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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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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1-07-09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尸體不見了、耶穌復活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面,現在逐一加以討論。
尸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
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裏。墓由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尸體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對耶穌的尸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但尸體到哪里去了呢?近兩千年來衆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尸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尸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裏復活了。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上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門徒偷走尸體、製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尸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麽知道是門徒把尸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後第三日要復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所以當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耶穌被安葬後,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重操舊業,賴以爲生。在這種狀况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面衝突的危險去偷尸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幷巧妙地避開了兵士的視綫,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尸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後只把尸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尸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尸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欺騙了。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出此下策。許多正統的猶太教徒,他們雖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尸的說法。他們認爲耶穌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退一步說,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尸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謊言背後總隱藏著一己或一個小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門徒盜尸無任何私利可圖,相反他們宣揚主耶穌的復活得到的只是譏笑、謾駡、毆打、入獄和處死。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爲主殉了道。歷史上,爲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爲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所以,門徒偷走尸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尸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裏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蕩,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爲維護自己的統治,决不會假造耶穌復活的騙局。至于說是猶太人偷了尸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爲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尸體偷走了,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可見,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唯恐使他的門徒把尸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尸體藏起來,助長耶穌復活的神話之理。即使他們一時打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尸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裏復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尸體拿出來,一
舉打垮門徒的宣稱。但事實上,當門徒宣耶穌復活時,你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籌莫展。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儘管第三日早是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爲,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穌幷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爲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爲死了,于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爲人所廢。因爲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强調耶穌已死。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範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解釋耶穌復活的偉大神迹。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瞭解。即使在最樂觀的情况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何况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後所公認的。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扎了一刀後,就有
血和水流出來。最怕耶穌復活的精明的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肯定無疑,只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尸而已。退一步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後沒有死,只是昏蹶過去,怎麽可能想像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後,竟可能奇迹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土的嚴密防守而逃脫了?如果這一切真地都發生了,耶穌也只是在死亡綫上殘喘而已,按理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蔽才是,爲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面要談到),而讓門徒四處去宣揚他的復活呢?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
         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爲宣告主的復活而不惜殉道呢?這種解釋這樣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個從墳墓裏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扎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却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在這種情况下蘇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他們對他的印象,最多只能爲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爲狂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復活。
      上述人們所提出的各種對耶穌尸體不見了的解釋都站不住脚,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耶穌確是戰勝了死亡,從死裏復活了。有人會想,用這種排除法,從尸體不見了推論耶穌的復活不十分準確,可靠。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因爲人們也許不能列舉出尸體不見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以上列舉出的關于尸體不見了的各種可能性是人們兩千年來所能推測出的,較能成立的幾種可能性。所以,用這種排除法論證耶穌的復活何仍有很重的份量。另外出還須指出,尸體不見了只是耶穌復活的證據之一;耶穌復活還有一系列的證據。綜合考慮這些證據,才不會落入“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試探之中。
(待續)
离线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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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1-07-10
《游子吟》是里程為眾人認識耶穌,也為眾人的得救,將此書獻給神. 願大家從中得著從上頭來的福氣,就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ELi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另一特點是,復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幷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不再是象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雖然人有限的頭腦無法瞭解耶穌復活的實際過程,也不能測透復活後的耶穌的身體的特質,但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復活的直接證據。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爲人們看到的耶穌只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這種解釋是缺乏生理學和心理學的依據的。
