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以食为天”,除了那些厌食症患者外,若一个人不爱吃,还真属于异类呢。
当然,即使每个人都爱吃,其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分别,“吃货”属于普遍爱吃之人;“食神”则除爱吃外,还通晓饮食文化方面的种种学问,这只能属于少部分人的专利。
据我所了解,但凡“吃货”中的佼佼者,除了经济能力外,本身也长于烹饪,对于饮酒也有不少心得。众所周知,“吃”与“喝”就如秤不离砣一样,吃的时候缺酒,也过于平淡了吧。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解放后至七十年代后期,能够每天吃饱饭,已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或是这样,那个年代的“吃货”是指特别能吃的人,而特别能吃的事件亦大都在那过年代出现,例如某某一顿喝十多碗糖水、某某一顿吃数十个馒头、某某一顿吃多少斤猪手等等,我有个朋友则在10分钟内吃光二斤大米煮成的饭。至于喝,则以公款大肆吃喝的年代最为厉害,据我所知,都斛镇有人一顿能喝七斤多的高度数白酒,常被人请去当“枪手”,只是喝得过猛易伤身,相信那些在政府部门充当类似“公关”的人体会最深。“不得不喝”一句,道尽个中辛酸。
现在不同了,几乎人人每天都能吃饱饭,身体肥胖的人也日渐增多,反而倡导“节食”了;而公款吃喝的事也少了,酒驾也管得严了,放怀畅饮的例子也变得稀缺了。“吃货”也不再是大吃大喝的代名词,只要爱吃,并对附近的美食有所了解,都可以无愧“吃货”称号了。至于“喝”方面,现时倒不见讲究,甚至变得与“吃货”没有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