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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 第八章 金山怨 &#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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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1-12
第八章 金山怨
 

  
  民国三十年(公元一九四一年),广东开平和安乡

  六指和墨斗是在接了怀国往家走的路上看见了飞机的。
  前一天锦绣托人捎信回自勉村,说怀国得了寒热症,看过了西医,虽然烧退了,人却还是倦怠,想叫人把怀国带回村里歇养几天怀国今年刚刚上了学堂,平日住宿在学堂。
  六指上路时带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摞温热的芽菜春卷,是六指一早起来包的。一半留下给锦绣和阿元,另一半带在路上吃。
  如今全世界都在打仗,兵荒马乱的年月,金山寄来的银信五封就有四封耽搁在路上。六指指望不了银信,只好卖田。幸好前几年日子顺畅的时候,六指用好价钱买下了些田产,如今饿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亩一亩地卖着,总还能吃上几顿饱饭。只是六指把手指头越发地捏紧了。
  碉楼里的下人,除了墨斗和阿月,其余的都遣散了,连在方家呆了多年的阿彩,也送回了老家养老。如今楼里住的人也少r,阿法的阿叔和阿婶早过世了,那一房的女儿早就都嫁人出了门,剩下一个儿子,也在几年前分家出去了。得贤居里,如今只有锦绣阿元墨斗一家,再加上锦河的妻子区氏。六指嫌区氏愚笨,除了粗活,都懒得支使她。一家人的饭食,常常是自己下厨打点。
  一路来的时候,墨斗是空手的。墨斗的物什掖在裤腰上,是一把左轮手枪。墨斗现在走路睡觉都掖着枪,乱世道里枪就是命。墨斗的腰里掖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命,还掖着一个碉楼的命。
  今天原本是墨斗一个人上路的,可是六指惦记怀国心切,死活要一路跟着墨斗来。临出门的时候,墨斗找出一件老婆阿月做粗活时穿的旧布褂,让六指换上,叫六指把头发打乱了,拔了玉簪,胡乱地挽了个髻子。又从厨房耙出一碗灶灰,要六指扑在脸上颈脖上。六指一边扑着灰,一边说墨斗你以为我是十八花容哪?谁还看我一眼?墨斗嘿嘿一笑,说锦绣她阿妈,你就是活到一百岁还是改不了一个面嫩。六指呸了一口,说你活到一百岁,也改不了一个油嘴滑舌——心里却暗暗地受用。
  走到门口,六指突然停了下来,说墨斗你答应我一件事。墨斗问什么事?六指说你答应了我才说。墨斗说你不说什么事我怎么答应?六指说你不答应我就不说了。两人绕来绕去绕了半天的弯,六指才说墨斗路上遇到什么事,你若救得了我,就救。救不了我,就给我一枪。
  墨斗说你放心,我若救不得你,这第一枪是给你的,第二枪就是给我自己的。我墨斗无论如何,都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六指听了,眼圈热了一热,心里却是凄惶。心想这世道如此之大,病痛患难的时候,愿意守着她跟她一道死的,竟不是那个跟她换过龙风帖拜过天地神明的人。
  接了怀国,六指就“瘦了黄了”的一阵心疼。才走了几步路,怀国就走不动了,三人只好歇下来,吃了些春卷。墨斗背了怀国继续赶路。怀国在墨斗背上一颠一颠地睡着了,身子一路往下坠,坠得死沉,墨斗的背就虾米似的弯了下去。六指说墨斗你也老了。墨斗说我孙子都这么大了,不老就是精怪了。墨斗掉了两颗牙齿,说起话来咝咝地漏风。六指想起当年墨斗刚来方家的时候,一笑一口白牙照得一个庭院雪亮的情形,暗想再强再壮的人,也是经不得老的。
  “你还好,有个孙子。我呢,那个蠢货。”六指把牙齿咬得咯咯响。
  墨斗知道六指又想起夭折的耀锴了。六指每回想起耀锴,就要骂区氏。墨斗说你骂没骂腻味呢?都让你骂了两三年了。也亏得人家是个木头脾气由得你骂由得你作践。要我说耀锴前生就不是你家的人,今生不过借了你家的地盘另找投生的路。你放他走,他来世报答你呢。你不是还有怀国吗?我的孙就是你的孙,怀国将来是给两家人养老送终的。他敢不,我给他一个枪子。
  六指的心里,刚刚飘过一张大阴云,就叫墨斗三言两语拨散了。
  三人赶着路,天却渐渐地起了风。这天是个小圩日,路上来往的都是挑着箩筐的赶圩人。风把赶圩人的箬笠吹跑了,就有人放了担子去追箬笠。人跑多快,那箬笠总比人跑快一步。人追得一头一脸的汗,追不动了,就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骂丢你老母。六指和墨斗见了忍不住笑。正笑着,风突然就变了个声音,呜呜的,像有人拿了把天大的铁扇,在头顶扇着。墨斗仰脸望天,只见天与地衔接的地方,突然出现了几个黑点。那黑点越来越大,生出两个鸟似的翅翼来。有人大喊了一声:“飞机,日本人!”赶圩的人就丢了箩筐,发疯似的狂跑起来。
  数年前日本飞机炸过惠阳那一带,也是个圩日,区氏娘家,就是在那回给炸死了好几口人。这都是六指听区氏说的。六指自己,却从来没有逃过飞机,便一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正是早春时节,路两边的田里,庄稼刚刚长出一个头角来,尚是开阔的一片,并无藏身之地。再一抬头,鸟已经很近了,近得隐隐看清了尾巴上的那一块颜色肮脏的膏药。墨斗飞奔着把怀国放到路边一棵大树下,说躺下别动。又跑过来一把将六指脸朝下按到在地上,自己也卧在了六指边上。
  六指卧的那个地方,有一堆刚屙下的狗屎,熏得六指几乎别过气去。六指顾不得了,六指只是将眼睛紧紧闭了,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南无阿弥陀佛。只听着轰轰轰轰四声闷响,仿佛是从地心里发出来的,地就给掏空了,嗡嗡地颤动起来。这是六指数得清的响声。后来六指就数不过来了,一声一声是交叠着的,这声尚未死过去,那声就已经在这声的喘息声里生出来了。六指觉得有些东西,铁弹子似的咚咚飞落到她的脊背上——猜想是泥块。身子越来越沉,沉得好似盖了十八二十层的棉被,渐渐地,眼前就全黑了。她知道她给埋下去了。 后来所有的声音都死了,地也颤累了,平息了下来。六指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肚子憋得要炸出一个大洞,两个眼睛要从额上暴出来了。想喊墨斗,却发不出声来。这时耳边有了一些嘁嚓的声响,像是有一尾蛇在泥土里蜿蜒钻洞。来不及了,今天我,要死在这儿了。六指想。
  后来六指觉得眼前突然一亮,睁眼的时候,看见了一个长着手的泥球。那泥球只剩了两个眼睛是白的,双手像是在染坊里泡过的,滴着红水。
  “墨斗,你伤、伤哪儿了?”
  泥球一咧嘴,露出一丝粉红的牙龈:“没事,刨土刨的。”
  怀国。两人同时想起了怀国。
  树呢?树在哪里?
  树还在,却矮了大半截,长着枝桠的那个大顶不见了,只剩了一人高的一截树桩。树桩一面依旧是绿的,另一面却焦黑如炭。焦黑的那一面,还在呼呼地吐着火。两人发疯似的绕着那截树桩找人。找了一圈,没有。再找了一圈,还是没有。到第三圈的时候,六指在一堆乱石里找见了一只鞋子。青直贡呢面子,白干层鞋底,鞋面上绣了一个虎头。那是六指亲手做的,让怀国穿着去上学堂的第一堂课的。墨斗轻轻一拽,就把鞋子拽了出来,连带着拽出一条腿来。腿上带着半截膝盖,断了的地方浮着一片猩红的肉末子,肉末中间戳出一根拇指粗的骨头。
  六指只看了一眼就仰面朝天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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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2
  锦绣和阿元的学堂名为“百姓学堂”,建在一个叫三河里的地方,是邻近四五个村落的中心点。校舍借了当地一个乡绅的地皮,盖了两幢土楼,一幢做课堂用,一幢供住得远的学生住宿用。学堂分初小高小,阿元是校长,锦绣是教学主任。两人也教课,锦绣教国文和手工,阿元教算学体育操行。还有两位老师,分别教历史地理艺文和自然。学堂不固定收费,视学生家境而定,一元五元不等。若家境实在窘迫,也可学费全免。住校者自带干粮即可,不另收住宿费。学堂尤其鼓励女生就读,学费一概全免,若出全勤者,每月还补贴大米五斤。初始时只有十数个男孩,几年之后人数一番一番加增,已有男生两百余名,女生二十余名。
  为了办学,锦绣把阿妈给自己做嫁妆的首饰银元全数用上了——那还是小头。大头是借地皮的那位乡绅出的。乡绅的儿子,是锦绣和阿元在师范学堂念书时的同学,三人都是欧阳玉山先生的得意门生。乡绅家族,在东洋南洋都有实业,家境十分殷实。儿子师范毕业后便投笔从戎,虽未能亲历办学之道,却怂恿父亲捐了大笔钱财,供锦绣和阿元办学之用。学堂开课那日,欧阳先生亲临开学大典,并手书“百姓学堂,明日之光”的校匾致贺。
  锦绣和阿元深知,寻常人家若把儿女送去全日制学堂,家中不仅要加添费用,且少了田里水里的一把手,实属殷切盼子成龙的意思,便格外上心教授学生。锦绣每每见到女生一顿也舍不得吃那五斤补贴的大米,粒粒省下来在月尾背回家去的情景,越发感叹身为女子在乱世里的不易,便时时省下阿妈带来的饭食,分给几个面泛菜色的女生吃。
  怀国炸死后,锦绣就教不得书了。见到班里的学生,就想起怀国。上课上到一半,无缘无故地便会哭出声来。也不顾三个月的身孕,不食不眠,整夜睁着两个大眼睛瞪着天花板,直到曙色舔白窗帘。渐渐地,人瘦得只剩了一把骨头几根筋。阿元无奈,只好把她送回自勉村,在六指身边将息。
  欧阳先生听说了,便赶来探望。欧阳见了锦绣,并不劝慰,只是冷笑,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危巢之下,岂有完卵?你若拿哭家难的劲头来哭国难,中国怕就有救了。锦绣不服,说不是为国,我为何办学?我若不办学,怀国岂用得着跟我上这个穷学堂?怀国若上的是华侨子弟学堂,他恐怕就躲过那场灾祸了。
  欧阳先生见锦绣两颊涨得通红,说话音调打着颤,便对阿元眨了眨眼睛,说还好,心没死,有救。又叹了一口气,说怀国躲过了,别人也躲不过。今天躲过了,明天也躲不过。日本人从山海关一路杀到广东,弱国无强兵,国门持守不住了,门里的人迟早是个死。
  锦绣说别人我管不了,可怀国……话说了半截,眼圈忽地一热。哽咽了半晌,终于把一汪眼泪吞忍了下去,说我知道先生你要说什么,我不是兵也不是将,我守不了国门。我不过是个一无用场的教书匠。
  欧阳先生拿指头叩了叩桌子,说谁说你无用?锦绣你教出来的学生就是明天守国门的人。这一代人完了,国家就指望下一代了。你该振作起来,好好教你的书,教出几个血气英雄来,那才叫真正祭奠怀国呢。
  锦绣不说话,脸色却渐渐地平和了。
  六指端上来一碗冰糖莲子汤,欧阳先生也不客气,一口不剩地喝完了,说从今往后,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喝到这样好的甜汤呢。阿元吃了一惊,问先生要出远门?欧阳先生说我正是来和你们道别的。阿元问先生去哪里?欧阳不答,只放下了随身带来的包袱,说这几本书是我读过的,有些意思,就留给你们了。等我安顿下来,再和你们联系。
  阿元顿了一顿,忍不住问:“从前在师范读书的时候,就有人说过先生你是CP(共产党),你这回,是投奔CP吗?”
  欧阳先生看了阿元一眼,说是不是都不要紧,只是你对CP的主张,有什么了解?
  阿元说那本《共产党宣言》,倒是从头到尾读过的,只是那些个主张,是欧罗巴人的主张,在亚细亚,行不行得通呢?
  欧阳笑了一笑,说美好的社会理想是没有国界的,就像罪恶没有国界一样。不能每个人都坐享其成,总有一些人,是要为实现理想做一些实际的牺牲的。
  阿元送欧阳先生上路,发觉欧阳先生比前次见面时又清瘦了些,两个眼睛如同两盏小灯笼,在渐渐浓起的暮色中炯炯生光。脑后一缕没有梳顺的头发,随着他说话的调子一颤一颤地抖着,嘴里发出一股熬夜的人特有的馊昧。蓝布长衫的下摆,被风掀起来又丢下去,生出些哗啦哗啦的声响。
  “先生……”阿元哽咽了。阿元哽咽,不仅仅因为惜别,还因为他在犹豫,是否要说出那句在他的喉咙口梗了多时的话。那句话是:“先生,你带我走吧。”最终还是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来,因为阿元想起了锦绣、怀乡,还有锦绣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一边是家,一边是国。丢了这边是疼,丢了那边也是疼。阿元被夹在中间,磨得体无完肤。
  欧阳先生从此音讯渺茫。再一次见到他,是在十几年后的事了。那次阿元带着学生参观广东英烈纪念馆,在那里发现了一张欧阳先生骑马挎枪的戎装相。
  在那以后的很多年里,阿元一遍又一遍地问过自己:如果在一九四一年那个蕴藏了无数可能性的春夜里,他不顾一切地跟欧阳先生走了,他的人生会拐入一条什么样的路?那条路上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他是不是可以避免,后来发生在他家中的那场大灾祸?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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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3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锦绣正在给初小的女生教手工。今天教的,是怎么样做年节的灯笼。
  锦绣学堂里,初小的女生比高小的多。肯送这些女孩来读书的家庭,多半是为了那五斤大米,捎带着想让孩子学点算账的本事,将来好在婆家管钱。这些孩子没有几个会上初中,有的甚至不会接着上高小——等到这些孩子到了高小的年纪,家里就要来领人回去做田里水里的活了。锦绣计划手工课的时候,就把这些都想进去了。所以锦绣的手工课,教的都是将来日常生活中用得着的手艺。针线女红的事,家里有阿妈阿婶教,锦绣用不着操心。锦绣教的,是阿妈和阿婶不会的东西,比如剪窗花、做灯笼、写春联、包礼盒,等等。
  竹架是上堂课就绷好了的,这堂课要学在竹架上糊纸。纸是镇上买来的红绵纸,很长的一幅,锦绣叫了两个女孩来帮忙,一个扶纸头,一个抬纸尾。锦绣正要开裁,听见了笃笃的敲门声。敲门声很细气,声和声之间带着些犹豫和羞涩,听上去和劫难灾祸之类的字眼毫无关联。锦绣随口就支使那个坐在最门口的女孩去开门。门开之后锦绣甚至都没有立即抬头张望,因为锦绣手里的剪子正在剪着事关紧要的一刀。锦绣是听见门口那个女孩咬断在舌尖上的那声惊呼才抬起头来的。
  那天的日头极好,锦绣抬头的时候眼前一片雪亮。门框里有几团黑影,将那一爿碧蓝的天剪出一些参差不齐的边角。黑影上方有几根亮闪闪的棍子,过了—会儿锦绣才明白过来那是刺刀。
  “有,吃的吗?”黑影说。黑影的中国话说得有些蹩脚,像含了一嘴的米饭。
  当锦绣的眼睛适应了光亮之后,锦绣渐渐看清了黑影身上被尘土染成黄色的军服,军服腰间一左一右的两个子弹盒,还有步枪刺刀头上一些形迹可疑的斑记。锦绣的脑子里轰的一声飞起一群蝇子,日头哗地暗了下去,满天都是嘤嗡的声响。孩子,那些孩子。坡那边的空场上,有几十个练操的学生。今天本该是阿元带操,可是阿元去镇上参加“教师抗战同志会”的周会去了,现在是另一位老师在代课。
  有什么办法,可以给那群孩子送个信呢?
  “我,去灶房,给你取饭。”锦绣结结巴巴地说。
  可是晚了,那几条黑影已经进了屋。他们直直地站在了锦绣跟前,站得很严实,没有一丝缝。
  “她,去。”黑影指了指锦绣身边的一个女孩说。
  “灶房的碗柜里,还有一锅剩饭。”锦绣捏了捏小女孩的手,锦绣的手指在说着话。女孩的手在锦绣的手里动了一动,女孩的手指也在说话。女孩听懂了她的话。
  黑影有三条,是三个分别叫佐佐木、龟田和小林的日本人。他们是在单水口随团队进军的路途中掉了队,迷失在三河里一带的。他们在陌生的树林河泽上行走了大半天,直到饥饿把他们带到了坡上的这座土楼跟前。尽管他们身上的武器足够他们杀死一个村庄的人,可是他们也知道,三个荷枪实弹的日本人,极有可能被一群手无寸铁的支那人捏为齑粉,因为仇恨就是最凶猛的枪弹。他们无意制造事端。在敲门的那一刻,他们其实就想太太平平地讨一口饭吃,如果幸运,再讨上一根烟抽,然后尽快赶路,希望在天黑尽之前追上部队。可是他们最初的想法在进入土楼之后突然改变了。确切地说,是他们在见到土楼里的这个女人之后。
  他们是在初春的时候借着飞机猛烈的炮火掩护进入开平和台山两地的。一路上他们见过了许多女人,是那种被中国南方的太阳晒得焦黑、颧骨高耸嘴唇肥厚、头发上沾满了灰尘草秆的乡野女人。他们疯狂地进入她们的身体,用他们的身体,或者用刺刀。他们做她们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被尿憋急了的人急需找茅厕的感觉,简单,直接,鲁莽。他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她们是女人。可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和任何一个他们见过的女人都不同。
  这个女人的脸蛋白皙洁净,仿佛从来没有被太阳和风雨触摸过。金丝绒一样平滑的皮肤叫人忍不住想伸出手来抚摸一下,看会不会勾起一丝细细的线头。女人的两个眸子黑深如海,有一股忧伤在水面上隐约闪烁。女人穿的是一件极为普通的蓝色斜襟布衫,可是女人丰盈的身体让那件布衫充满了内容。女人的下腹微微地隆起,将衣衫的下摆撑开小小一个口子。女人突然叫那三个在枪弹的缝隙里追着命跑的日本人意识到,除了军人以外,他们也是男人。
  他们一步一步地朝着女人走来。女人不说话,女人只是定定地看着他们。女人的目光一点儿也不犀利,惊恐明明白白地写在上边。可是女人目光里有一些东西,却绳子似的绊住了他们的腿。
  佐佐木是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佐佐术和女人的目光较了一会儿的劲,佐佐木知道再较下去他也许会败下阵来。于是他干脆不再看女人,他只是把他的目光移到了女人身后的土墙上。墙老旧了,抹上去的石灰水裂了几条缝,上面沾满了前一个夏天或是更早的时候留下的蚊血。
  佐佐木一把撕开了锦绣的布衫,前襟耷拉下来,露出里头一个白细布的肚兜。给锦绣扶纸的那个女孩惊叫了一声,佐佐木伸出一根手指杵在女孩的脸上,说你,住嘴。可是女孩没有住嘴,女孩却尖厉地哭了起来。佐佐木有些害怕起来,害怕这样的哭声会招引村人来。佐佐木朝小林做了个手势,小林把肩上的枪取了下来。小林的刺刀只轻轻一挑,噗的一声女孩的肚子像一颗鱼卵一样地裂开了,有一串白色的东西,蛇似的爬了一地。
  支那人的身体,真是不堪一击。小林想。
  锦绣听见自己的牙齿,上上下下地撞击起来。在咯咯的声响中,锦绣勉强挤出了一句话。“闭上眼睛。”锦绣说。锦绣的话是说给女孩们听的。女孩鸦雀无声地闭上了,眼睛,屋里只剩下一阵淅淅沥沥的水声,那是尿液顺着单薄的裤子滴淌在地上的声响。
  锦绣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哐的一声,门被关上了。太阳的感觉没有立刻消失,紧闭的眼眶中还有一些明亮的记忆在跳动。锦绣觉得自己的脚离开了地面,她被人抬上了讲台。有人在脱她的肚兜,有人在脱她的裤子。春日的风在开裂的墙缝里挤进来,舔舐着她赤裸的身体。有许多手,开始在她身上碰触。那些手上有前一个冬天留下的裂口和被刀枪磨砺出来的糙皮,她觉出了砂纸擦磨般的疼痛。最疼的感觉来自后背。冰冷,坚硬。她的后背压着的是那把裁纸的剪刀。
  锦绣睁开了眼睛。佐佐木的脸离她很近,近得让她看清了他唇边一片淡淡的、还没有来得及坚硬起来的胡须,以及鼻翼上一粒冒着脓头的粉刺。还是个孩子。锦绣想。
  锦绣用眼睛丈量着她和佐佐木之间的距离。她在等待着一个时机,一个她可以挪动她的右手的时机。她在暗暗计算着她用这只手抽出背后的那把剪刀,刺人佐佐木的喉管,拔出来,再刺进自己喉管的时间。也许五秒,也许十秒,绝对不会超过半分钟,她就可以结果两条性命——他的和她的。
  可是锦绣没有等来那个时机。一阵尖锐的刺痛,从她两腿之间的地方生出。有一样东西,轰的一声拱捣在她的心上,将她的心捣成了碎片。黑暗如潮水涌上来,模糊了她的知觉。
  等那个报信的女孩子带着一群举着刀棍扁担的人到来时,日本人已经走了。第一个冲进门来的男人,一脚绊在一样物件上,滑倒在地。等他揉着膝盖站起身来,发现那是一根人肠子。屋角落里蹲着一群女孩子,紧紧地闭着眼睛,无论大人怎样呼唤,都不肯睁眼。
  讲台上躺着她们的女教书先生方锦绣。
  锦绣的衣裳整整齐齐地扣着,身子直直地躺着,面如灰纸,仿佛是一具等待入殓的死尸。有一个女人上前去推了锦绣一把,却见了鬼似的抽回了手——锦绣是睁着眼的。锦绣的眼睛如两颗磨得锃亮的玻璃球,一动不动地瞪着天花板。半晌,女人定下些心来,才敢伸手去探锦绣的鼻息。还好,指头上有微微一丝的暖意。锦绣的两只裤管,已经被血浆成了两坨石板。裤腿下边,压着一团气味和颜色都很污秽的肉。
  “仔,她的仔……”女人惊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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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三十三年-三十四年(公元一九四四年-一九四五年),卑诗省温哥华市