       首先,人産生幻覺是變態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泪。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裏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厨房裏,觸景生情,思慮過度,有可能産生看見兒子的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况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瞭解却仍相當不够和膚淺。雖然主耶穌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受難後第三日必將復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穌被抓後,門旋即四處逃散。耶穌受難後,門徒個個驚恐、害怕,情緒低沉,有的甚至重操舊業,下河捕魚。不用說他們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心態,即使當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復活後,他們却是不信,以爲是胡言。當主親自在他們中間顯現時,他們却驚慌害怕,以爲所見的是魂,以致主耶穌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很難産生看見耶穌的幻覺。從客觀環境看,耶穌不僅在門徒藏身的那間小樓上顯現,而且在各種時間、場合向不同人顯現,有時在屋裏,有時在路上,在湖邊,在山上,有時在清晨,有時在上午、在下午。此等顯現的各種環境不能用幻覺來解釋。
      第二,幻覺往往是個人和主觀的,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同時看見。雖然也曾有多人同時經歷相同幻覺的事例(如我從前看過一篇關于一群在野外露營的人在夜裏同時發生夢游的報導),但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體狀况上同時經歷一種變態的亢奮狀態,如過度緊張、恐懼的情緒等。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身體狀况、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無變態心理,他們同時看見復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
        第三,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最後,耶穌復活後,在四十天以內頻頻向人們顯現,但四十天以後,耶穌的顯現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這也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此,人們看見的不是幻影,而是復活耶穌的實體。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聖經》時,人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絕望之中;但一翻開<使徒行傳>,門徒們一掃怯懦、頽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拼死爲耶穌基督做見證。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耶穌的復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爲耶穌復活最偉大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爲首的西門彼得性格十分鮮明。他心直口快、熱情衝動,但又常常顯出軟弱、愚頑。他深愛耶穌幷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面阻攔,完全體貼肉體,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穌快被捉時,彼得在客西馬尼園和其他門徒一樣沉睡,讓主耶穌獨自禱告;當猶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不能體會主的旨意。耶穌被捉前,特別警告他要堅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剛强,以爲即便衆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跑散了,但彼得却遠遠尾隨,想看個究竟。不想被人認出門徒身分。爲了保全自己,在慌亂之中,他三次當衆矢口否認是耶穌的門徒。當他第三次否認主後,鶏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鶏叫以
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的話,于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復活顯現後,成爲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城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復活、瘸子行走,能識破虛假,審判罪人。最後彼得爲主殉道,相傳他在羅馬被倒釘十架,因爲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復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裏去。當時,耶城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門徒們有些顧慮,但多馬則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爲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說:“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第三次是,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住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仍不相信耶穌的復活,幷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多馬的多疑心態可見一斑。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見現,當時多馬也在場。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復活的耶穌面前徹底地降服了。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從此以後,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勇敢、堅定地傳揚福音。傳說他後來到里海一帶傳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尋找失喪的猶太人,領他們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歷史悠久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爲主殉道。
        雅各也爲馬利亞所生,從血緣或肉身講,他是耶穌的親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幷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復活後曾向雅各顯現一次。這使雅各由疑惑到确信,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被石頭打死。
         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在大光中向他顯現,質問掃羅爲什麽要逼迫他。掃羅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懇切禱告,徹底悔改、歸主,大有能力地爲耶穌作見證,成爲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的書信占使徒書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萬人讀他寫的書,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羅兩次被監禁在羅馬獄中,最後亦爲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的極强有力的證據。前面已談到,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不會編造耶穌復活的謊言。編造謊言者總有搜取名利的個人動機。但門徒宣揚耶穌的復活所面對的是慘害和死亡。事實上,忠于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上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异象,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啓示錄〉(《啓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爲是使徒約翰)外,其餘十位全部爲傳揚主耶穌的復活、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
       古往今來,很多人爲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儘管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爲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爲自己編造的、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紙包不住火,謊言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但耶穌復活之事,兩千年來無人可以推翻(下面還要討論)。查理·寇爾森( Charles Colson)1968 年至 1973 年任美國總統尼克松的特別顧問,被稱爲尼克松的刀斧手,後因水門事件入獄。在獄中悔改信主。出獄後創辦了監獄團契,專門向獄中的犯人傳福音,幷著有《重生》、《愛主你的上帝》、《當代基督教與政治)等書,內涵豐富、深刻,可讀性很高,是我喜愛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爲耶穌的復活作見證。根據他的回憶,水門事件剛被揭露出來時,尼克松本人和他的智囊團幷不在意。但尼克松終于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親信召在一起,統一口徑,企圖把事情掩蓋過去。當時,全國人聲鼎沸,他們受到很大的壓力,但絕無生命危險。爲了保全自己,“立功贖罪”,他們都紛紛背叛其主。從尼克松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訂立攻守同盟到親信們到檢查官處全盤托出,前後不過三個星期!寇爾森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爲本的密謀很快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麽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軟弱小卒,竟然能够堅定不移見證他們親眼看見基督從死裏復活,最後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辭。除非基督的復活確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則爲一個謊言作一點暫時的犧牲已經絕無僅有,更妄論捐軀了。”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 此帖被秀燕在2011-07-10 21:01重新编辑 ]
离线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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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歷史考證
當事人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四卷福音書中。馬太和約翰是耶穌的親自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的兩位。路加是一位醫生,但與使徒保羅的關係極爲密切;馬可則長期追隨使徒彼得。在第二章裏我們已詳細論證過整本新、舊約《聖經》的歷史性、可靠性和無誤性。所以,四福音書是當事人見證的最重要文獻。
        福音書中關于空墓的記錄,雖在細節上有些差异或衝突,但基本情節却是彼此相符的。這說明福音書的作者被耶穌復活這件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勵。他們集中注意力在復活的基本事實上,而不是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即使今天,對一件在公開場合中發生的事件,如車禍、銀行被劫等,目擊者的筆錄都很難互相一致。四福音書中的這些小差异說明作者幷沒有刻意去統一每一個細節。相反,如果這四部獨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生疑呢?
