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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6-28

                                                     二、回教
回教原名伊斯蘭教(Islam)。相傳伊斯蘭教從陸路傳入中國時,是經過回紇地區(即今維吾爾地區)。元
朝時,信奉伊斯蘭教的回紇人隨蒙古人到了中國,因此中國人逐漸以回紇的“回”字爲名,稱伊斯蘭教爲回
教了。


回教創始人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于公元570 年出生于阿拉伯的麥加城。他的家族雖然顯赫幷極受尊敬,但他是個遺腹子,幼小
十分清苦,六歲成爲孤兒,由親戚哺養。回教的背景是古代阿拉伯的多神宗教,崇拜月、星、男神、女神和
衆神靈。隨著年齡增長,他深受阿拉伯宗教中的爭吵、拜偶像、不道德和放蕩等惡性所困擾。
12 歲時他曾隨叔父及駱駝商隊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亞一帶,聽到許多《聖經》故事,使他眼界大開,智識
急增,對宗教與人生有了初步理解,加深了對阿拉伯宗教的信仰和習慣的懷疑。25 歲時他與麥加城的比他年
長15 歲的富孀卡迪雅(Khadija)結婚。卡迪雅爲他生下二男四女。穆氏先後娶十妻二妾,其中七人爲寡婦,
是在戰爭中擄來的俘虜。
相傳在公元610 年某夜,當穆罕默德在洞中靜修時,天使加百列突然向他顯現,要他去傳揚造物的真主
之名。後來加百列又向他顯現多次。穆氏隨即將天使的話向信徒複誦。阿拉伯字Al Qar-an,英文作Koran,
意即複誦、誦讀、傳揚之意,中譯爲“可蘭”。所以回教聖書《可蘭經》也就是穆罕默德所領受的啓示的記
錄。這些啓示使穆氏非常振奮,在妻子的鼓勵下,他開始在麥加城中傳揚他的宗教思想。
十年之中,麥加城中反對他的勢力日增。當他的妻子卡迪雅和大恩人叔父阿布塔裏布(Abu Talib)先後
于公元620 年去世後,麥加人即圖謀殺害他。因此穆氏不得不逃往默地那城(Medina)。此次出奔在回教中
被稱爲“赫吉拉”Hijira)或“聖遷”,時爲公元622 年,被定爲回教元年。默地那城成爲穆氏立教、制體和
發動軍事進攻的根據地。穆罕默德不單是伊斯蘭教的教祖,也是卓越的軍事領袖。公元624 年,穆氏與麥加
人發生第一次戰爭,大獲全勝,630 年穆氏親率萬人雄師進軍麥加。麥加自知無力抵抗,遂開城投降,麥加
人也改信了伊斯蘭教。穆氏進入麥加城後,摧毀了該城的主要神廟喀巴(Kaaba)廟中的一切偶像,只留下
了廟中的一塊黑色隕石。穆氏宣布喀巴爲回教的至聖所。此後兩年中,穆罕默德强化了自己作爲主要先知和
阿拉伯統治者的地位,他把阿拉伯各部落聯合成一支龐大的軍隊,以征服全世界。他將感化、規勸與武力征
服相結合,在政治與宗教上占優勢,縱橫阿拉伯。
公元632 年穆罕默德率領信徒12 萬之衆再次赴麥加朝覲喀巴。在回默地那途中生病,與世長辭,享年
63 歲。穆罕默德去世後,伊斯蘭教依軍事實力繼續擴展。魏思道(Johannes G. Vos)在《基督教與世界宗教》
中簡練地描述道,伊斯蘭教軍于“主後638 年攻陷了耶路撒冷:三年後侵入埃及;637 年進入伊拉克。649
年進入波斯:于652 年進入大部分中亞細亞。”“後來回教完全用武力推行,達至印度。在穆罕默德死後不
到一百年,全部北非及西班牙之一部已變爲伊斯蘭教。回教在歐洲的擴展終于主後732 年爲馬爾泰(Charles
Martel)在法國土爾斯之役所阻止。西班牙後回歸基督教,但從摩洛哥至巴基斯坦以及荷蘭,迄今仍歸回教。
伊斯蘭教在今日北非及他處甚爲擴展。在蘇聯及中國亦占優勢。”按龔天民編譯的《回教綱要》中所引用的
統計資料,目前全世界共有回教徒六億五千萬至七億四千萬人。


回教的基本信仰
回教的基本信仰十分簡要,包括信阿拉、信天使、信經典、信先知、信前定、信末日與死後復活等六大
類。
(l)信阿拉(Allah)。回教是一神主義信仰,相信只有一位造物的真主,他的名字是“阿拉”。阿拉之