  桑丹丝:一个姓方的中国人,三十年前在你家里住过一段时间。请你原谅他年少时的鲁莽和无知。他已经寻你多年。如果你看见这则启事,请在任何一个周六上午,到本那比菜市场找他。
             《温哥华太阳报》分类广告栏一九四四年六月五日


  锦山夜里又做了那个梦。梦很清晰,有颜色有纹理,甚至还有气味。
  一片及腰的狗尾草丛,绒绒的草尖被太阳涂成银白的一团。一只秃毛狗在扒开草茎探路。他跟在狗身后,紧追着前面的一个人。他看不见那个人的脸,只看见那人皮裙底下的双腿,如糜鹿一样敏捷,一头亚麻色的长发,被风吹得高高扬起,像一朵愤怒的蒲公英。无论他跑得多快,那人总比他快半步。有一回他甚至已经拽住了她的头发,那头发却像水蛇一样从他指尖游走了。
  他啊地叫了一声,惊醒过来。坐起来,一头是汗。
  “闹什么呢,驴打滚似的。”猫眼咕哝了一句。天已经蒙蒙亮了,窗帘的颜色正在渐渐地变淡,街市已经有了初醒的响动。这是猫眼最瞌睡的时候——她要睡到中午才起床。
  “桑什么丝,谁啊?”猫眼问,并不期待回答,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我叫了,桑丹丝?锦山疑疑惑惑地问自己。
  这个梦,锦山已经做了好几个月了。同一片草地,同一块蓝天,同一个日头,同一只狗,同一个人,甚至连惊醒过来的,都是在同一个瞬间。有时被夜尿憋醒,他起身去了一趟茅厕,再睡回去,竟能把梦境在打断了的那一刻重新续接回来。也许,是桑丹丝的那个神明,在召唤他了?
  这几年,锦山和阿爸一直在孵豆芽菜,送到菜市去卖。有时卖给超市,有时卖给菜贩子。菜贩子里,时时也会有红番(印第安人)。每逢见到红番女人,尤其是年轻些的,锦山就会格外留意,看会不会是桑丹丝。过后他忍不住笑自己的傻——桑丹丝只比自己小一两岁,现在该是个中年妇人了。笑归笑,下一回他想起桑丹丝,依旧还是那个模样,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她的另一种模样。
  可是这些年来,尽管他和许多红番打过交道,却始终没有见到过桑丹丝。不仅没见过桑丹丝,就连她的家人,也没有见到过一个。战前那一年,他给桑丹丝写过一封信。那封信在辗转了多处之后,又给退了回来。他知道从前住在领地里的红番,许多都已经离开领地,到城里找活路。或许,桑丹丝现在就住在温哥华,即便是擦肩而过,她恐怕也认不出他来了。谁还能从这个瘸了一条腿,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低的猥琐男人身上,看到那个生龙活虎的少年人的影子呢?
  锦山擦了额上的汗,又躺下来。听着猫眼的鼾声如风箱将他的耳膜震得酥麻,睡意烟消云散。
  猫眼一年比一年肥胖,鼾声也一年比一年响亮,而锦山的睡意,却一年比一年轻薄。有时睡不着,看着猫眼半张着嘴,一条舌头随着鼾声在口里游来游去的样子,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女人。早几年实在睡不着,他还能到延龄的房间避一避。延龄第二回离家,转眼就是两三年了,一直没有消息。刚走的时候,还留着她的房间等着她回来。日子一久,猫眼就说留着也是白留,不如租出去,得几个钱是几个钱,就把那问房租给了餐馆里的帮厨。于是锦山睡不着的时候,再也没有躲避之处,只能干熬到天明。
  猫眼让锦山熬不下去的地方,还不只是打鼾。
  猫眼这几年月经不调,停三天来五天,淅淅沥沥的,身上就带了一股气味,一股肉放久了生了蛆的腐味。白天穿着厚重,尚能遮掩些。夜里脱了衣服,那气味竟叫锦山时时生出些呕意来。猫眼也去广东街的中药铺号过脉,只说辛劳过度,体虚,熬几锅乌鸡汤喝了就好。鸟鸡倒是买过几只,吃了却不见好。锦山催她看西医,她说不愿在洋番面前脱衣服。拖来拖去的,就拖到了无可救治的地步。
  谁也没想到猫眼会死得那么早。猫眼是家里最皮实的一个人,一周做六天的工,是前台后台一路小跑的那种做法。剩下的那一天,也是非得在麻将桌上耗尽全部心神气出才罢休的。可是猫眼却死在了众人的前头。
  先是月经的事,后来就是腿骨疼,疼到上不得班。锦山骂她找由头偷懒,猫眼只是傻笑,竞也不回嘴——自从猫眼得了病,性子突然就软蔫了下来。再到后来锦山看到猫眼连翻个身,也翻出一身汗来,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晚了。
  猫眼在床上昏昏迷迷地睡了几日。有一日突然醒了,便叫锦山去喊阿翠三多和六姐来——这几个都是平日的麻将搭子。锦山说你还有气力玩那个?阿法却对锦山使了个眼色,悄悄说你看她那个样子,挨不了多久了,由她去吧。锦山这才去叫了人来,在猫眼的床前支起麻将台,四个人玩了一个通宵。众人都知道猫眼好不了了,便都让着她,这一夜猫眼竟赢了一手巾包的钱,端地十分开心。到天明时猫眼的脸色败了下来,手抖抖地问锦山要烟抽。猫眼这几年也学会了抽烟,抽的自然都是最便宜的纸烟。锦山拿出自己的烟,拿了一半又收了回去,出门去街角的小店买了一包精装的三五牌,刚点上火塞到猫眼嘴里,猫眼的眼神就散了。
  猫眼只来得及指了指阁楼,叫了声延龄,就咽了气。
  后来锦山爬上阁楼,找了半天才在一个角落里翻出了一封信和一个破旧的手巾包。信是圣约瑟医院寄来的,里边是几张账单和一份诊断书。诊断书全是英文,锦山看不懂,就找了个精通医学的人来看,说是晚期子宫颈恶性肿瘤,是慢性子宫颈糜烂导致的,已经转移到肝和骨头了。诊断书上的日期是几个月以前的。原来猫眼早就看过医生,知道了自己的病情的。猫眼一直怀了心病。猫眼知道自己若认下了这个病,就等于认下了年轻时的低贱。猫眼宁愿糊里糊涂地去死,也不愿清清醒醒地认下这段耻辱。
  手巾包里还有一卷泛着霉味的纸币,有几张纸边上,已经被老鼠咬缺了。锦山猜想这是猫眼暗地里攒的私房钱,是给延龄攒的嫁妆。想起猫眼这一辈子都是在给方家的老少做牛做马,方家却没有一个人给过她一个好脸色。连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没在她跟前替她送个终。锦山捧着那个手巾包,不禁悲从中来。
  第二天,锦山去殡仪馆给猫眼定墓碑。到刻字的时候,锦山方想起自己只知道猫眼娘家姓周,却不知道猫眼的名字,只好写了个“方公锦山之妻周氏”了事。猫眼绝对没想到,她暗暗图了一辈子的那个名分,却是在她死后,才以一块石碑的形式固定在后世的叙述中。
  阿法和锦山一个星期去菜市场卖一两回豆芽。
  卖完豆芽,父子俩就去上海街或广东街的铺子,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和一客生煎包,翻开店主摆在桌子上的报纸,有时是《新民国报》,有时是《大汉公报》,一边吃,一边看。卖豆芽的日子得起早,赶不上吃早饭,这顿饭算早饭也算午饭,慢悠悠地吃,一吃就吃到了午后。
  这天阿法和锦山进了上海街的丽晶茶楼,各要了一碗豆奶,阿法就对招待说来一客莲蓉包、一客叉烧包、四条春卷、两客生煎包、一盘虾肠,再加上一碗猪脚姜。锦山说阿爸你是什么肚子啊?装得下吗?阿法说装不下就打包。
  虽是暮夏了,天却还是热,一碗豆奶才喝了几口,两人都喝出了一脸一颈的汗。阿法掏出手巾来擦脸,却摸出了兜里的一封信。信是六指写来的。自从香港沦陷,邮路阻隔,乡里的来信就少了——这几年里统共就收到了两封信。信是写给锦山的,只有几句话:


  锦山吾儿:
  烽火连天,家书抵千金。自儿前次来信至今,已逾一载。乡里战乱,断肠之事不可一一胜数,惟待来日团聚再细细道来。所幸汝妹锦绣遇大难而不死,但愿后福齐天。不知儿在金山是否平安?汝弟锦河有否讯息?延龄已大,恐见面不识。吾日日烧香磕头,祈求菩萨保佑吾儿安康,战乱之后阖家早日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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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阿法在兜里已经放了几天了,阿法一天掏出来看几遍,早把一张信纸摸得起了毛边。阿法把这封信看了又看,不仅是因为长久没有收到六指的信了,还因为这封信有些奇怪。信虽短,该问的人都问到了,唯一遗漏的,是猫眼和自己。六指从前的来信,向来是不问猫眼的,仿佛方家并没有这么一个人。猫眼的死讯和延龄的出走,这头也没有告诉过六指。只是六指的这封信,一句也没有提到自己,想起来,未免有些纳闷。只想着哪天坐下来,写一封信问一问六指是什么意思——却不知这信寄不寄得通。
  锦山饿狠了,一口吞下一个生煎包,汤水流得下颌油光生亮。阿法见锦山身上的一件衬衫,袖口已经磨得挂下线丝来,暗想家里没有一个女人,日子就是不一样。猫眼活着的时候,再不济,男人出门还是平头齐脸的。猫眼一死没多久,锦山就露出这副颓败相来了。便叹气,说阿山等日子太平了,你跟阿爸回开平去,再给你讨一房。锦山翻报纸,翻了一手油墨,又去抠鼻孔,就抠出了两个黑洞。他嘿嘿地笑,说阿爸我娶了也带不回来,倒不如一个人过,省好多牵挂。
  阿法眉头一蹙,说你不想回去过老了?锦山说有我在,温哥华还有个家。我走了,延龄回来找谁呢?阿法的眉头便又多了几道褶子,说几年都没消息了,谁知人还在不在呢?锦山拿茶水咕嘟咕嘟地漱过了嘴,呸的一声吐在地上,说谁不在了延龄也得在。我的仔像我,皮实得很呢。哪一天浪荡腻味了,就得回家。
  阿法把一碗豆奶喝了,放下碗,将各样糕点都挑了些出来,打了包,说要带回家,便留了锦山一个人在店里结账。阿法出了店门,并没有回家,却拐了个弯,去广东街找金山云去了。
  金山云依旧住在剧社的地下室,那地方统共只有一扇一尺见方的小窗子,大白天也得点灯。阿法熟门熟路地走过一个黑洞洞的小过道,推门进去,金山云正在卷毛线。金山云把自己的一件毛衣拆了,将拆下的毛线在水里洗过,放在锅里蒸平了,晒干,再绕在椅背上绷着。这件毛衣是当年唱戏唱到澳洲时买的,是纯澳洲羊毛,虽然有些年岁了,却没穿过几回,还算有几成新。
  阿法从大太阳地里走进这个冰冷的洞穴,颈上背上的汗刷的就干了,上下牙齿咯噔地相撞了一下,便恨恨地说这地方是住老鼠的,怎么住人?金山云说怎么进门就骂人呢。阿法回味过来,就呵呵地笑,说有你这么靓的老鼠吗?有我就娶了,做个老鼠姑爷也不坏。金山云咦了一声,说你这话下回当着你儿子说,也算有个证人。阿法脸色讪讪的,却接不得话。
  金山云接了阿法手里的包,就拿过一根裁缝用的软尺,来量阿法的腰身,嘴里一五一十地数着数。阿法说你做什么呢?金山云说给你织一件背心,天说凉就凉了,你那件背心,多少个洞眼呢,都在背上,现不现眼的,反正你也看不见。
  金山云今日穿了一件银灰色的布衫,旧是旧了,领口上也补过一个小洞,却是干净平整的。头发虽是花白了,却还密实,在脑后低低地挽了个髻,鬓边插了一朵茉莉。一说话,脸上的褶子水波纹似的流淌开来,一圈一圈的都是笑靥。
  阿法看得呆呆的,说阿云你真是。金山云说我怎么啦?阿法顿了顿,才说,你这样大红大紫过的人,还真能,把一份苦日子过得有滋有味。金山云笑笑,说我算什么?还有饿肚皮的,连片屋檐也没有的呢。阿法说那倒也是,我明天去给你买只小炭炉来,你这几片司汀(水暖片),怎么过得了冬?
  阿法把包子点心都拿出来,依旧是温热的,叫金山云拿了碗筷来一起吃。两人刚刚坐定,就听见街上噼噼啪啪的一阵声响。金山云说是枪子,阿法站起来,听了一听,说是炮仗。金山云就笑,说这个时辰,不年不节的,谁放炮仗?阿法踮着脚贴在小窗户上往外看了一眼,只见对过街角上,果然有人提了一根细竹竿,竿头上绑了一串百子炮,正轰轰烈烈地放着,尖厉的爆响声中纸屑红蛾子似的飞了半个天。两边的店铺里呼地涌出一堆人,昏昏欲睡的街面刹那间醒了过来,醒得很是抖擞。
  阿法光着脚就要跑出去看热闹,金山云追了几步,啪的把鞋扔过去,嘴里说道:“到老了也是个孩子。”
  阿法出去了一小会儿就回来了,靠在墙上,风箱似的喘气,却说不出话来。金山云见阿法的眼中,有些泪水渐渐地流了出来。那泪水沿着阿法高高的颧骨爬下来,在那条已经渐渐平伏褪色了的疤上聚集起来,莹莹地闪着亮。金山云从来没见阿法哭过,一时慌了,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问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半晌,阿法才说日、日本人,投降了!
  两人在小饭桌上重又坐了下来,接着吃那顿被打断了的午饭。阿法抓了一个莲蓉包,咬了一口,扔在碗里。又抓了一条春卷,咬了一口,依旧扔在碗里——终是吃不下去。
  “阿云,我终于可以,回家了。我的女仔锦绣,生下来我就没见过。我女婿外孙女仔,我都没见过呢。我家阿贤,怕是不认我了,写信来,提都不提我,许是真生气了。”
  阿法叨叨絮絮地说着话,他一个人的话。金山云不说话,金山云只是用筷子轻轻地扒着碗底。碗底剩了几条豆芽菜,是从春卷里漏出来的,被金山云扒了又扒,总也没有扒到嘴里去。阿法才突然想起,金山云的亲人里,原只剩了一个哥哥金山影。金山影前些年在蒙特利尔过世了,金山云在广东老家,其实没有—个亲人了。
  “阿云,我带你回开平乡下跟我过,你可愿意?”阿法看了金山云一眼,小心翼翼地问。
  “我,算是你什么人呢,跟你回去?”金山云问。
  阿法觉得嘴里含着的那一口春卷,像沙石一样粗粝,在他的喉咙里上上下下地磨蹭了很久,才最终咕噜一声落到了肚子里。“阿贤是好人,不会容不下你,只要你不在乎。”
  金山云哧地笑了一声,说我这个岁数,一只脚都踩在棺材里了,倒做了你的小。我这张面皮,也就撕了给你当抹布算了。
  阿法不吱声,却点着一根烟抽了起来。脸上蒙着烟雾的地方,是一丝一缕的灰白,那没蒙着的地方,却是大块大块的青紫。斑斑驳驳的,都是为难。半晌,阿法把烟头摁在碗里,站起来,说阿云你比我家阿贤小三岁,阿贤总是可以认你做个阿妹的。我方得法带我阿妹回家养老,谁能放个屁。你收拾收拾东西,我叫锦山去问船期。
  阿法转身就走。等金山云追出去的时候,阿法已经走出了半条街。夏日只剩了一个尾巴,日头却依旧生猛,照得阿法身后一条影子,一蹦一蹦地紧咬着阿法的脚跟不放。金山云喊了一声喂,你站住。阿法回过头来,只见金山云双手在嘴边拢了一个喇叭筒,喊出了一句话:
  “你问问,阿贤的意思。”
  阿法草草地答应了一声,就一路飞跑回家,找纸找笔。又是一阵子不曾写过字了,当年开字纸铺时用的东西,在猫眼死后收拾屋子,卷了一个卷塞到阁楼去了。阿法爬上阁楼,把那卷东西取下来,掸了掸灰尘,砚台已经裂了一条细缝,纸已经黄得生脆,倒还能用。研了墨,铺开纸,歪歪扭扭地写了“阿贤吾妻”四个字,就停住了。把一个脑瓜仁子想出了筛眼,也不知说些什么。后来突然想起了杜工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诗,便写下了: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写完这几行字,手突然就顺了,脑子也开了,一路挥洒地写了一满篇纸。扭着头上上下下地看了几遍,心中生出些龙飞凤舞的得意,便又在信尾加了一行字:


  廉颇老矣,尚能饭也。吾之笔墨,阿贤以为如何?