         福音書描述耶穌復活的筆觸是非常樸實無華的,他們忠實地記下了當時發生的事情,毫無誇張、喧染。第二世紀曾出現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談到在耶穌復活時,天上有大聲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開,一個會說話的十字架跟著頭高達雲霄的耶穌走出墳墓等等。四福音書中却完全沒有這種編造的宗教傳奇色彩,顯得更爲真切。可親、可信。另外,四福音書一致地記載說,是婦女們首先看到了空墓。在當時,婦女的見證在猶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沒有人會相信。連門徒們最初也拒絕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爲是胡言亂語。所以,儘管婦女首先見證空墓于傳揚耶穌復活不利,但福音書中仍如此記載。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于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中詳盡地記錄了復活後的耶穌在大光中向保羅顯現,使保羅悔改認主的始末。使徒保羅本人則在(哥林多前書)中爲主耶穌的復活提出强有力的見證。此卷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位于希臘半島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會的,成書期間約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穌是在公元30 年左右受難的話,保羅寫此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20 多年之久。他在信中寫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幷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個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却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衆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産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寫這書信時,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還健在。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如果保羅在此信中所談稍有不實,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傳至今,膾炙人口。試想,如果有人公開發表文章編造說在60 年代末、或70 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後又復活了,他的文章一定會受到猛烈的抨擊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書〉被收入新約《聖經》正典,至今廣爲人們所頌讀、喜愛,是見證耶穌復活的巍然挺立的歷史豐碑。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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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1-07-13



<DIV id=read_1176308 mb10?>                                                        《游子吟》
史學家的記載
        在第三章討論耶穌的歷史真實性時我們談到,儘管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不多,但僅有的記載是十分肯定、可靠的。關于耶穌復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個猶太人在羅馬的邊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釘死,在羅馬新聞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連見報的資格都沒有。直到幾百年後,當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捲全世界時,文學家才猛然驚醒、回首。所以,除了當事人的見證外,史學家關于復活的記錄不多,但已有的記載却相當確鑿。
        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記載道,“耶穌是一位聰明人,假如我們能稱他是人,……這個人是彌賽亞,第三天他活過來,顯現給許多人看。這件事以及許多其他的奇事都說明聖先知所提到有關他的事都是準確的。”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瑪利亞的史學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後50 年左右寫成。
可惜已失傳,只能從他人的作品中窺測一、二。公元221 對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 Julias Africanu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釋爲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這個評論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穌受難正值猶太人的逾越節當天或除夕。猶太人的曆法也是一年有12 個月,象中國的農曆一樣,是依月圓月缺計算的,叫陰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轉一圈爲一個月,月亮繞地球轉 12 次便爲一年。陽曆則以地球繞太陽轉一次爲一年。陰曆一年與陽曆一年差11 天,須用閏月來補足。世界通用的公曆是陽曆。有資料認爲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間可能用陽曆,但離開埃及後,便改用陰曆。出埃及那一個月定爲正月(相當于陽曆三、四月),逾越節在正月14 日。那天晚上,