外,別無他神。阿拉共有99 個德性。據說回教徒所用的念珠是99 粒即源于此。龔天民在《回教綱要》中指
出,在阿拉伯的多種崇拜中,除了三位女神外,還有一位叫Allah 的男神,較別的神更偉大,有人認爲三女
神便是此男神的妻子。回教興起後,Allah 被尊爲獨一無二真主。所以阿拉神不是穆罕默德的發現,而是來于
阿拉伯人原來所敬拜的神中的一位。
(2)信天使。回教相信天使由光所造,或在天、或在地。據說曾向穆罕默德顯現的加百列即是主要天使
之一。回教相信每位信徒都有四天使監護,白天、晚上各二人,住在人的牙齒間,以人舌爲筆、唾液爲墨,
記下其一切善惡所爲。同時,也相信幽鬼,于亞當前數千年,由火焰而生,有男女生殖、生老病死和正邪善
惡。其惡魔的首領是Shaitan 與(《聖經》中的撒旦Satan 相似)。
(3)信經典。回教相信阿拉借天使賜下104 卷經典:亞當十卷,塞特五十卷,以諾三十卷,亞伯拉罕十卷,
摩西一卷(Taurat,《摩西五經》),大衛一卷(Zahur,《詩篇》),耶穌一卷(Injil,《福音書》),穆罕默德一卷
(《可蘭經》)。經卷之中,《可蘭經》地位最高,最爲重要。如前所述,《可蘭經》是穆氏複誦天使加百列向他
的啓示而成的。全部用麥加方言,全用第一人稱。《可蘭經》共114 章。編撰方法不是按啓示的先後或事件發
生的早晚,而是把最長的章放在最前面,短的章放在後面。《可蘭經》問世後,在細節的解釋方面面臨不少難
題,于是初期回教教團開始把穆罕默德的生前言行編輯成書,叫做“聖諭”(阿拉伯文Hadith,中譯“哈底
斯”),藉以作爲解釋《可蘭經》的補充材料。
(4)信先知。《可蘭經》中列舉了29 位先知,其中八位先知最重要,他們是亞當、挪亞、亞伯拉罕、摩
西、耶穌、和穆罕默德。除穆氏之外,其餘五位都是《聖經》中的人物。回教也尊敬耶穌,相信他是童女所
生。但回教不承認耶穌是神,只是一位傳遞神的話語的人——先知。而且《可蘭經》上說,耶穌幷沒有死在
十字架上。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阿拉已把他帶上天堂;真正死在十字架上的是化裝成耶穌的猶大,等等。在
這六位先知中,穆罕默德是接受最後啓示的、最大的一位先知,其地位遠遠高于前五位先知。
(5)信前定。相信一切都由阿拉所控制、安排;但也承認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隨己意行善惡,選擇信與
不信。
(6)信未日與死後復活。相信在末日死人要復活,阿拉要對人進行審判,然後分別被送上天堂或進入地
獄。
回教這些基要信仰與基督教十分接近。最根本的區別在于,基督教相信耶穌是神,而回教則認爲耶穌只
是一個人。
除了相信這些教義外,回教徒還要履行五項義務。一是要不斷念誦阿拉和穆罕默德之名:“除了阿拉以
外別無他神,穆罕默德是阿拉的先知”。二是回教徒必須面對麥加跪拜、祈禱。第三,捐錢、物給教會,周
濟孤寡、不幸之人。第四,回曆第九月爲聖月,在此一月中,除病人、旅行者、孕婦、哺乳婦女、衰老者、
戰爭中的士兵等外,所有的人每天必須禁水、禁食及禁止男女同房,僅僅限于白日。日落之後,飲食方可開
始。最後,是到麥加朝聖。一個回教徒一生中,至少要去麥加朝聖一次。若確無能力去,也可由他人代去。
此外,回教對飲食也有不少禁忌和條例,其中一條就是不吃猪肉,不准飲酒。
三、基督教
基督教于公元一世紀三十年代耶穌受難、復活、升天之後由耶穌的門徒建立。基督教會雖不是由耶穌親
手所設,但由接受耶穌作個人救主和生命主宰的人群所組成,耶穌是教會的主。教會起初以耶路撒冷爲中心,
後向猶太全地、撒瑪利亞傳開。經過30 年左右,已傳進亞、歐、非三洲。基督教會先後受到猶太教和當時統
治歐、亞、非各洲的羅馬政府的迫害。君士坦丁于公元323 年統一羅馬帝國,自尊爲皇帝,幷皈依了基督教。
基督教由受逼迫一躍成爲國教。君士坦丁下旨勸勉國民做基督徒,幷給教會很多特權,如教産可以免稅,信
徒可以免服兵役,主日成爲假日,信徒可充任各種官職等。這一方面大大促進了教會的發展,同時也使投機
分子、信仰不純者大量涌入教會,使教會在各方面發生混亂。