  写完了,封上口,去街角的杂货店买了邮票,扔在邮筒里寄走了。回家来,就叫锦山。无人回应,便进了锦山的屋子,锦山还没有回来。阿法在锦山的床头坐了下来,只觉得天大的一副担子卸下来了,一身空乏得连脚指头都懒得动一动,就在锦山的床上躺了下来。一股油垢味柴火棍似的杵进他的鼻子,叫他啊啊地打了两个喷嚏。赶紧把枕头翻了个面,暗想男人没有女人,真是那个……还没容他把这句话想全,他就咚的一声坠入了黑甜乡。
  等他醒来,天已经大黑了,锦山还没回家,满屋只有墙上的一个旧挂钟,在豁啦豁啦地走着针。阿法翻了个身,突然觉得有样物件硌着他的脖子。就坐起来,摸了摸枕头,里头像是藏了张硬纸片。阿法掏进枕头芯子里,就掏出了一封信。信壳上方印了一个方块,方块左上首有个米字,右首有块盾牌。阿法知道那是加拿大的旗子。收信人是法兰克·方,阿法的英文名字。邮戳是一个月以前的。阿法心里就骂这个锦山,怎么这么糊涂,竟忘了把信给他。
  信全是英文写的,带着打字机特有的工整。阿法的英文是半桶子水,看不全,便前前后后地看了好几遍。看不懂的地方,再看几遍依旧看不懂。看得懂的地方,却渐渐生出些意思来了:

  尊敬的法兰克·方先生:我们很遗憾……你的儿子吉米·方先生,在法兰西共和国……战死。我们永远……保卫自由……勇敢……荣誉……

  看到第五遍的时候,纸上的字眼突然都如小鱼游走了,捧在他手里的,只是一片漆黑的海。
  灯呢,灯啊。阿法嘟囔了一声,世界就彻底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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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一九四五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六指醒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墙上的那个蜘蛛。蜘蛛拖着一个肥大得泛出青绿颜色的肚皮,走走停停,最后停在了阿法那张穿白西装叼着烟斗的放大照片上。喜蛛。六指模模糊糊地想。这张照片是上一次阿法回来的时候,在广州的珠海影楼拍的。是生锦绣的那年。今年锦绣三十二岁,阿法那年应该是……
  早晨的阳光很是沉腻,抹在眼皮上黏黏的,六指抗不了那样的重量,六指没把那句话想完,就又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那个蜘蛛还在,趴在阿法的鼻孔上,远远看上去,就像阿法的鼻孔破出了一个大洞。六指心里咯噔一声,就去找床那头的怀乡。
  怀乡已经到了读书的年龄,六指这一回打死也不肯让怀乡去学堂读书。六指不仅不让怀乡出门读书,甚至连教书先生都不肯请。六指把怀乡留在身边,自己教她读书识字。六指说起码要等过了初小,才能让怀乡跟班读书。锦绣和阿元都拗不过六指,只好由她去了。
  耀锴和怀国都是短命夭折,延龄远在金山。锦山老了,不能再生了。锦河不知哪年才能回来和区氏团圆。锦绣遭日本人糟践之后,再也怀不上孩子了。如今六指身边,只有怀乡一个孙辈了。怀乡是六指的命根子,六指把这个命根子含在嘴里,捏在手心,揣在怀里,团在肚脐眼里,放在哪里也是一千个不放心,连睡觉,也是跟她睡在一张床上。 怀乡已经醒了,正坐在床头梳辫子。怀乡的头发粗得像麻绳,编了两根辫子,根根都有甘蔗粗。怀乡没有镜子,辫子梳得一根高,一根矮,看得六指忍不住笑。就夺了怀乡手里的牛角梳,说辫子也不会梳,将来谁娶你呢?怀乡咧了嘴,嘿嘿地笑。怀乡是个憨实的孩子,怎么宠也宠不坏。
  六指帮怀乡梳好了辫子,就挎了个小竹篮,拉着怀乡出了门,说你跟阿婆去田里摘青瓜,顺便给你摘朵花戴。方家的田都租给了佃户,只剩了一小片专门种菜蔬瓜果,给自己家人吃。六指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那叫声甚是尖厉,像是老鸦。六指一抬头,却看见一只花身大喜鹊,正站在枝梢上乌溜溜地瞅着她看。心里一喜,脸上就绽开了一朵笑。
  先是喜蛛,又是喜鹊。兴许今天真有好事呢。
  夜里下过了雨,空气清新得如同在河里淘过了一遍。路旁的扶桑花,大朵大朵地开得正欢。地沟里有田蛙,在呱咕呱咕地斗着嘴。六指摘了一朵扶桑,把露水甩干了,别在怀乡的耳朵上,说我阿乡什么时候做新娘呢?
  怀乡咕咕地笑,嘴里哼道:“月光光,照河滩,阿妈嫁女到金山。”六指吃了一惊,问你哪里学的这歪调调?怀乡见阿婆的脸色突然变了,有些害怕,就嗫嚅地说是二舅母教的。六指呸了一口,说这个蠢货,能教你什么好东西。阿乡哪里也不去,就守在阿婆身边。怀乡懵懵懂懂地点了头,六指的脸才渐渐地有了些笑意。
  两人走到了田边,远远望过去,二季的稻谷也收过了,田里光秃秃的,只剩了几个女人细仔,在弯腰捡拾没割干净的稻穗——都是佃户的老婆孩子。六指和婆婆麦氏是天差地别的习性,却在一样事情上严丝合缝地相似,就是对田产的痴迷。六指觉得金子银子钱币都不牢靠,风一吹雨一淋就没了。牢靠的只有那一亩一亩的田地,老鼠咬不烂,老鹰叼不走,贼人偷不去。六指心里有张图,方家的每一亩田产都标在上面。六指闭上眼,也能把图上的那些田一块一块地数出来。可是这张图现在有了许多缺口——那都是东洋人在的几年里从六指手里卖出去的田。六指一想到图上边的这些缺口,心就一揪一扯地疼。
  总有一天,我关淑贤要把这些缺口一块一块地补回来。六指咬牙切齿地想。
  青瓜快要落季了,只剩了一堆肥大的叶子。六指和怀乡钻进湿漉漉的叶子里找,找来找去找不见,才发现夜里的一场雨,把几个剩瓜都打到地上了。六指弯了腰,从泥潭里挑拣出几个略微平整些的,放到篮子里。却远远地听见有人在叫唤:“锦绣她阿妈,你在哪里?”怀乡听见了,就对六指说是我阿爷来了。墨斗一脚高一脚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手里高高地举着两样物件。
  “信。金山来的!”墨斗喊道。
  “两封。一封是锦绣阿爸的,还有一封是锦山的。”
  六指吃了一惊。这些年阿法已经很少动笔给自己写信了,阿法有话,通常也都是锦山代笔的。
  “你拆了给我念念,我一手的泥。”六指说。
  “先拆哪封,她阿爸的,还是山仔的?”墨斗望着六指,一脸坏笑。
  六指啐了一口,说口水多过茶,随便。
  墨斗依旧嬉皮笑脸,说随便我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便拆了阿法的信,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却念出了一头的汗。墨斗年轻时虽然跟着锦山锦河的先生读过一阵子书,却是半桶水的。阿法的信开首的那几句话,他看得半懂不懂。
  剑外忽传收,那个什么北,初闻什么泪满衣裳。却看妻子秋何在,什么卷诗书喜谷狂。
  六指忍不住哈哈大笑,拿篮子顶着肚子,依旧笑得直不起腰来。半晌,终于把那一肚子的笑意放完了,才说那些酸诗文,就不念了,你接着念下边的。
  下面是浅显直白的,墨斗就念得顺畅了许多:

  听闻东洋人败走,吾最迟明日便去询问船期准备买舟回乡,夫妻团圆指日可待。离别数十载,归心似箭自不待言。只是有一事须告贤妻:吾在金山结识一女子名金山云,多年来彼此看顾情同手足。阿云无儿无女孤身一人,吾实不忍将其弃在金山。故将……(携)阿云一同返乡,盼贤妻待阿云若亲阿妹,一家和……(睦)相处。

  信念完了,六指半晌没说话,只是脸拉得紧紧的。墨斗想说话,却打不定主意挑哪一句话来说,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便只好拆了锦山的信来看。墨斗看着信,手突然抖了起来,抖得信纸抓不住了,轻软地飘落到地上,像一只折了翼的白鹞。六指问说了些什么?墨斗的嘴唇动了一动,却没有声音。六指就不耐烦起来,说有屁你就放出来,见不得这副衰样子。
  “锦绣她阿爸,走了。”墨斗说,“中风,没有救回来。”
  六指脸上的肉如吊了根绳子似的抽了一抽。墨斗以为她要哭,可是她没有。那根线渐渐地松弛了下来,脸平得如同一汪没有被风搅过的水。
  墨斗慌了,扯了六指的袖子,说锦绣她阿妈,你若想哭,就哭出来,也好受一些。
  六指看着墨斗,又没看见墨斗。六指的眼睛穿过墨斗,落到不知是哪里的远处。
  “人老了,总是要死的。”过了很久,六指才喃喃地说。

  民国三十五年(公元一九四六年),卑诗省温哥华市

  当三十六名神情疲惫而激动的士兵跨出船舱的时候,军乐队和欢呼声瞬间将他们淹没。这是从战场上归来与家人团聚的无数士兵中的一批。只是和我们从前看到的退伍士兵不同,这些人是清一色的中国人。他们的军装上沾着异国的尘土,裸露的皮肤上带着明显的亚热带阳光印记。这群父辈曾被我们以嘲讽的口吻称为“天朝子民”的年轻人,是被委派去印度缅甸和马来丛林从事反日特工任务的,他们在入伍前就明确知道生返的机会极低——虽然他们还没来得及施展拳脚,美国人的原子弹就提前结束了这场战争。不过这丝毫没有妨碍他们在这个国旗高扬的中午,得到和欧洲战场归来的士兵一样的英雄式欢迎。有史以来第一次,温哥华的市民把他们当作了自己的一员。只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欢呼喝彩声之后,一些噪音在开始慢慢形成:这些自愿以加拿大的名义在欧亚战场参战的中国士兵,至今还没有被允许成为加拿大公民。这批已经向国家预付了公民义务的人,将向渥太华索取他们迟到的公民权利。这对于参加制定一九二三年排华法案的人来说,是一个迟早要应对的尴尬局面。
                     《温哥华太阳报》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锦山吃过午饭就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衣服,其实不用找他也知道,他统共只有一件西装,是三十年前他还在霍普港开照相铺的时候买的。
  衣服收在一只樟木箱子的最底层,翻出来,浓烈的樟脑丸味熏得他几乎打了个喷嚏。当然,樟脑也是多年前的樟脑了。锦山拧了一条热毛巾来擦平衣服上的折痕,可是折痕比他想象的固执了很多,他擦得衣服的面料开始走色,便只好作罢。他把胳膊伸进衣服,三十年前的衣服和三十年后的身体较了很久的劲,最后还是衣服输了,咝啦一声,裂了一个口子。还好,在腋下,看不出来,只是扣子无论如何扣不上去了。
  他穿着这件敞着怀的西装,对着墙上那面生满黄锈的镜子一照,忍不住咧嘴笑了:再不合身的洋装,也还是洋装,却立刻觉出了头发的不配。便去厨房,倒了几滴花生油在手上,抹过了头发,又拿梳子梳顺了。再看镜子,油亮的头发带着梳齿的痕迹平平顺顺地向后倒去。这回,是衣服配不上头发了。可是他动得起头发,却动不起衣服。也只能这样了。
  锦山看了看屋里的那个老挂钟,才五点半。电影是八点钟的,他还有一大把时间。可是他并不是直接去影院的,他得先去中华会馆。中华会馆的集合时间是七点一刻,可是他等不到七点一刻。他的鞋子里生了一窝蚂蚁,催咬得他快点上路。于是他拿起昨晚就准备好的那个布包,急急地出了门。
  一九四六年的那个初春傍晚,当方锦山走进樱花盛开的温哥华街景时,很快就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不是因为他身上那件明显不合身的西服,不是因为他一高一低的瘸步,也不是因为他手上那个样式古怪的布包,而是因为他一路的喃喃自语。每过一个路口,他都要对手里的布包说上一两句话。
  “下—个路口,就要往东拐了。”
  “过了这个路口,走六七步路,就是延龄从前的学堂了。”
  “这条路是斜的,顺着路走,走到邮电局,就该左拐了。”
  “回家也是这条路,原路走,原路回,就走不丢。”
  锦山走到中华会馆的时候,还不到六点一刻。隔着一条街他就看见那群中国后生了。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十一个。加上他是十二个,都早早地到了。除了他,那十一个都是军人——退伍的,穿着军装,戴着军帽。军装那东西真是提人哪,生生愣愣的,就把一个人拔高了,抻直了,脸上生出光来。得意是压都压不住的,从眉眼里渗出来,流满了一个身子。
  就没见过锦河穿军装的样子啊,连相片都没有留下一张。锦河参军的时候,已经四十岁了,论年纪,该是这群后生的阿叔阿爸了。不知道这军装是不是也能把锦河抬举起来,一样的精神呢?
  这些活着回来的军人,已经成了温哥华埠的大新闻。每天的报纸上,都有他们的照片。每天的电台里,都有他们的声音。从一场演讲,到另一场演讲;从一次采访,到另一次采访。他们从登岸到现在,都还踩在云里,没过过一天踏实的日子呢。丢你老母,能活下来就是好呀。锦山暗暗地感叹着。
  在这群人面前,他觉得他是一堆被雨打湿的烂泥,扶都扶不起来的窝囊和蔫软。
  他们今天是要去葛兰威大街上那个有名的奥菲姆剧院看电影的。奥菲姆的电影三个毫子一张票,还是后面靠边的位置。要在平常,就是花两个毫子在广东剧社看一场戏,他也舍不得。可是今天,别说是三个毫子,就是三个加元,他也豁得出去。况且,他花的是锦河的钱。锦河的抚恤金,他分了一大半寄给了开平乡下。当然,他瞒过了锦河的死讯。至今阿妈还不知道,她花的是锦河的性命钱。锦河走了,猫眼走了,家里一下走了两个掘钱的人,阿妈恐怕在以后很长的日子里,都不会收到金山来的银票了。
  锦河的抚恤金,他留下了一小份。阿爸死后,他把阿爸住过的那个房间,也出租给别人住。那份租
金,再加上他卖豆芽的零星进账,虽然少,却是够他吃饱一碗饭的。锦河的钱,他牢牢地揣在兜里,是防着有病有痛的时候救急用的。当然,他心里还有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敢承认的念想,他是不会说给人听的。他想留着这笔钱等延龄回来。延龄今年应该二十三岁。若还活着,在外头浪荡腻味了,也该回来了。这个年纪的女仔,不管心有多野,也该操心嫁人的事了。这钱,或许够他给女儿操办—个简单的婚礼。
  十二个人,他们和他,排成一个队走到了街上。他们在前,他押尾。嚓,嚓,嚓,嚓,走步的声响像切猪草一样整齐利索。街是水,他们是船,他们走过的地方水就自动切开了。只是,有船的水和没有船的水是不一样的。有船的水就有了热闹。他们走过去,路上的汽车都会摇下窗来,对他们揿上一记喇叭。走路的人也是。不过走路的人的喇叭,就是他们的手掌。
  锦山知道,这些喇叭,这些掌声,都是响给他前头那十一个人的。他只是他们随意丢在地上的一个影子,他的步子不过是他们步子中的一声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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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地暗了,葛兰威大街的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远远望过去,奥菲姆剧院的霓虹灯把所有的灯都比下去了,它们是星,它是月,月在星中间一目了然。霓虹灯里打出来的,不仅是剧院的名字,还有今晚上演的电影名。电影叫《幸运女神》,他不知道是讲什么的,也不知道是谁主演的。就是别人告诉他了,他也未必记得住。今晚他只是想进去坐一坐。
  离电影开演的时间还早,剧院的街边上,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都是等着买票的。战争把世界撕成了碎片,战争把许多张全家福照片掏出了大洞眼,可是即使飞机贴着头顶在飞,也不能叫好莱坞闭嘴。好莱坞源源不断地制造着歌舞升平,叫人觉得生活一如既往没有破绽。只要好莱坞没被炸弹炸死,奥菲姆剧院的生意就永远兴隆。
  其实,锦山很早就知道葛兰威大街上的奥菲姆剧院,是听锦河说的。很多年前,当锦河还在亨德森家当仆人,亨德森先生和太太曾经带锦河去过那里。那时的奥菲姆剧院还没有被改成烂俗的电影院,那时的奥菲姆是上演交响乐和歌剧的上流地方。锦河不记得那天听的是什么音乐,也许亨德森夫妇早就告诉过他了,可是他的心,完全没在那上面,因为他一整个晚上都在生气。那天走进奥菲姆剧院的大门时,被一个穿着深红呢制服的人拦住了。
  “中国人,只能坐在边上的位置。”
  那人尽量压低声音对亨德森夫妇解释着,却没有看锦河一眼,仿佛改座的是他们,而不是他。
  那十二个人终于走到了等票的队伍里。等票的队伍仿佛被他们踩着了尾巴,呼地惊叫了一声,裂开了一个大缝,把他们生生地吞了进去。“前边,前边,请。”有无数只手在他们的脊背上推耸着。还没有等他们明白过来,他们已经被推到了队首。
  可是,站在队首的人里边,却没有锦山。锦山像一颗吃完了果子还留在嘴里的核一样,被推耸的人群吐了出来。他没有穿军装。等到那十一个人在众人的推让中买到了票子走进剧院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他们把锦山丢了。
  锦山提着那个大布包站在长蛇般的队伍中等着买票,等了很久,终于从队尾熬到了队首。锦山从兜里掏出一张一块钱的纸币递给那个卖票的,说最贵的最中间的那个位置。那人抬起头来斜了锦山一眼,从玻璃窗的缺口里塞出三个毫子和一张票。锦山接了票,却没有接那三个毫子。“给你的,小费。”锦山看到那人一脸惊诧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一直到走进剧院人口的时候,那朵笑还没有在脸上开败。
  这时走过来一个穿了一套黑西装颌下系了一个黑领结的人,挡住了锦山的路。他伸出手来,却不是给锦山握的。他只是把手伸出来,做了一个引路的姿势。“这边,请。”那人引的是边门。
  锦山的脑子转了起来,在记忆的底层飞快地搜索着那个应急的英文字。那个用得滚瓜烂熟的骚瑞(sorry)在即将出口的时候被他吞了回去,说出来的却是“决不”(never)。这是一个他一辈子从未用过的新字,在肚子里生成的时候是一种生涩,从舌尖脱落的时候是另外一种生涩。因为缺乏操练,他拿捏不好用什么语气,结果是惊天动地的一声吼叫,把他自己和那个带座的同时吓了一跳。
  “骚瑞。”锦山开始结结巴巴地对那个带座的解释起来。尽管锦山已经在金山生活了三十多年,锦山的英文依旧烂得像一块破布。慌张的时候,破布就变成了碎布。后来他不得不掏出布袋里的东西——是一个木匣子。那个带座的虽然听不懂锦山的英文,却一眼就看懂了那个木匣子上两行英文字:

  吉米·方(1900—1945),二等兵
  为自由的缘故倒在法兰西的土地上

  那人的表情在经历了数种变化之后,渐渐凝固在一个接近于温和的微笑中。“跟我来。”他说。
  锦山捧着那个木匣子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电影就要开场了,灯光渐渐暗下去。在灯光彻底暗下之前,他终于有机会看了一眼剧院天花板上那个巨大的圆顶,圆顶上那群赤身裸体长着翅翼的天使,还有正中心那盏比天上所有星星加起来还要璀璨的水晶灯。
  “阿河,你终于坐上,最好的位置了。”锦山对木匣子里的一套军装和一顶军帽说。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一九四九年),广东开平和安乡

  阿元摸进三河里的时候,已经四更天了——是同盟的人骑着脚踏车把他一路带到村口的。
  天墨黑,狗也睡得沉,竟然没有一声吠。四野里只有他的打蛇竹棍在草间穿行的声音。乡野里行夜路,遭蛇咬是常有的事。不过阿元的竹棍不仅是打蛇用的,也是在打拍子。阿元在竹棍的节奏里,荒腔走板地哼着一首歌:

  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脚踏着祖国的大地,
  背负着人民的希望,
  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是阿元在教师进步同盟里学会的新歌。这几天他在同盟里看到了听到了学到了他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听到过学到过的东西。后来他才知道,同盟的几个头,都是地下党的成员。
  广州像个汪洋啊,跟广州一比,三河里和自勉村不过是两口小井,而他谢阿元,只是这井底的一只小草蛙。他看得越多,听得越多,学得越多,就越想多看、多听、多学。他不想回家,他一点儿也不想回家。可是他不得不连夜赶回三河里,那是同盟派下的任务。
  今天他差点儿把命丢在了广州。这几天同盟召集了各县的成员开会,准备迎接解放。吃晚饭的光景,他和白沙的一位老师一同去买螺蛳炒饭给大家吃。路过江边时,突然听见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他只觉得脑门被人用棍子敲了一记,就不省人事了。醒来时,拿手摸了摸额头,黏糊糊的摸了一手的血。再抬头看江,海珠大桥只剩了一半,那一半淹在水里,也是一身的血——是落江的太阳。桥底下有许多条木船,都像纸船一样给压瘪了。树上挂满了各样物件,阿元走近了,才看清是死人的手脚衣帽。一江都是尖厉的哭声,遭了难的人家在哭人哭船。
  路边的行人告诉他,国军打不过共军,国军要溃逃了。国军不想叫共军追着,就把海珠桥炸了。他听
了,心跳得咚咚的,震得头上的伤口一扯一扯地疼。国军炸了桥,说明解放大军已经近在咫尺了。每天都在传大军进城的消息,可是谁也没想到,大军来得这么快。他顾不得包扎伤口,也顾不得买螺蛳炒饭,甚至顾不得找那个失散了的同行。他一路飞跑着,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在同盟开会的人,跑到门口他才发觉他是光着脚的——什么时候跑丢的鞋,他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他包扎了伤口,吃完夜饭,就是半夜了。躺下了却睡不着,听见电台里报告广州解放的消息。他掀开被子跑到街上,看见满街都已经是解放大军了。连小巷里,也坐满了军人。大军像一片沙土随着风悄悄地吹到了广州的街头,却没有人听见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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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11-15
  阿元站在路边呆呆地看着那些靠在墙根上入睡了的士兵。路灯把他们的脸照得消瘦蜡黄,仿佛很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睡过一个好觉了。他们的绑腿和皮带五花八门,有的新有的旧,有的深有的浅,像是随意从战场的某一处捡拾而来的。只是脸上都带着一式一样的笑——是心里揣了一个好梦的那种笑。靠他最近的那个兵,脸上刚刚生出胡须,唇边流出一条口涎,还是个嫩仔。他的怀国如果还活着,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
  阿元在路灯底下看了很久,怎么看也看不够。他想那年他如果跟欧阳玉山先生走了,今天说不定他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了。他会和他们一样,靠在发散着阴沟水臭味的墙根,美美地睡上一觉,明天一早抖擞地醒过来,对着全广州大叫一声:我们把好日子,给你们送过来了!
  同盟紧急决定,让在广州开会的成员都连夜赶回自己的学校,召集老师学生赶制国旗,明天早上一起举行升旗仪式。
  学校的大门早就关了,阿元不想吵醒看门的阿伯,就翻墙进了院子。走到锦绣那间屋,轻轻叩了一下窗,叫了声阿绣开门。还没容他把这句话说完,屋里就亮起了灯。这几天锦绣在等阿元的消息,等来等去等得心惊胆颤,所以锦绣的觉很轻,轻得一片树叶儿也能把她砸醒。
  锦绣开了门,一眼就看见阿元头上缠的那一圈厚纱布,两脚一软,差点瘫倒在地上。“你你你……”地抖了半天嘴唇也没有抖出一句整话来。
  阿元说了声石子崩的,没事,就开了屋里的那只藤箱,东翻西找起来。
  “家里有红布吗?”阿元问。
  “这个时候要红布做什么?”
  “做旗子,新中国的旗子。广州解放了。”
  “这么快?”锦绣的两个眼睛瞪得如两盏灯笼,惊喜明明白白地烧在里头。
  “不用翻了,这里哪有红布?碉楼里倒是有,我们结婚时用过的,阿妈都收起来了。”
  “来不及了,明天早上八点,我们要升旗,好多家学校一起升。”
  锦绣坐在床上,寻思着要不要把其他几名老师叫醒,问问谁家能借到红布。阿元突然看见那床被锦绣匆匆掀开了一半的被子,就对锦绣说你快找剪子来,这个被面就行——被面倒是红色的,只是绣了几朵隐花,粗粗一看,是看不出来的。
  锦绣找了剪子,两人就拆被子。一边拆,锦绣就告诉阿元:“大哥来信了,说那边的报纸都讲这边局势混乱,杀人如麻。他问我们要不要偷渡到香港,再去加拿大。那边的政府,已经准许华人入埠了。”
  阿元哼了一声,说:“帝国主义的宣传工具,你叫大哥不要信他们的话。”
  两人终于把被面拆出来了,是大大一块的红,铺在桌上,照得一屋生暖。阿元拿出掖在腰里的那份《华商报》,上面有国旗的样式,是上个月教师同盟的人从香港偷偷带过来的。黄布没有,却有手工课剩下的黄纸。两人比照着报上的样式,一个剪,一个贴。等到终于把旗子打造出来,鸡已经叫成了一片。
  八点差五分,阿元掏出兜里的哨子,狠狠地吹了三响——那是学校的集合号。操场上已经站了黑压压一片的人,老师,学生,还有附近的乡人。阿元和锦绣把绑旗子的绳子松了,风立时就把旗子扯起来,猎猎生响。日头刚刚出来,厚厚重重的一坨,照得那坡、那楼、那旗、那人,一片猩红。
  阿元站在土台上,喊了一声同学们,嗓子突然就裂了,一腔的话断在喉咙里,只剩下一句:“好日子,终于来了!”
  操场上响起了百子炮一样噼噼啪啪的掌声。阿元回头看锦绣,锦绣没有鼓掌。锦绣的脸埋在两只手里,肩膀一颤一颤,锦绣在哭。阿爸,你没有等上,这边的好日子。锦绣说。
  第二天是个礼拜天,锦绣和阿元带了女儿怀乡回自勉村。怀乡现在百姓学堂里住宿读高小,六指舍不得,每个礼拜日必定要见怀乡。阿元和锦绣若不回家,六指就要自己来三河里接怀乡。锦绣见阿妈年事渐高,腿脚不如从前灵便,不放心让阿妈走远路,便个个礼拜日都带怀乡回家。
  到了家,六指和墨斗见到阿元头上的伤,自然又大惊小怪了一通。阿元轻描淡写地讲了几句,总算把两个老人安抚了下来,一家人便坐下来吃饭。
  六指搂了怀乡,一口一个宝啊仔啊的,问学堂里都学了些什么?怀乡说学跳舞。六指说学堂不教读书,倒教什么跳舞呢?跳舞是我们这种人家学的吗?怀乡说阿爸教我们土风舞,进城式上要跳的。六指越听越糊涂,问什么进城式?锦绣瞟了阿元一眼,抿嘴一笑:“阿妈你没听说广州解放了?过几天就是解放大军进城式。我们学校的学生都要参加的。”
  六指吃了一惊,说这么快,又换皇上啦?锦绣说阿妈你怎么还翻老黄历?共产党是人民政府,百姓当家的,不是皇上。六指哼了一声,说国民党也是这么说的,你还真信?锦绣急了眼,声调就高了起来:“阿妈你怎么说这么落后的话。共产党真是不一样的,你就等着享福吧。”
  六指说共产党好不好,还得等着看。不过我家阿乡,是决不能参加那个进城式的。这么多人,她一个女仔要是走丢了,叫人拐走了怎么办?
  怀乡这两天为参加进城式排练节目都排出疯魔来了,这会儿一听不让她去了,一下子就白了脸,扯着六指的衣袖说:“阿婆,我跟着阿爸阿妈,一步不落,保证不会走丢的。”
  墨斗心软,见不得怀乡伤心的样子,就对六指说由她去吧,又不是一个人出门,走不丢的。六指的脸一下子紧了起来:“这个家,我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阿元就在桌子底下轻轻地踢了怀乡一脚,叫怀乡住嘴。怀乡啪的一声扔了饭碗,跑进屋去关起门来呜呜地哭起来。锦绣追进来,千哄万哄的,也哄不定。最后说你阿爸叫你别声张,到时候你去就是了,不用告诉阿婆的。怀乡才破涕为笑。
  这晚阿元和锦绣在碉楼里睡下了,却睡不着。阿元突然就有了做那件事的兴致。自从锦绣被东洋人糟践之后,身上落下了大伤,平日别说碰,就是看,也不愿叫阿元看一眼的。这天阿元爬过去,锦绣推了几下,竟不再推,却只叫把灯关了。屋里黑了,也不是全黑,有一片月光,白白亮亮地从窗棂格里钻进来,在地上掷下一团迷乱的树影。阿元的手摸过锦绣的身子,摸到了两腿之间那一团蜥蜴一样凹凸不平的伤疤,锦绣的身子簌簌地抖了起来,抖出一片久违了的潮湿。阿元搂紧了锦绣,说天亮了,你再也不用害怕了。
  完了事,两人依旧睡不着。阿元就对锦绣说,明天你给大哥写封回信,告诉他风水轮番转,如今的好日子在这边。你叫他回来吧,在这边过老。
  锦绣就笑,说新政府用的是新币,阿哥寄回来的那些美金,咱们再也用不着了。阿元说怎么没用?那绿纸糊墙壁还好看呢。糊在墙上天天看着,也算是个提醒,知道金山还有咱们中国人在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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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11-16
  公元一九五二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锦绣在县城里开完会,顺便接了女儿怀乡,两人一起回自勉村看六指。母女两个已经两三个礼拜没回家了,各人忙各人的事。锦绣是因为百姓学堂要和一家公立学校合并,这阵子常常在县里开会商议此事——阿元今天还留在县城。而怀乡今年夏天高小毕业,如今在县中读中学,离家远了,便不能每个礼拜都回家。
  一阵子不见,怀乡又长高了一截。十五岁的女子,身架已经几乎和锦绣一般高了。瘦虽然还是瘦,该长肉的地方却已经有了动静。白布衬衫蓝布裤子,干干净净的,是一朵要开没开的花样式。锦绣见了,心里只是欢喜,就问中学的功课比小学难不?怀乡说功课容易,倒是背台词难,下周全班同学都要跟工作队去乡下宣传土改政策。
  锦绣吃了一惊,说你懂什么是土改政策吗?怀乡说我懂,毛主席批示的,清匪清霸,退租退押。锦绣见怀乡绷着一张小脸,一副小大人似的认真样子,就忍不住笑,说你是背书呢,还是真懂?怀乡说我懂,就是打倒剥削阶级的意思。
  两人紧赶慢赶,赶出了一身的汗,就在路边坐下来,拧开随身带的军用水壶,喝了几口水。怀乡掏出手绢擦汗,犹犹豫豫地问锦绣:“阿妈,我们家是剥削阶级吗?”锦绣说当然不是。怀乡说可是我们家有田,还有佃农雇工。锦绣说那也不是剥削阶级。你阿公到金山做苦力,咱们家的田,是用你阿公和两个舅舅一分一厘的血汗钱买的。
  怀乡松了一口气,仿佛放了心。锦绣倒有了疑惑,问谁跟你说了这些闲话?怀乡说是二舅妈说的。锦绣哦了一声,说难怪。
  这些日子家里那个老实木讷的二嫂区燕云开始变了,话多了起来,对各样的事情都有了自己的看法。比如阿妈六指叫她煮饭多放点水,区氏就会说那是从前穷人为了省几粒米才多放水的,如今解放了,人人能放开肚子吃饱饭,用不着省米。再比如谭公寿辰的时候,阿妈叫区氏带了供果去给谭公烧几炷香。区氏去是去了,却是讲了一通道理之后才去的。区氏说有钱人用不着出海,所以也用不着拜谭公。穷人才用得着谭公,可是谭公又不认穷人,所以拜和不拜,其实都一样。就连衣着,也有了些变化。现在区氏虽然也还穿旧式布袄,可是身上却多了一样时髦物件,一根旧皮带,跟工作队的王大姐讨来的。区氏每天起床,穿上衣裳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在腰里束上那根皮带。阿妈见了,就骂什么样子?还不如系根草绳直接扮乞讨婆好了。区氏不回嘴,也不换下那根皮带,阿妈竟奈何她不得。
  听阿妈说,区氏的这些变化,都是从一个多月前那次开会开始的。那天自勉村来了工作队,省里派下来的,二三男一女。工作队住下来,就召集全村开会。阿妈近来精神头不如从前,坐不住,就支了区氏和阿月两个做代表。会一开就是一个晚上,半夜才散。回来的时候六指问区氏会上说了些什么,区氏说要成立贫协和妇协。六指没听明白,说一个贫,一个富,不打架吗?区氏说不是这个富,是妇女的妇,妇协是替受欺负的女人做主的。
  从那以后,区氏便三天两头出去开会。开完会回来,就和阿月挤在一堆,叽叽咕咕地说话,开口闭口,就有了新名词。平时竞学工作队王大姐的样子,不说土话,说起普通话来。王大姐是南下干部,说起普通话来有板有眼,可是区氏学起来,舌头卷得比春卷还厚,只是一味地拗口。众人笑她,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阿燕说普通话。区氏却不笑。只是家里的活,便不怎么肯做了,六指也管不住她。
  锦绣和怀乡是晌午时分走进自勉村的。远远望过去,芭蕉林旁边黑压压地聚了一群人,像是在看什么热闹。锦绣挤进去,原来众人是围着看一堆家私,有梨木雕花茶几和太师椅,镶着玻璃镜的梳妆台,有酸枝木大床,有夏天歇凉用的软榻,有吃饭的桌椅,林林总总的,小山似的堆了一堆,全是自己家里的东西。那张床,还足锦绣和阿元结婚的床。
  还有一队人马,正蚂蚁驮蝇子似的,从碉楼里往外搬物什。走在最前头的是区裁缝的侄子区大头。区大头生下来的时候,家里也找先生取过学名,叫区顺风。不过区顺风这个名字,恐怕连他老母也不记得了,村人只管他叫大头。区大头正用一个箩筐抬着阿爸从金山带回来的那个旧唱机。唱机上的喇叭一头沉,区大头一边抬,一边骂:“丢佰老母,这算什么东西呢?做不得锅,做不得碗,分给谁家谁还得找地方摆。”和区大头一起抬筐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嫂子区燕云。
  