是一年的第一個圓月之夜(這是猶太人的宗教曆法)。此外,他們還有一種方便農作、以宗教曆的第七月(相當于陽曆的九、十月)爲正月的民事曆法。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聖經》啓導本第 178 頁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曆、節期與陽曆對照表”)。圓月時,地球應位于太陽和月亮之間幷在太陽與月亮的連綫上,故我們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發生是因爲月亮恰好位于太陽和地球之間、幷在前兩者的連綫上,此時月亮是以背光面對著地球,我們看不到月亮(所謂“新月期”)。當月亮開始通往太陽時,我們就看到太陽出現一個弧形的缺,像是被咬了一口,當月亮全部遮住太陽射到我們眼中的光綫時,就是日全食。耶穌受難時正逢滿月之日,把他斷氣時遍地變黑歸結于口食是不符合天文學常識的。
       其次,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之事,“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裏的幔于從當中裂爲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十三44~46;另見太二十七45~50;可十五33~41)從猶非利加納斯的這一段評論可以看出,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地之事在當時是家喻戶曉的,以致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必須要想方設法用自然現象來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企圖抹掉這一神迹。不信者的這種解釋雖與科學知識相悖,但却成了耶穌受難、從死裏復活的史實的極佳注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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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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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游子吟》
                                      三、《聖經》預言的應驗
       耶穌降世爲人,傳講天國道理、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是神預訂的救贖計劃。在《聖經》中,神借著衆先知多次曉喻人們。據學者估計,僅預表耶穌基督的死,舊約《聖經》至少提到333 次,新約提到175 次以上。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幷第三日復活。除了詩篇第二十二篇外,對主耶穌將遭受的苦難述寫得最詳細的是以賽亞書五二13~五三12 節這段預言。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舉出舊約中論及主耶穌之被賣、受審、死亡及埋葬的29 項預言,如“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却不開口,”(賽五三7)“哪知他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他們分我的外衣,爲我的裏衣
拈鬮:”(詩二十二18)“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詩二十二16)“因爲他將命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他却擔當多人的罪,又爲罪犯代求;”(賽五三12)“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喝;”(詩二十九21)“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回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摩八9)“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弃我?”(詩二十二1)“又保全我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卅四22)“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三9)等等。這些預言由不同的作者寫成于公元前1000 年到500 年之間。詩篇第22 篇是以色列君王大衛的詩,成于公元前 1000 年左右,而<以賽亞書>則是先知以賽亞于公元前七、八世紀寫成。讀新約後就知道,這29 項預言在一天二十四小時中完全無誤地應驗在耶穌一人身上。有人認爲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也許出于巧合,因爲有些預言也應驗在甘乃迪、馬丁路德·金等人身上。的確,在其 他人身上,我們也可以找到一、兩件應驗的預言。但是,幾十項預言全部應驗在一個人身上,除耶穌以外,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做到。美國丹佛市的基督教維克多出版社(Victory Publishing Co.)曾公開“懸賞”:如果誰能在耶穌以外,在全世界古今人物中找到一個所有關于彌賽亞預言中的一半(不是全部)均已應驗在其身上的,該社樂意奉送一千元美金做獎金。從概率學看,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絕非巧合。所以,至今無人能領取這份獎金。
          有關主耶穌的這些預言的描寫之細膩、生動、應驗之準確無誤簡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致于許多虔誠的基督徒也極爲驚嘆地說,在讀這些預言時,人們幾乎要以爲先知以賽亞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因此,有人又從另一個角度對這些預言在耶穌身上的應驗提出質疑。一種看法是,耶穌及其追隨著正是以舊約的預言爲藍本,刻意導演耶穌受難的劇情,以表明其預言的準確。這種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脚的。因爲,即使耶穌及其信徒們想這樣做,沒有羅馬人、祭司、法利賽人的配合,這台戲是無法出籠的;而羅馬人、猶太人决無配合之可能。再一種觀點是懷疑這些預言本身的真實性。也就是說,會不會有人在耶穌受難以後,按他受難的情節假冒以賽亞先知的名義寫出這些“預言”呢?或者說,舊約《聖經》中的這些預言是否真的寫于耶穌受難以前呢?對這一質疑,長期以來找不到有力的 反證。