君士坦丁于公元330 年把羅馬首部遷至君士坦丁堡。而後君土坦丁堡的主教起來與羅馬主教爭奪領導
權,最後决裂。君主坦丁堡主教自稱“主教長”,他所領導的教會即東正教會:羅馬主教自稱“教皇”,其
所領導的教會稱爲天主教會。政教合一使教會組織政治化、行事世俗化,用人意代替《聖經》,將教皇神化,
提倡教皇無誤論,幷不准一般信徒讀《聖經》。到中世紀,教會已墮落在黑暗之中。十六世紀,在馬丁路得、
加爾文和慈運理等人的領導下,歐洲各國掀起改教運動,要使基督教回復初期教會的信仰,幷從天主教中分
裂出來。當今,基督教在全世界,尤其歐美各國,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近年在中國大陸正迅速傳開。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可以用第二世紀教會所制訂的《使徒信經》體現出來:“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
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神獨生之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被河子十字架上,死了、葬了、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
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
信永生。”
基督教相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是宇宙的創造者和維護者,是萬物的主宰。人是神
按自己的形象造的。由于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對神的叛逆,被逐出伊甸園,使人與神的交往中斷,從此人活
在罪中不能自拔。公義的、絕不以有罪爲無罪的神爲拯救人類,差他的獨生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用人所能
理解的話語向人們宣講天國的道理。耶穌無罪受難,將世人的罪集中在自己身上,接受神的審判,替萬人作
了贖罪祭。完成了神的救贖計劃後,耶穌從死裏復活,升天了。一切相信他的人,其罪就被耶穌在十字架上
流的血洗淨,成爲神國的兒女,進入永生。瞭解耶穌的救恩而不信者,將仍活在罪中,不可挽回地要走向滅
亡。現正處于世界的末日,耶穌很快將再次降臨世間,審判活人、死人。信耶穌者將升入天堂,不信的人將
下到地獄。
基督教還相信,66 卷舊、新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信徒生活和信仰的唯一準則。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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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6-29
奇异的耶穌
英國著名的布道家司布真精闢地指出:“基督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中心事實。在他之前的一切都前瞻
著他,在他之後的一切則都回顧著他。歷史的所有發展都彙集于他一身。”英國大百科全書用了兩萬多個字
來寫耶穌,其篇幅遠遠超過對柏拉圖、亞裏斯多德、凱撒、亞力山大、釋迦牟尼和穆罕默德的記述。現今全
世界都以耶穌的降生年作爲公元元年,都把他復活的周日作爲公休日。這是古今中外任何人無法企及的。
拿破侖曾經說過:“基督存在的本質是奧秘的,我幷不明白,但我明白一件事,他能滿足人心。拒絕他,
世界就成了一個費解的謎;相信他,人類的歷史就可以找到圓滿的答案。”“我知道人,但耶穌不單是人,
世人與他是無法相比的。亞歷山大、凱撒、查理曼大帝與我都建立過大帝國,但我們建國靠的是什麽呢?靠