自勉村里,方姓是本宗本土的大姓,区姓是外来的小姓。从来方姓就是一只大巴掌,牢牢地按在地上,区姓不过是在手指头的缝隙里隐隐忍忍地长着的一丛小草。同是佃农,方姓人家租的是近田好田,而区姓人家租的,却是远田荒田。同样是嫁女,若是方家的女儿实在没路了嫁进了区家,这个儿媳妇十有八九是掌管家里账本钥匙的那个人。而如果区家的女儿嫁进了方家,连方家的鸡鸭猪狗,都敢给脸色看。
  可是这个隋景维持了一两百年,却没能永远维持下去。工作队一进村,事情就渐渐地拧了过来。一评贫雇农,区姓的就占了多数。成立贫协的时候,委员大多是区姓的人,一选就把区顺风选上了贫协主席。如今区大头在自勉村里是个呼风唤雨的人,这株在方姓的指头缝里钻出来的草苗,如今已经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方姓的大手掌,却是动它不得了。
  锦绣跑过去,一把拦住了区大头。“你搬我家的东西,是上级批准的吗?工作队队长呢?”
  区大头愣了一愣。叫区大头一愣的,不是锦绣的话,却是锦绣的衣服。那天锦绣穿的是一件双排扣的列宁装。区大头虽然不识字,眼睛却很尖。区大头当了贫协主席后,跟着工作队到县里开过几次会。区大头看见县城里的干部,穿的就是这个样子的衣服。
  后边的人等得不耐烦了,就喊了起来:“大头见了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了?那是地主的仔。”
  区大头的脸就有些搁不下了。区大头一把搡开锦绣,说你家是大地主,不分你家的浮财分谁家的?
  锦绣一个踉跄,拽住了区氏的衣襟,说阿嫂,你最清楚,我们家的财产是怎么来的。你是妇踟的人,你告诉他们,我阿爸是怎样去的金山,我二哥是怎样得的爱国奖章。
  在方家所有的人里头,区氏最怕的,其实是这个小姑子。小姑子是一家人里书读得最高的,小姑子平日说话和颜悦色,可是说的都是道理。小姑子的道理,叫区氏觉得严严实实的,插不进去一根针。区氏怕六指,怕在皮里;怕锦绣,却是怕在骨头里。可是今天有这么多人站在她身后,区氏突然觉得小姑子的道理,也不是那么无懈可击了。区氏哼了一声,说我不是你阿嫂,我是你家拿钱买的丫环。你们家的事,哪一样告诉过我?你二哥写信回来,问过我一句吗?
  众人就七嘴八舌地说阿燕不要理地主的仔,你叫她滚开。
  锦绣跌跌撞撞地走进碉楼,进了阿妈的房间。六指仰脸靠墙坐在一张凳子上,嘴边有一线干涸了的血。墨斗拿了一条湿毛巾,敷在六指的额头上。怀乡扑过去,叫了一声阿婆。六指闭了眼,流出了两行眼泪。碉楼几乎搬空了,只剩了六指屋里的一张床,一个裂了一条缝的梳妆台,还有六指身下坐的那张木凳。
  “阿妈,谁打你了?”锦绣问。
  六指不说话。说话的是墨斗。墨斗的话说得很艰难,舌头仿佛拴了根绳子。“我家那头,蠢猪。”
  又有一拨人从楼上走下来,抬着两杆从楼顶拿下来的来福枪,边走边比试着。墨斗吓得脸色煞白,说上了膛的,别走火。
  “走火先打死你这个奴才。”众人骂骂咧咧地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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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11-16
  最后一个离开碉楼的是区氏。区氏收拾了自己屋里的细软,揣着—个包袱走了出来。
  “阿燕,你站下,我有话说。”
  六指叫住区氏,又让墨斗把门关了。
  区氏犹犹豫豫地站住了,脸扭来扭去的,却不看浮?
  “你好歹还算我的儿媳妇,又没有另立门户,他们得了再多的浮财,也分不到你名下。你是白折腾。”
  区氏被戳着了痛处,嘴还是硬。
  “我分不到,你也没有,咱俩就扯平了。”
  “区大头是有老婆的人,要娶你也是做小,新社会又不兴娶小。你和他混在一处,是竹篮打水。”
  区氏的脸开始变了颜色,一阵红一阵白。
  “我知道你恨我,你嫁到我们家,我没给过你好脸色。可是你总算是替我家锦河,守了这么些年的活寡。”六指拆散了脑后的发髻,从扎髻子的黑布里,摸出两个滚瓜溜圆的金戒指来,递给区氏。“不用告诉人。将来找个正经人嫁了,过一份安生日子,别再折腾了。”
  区氏接过戒指,眼圈红了,想说话,却找不出一句话,踌躇了半晌,最后只点了个头,便走了。区氏一走,六指就像抽了筋剔了骨一样软在了凳子上。
  “你阿爸一生挣下的家业,我没守住啊……”六指说,“将来你的两个阿哥若回来了,阿妈没有任何东西留给他们了,只有从前的几封家书,还有照片,就算是个念想了。”
  锦绣听阿妈说这话的意思,竟是交代后事的样子,心就慌了,牢牢地拽住六指的手说阿妈放宽心,我和阿元在县里开会,见过几次刘县长,极好的—个人,很和气。我们明天就去县里找刘县长反映情况。刘县长说句话,事情兴许就有转机了。
  六指摇摇头,说世道变了,谁也挡不了。你不要等明天了,马上带上怀乡走,省得又生出事来。
  六指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谱。给区氏的金戒指,不是她手里的最后一批金器。她的鞋子里,还藏着几样东西。那是她等锦绣和怀乡走后用的。她听说邻村两个划了地主成分的妇人,都自尽了。一个是投井的,捞起来肚子胀得如同足月的孕妇,一碰肚脐眼里就冒黄水。另一个是拿菜刀抹了脖子,后来收尸的人鞋底都被血粘掉了。她不要这样肮脏疹人的死法。小时候她跟阿姐来到红毛家的时候,听龙仔的教书先生讲过尤二姐吞金自尽的故事。她喜欢那种干干净净的死法。
  墨斗也催着锦绣赶紧走,说怀乡还小,禁不起惊吓。锦绣想着明日要一大早动身去县城找刘县长,便又嘱咐了一声阿妈你放宽心,听我的信,就拉着怀乡走了。走到门口,听见有人在敲门,怯怯地叫阿绣你开门——是区氏的声音。
  锦绣开了门,没想到区氏身后跟了一片潮水一样的人群,愤怒把他们的脸都拧歪了。锦绣和怀乡被堵在了门里,众人推着区氏走进了六指的屋。
  区大头用一根手指狠狠地顶在六指的脑门上,说好你个黑心的关婆子,竟藏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区氏不敢看六指,嗫嚅地说,不是我告诉的,是他们,看、看见的。六指的额头,揭去了一层皮,有一滴血,慢慢地变大变黑,乌豆似的黏在两眉中间。
  “还有什么金器?你说!”区大头问。
  六指摇了摇头,说最后两个戒指,也给了你们的人,再要是没有了。
  众人哄哄地嚷了起来,有人说拿美钞糊墙的人家,怎么说也不只两个金戒指。又有人说,田多得拿去换枪,怎么就这几样金器?
  “你去,搜她一搜,我不信搜不出个水落石出。”区大头指着区氏说。
  区氏的脚步有些犹豫。身后的人就说这女人家,一到阶级的事情上,就手软。
  区氏说你老母才手软,就走到了六指跟前,来解六指布褂上的纽扣。区氏一边解,一边贴着六指的耳根说:“还有什么你交出来吧,今天他们不会放过你了。”
  六指想了一想,就脚上的鞋蹭了下来。
  众人拿来剪子,把鞋子剪成了碎片,终于在鞋帮的隔层里,找到了四个金戒指和两对金晃晃的耳钳,便都跳手跳脚地欢呼了起来。
  “还有什么?你要不说就接着搜。”区大头喝道。
  六指这回咬紧了牙关,说只剩了这座楼,要劈要砍随你怎么分。
  “好,你不松口我就再搜,哪个也不放过,从小的搜起。”区大头指了指怀乡对区氏说。
  区氏说她一个学堂生,又不在家住,她知道个啥?便不肯动手。
  区大头推开区氏。“你不搜我搜,她就是藏在昃里我也给她搜出来。”
  区氏尖叫了一声大头她还是个孩子啊,你个挨天杀的。大头不理,就来解怀乡的衬衫。
  怀乡想喊,却喊不出声来,身子抖得如同雨里的芭蕉叶子——却是狠命地挣扎了起来。区大头的脸上被抓出了两条血痕,就有几分气急败坏的样子,干脆不解了,直接来撕怀乡的衣裳,刺啦一声,半边衬衫给撕了下来,露出一个瘦骨嶙峋的肩膀。
  “放开她,金器在我这里。”墨斗大吼了一声,眼眶裂了,眼白流了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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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11-17
  众人给吓了一跳,就都围过来看墨斗。墨斗便开始掏裤腰带,一边掏,一边对六指说:“锦绣她阿妈,我也是不得已。这辈子对不住你的事,下辈子再补了。”
  墨斗从裤腰带里掏出来的,不是金戒指,而是一把手枪。墨斗把枪抵在区大头的头上,指头轻轻一扣,那颗头就开出了一朵红花。众人惊叫一声,飞快地闪了开来,也早溅着了一身的血。
  墨斗搂过还在簌簌发抖的怀乡,说仔你别怕,闭上眼睛,一会儿就好受了。他把枪抵在怀乡的心头,扣了扳机。怀乡的身子在他怀里抽搐了几下,便渐渐地软了下来。
  第三枪他给了锦绣。
  第四枪给了六指。
  最后一枪是给自己的。他算好了,这把枪里有五发子弹。可是他没想到,第五发子弹卡了壳。
  他把枪扔了,推开人群飞快地朝楼上跑去。
  震惊的人群渐渐醒了,开始追墨斗。墨斗老了,墨斗再快,也快不过人群。人群越来越近了,近得几乎踩着了墨斗的鞋跟。墨斗转身狠狠地踹了身后那个人一脚,然后飞身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在这以后很长的年月中,无论是方姓还是区姓的后人,都不愿再提起一九五二年的这个日子。连不小心在田埂上踩死一只鸡都要在菩萨面前跪拜半天的自勉村人,在那一天里竟一下子杀死了五口人,逼疯了两口,疯的是区氏和阿月。
  那天人们把死尸抬出来,草草地掩埋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进过这座碉楼。因为在刮风下雨的日子里,村人曾听见楼里有人哭泣。夜深人静时,也有人看见楼里突然亮起了灯。
  “鬼屋。”
  自勉村的人开始用这个新名字来称呼这座空楼。
  不仅没有人敢进出鬼屋,就连鬼屋旁边的地,也没有人敢租种。一年复一年,鬼屋和邻近的田,就渐渐变成了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