         在死海古捲髮現前,我們擁有的最古老的舊約希伯來文手抄本——馬樹禮經卷( Massoretic Text)是公元後十世紀抄寫的(詳見第二章),因而無法肯定這些經卷中有關耶穌的預言確寫成于公元之前。但死海古卷的發現把問題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希伯來文的以賽亞書。專家們把其中的53 章,(即集中預言主耶穌受難的一章)與馬樹禮經卷仔細對照,發現兩者完全沒有差別。該章的 166 個字中,只有17 個字是有疑問的:在這17 個字中有10 個字是拼法有別,對書中意思幷無影響;餘下7 個字中,有4 個字是文體的改變,如連接詞的增减等;其餘的3 個字可幷成“光”字,被加在11 節中,但對全文意義亦無甚影響。死海古卷各經卷寫于公元前200 年至公元後68 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賽亞書>被確定寫于公元前125 年左右。這不僅證明從死海古卷到馬樹禮經卷,歷經千年不左,抄經家的精確程度令人肅然起敬,而且雄辯地明,關于主耶穌受難、復活的預言確實寫于公元前而不是耶穌受難之後,是真正的預言。預言在耶穌身上的完全應驗,是耶穌按上帝的計劃受死、復活的强有力證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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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耶穌復活的歷史印痕
紀念主日
      在耶穌受難、復活前,猶太人及耶穌的門徒皆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誡之一:“當紀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幷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爲聖日。”(出二十8~11)以色列人歷盡艱辛,出埃及,最後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後,再次重申守安息日,除了重申上述誡命外,還說:“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3~15)。以色列人被擄回歸後又立約守安息日,“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麽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尼五31)到耶穌時代,猶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之久。他們對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極詳盡的規定。如果一個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帶一枚針都是犯罪,可見猶太人對守安息日的嚴格和一絲不苟。但耶穌受難後,他的門徒和信他的猶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爲守主日(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發生了才可能改變猶太人的傳統習慣。這個重大事件就是耶穌的復活,因爲耶穌是在星期日復活的。人們守主日就是紀念耶穌的復活、升天。這一習俗一直持續到現在。
聖餐和洗禮
    聖餐和洗禮是基督教的兩項重要儀式,它們都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使徒保羅談到聖餐的意義時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爲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爲的是紀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一23~26)洗禮是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時頒布的大使命。“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近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6~20)洗禮是表徵與基督同死、同復活。“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所以
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象基督借著天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3,4)如果耶穌沒有從死裏復活,聖餐和洗禮就毫無意義。這兩項儀式堅持近兩千年,沿襲至今,正是耶穌復活在歷史上留下的印記之一。
十字架的榮耀
     從十一世紀歐洲基督徒數次揮師東進,要奪回被回教徒占領的聖地巴勒斯坦。這些軍隊以十字架命名,即有名的十字軍東征。直到現在,有些國家以十字架作爲國旗的標志,有名的國際衛生組織紅十字會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樹立在教堂之上,甚至被人挂在胸前。若是耶穌被釘死後沒有復活,十字架只意味著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穌的受死、復活,完成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耶穌極大地被耀,十字架才會代代相傳,被人們當作榮耀、勝利和神聖的象徵。
教會的興起
