道疤痕,那些高低不平的沟壑颠得她的心一扯一扯地生疼。
  “阿法,他们说,你脸上的疤,是和人在金山打架生事出来的,是吗?”
  阿法拿下六指的手,团在自己的胸口。“走山路摔的。”他说。
  第二天昌泰婶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昨晚吃喜酒一直吃到三更,回来在床上一歪,就睡着了,竟然连衣裳也没脱,依旧穿的是婚礼上的那件宝蓝暗花夹袍,只是头发乱了些。昌泰婶用牛骨梳蘸着刨花水将发髻重新梳拢过,就端端正正地坐在堂屋里等人。
  昌泰婶等的人,等了很久也没来。窗户纸慢慢地由灰色变成了白色,狗吠鸡鸣声渐渐地响成了一片。邻人的门一扇一扇咿呀地打开了。孩子的哭声,爷娘的骂声,赶早市人的脚步声,每一样声音戳得昌泰婶的心蜂窝一样的乱,便忍不住起身到路上迎望。打开大门,却吃了一惊——她等的人,原来在她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已经来过了。
  门前空地上,放着一个扎着红绸的大铁盘。打开盖子,里头是一头烤得粉红流油的乳猪。头,尾,口舌,四肢,一应齐全。乳猪的肚子底下,压着一块白布。昌泰婶抽出白布,看见了上面的斑斑桃红。昌泰婶拍了拍胸口,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六指,你总算过了这一关了。进门靠神,将来就靠你自己的造化了。”
  光绪二十一年春,参加乙未科科考的各省举人考完会试,正在京城等候发榜。那个春天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会考只是其中的一件。滞留京城的举人们在酒肆茶楼会馆里如蝇子一样地聚集,嘤嗡的话语声从门缝墙缝窗棂格缝里流泻出来,悄悄地流入大街小巷,成为市井布衣饭前酒后的话题。
  那个春天里举人们讨论的是关于一场战争和一纸和约的。这一场战争让大清帝国输掉了一整个北洋水师。这一纸条约叫皇上丢失了二万万两银子、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台湾岛,还有澎湖列岛。
  那场战争叫甲午战争。那纸和约是《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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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10-20

哈哈。終于明白了。為什麼我們的鄉親、父老長輩們對后輩之婚事男家在回禮時乳豬為指定動作意思了。


[此帖子已被 Blink 在 2009-10-20 2:04:5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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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10-20
Blink:

哈哈HW79,你的連載似乎令人有追看連續劇的felt

[此帖子已被 Blink 在 2009-10-17 22:52:15 编辑过]



慢慢看,有的是好戏。


我可是沒有追看連續劇的耐性。但冇辦法,故事實在太引人入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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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10-20
这就要佩服作者张翎了。我们作为本地人都已经不清楚的旧俗,她不是广东人,都了解得那么深刻,并且有机地运用到作品中,可见她花费了多少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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