  公元一九六一年,卑诗省温哥华市

  艾米坐在车后座,听着妈妈把那辆蓝色的福特开得轰隆轰隆的,一路向比尔叔叔家狂奔。车老了,颠得厉害,颠得艾米的屁股上如同爬了一层虫蚁,麻痒难熬。
  这部车是别人送的。送车的人也许是比尔叔叔,也许是比尔叔叔前面的山姆叔叔,也许是和山姆叔叔一起的那个约瑟叔叔。与妈妈交往的叔叔很多,换来换去,艾米记不住。
  艾米是个五岁的女孩,高鼻梁,深眼窝,栗色头发,棕色眼睛,皮肤白得几乎接近于贫血孩童。假若不仔细看,很难在那张脸上看出任何黄种人的特征——这正是延龄要的样子。有时候延龄会定定地盯着艾米看,喃喃地说不要啊,千万不要变,妈咪就是喜欢你长的样子。
  延龄回到温哥华已经三年了,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去的十几年她到底去了哪里。回温哥华后她走马灯似的换了很多份工作,这几个月才在城外一个赌场当上了发牌员。赌场的工作是做一天长日班,再做一天长夜班,然后第三天休息。延龄做日班的时候,就把艾米带到赌场员工的托儿班。延龄上夜班的时候,艾米通常被放在某一个叔叔家里过夜,第二天妈妈下班后再来带她回家。艾米在很多叔叔家里住过,有时早上醒来,喊山姆叔叔,来的却是比尔叔叔。有时明明是约瑟叔叔给她煮的早饭,她却稀里糊涂地谢了路加叔叔。不过和所有的叔叔相比,比尔叔叔就算是呆在妈妈生活里最长久的一个了。
  车越来越颠,艾米屁股上的虫蚁爬得越来越凶。艾米看见前座里妈妈在放下镜子涂口红,她就忍不住把手伸进裙子里抓起了虫蚁。一下,两下,三下。第三下才抓了一半的时候,她就被发现了。
  艾米·史密斯!
  但凡妈妈连名带姓地叫她的时候,麻烦就来了。果真,妈妈把口红盖子往后座一扔,不偏不倚地打在了她的手上。
  “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的,有教养的女孩不该做哪几件事?”
  妈妈的英文,一着急就变得滑稽起来。当然,艾米还要过几年,才会懂得“滑稽”是个模糊说法。真正准确的说法是“有口音”。艾米还要过很多年才会明白,妈妈的“口音”和一段她宁愿永远忘记的童年记忆有关。
  “记、记得。”艾米说。
  “那你自己说说。”延龄喝道。
  “不能在人前,抠鼻子,挠痒痒。不能在人前,放屁。不能在人前,不掩嘴巴打喷嚏……”
  “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做?”
  “可是,我没有,在人前……”
  “闭嘴!”延龄厉声打断了艾米的辩解,“坏习惯就是在人后养成的。”
  艾米闭了嘴。其实艾米还有话要说。艾米想问妈妈有教养的女孩,痒了怎么办?可是她不敢。因为她知道妈妈今天心情很坏。妈妈心情坏的时候,任何一句话都能叫她脸上的云下起雨来。
  艾米知道妈妈心情这么坏,是因为比尔叔叔。比尔叔叔原先说要在女王节的时候带妈妈去渥太华看荷兰空运过来的郁金香,可是女王节的前一天他却突然变卦不去了。而且,比尔叔叔已经三天没有给妈妈打电话了。
  “你比尔叔叔一定是病了。前次我们见他的时候,他就一直打喷嚏,对吗?”
  妈妈一次又一次地问她。第一次的时候,她说不对,比尔叔叔一点儿也没感冒。妈妈气得半天没有理她。后来她学乖了,妈妈再问她的时候,她就说比尔叔叔肯定是感冒了。妈妈的脸色一下子就亮了。只是,艾米不知道,为什么对妈妈来说,比尔叔叔生病是一件那么值得庆幸的事情。
  今天是比尔叔叔的生日,妈妈早就准备了一样礼物,要送给比尔叔叔。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打火机,做成一只鹰的样子。把鹰腿往两边轻轻一掰,鹰嘴里就会喷出一团火来。比尔叔叔抽的是古巴雪茄,满屋都是浓烈的烟味,熏得她几乎背过气去。妈妈把打火机放在一个镀银的盒子里,很考究地用金纸包装起来。
  “我们不要告诉比尔叔叔,给他一个惊喜。”妈妈说。
  可是艾米觉得妈妈说这话的时候,不像是给人惊喜的样子——妈妈的脸上隐隐地有些担忧。
  “行了,行了,说你几句就哭丧着脸。待会儿见到比尔叔叔,记得要说什么?”妈妈从前座硬邦邦地甩过来一句话。
  “生日,快乐。”艾米咽回了堆在喉咙口的半团哭意。
  “还有呢?”
  “我们很、很想念你。”
  “还有呢?”
  “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妈妈突然不说话了,把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从皮包里摸出一支烟来。妈妈的手抖得厉害,哆哆嗦嗦半天也点不着火。妈妈终于把一根烟抽完了,又用了一根烟的时间剪指甲。妈妈的碎指甲蚱蜢似的四下乱飞乱跳。从后座看过去,妈妈趴在方向盘上的身子很瘦,单薄的夏装底下两个肩胛骨高高鼓起如两把尖锐的刀。
  “艾米,你说,叫比尔叔叔做你爸爸,好不好?”妈妈问。
  妈妈的这个问题像一块飞石毫无防备地打中了艾米。艾米猜想妈妈希望她回答“好”,可是这个“好”字在她的舌尖上停留了很久,却迟迟未能滚下来。幸好妈妈并没有期待她的回答,妈妈径自把车发动起来,又轰隆轰隆地开回到了路上。
  妈妈牵着她走下车的时候,手还在颤颤地抖。妈妈把她推到门前,自己却靠着车门站着,又点起了一根烟。妈妈抽了第一口,就咳嗽了起来。咳嗽得很大声。梆,梆,梆,像啄木鸟在敲树干。
  妈妈忘了掩嘴。艾米想。
  艾米走上台阶,咚咚地敲门。敲了半天,门才开了,出来的却不是比尔叔叔,而是一位金发碧眼的年轻女人,穿着一件真丝睡袍,像是刚刚从浴室里出来,头发湿湿地滴着水。
  “蜜糖,有人找你。”女人懒洋洋地喊道。
  妈妈没有等到比尔叔叔出来,就扯着艾米上了车。当妈妈的车坦克似的从比尔叔叔的车道上轰隆外退时,艾米从后视镜里看到比尔叔叔穿着一件短裤追了出来。比尔叔叔甩着两只手,喊着一句什么话,可是这句话还没来得及送到妈妈耳边,就已经被风刮跑了。
  “你穿这件衣服,真好……”艾米的话才说了一半,就看见一道白光从车里飞出,咚的一声撞到比尔叔叔家门前的邮筒上,是那个包在金纸里的打火机。
  “狗屎,狗屎,狗屎!”
  妈妈的头发,一根一根竖了起来。妈妈的手握成了拳头,一下一下地捶着方向盘。妈妈的车歪歪扭扭地在马路上飞着,一路都是朝她摁响的喇叭。
  “我知道,我就知道,他要的还是白妞。”
  艾米想说一句安慰的话,可是不知道说哪一句。想了很久很久,艾米终于趴到妈妈的椅背上,轻轻地说:“妈妈,其实,我们可以不要爸爸的。”
  妈妈旺了一怔,突然笑了起来。妈妈的笑声很尖厉,艾米身上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过了一会儿,艾米才发现,原来妈妈是在哭。妈妈把鼻涕一把一把地抹了下来,随手甩在车窗上,车玻璃上便爬满了一条一条的鼻涕虫。妈妈忘了做,有教养的女人。艾米想。
  妈妈终于哭够了,平静了下来,继续开车。车在路上开了十几分钟,就拐进了一条破旧的街。艾米知道妈妈是在朝外公家走——每当陷落在前一个叔叔和后一个叔叔之间的空当里时,妈妈就会把她丢在外公家里。车果真停在了外公家门口。
  天很热,知了一声一声叫得很是聒噪。大老远地,就看见外公穿着汗衫短裤,跷着一条腿,摇着一把大蒲扇,坐在门前的雨檐下乘凉。
  “为了上帝的缘故,你能把腿放下来吗?”妈妈冲外公吼道。妈妈把艾米放下来,像放下一件提了很久已经提累了的物什。“明天早上我来接她。”
  妈妈连屋门也没进,就开车去了赌场。妈妈其实用不着那么早去上班,可是妈妈不想听外公问那些已经问过了许多遍的话。
  “艾米乖宝贝,晚上外公给你煮什么吃?”
  外公的英文很滑稽,比妈妈生气的时候说的英文还要滑稽。艾米刚见到外公的时候,一个字也听不懂。现在艾米听惯了,听不懂的地方她多少也能猜懂。
  “烤鸡翼。”艾米说。
  如果她不赶陕说出来,外公十有八九会给她喝皮蛋粥。她不明白外公为什么总是吃那种黑乎乎像在土里埋了很多年的蛋。她第一次看到外公把那样一块东西塞进嘴里的时候,她以为外公马上会倒在地上死去。可是外公没有。不仅没有死,外公还张开两排黑乎乎的牙齿对她笑。
  “那好,外公给你切鸡翼。”外公就进了屋。
  其实艾米一直在暗暗盼望外公能快点走开,因为外公坐过的椅子上,常常能找到几个散钱,那是从外公的裤兜里滚落出来的。可是今天艾米的运气不佳,艾米只找到了两分钱。不过她还是小心翼翼地把那两个铜板放进了贴身的衣兜。
  天还很亮,日头照得街上的树发白,冰淇淋的车奏着叮咚的音乐从远处开过,却没有在这条街停下。从现在到太阳落山,再到上床睡觉,中间还有很长的时间。她该拿什么来填满那些数也数不清的钟点?她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姐姐,或是一个妹妹,或是一个哥哥,最不济,一个弟弟也行,和她一起把这些无聊的时光,打成一小片一小片她可以数得过来的碎片呢?她为什么不能和别人一样有一个固定的住处,认识几个邻居的孩子,在这个太阳迟迟不肯落山的傍晚,到街上一起骑自行车、跳绳,或者疯跑呢?
  “艾米乖宝贝,快来吃叉烧包。”外公在屋里叫她。
  又是叉烧包。每一次来,外公都给她吃叉烧包。那种黏糊糊的红色肉块,还没落到肚子里,就已经开始往上泛了。有一次她问过妈妈,为什么外公家里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食物呢?妈妈说因为外公是中国人。艾米说外公是中国人,那我们也是中国人吗?艾米不懂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竟叫妈妈傻了很久。半晌,妈妈才说:“你不是中国人。”艾米想问那妈妈你呢?你是中国人吗?可是艾米没敢问,因为妈妈的脸色很难看。
  艾米走进屋里,外公在叮咣叮咣地切鸡。外公切鸡的声音惊天动地,砧板在他的刀下哭哭啼啼。艾米的脸上溅着了一样湿乎乎的东西,拿手一抹,抹下一块血淋淋的碎骨头。外公把手在汗衫上擦了擦,撕了半个叉烧包给艾米:“先垫个底,吃饭还得—会儿。”
  艾米差一点要呕吐出来,摇摇头,说不饿,外公也不勉强她,将半个叉烧包一口塞进了自己的嘴里,挥挥手,说玩去吧,鸡熟了叫你。
  玩?什么?哪里?艾米看着窗外依旧白亮的太阳,心里涌上一阵哀伤。
  泰德熊。艾米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那个绒毛熊。这是她唯一的玩具,是妈妈的某一个叔叔在某—个圣诞节的时候送给她的,上回落在外公家里,一直没有找回来。
  艾米在楼下翻遍了每个角落,没有找着,就上楼去了。楼上的两个租客都上班,锁着门,只有外公的屋开着门。艾米进了外公的屋,把外公的被子枕头都掀开来找了一遍,还是没有。这时艾米看见屋尽里的那个角落里,摆着一张梯子。她知道这是一张通往阁楼的梯子。也许,外公把她的泰德熊放到阁楼去了。于是艾米爬着梯子上了阁楼。
  阁楼上边有个小天窗,太阳透过天窗扔下一个四四方方的斑块,一切比她想象得明亮了很多。阁楼大概很久没有人上去过了,一股霉味钻进她的鼻子,让她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忘了掩嘴。幸好妈妈没在。艾米用手撕裂了一张又一张的蜘蛛网,终于爬进了阁楼的纵深之处。
  阁楼里其实没有几样东西。靠天窗的角落里有一卷纸,纸旁边有一个布包。艾米打开布包,太阳的光斑里就飞扬起许多闪闪烁烁的尘粒。布包里是一沓照片。照片很旧了,所有的颜色已经被年岁吃尽,只留下一片朦朦胧胧的黄。有几张已经相互粘连了,艾米轻轻一揭,就揭下了半张脸。
  最上头的一张,是在室内照的。两个中年男女,女的穿着一件绣满了花朵的斜襟布袄,男的穿了一件有些像女人的连衣裙的长衫,左手抱着一个礼帽,右手拄着一根手杖。第二张是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各人骑着一辆样式旧的自行车。第三张是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很小的孩子站在河边,背景是一丛枝叶阔大的树。阳光很强烈,女人的脸在阳光里一片雪白,看得清的只是一个灿烂的笑。
  这些人,这些衣装,这些景物,都是艾米从来没有见过的。艾米一张一张地看下去,渐渐地,就忘了她的泰德熊。翻到中间的时候,艾米终于在一张照片里认出了两个人,是她的外公和妈妈。
  外公叫了好几回吃饭,艾米才下了楼。外公看见她一脸都是灰尘,吓了一跳,说你上哪儿淘气去了?外公给艾米擦了脸,便给艾米舀饭。艾米咬了一块鸡腿,就不吃了,怔怔的,问外公那些人是谁?外公没听明白,说谁是谁?艾米说照片,阁楼上那些照片。外公听了就笑,说你原来上那儿翻腾去了。那都是你的长辈,你太外公、太外婆,你外婆,你姑婆,还有你小外公、小外婆。
  艾米问太外公是谁?外公说太外公就是外公的爸爸。艾米又问外公为什么还分大小?外公说小外公就是外公的弟弟。
  外公见艾米听得一头雾水,就去拿了一张纸,一杆笔,在纸上画了一棵树。外公在树底下写了几个字“中国,广东”。又指着树干说,这就是外公的爸爸妈妈。然后又在树干上画出了三个枝头,说这条枝是外公我,这条枝是外公的弟弟,你的小外公。这条枝是外公的妹妹,你的姑婆。然后又在第一条枝上画出了另外一条小枝,说这是外公的女儿,你的妈妈。艾米接过笔,在那条小枝上又画了一条更小的枝,说这是我,艾米。外公一脸的皱纹水一样地游动起来,说谁比得上我家艾米聪明?
  艾米得意起来,又生出了许多新问题。“他们在哪里,这些树枝?”艾米问。
  外公说有的死了,有的住在中国,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艾米问中国在哪里?外公说很远,隔着一个很大的洋。艾米说“维多利亚女王号”开得过去吗?“维多利亚女王号”是一艘渡轮,是从温哥华开往维多利亚岛的,艾米跟着妈妈坐过一回。外公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说十个“维多利亚女王”也开不到。
  艾米丧了气,就继续咬她那块才咬了几口的鸡腿。还没把鸡腿吃完,她又有了新的问题。“外公为什么你是中国人,我不是?”
  外公说谁说你不是?你起码有一半是中国人。艾米说为什么你说我是,妈妈却说我不是?为什么我只有一半是?另外一半呢?
  外公还没来得及回答,门就被撞开了,妈妈拎着两包食品进了屋。“停电,不上班,都打发回家了。”妈妈对外公说。
  外公赶紧找了副干净的碗筷,舀了碗鸡汤给妈妈。“你坐下来,陪艾米吃。她也没吃多少。”
  妈妈在饭桌上坐下来吃饭,顺便把那张纸扯过来放鸡骨头,就看见了纸上的画和画上的字。妈妈的脸上哗地扯过一片大阴云,把碗哐啷一声扔了,饭粒溅了一桌。
  “阿爸我说了多少回,不要跟艾米说那些破事。”
  外公也扔了碗,说你骗她还能骗多久?她迟早得知道她祖宗是谁。你不认你祖宗,到时候看谁保佑你吧。
  延龄扯过艾米就往外走,开了车门把艾米塞进去。“我的祖宗哪天也没保佑过我。我做中国人,吃了一辈子亏。总不能让艾米,还接着吃亏。”延龄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恶狠狠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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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一九七一年,卑诗省温哥华市