      基督教會的興起是耶穌復活的直接結果。早期教會所宣揚的,主要是耶穌從死裏復活。基督教不是從一套教義開始的,乃是從傳揚耶穌的復活開始的。沒有耶穌的復活,也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于耶穌復活這一歷史事實的客觀信仰,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根本區別。有人說,耶穌的空墓是基督教的發祥地。據說,曾有一個謠傳流遍亞洲某地,宣稱佛祖釋迦牟尼的一根遺骨被發現了。于是這遺骨被供奉起來,幷舉行盛大游行,成千上萬的善男信女充塞條條街道,向游行的隊伍致敬。一位基督宣教士目睹那些虔誠佛教徒俯伏在地向遺骨膜拜,感慨萬分地說:“如果耶穌基督有一根枯骨被發現,會怎麽樣呢?基督教就立刻崩潰了!”此話精闢深刻,入木三分。基督徒知道自己的主已復活了升天了,因此少有去敬拜耶穌的遺物或空墓的。不久前傳說有人發現了耶穌埋葬時的裹尸布,一時成爲熱點,各路專家紛踏而至,作了各種精細的考查、分析,莫衷一是。我個人認爲,不管那是不是耶穌的裹尸布,都無關宏旨,在歷史和神學上也不會有多大意義。因爲,最重要的是,我們的主從死裏復活了,升天了,別的都顯得微不足道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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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只剩一個月活,你會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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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裡的特別主題
   移民到美國的人,剛學英語時,總要學會一些祝願的話語,這樣會給人們帶來好的心情,也會給人留下有禮貌的印像。道別時,美國人常會說:You have a good day (願你有好的一天),You have a good one(願你有好的時光和事情),Good luck(祝你好運),Have a good weekend(願你有好的周末),Happy holiday(節日愉快),等等。基督徒除了有這些禮貌用語外,也會說God bless you(神祝福你)。原來,美國人也同樣喜歡吉祥話語。
但對於基督徒們來說,他們在說吉祥話語時,也不忌諱講不吉祥的事,最大的特點敢於直接談論死亡。不久前,我們一家所在的美國教會,開始了一個為期三十天的特別靈修主題,叫「假如你只活一個月」。教會選用了一本叫《只活一個月》(One Month to Live)的書作為輔導教材,作者是凱銳•秀可(Kerry Shook)和恰瑞絲•秀可(Chris Shook)夫婦。他們在美國休斯頓市附近牧養一間教會,教會人數從1993年的8人發展到今天超過15,000人,他們的講經布道很受歡迎。
這本書還配上了DVD,序幕一拉開就是在大街小巷采訪那些毫無思想准備的各類人,有老人有青年,有男有女,有白人有非裔有亞裔。問的問題都一樣:假如只剩一個月活,你會做什麼?有些被訪者雖有突然的表情,但都是和顏悅色地略想一下,表達自己的願望。有的說,多和孩子們在一起;多陪陪愛人;把房子賣掉周游世界;吃很多自己喜歡的巧克力蛋糕;陪孩子天天玩欖球;把自己的信用卡刷爆等等。
這個問題要是在中國街上問,肯定會有人朝你臉上吐唾沫,甚至給你一拳。雖然生老病死是個自然規律,但是一旦談到「死」字,確實凝重得讓人頓生晦氣。在中國,當某人真的死了,總有其它詞來替代這一不幸的新聞,如說某人 「老了」、「走了」、「過世了」、「去世了」、「作古」等等,書面文字還會用「卒」、「逝」、「亡」、「歿」、「殞」、「長辭」、「歸天」、「永垂不朽」等雅稱。發展到現代,人們甚至連與死偕音的阿拉伯數字「4」都成為討厭的對像,人們在選用電話號碼、車牌號碼、各類密碼、搬家婚慶等日期時都要避開這個數字。據說,在中國南方某省會城市已刪除了帶「4」的車牌。
躲開這個字,卻躲不了這件事。人人心裡都有這本帳。有時,我在高速公路上長途開車,太太和孩子們在車內熟睡得仰脖子、歪腦袋,我感覺自己就像個機器人一般捧著方向盤。兩旁一棵棵大樹、一片片農場以及小橋、道口、房屋、路標,從車窗掠過,我的思緒也不禁沿著眼前的路延伸得很遠很遠。在某條開過不知多少遍的一段高速公路上,某一天我忽發奇想,總有一天,我會不再走這條太熟悉的路,或者是因為遷居另一個很遠的地方,或者是離開這個世界。這條路不知承載過多少來往過客,毫無疑問其中有很多人已離開人世,不提那些車禍喪生的人們,就是其它各種原因逝去的也是一代又一代。路還是這條路,路旁的景致也不會有多大變化。藍天白雲,沒有哪一樣因為缺少某一位,而不復存在。人的生命,說穿了,甚至比物還脆弱。很久很久以前,孔老夫子曾面對湍湍而流的河水嘆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古代詩人也留下「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的名句。而如今,周瑜、曹操、孔明等風流人物都已作古,其後的唐、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消逝了,但那同一條長江,仍然是湧流不息。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然而又非常脆弱。我們可以預知生,卻無法預知死。也許一個小小的意外,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誰也不知道自己以什麼方式而死?誰也預測不到那是何日何時?《聖經》上說:「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
當你還年輕,或許你還不想過早地感嘆「死」,可是到你已年邁體弱的時候,或許你不敢面對「死」。台灣作家三毛曾慨嘆世人的執迷不悟,她曾在《我喜歡把快樂當傳染病》一文中寫道:「嬰兒誕生,一般人也不明白嬰兒的未來,可是都說——恭喜!恭喜!某人死了,一般人也不明白死後的世界,卻說——可惜!可惜!」在恭喜與可惜之間,她發問:「出生是最明確的一場旅行,死亡難道不是另一場出發?」
死亡其實是另一場出發。因為人是有靈的活物,人的靈是不死的,不是死如燈滅。
在教會靈修休息的間隙,我愛人一個勁問我:假如你只剩一個月,你最想做什麼?我設身處地想想我的最後時光,立時有一種感動要做三件事:第一,試著要告訴人們死是怎麼回事?因為聖經上已經對死的來龍去脈講得很清楚,可惜很多人不信神,也不知道聖經上說些什麼。第二,告訴我愛人、孩子和其他親人不要太難過,因為我知道我去的地方,那是與主耶穌同在的天堂,遲早我和愛人、孩子都會在那裡相見;第三,不再去對他們日常生活啰嗦,比如把這個東西放整齊,把那個有營養的水果吃掉,等等。因為,不多久我看不慣他們的某些習慣和愛好,我再也看不到了,他們改不改我也管不到了。
可是,轉念一想第一個問題,我能對誰講死是怎麼回事?對中國人親人朋友們講,我與他們有太平洋相隔,離得太遠。對美國人講,我的朋友並不多,英文也夠嗆。就在這時,腦子裡忽然間有一個聲音閃出:你為什麼不抓緊去寫一些文字呢?假如突然真的只剩一個月,你想對國內親人和同胞們說的話,又如何來得及留給他們?
