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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一中78届第三届同学会选举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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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微言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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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9-27
台山一中78届第三届同学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台山一中78届同学会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同学的密切联系,增进友谊,妥善地选出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台山一中78届的同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同学的沟通,真正夯实同学会组织机构,选举第三届同学会理事成员人数定为19人,其中国内12人,海外和港澳7人(即美国纽约2人、三藩市2人、洛杉矶1人、加拿大1人、香港1人)。
第四条:第三届同学会班子成员国内12人于2010年9月30日在台山一中78届同学聚会时产生,由参加选举的同学在选票填写12名国内同学(候选人)进行投票。获得选票数最多的前12名为新一届同学会(国内)理事成员。若第12名有数名并列者,同时当选。
第五条:第三届同学会理事成员海外和港澳7人。由海外和港澳的同学于10月20日前选举产生并将选举结果报送同学会,选举方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而定,也可参照国内的选举方式。
第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财务总监,由当选的新一届同学会理事成员19人开会选举产生,名誉会长由新一届同学会聘任。
第七条:每一位同学在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八条:参加现场选举的,一人一张选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第九条:未能参加聚会的同学,可采用两种办法参与选举投票。第一种可采用电子邮件、书面和电话形式,但必须填写或电话说明自己(即投票人)的姓名,投票截止时间为9月29日。第二种是委托参加聚会的同学投票,受委托的同学应在会场领取委托书,填写委托人姓名和委托人指定的被选举人的姓名,进行投票。
第十条:参加聚会活动的同学每人只能接受不超过三名同学的委托。
第十一条:参加选举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为有效。
第十二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国内)多于12人的作废,等于或少于12人的为有效。
第十三条: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计票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
第十四条:第三届同学会理事成员的选举事宜由第三届同学会班子负责安排进行。
附:
①电子邮箱:WWW:TSYZ1978@163.com
②电话:黄月玲:13923051851  
黎强威:13326803623

台山一中78届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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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都市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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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9-28
骑士精神:微笑,凝视远方,谦卑、坚毅、忠诚、骄傲、歌唱......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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