  “雨,都是这雨搅的。”
  锦山坐在窗前看雨。这是早春的第二场雨,落在地上,发出哧哧的声响。其实发出声响的不是雨,也不是地,而是草,是草在疯长。雨不成点,也不成条,朦朦胧胧的下了一整个星期了。草吃进了这样的水,就东一丛西一簇地长到了腿肚子。草长得高,蒲公英长得比草更高,在斑驳的草丛里歪歪扭扭地扬着一颗颗白花花的头。随它去了,锦山想。
  除草,割草,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去年一年,他都没有碰过草地,任野草长得几乎盖住了窗户。最后是行人看见了告到了市政府,市政府的大割草机才轰隆轰隆地开到了他家门前。当然,事后他收到了一张大大的账单。再好的草地,也是要有人气滋养的。而他的家,两个租客加上他,都是垂老的人,那片草地,已经多久没沾过年轻人的气血了。艾米被延龄送去了天主教私立学校住宿,一年只有在复活节感恩节和圣诞节来看他三两次。延龄来得比艾米勤一些,那也得看他叫得有多勤快。
  “延龄,我煲多了乌鸡汤,你来盛一些带走。”
  “延龄,昨天河湾百货公司大减价,我买了一件大衣你来试试。”
  “延龄,这个月我多剩了几个钱,你先拿着花。”
  有时他觉得自己很贱,贱到得拿甜头来买女儿的时光。一次又一次,他恨恨地对自己说,我什么也不给了,看她还会不会来。可是他永远也找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还没等到该有答案的时候,他已经再次拨打了她的电话。
  笃,笃。有人敲门。
  该不是邮差吧?邮差多久没来敲过他家的门了?自从大洋那边变了颜色,他就失去了家里的消息。传闻倒是有的,华埠的报章上每天都有叫人胆战心惊的故事。那些故事年年有不同的叫法,先叫“土改”,后来叫“镇反”,再后来叫“反右”。最近的叫法又变了,叫“文化大革命”。名字变来变去,情节却都是一样的,无非是有些人上台,有些人下台。下台的人,有的活着,有的死了。活着是一种活法,都是一个苦字。死的花样就多了。几年前有乡人传过话来,说他阿妈阿妹一家都死了,死得很惨。不信啊,他不肯信。只要不是妹夫阿元的亲笔信,他什么都不肯信。只要他不信,他就还有一个家,他就还能存着一份念想。
  笃,笃。门还在敲。兴许,真是邮差。锦山趿着鞋子跑出去开门,不是邮差,却是一个身穿黄色塑料雨衣的女人。女人见着他,哇的一声嚷了起来,说天爷,方,你老成这样了?还瘸了一条腿。
  锦山怔了一怔,疑疑惑惑地问:“你,认得我?”
  女人推开锦山,挤进了门里,一边脱雨衣,一边说:“让客人站在门外说话,可不是你们中国人的待客之道。”
  女人脱了雨衣,露出里头一件黑色呢子大衣。大衣很瘦,也很旧,女人的身体在纽扣之间的缝隙里炸出一团一团的肉。女人很老了,头发花白,脸上的皱褶深如核桃,只是腰板依旧硬挺,大衣底下的两只脚,踩在地板上依然结实有力。
  锦山端着肩,依旧问着同一句话:“你认得,我?”
  女人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上帝啊,你不认得我了吗?我是桑丹丝。
  咣的一声,锦山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碎了。是一幅画——一个少女在芦苇草丛中飞跑着追蝴蝶,她的头发和她的脸上涂满了蜂蜜一样的阳光。这是一张他在心里刻了一年又一年的画,他以为已经像铁塑木雕一样牢不可破。没想到这个女人轻轻一句话,就把它敲碎了,一地的碎片。他就是捡拾起每一个碎片,却再也拼不回去那一幅画了。锦山握住了桑丹丝的手,那手如锉刀锉得他掌心生疼。
  “桑丹丝我找了你这么多年,你非得要等到我快死了才来见我吗?”
  桑丹丝说还好,总算在你下地狱之前见了一面。锦山说你那么肯定是我下地狱?桑丹丝哈哈大笑起来,说如果我也和你一起下地狱,那地狱就成天堂了。
  锦山听着桑丹丝洪钟一样的笑声,心想如果我的眼睛没有看见她,兴许我的耳朵就相信了,她还是她。
  桑丹丝看了看壁炉上的照片,问这是你女儿吗?锦山说是的,就这一个孩子。桑丹丝又问这是你外孙女吗?锦山又点了点头,说也就这一个。桑丹丝你呢?桑丹丝说我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八个孙儿孙女,一个曾孙。锦山说你可真能生。桑丹丝从皮夹子里抽出一张照片递给锦山,说这是我的大儿子保罗和他的孙子伊恩。
  照片上的那个孩子,大约是四五岁的样子,黑眼睛,黑头发,扁平脸。锦山看了一笑,说怎么像个中国仔呢?桑丹丝说什么“像个中国仔”,就是中国仔。伊恩的妈妈是中国人,叫梅。
  桑丹丝又问怎么没看见你太太的照片?锦山说她死了很多年了。怎么也没见着你先生的照片呢?桑丹丝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剪报,指着上面一则小小的讣告,说他刚走,上个月。锦山脱口就把那句用得烂熟的“骚瑞”说了出来,桑丹丝依旧是笑,说走了电好,病了很多年了。锦山想问,这是为什么你一直没来找我的原因吗?可最终没有问。
  两人突然就没了话说。
  寒暄浮在熟稔的表层,底里却是五六十年的陌生。寒暄只打了一个漂就陷下去了,陷入了谁也推不动的茫然。桑丹丝站起来,说我走了,要接曾孙放学。锦山问你现在住在哪里?桑丹丝说了一条街名,原来只隔了十几分钟的路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们也许有过一千个一万个应该碰面的机缘,可是他们偏偏没有。天意啊,天意。锦山暗想。
  锦山送桑丹丝走到门口,桑丹丝说了一声再见,眼里分明有着期盼。他知道她期盼的是什么,可是他却偏偏不能给她期盼的理由。他想她想了几十年,而在终于见到她的时候,他情愿他们一生没有再见过。
  他关门回到屋里,突然发现桑丹丝忘了拿走那张照片。他把那张照片翻过来,看到背面题了一行字:保罗五十七岁生日与伊恩合影,一九七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锦山掐着指头算了算,保罗若旧年五十七岁,那他就是一九一三年出世的——前一年的秋天他离开了红番部落,而保罗是第二年春天生的。锦山的脑子突然一片光亮。他追出门去,大喊了一声桑丹丝!桑丹丝已经把车开到了街上,却在后视镜里看见了一个神情疯狂的老头。桑丹丝摇下车窗,说你最终,还是决定约会我了,是吗?
  锦山走到桑丹丝的车窗前,把那张照片举到了桑丹丝眼前。“保罗,是谁的孩子?”
  桑丹丝怔了一怔,笑容渐渐凝固成蒺藜一样的皱纹,过很久才回答:“我的。”
  锦山是在这天夜里洗澡的时候倒下的。一切都像是好莱坞电影里的慢镜头——他慢慢地从浴盆里走出来,慢慢地穿上衣服,慢慢地坐下来穿拖鞋,然后慢慢地从椅子上滑落了下来。
  不是任何急症引起的。也许,仅仅是也许,是多年操劳引发的心力交瘁,使人体功能整体衰竭。医生是这样对匆匆赶到的延龄解释着她父亲的疴情的。
  延龄不敢抬头看医生。如果操劳可以用斤两计算,她不知道这一辈子她加给父亲的到底有多重。
  今晚她值夜班——现在她是赌场的值班经理。当医院的第一个电话打来时,她正在吃晚饭。她对接电话的同事说,不要理他,老头子想我过去,什么话都编得出来。直到医院打来第三次电话的时候,她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她驾着飞车赶到病房时,父亲的心跳已经异常衰弱。
  “阿爸,艾米在路上。你等一等,等一等啊。”延龄带着哭腔说。
  她看见阿爸的嘴唇突然抖了一抖,监视器上出现了一个尖峰。延龄把耳朵紧紧地贴在阿爸的嘴边,可是阿爸的这句话却没有说完。
  阿爸只说了两个字。
  阿爸说:“……木棉……”
  一九七一年二月一日晚十一时二十七分。这是医生在死亡记录这一栏里写下的时间。
  延龄看着护士把一条白床单盖上了阿爸的脸。她急切地呼唤着眼泪,眼泪却一次又一次地在唾手可得的地方弃她而去。沙漠啊,她想她的心是沙漠,存不下一点一滴的水。在她紧紧地揣成拳头的手里,还捏着一份剪报———她原想带过来给阿爸看的。
  报上说:


  今天是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的红色车厢日,因为来自红色中国的一支九人队伍乘坐头等厢,从蒙特利尔抵达首都渥太华。车厢外边的零下气温并没有丝毫减低这些人的热情,因为他们正穿透二十多年冷战期的坚冰,在渥太华的土地上寻找一个可以作为中国使馆的地点。面对跟中国建交的种种批评意见,特鲁多总理和他的内阁始终坚持己见。渥太华的市民很快将意识到,这批因为一个叫诺尔曼·白求恩的医生而对加拿大产生了朦胧友情的共产党人,不是明晨就要离开的观光客,他们将在这里长久地居住下来,成为渥太华一道永久的街景。

第八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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