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用笔问题,前人常常以物像来烘托说明,如黄宾虹所提出的笔法四要素“用笔须平,如锥画沙;用笔须圆,如折钗股,如金之柔;用笔须留,如屋漏痕;用笔须重,如高山堕石”,其中就有“沙”、“钗”、“屋”、“石”这些生活中常能接触到的物品。
这一现象是告知人们:笔法是一种技术,这种技术是由一个个生活片段连结而成所体悟出来的。这即是说,笔法的源头是来自于日常生活的感悟,若这一环节缺失,笔法便成为没有生命的纯技巧了。
对于初学者而言,笔法是一种纯技巧的东西,练习次数叠加后便能获得较佳效果。然而,纯技巧的东西加上人为的非机械手段,其技巧也就不纯了——世上没有纯技巧的笔法。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找到适当的言词来对这种情况加以说明,它就是“觉醒”。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两个人做着同一件事,前者不知为何去做,后者则是知道为何去做。也可以这样理解:笔法未觉醒之前刻意写字,觉醒后则是有所取舍并灵活变通。至于发展的方法是对用笔之法进行实验,这个实验来自于对物像或生活片段的感悟。
或许,我们会觉得古人对笔法源头的物像反反复复都是那几样感到不满,可不要忘记,同一物像给不同的人感受有所偏差,个人若得其一,便堪称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