武力。但耶穌以愛建立他的國度,光是在這一時刻,世間就有成千成萬的人願爲他拋頭顱、灑熱血。”
有人問著名的歷史學家威爾士(H.G.Wells),誰是影響人類歷史最甚之人時,他回答說,“若按歷史
的標準來决定,此人非耶穌莫屬。”連哥德這樣一位對基督教持有偏見的天才,當他晚年回顧遼闊的歷史領
域時,也不得不承認:“如果神真要來到世間,他必然是出現在耶穌這人身上。”
那麽,耶穌究竟是怎樣的一位神人呢?麥道衛在《鐵證待判》一書中曾引用過一張題爲〈無可比擬的耶
穌〉的福音單張中對耶穌的描述。“在一千九百年以前,一個違反出生律的嬰孩誕生了。他生于貧窮,長于
卑微,他從未有機會旅行,一生中唯一一次出國的機會,乃是童年時代的一次逃亡。他既缺錢財,又乏影響
力。他沒有顯赫的親戚也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但在他尚無知的時候,就有君王因他驚惶。及至孩童的時代,
他的話使學問高深的人希奇。到他盛年的時代,他操縱自然界,能在巨浪中行走,又能使海平靜。他不用藥
治好無數的病人,而且分文不取。他沒有寫過一本書。但世界的圖書館中却容納不下一切有關他的書籍。他
從未寫過一首歌,但歌頌他的詩歌却多得不可勝數。他從未創立過大學,但世間一切大學生的總和尚不及追
隨他的人數爲多。他從未帶領過一支軍隊,也從未征過一名士兵;他未動過一槍一箭,然而世間沒有一位領
袖能象他這樣擁有無數的志願軍,接受他的命令,不發一槍一炮,就使敵人無條件的投降。他不是心埋醫生,
但他却醫治無數心靈痛苦的人。每周的第一天,市面上商業停頓,人們到教堂去崇拜他。希臘、羅馬的偉大
政治家們的盛名早已消逝,聞名的科學家、哲學家與神學家的名字也從歷史上消失,但這個人,知道他名字
的人却愈來愈多。雖然經過十九個世紀,他仍然活著。希律王用十字架摧毀不了他,墳墓的門也不能封住他。
如今他站在天堂的榮耀當中,被稱爲神。天使敬拜他,信徒仰慕他,魔鬼懼怕他。這個人是誰呢?他是活著
的耶穌基督,我們個人的主與救主。”
耶穌既無釋迦牟尼那種顯赫身世,又沒有穆罕默德創教時所擁有的財力和武力。耶穌也不象這兩位教主
在世時已有成千上萬的追隨者,他在世時只有十二個門徒,其中一個還出賣了他。當他無辜被釘十字架時,
他的門徒大都逃散了。基督教創立近兩千年來,教會幷非無辜,教會領袖的失敗和犯罪,曾使教會深蒙耻辱。
但是,基督教却依舊保有創教者的特性和榜樣,因爲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和源頭。一個出身如此卑微、身
世如此平凡的人,能這樣深刻地影響著人類歷史的進程,是因爲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由神降世、道成肉身的
人。
耶穌的歷史性
耶穌在人類歷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任何人無法否認的。但耶穌是真有其人呢?還是基督教的理
想主義者爲拯救人類道德而虛構出的一個人物呢?回答是肯定的,耶穌曾經生活在地球上。正如戴馬雷斯在
《耶穌是誰》一書中指出的那樣,“基督教若沒有真實、歷史性的耶穌,就象維多利亞時代沒有維多利亞女
王一樣荒謬無稽。”耶穌降生于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座小城伯利恒,在猶太的北部省分加利利的拿撒勒城長大。
他的肉身母親瑪利亞的丈夫約瑟是一個木匠,耶穌作爲木匠的兒子,在貧困、勞苦之中默默無聞地度過了30
個春秋,年滿30 歲後,他開始傳道。傳道生活相當清苦,耶穌自己就如此形容過:“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
有窩,人子却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這裏所說的“人子”,是耶穌對自己的稱呼。在這樣艱苦、動
蕩的傳道生活中,他的門徒恐怕沒有爲耶穌慶祝生日的能力。因此,門徒們不清楚耶穌的出生日期是很自然
的。耶穌只傳了三年道,足迹僅限于巴勒斯坦境內二百哩方圓的範圍之內。耶穌被釘死,被人看是羅馬帝國
