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中年人对八十年代趁圩摆摊卖大力丸的事情并不陌生,而今这一现象摇身变成了广告,无处不在了,比其它各种各样的打着“发扬传统文化”的幌子的事物更为普遍了。说到底,卖大力丸才是中国最为根深蒂固的一种文化,余下不过是旁枝末节而已。
在商业时代,有那个不做广告,所谓“酒香亦怕巷子深”,再好的酒,其香气飘得再远,也有个距离限制,要卖出去,总得有人赤膊在巷口,拍着胸膛叫卖一番才是,也可换上如高级酒店的迎宾美女,搔首弄姿一番,让路过的男性的荷尔蒙分泌速度快一点,自是“好酒”“好酒”一番。
有时于出租屋看书时,锣鼓喧天的声响会偶尔传至耳边,不用看,肯定又是商家在为产品打广告;至于不远处的天诚港门前的小广场,亦经常见到搭台唱戏搞产品推销活动,虽然没有八十年代初的台山粤剧那么频烦和大型,可也算是为平和的小城添加了热闹的气氛。
美中不足的是,“鸡公榄,有辣有唔辣”只属昙花一现,或是特定节日才出现,至于那个嗓门雄亮的大叔在卖水果时也不叫卖了,倒是步行街一些商店的门口,常有美女站出来拍手叫卖,才带起一丝淡淡的人情味。
虽说卖大力丸文化影响之深,至今无出其右,可始终是缺乏那种赤膊上阵、叫卖数小时的味道,这种本来常见的东西,因时隔日久,反而带上一丝深沉了——这大概就是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