其實,以前我就曾有一個感動,要寫一本關於生命方面的書。感動歸感動,就是不動。但自從教會開展這個死亡主題之後,似乎不寫一點此類話題就有種堵得慌的感覺。寫書暫且不提,帶著神賜的生命氣息,我會斷斷續續寫出我的感悟體會,希望能互動思考這一亙古又深邃的切身話題。
到底「死」是何物?「死」從何而來?「死」往何去?我們不妨靜下心來,以客觀的態度,換一種思維,從「死」的真相中去探尋生命的真諦,學會珍愛生命。無論哪種心態,我懇求你,不要因為裝糊塗而成了真糊塗。對於你我來說,這是一個無本萬利的話題,或許你能從中得到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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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者、專家的證詞
    也許有人會認爲,象耶穌復活這樣的事,在兩千年前科學不發達時可能人們容易相信,在社會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沒有什麽人會真正相信了。事實幷非如此。兩千年前,保羅第一次到希臘的雅典布道,宣揚主的復活,立刻受到人們的譏笑。其實,何止是雅典人、猶太人呢,正如前面講到的,連耶穌的門徒一開始也不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事呢!今天,不僅成千上萬的基督徒相信耶穌的復活,其中包括各個領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嚴謹的史學家、法學家也完全接受耶穌復活的史事。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中,史托特( 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尋索》中列舉了很多例子,現我僅引用幾例。
      亞諾(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國著名學者、牛津大學的現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羅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寫道:“有關我們的主耶穌其生、其死及其復活之事,我們所見之證據是十分可靠的,我們用平日决定好壞的標準,來評論這些證據的好壞。世間有成千上萬的人都將這些證據仔細研究過,他們從事審查時態度慎重,如同法官面臨重大的審判案件一樣。我個人也曾如此做過,不爲說服別人,而是爲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時期的歷史時所用的考證法,來考查、衡量耶穌的門徒及後人所寫的記錄。我相信在人類歷史當中,沒有一件史迹的每一個細節,曾象神所賜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穌死後由死裏復活一樣地,這樣被一個公正的學者所徹底研過。”
        達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在一次私人宴會中,當客人談論到一本論及耶穌復活之事的著作時,他一本法官之態度,莊重地發言道:“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說,要能相信耶穌的教訓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們也當先有所懷疑。我們應對一些問題的關鍵重加思考,如耶穌是否就是他所宣稱的那一位?這必須决定于他有沒有復活一事上。對耶穌復活一事我們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證據來印證我們的信心。這些證據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證據,也可以是間接的證據。我們把這些證據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觀察之後,才很肯定地下判斷說:耶穌的復活故事實在是真的。”

       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尼克裏(Armand Nicholi)曾在1968 年著文介紹安德生博士(J.N.D.Anderson),說安氏是“國際有名的大學者尤以善用歷史證據聞名”,曾任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長,也是當今國際法理學權威。安氏說過,“這些證據乃是基督教信仰的歷史根基,能被用來引證新約《聖經》中一切有關耶穌其人、其訓的可靠性;它不但可以用來證明耶穌的死這件事實及其意義,也能證明歷史上的那座墳確實是空的,使徒們確實見過耶穌復活。這種證據實在爲我們行走信心旅途時,打下最穩固的一座根基。”
       著名的生理學家艾偉博士(Dr.A.C.Ivy)曾任依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化學系主任、美國生理學協會會長。他的證詞是:“我相信耶穌肉身復活一事,也許你們認爲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爲耻,要讓世界知道我信這事,且能用理智爲自己的信仰辯護。……一百多年前許多與耶穌復活一樣難解的事實,如今在我的圖書館內都有科學資料可以證明,但對耶穌的復活,我不能以同樣的方法來求證,然而根據現今已有的生物學知識和歷史證據來看,一個真正相信科學哲理的人,他可以懷疑耶穌肉身復活這件事,他們却無法否認這件事曾經發生過。若需要否認,他們則首先要能證明這件事未曾發生過。我只能說現代的生物學還不能使一個已埋過三天的尸體,重新復活起來。按照我個人研究科學的態度來衡量,若根據現今生物學的知識來否認耶穌復活一事,實在是缺乏科學態度的一種表現。”
