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到书法时,常常会出现“风格”一词,从网上查询得知,风格指的是远古以来,人类试图通过明确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来确定一种物件,从而传达它包含的概念,其客观性使之成为经典。
就书法而言,多离不开根据各种作品的特征,划分为平和、雄浑、洒脱、清丽等风格,还有就是个人风格,即具有鲜明个人色彩的风格。
近现代的名家如康有为、郑孝胥、启功、陆维钊等,其个人风格鲜明,影响也广,故稍涉书法领域的人,一看他们的作品就能迅速准确地区分开来。
风格的具体特征被主观地赋予感情色彩后,这意味着得到人们的认可,褒与贬的言论也随之出现。
在学书法过程中,我们无法避免偏好某种风格,因此,世间任何一件作品都无法成为最高标准,“尽善尽美”只能在小圈子范围内获得承认,艺术的真实存在必然是“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
相对而言,见识广博、胸襟宽阔的人会容纳更多的风格,见识浅薄的人则反之。当然,理解越深的人,表现得可能会更激进,因为个人精力有限,他只会向最适合自己的方向走去。
书法,其创作流程及表达形式最为简单——纯粹的涂鸦。作为一种堪称最纯粹的艺术艺术形式,其本质是否也最纯粹呢?在国人的心目中,接近最纯粹的美是什么呢?
我心目中已有答案,而其他人也应有属于自己的答案。根据自己所出示的答案,以何种风格去表达呢?自己又该怎样才能掌握这种风格?相信每个人给出最纯粹的美的答案后,都明白到自己该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