       付來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選爲英國最杰出的科學家、法拉第獎章獲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與科學一論耶穌之復活》(Miracles and Science,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書中肯定地指出,福音書中所記的神迹,沒有一處是科學家無法接受的。他向知識分子們挑戰,要求他們誠實審查,如果“……經過誠心的追尋之後,他們必能發現基督教幷非建立在虛構的小說或幻覺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說,‘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建立在有歷史根據,有事實可考的事件上,不論這些事看來多麽神奇,它們實在都是在世界歷史上所發生過的、最偉大的幾件事迹。”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L.Macassey)牧師的信中說:“我以律師的眼光對第一個復活節早上發生的事作過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證據十分完備。我過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時,我們能根據一些比耶穌復活的證據微弱許多的證據來定案。只要看證據我們就能定案,一個誠實的見證人是不用精心雕飾或費心裝飾其供詞的。福音書中所提供的證據就是這類的證據。作爲一個律師,我自然是無保留地相信,它們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對見到的事實所作的見證。”
        葛林尼夫( Simon Green leaf, 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學法律系教授,幷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後接續成爲同校的榮譽教授。諾特(H.W.Knott)在美國《名人字典》(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Vol.vll,New York,1937 年出版)第七卷中稱,“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兩位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才能成爲美國法律系中的佼佼者。”葛氏從使徒們的言行及當時所面臨的險惡環境來論證耶穌復活的真實性,精闢入理:“使徒們所傳揚的最偉大的真理,就是耶穌已經由死裏復活,唯有人在認罪、悔改,相信他後,人類才有獲得救恩的希望。他們會在四處异口同聲地傳揚此一教義實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議,因爲他們當時身受逼迫,且面臨人心所能面臨的最大恐懼。他們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衆法庭以罪犯嫌疑處死,他們的宗教被世人認爲是來推翻世界的,世間每個國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門徒傳揚福音。全世界的領袖均起來攻擊他們,世界不肯容納他們。即使他們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來傳揚福音,他們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視、受欺壓、遭毁謗;人們迫害他們,鞭打他們,將他們下在監裏,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慘死。但他們依然熱心傳揚此一信仰,面對苦難,他們却不驚慌,反倒喜樂。當他們一個又一個地倒下去時,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來以最大的毅力與决心繼續完成未完之責。在世界的戰爭史中我們找不出有這種以英勇、忍耐與不死之决心編成的軍隊。他們經常有外來的動力向他們挑戰,使他們必須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幷需證實自己所信的真理與事實。如果耶穌不曾由死裏復活,他們不可能會再確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們不能肯定這些事件,他們不會持久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人有辦法在這件事上如此欺騙他們,世間必然也有其他的動力能使他們回轉發現自己的錯誤。若他們所信的是錯誤的,却不肯返回,那麽他們終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擔下的最大不幸,他們的內心也要承受極大的苦悶與罪惡感。他們對未來的和平將無法再存希望,沒有良心平安的見證,沒有榮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沒有喜樂,來世也無福樂。……但使徒的行爲證明他們幷不是這樣的。若使徒們必須隱瞞以上的種種行爲,這顯然與他們的本性有所不合,因爲他們從生活上顯出與常人無异,與我們一樣,他們也被同樣的動機所左右,會因同樣的希望而生出活力來,會爲同樣的喜樂所感,也會爲同樣的愁苦所困。會因懼怕而心情紊亂,也會被類似的感情所騷擾:他們更與我們一樣爲試探、疾病所困。但他們的作爲却表現出他們對人類具有深刻的瞭解,如果他們的見證不實,世界再沒有理由要促使他們作這些虛僞的事。”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离线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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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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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92 金钱1540 经验值8 关注Ta发消息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昨天 14:51
         生命不在我們手裏,但神看顧我們,給我們信他的人永遠的生命,並將我們信他的人帶到他的榮耀裏,與他面對面,沒有痛苦,沒有眼淚,沒有死亡,只有讚美和敬拜。[font='Times New Roman']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聖經馬太福音7章7-8記著説的。我們當求那賜恩典主,他一定安他的旨意成就,只要我們願意回轉,他一定垂聽我們的禱告。朋友快快回轉吧,天父在等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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