的邊陲省分巴勒斯坦的一個平凡的木匠之死,與耶穌同時代的、巴勒斯坦之外的歷史學家根本不會注意到他。
直到數百年之後,當基督教的努力擴張,信徒風起雲涌之時,歷史學家們才猛然驚醒,要去研究、瞭解耶穌,
却已爲時過晚。
耶穌的出生日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現在全世界是以耶穌的降生劃分公元前和公元後。目前世界通用
的公元元年是按公元525 年羅馬修道院長丟尼修所計算的耶穌出生年日確定的。但到十七世紀以後,經過學
者更詳細地考證和計算,發現丟尼修的計算是不準確的。雖然現在的看法仍不一致,但比較普遍的意見認爲
耶穌的降生是在公元前幾年。出生的年代不很確定,耶穌誕生的日、月更難于考察。每年的12 月25 日被定
爲聖誕節,隆重慶祝耶穌的誕生。其實,12 月25 日本是由別的宗教節日逐漸演化爲聖誕節的,幷非真是耶
穌的誕辰。因爲耶穌誕生的日、月早已無從查考了。
基由于這樣一個特定的歷史條件,關于耶穌的生平和教訓的主要資料來源是新約《聖經》中的四卷福音
書就比較容易理解了。因爲這四卷福音書是由在三年傳道生涯中與耶穌朝夕相處的門徒或與門徒關係十分親
密的人寫成的。以四福音書作爲耶穌生平的主要來源是否會落入自己證明自己的危險中去呢?不會的。福音
書的作者都是耶穌的信徒,他們沒有編造瞎話,而是將自己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的耶穌的事迹忠實地記錄下
來,其真實性、準確性已經受了嚴格考驗而倍受史學家們的贊揚和推崇(參見第二章和第四章)。
除福音書外,耶穌的史料也經早期教會領袖的著作而流傳下來。其中著名的有如下幾位。坡旅甲
(Polycarp),其生時不可考,早年生活亦不詳,是使徒約翰的學生,後爲示每拿主教。約于公元155 年在示
每拿殉道,時年86 歲。當地方總督以讓他咒駡基督作爲釋放他的條件時,他回答說:“我事奉他已86 年了,
他對我的作爲毫無錯誤,我怎能褻瀆拯救我的主呢?”結果被羅馬官府用火燒死。他的著名遺作爲《致菲立
比人書》。愛任紐(Irenaeus),教父和里昂主教,是坡旅甲的學生,後爲主殉道。他是使徒後期第一位神學家,
著有《反异教》及《使徒教義的證實》,頗負盛名。俄利根(Origen)生于埃及,18 歲任神學校校長,爲亞
歷山大城著名基督教師。主後230 年被逐出幷殉道于巴勒斯坦。著作甚豐,與奧古士丁在哲學上享有同等地
位。優西比烏(Eusebius),主後314 年受封爲該撤利亞主教,被人稱爲“教會歷史之父”,對君土坦丁皈依
基督教有很大影響。著作很多,極見稱于基督教頭三百年的教會領袖之中。另一著名人物是哲人、護教者猶
斯丁(Justin Martyr),撒瑪利亞人,受過良好教育,熱心追求真理,曾先後深入研究過亞裏斯多德哲學、畢
達馬拉斯學派及柏拉圖主義。他對猶太宗教毫無興趣,獨鍾柏拉圖主義,自以爲已快尋見哲學的最高目標、
認清神的异象了。一次在海邊偶與一年老基督徒相遇,老翁開啓了他的心,使他成爲基督的信徒。
主後150 年左右,猶斯丁上書羅馬皇帝安東尼庇額士(Antoninus Pius),爲基督教辯護。他在上書中引
用了來自羅馬皇家檔案的彼拉多的報告。他說:“‘他們刺穿了我的手、我的脚’這句話是描寫釘子如何把
耶穌的手、脚釘在十字架上;在他被釘十字架後,釘他的人擲骰子分了他的衣服。這些都是事實,可以從彼
拉多下命所記的《行傳》中找到。”猶斯丁還說:“凡是基督所行的神迹都可在彼拉多的《行傳》中找到。”
猶斯丁于主後165 年殉道于羅馬。
除此之外,耶穌的史迹也被記錄在相關的一些非基督徒史學家的著作中。
新約《聖經》所記載的事迹,涵蓋了整個第一世紀(從公元前四年希律王逝世前起,到公元95 年左右<
啓示錄>寫成爲止)。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是這個時期最重要的史學家。約瑟夫于公元37 年或38 年生于
耶路撒冷一個非常富有的祭司家庭,受過極高深的教育。他14 歲時就常有學者登門向他請教有關詮釋猶太律
法的問題。約瑟夫19 歲加入猶太教的法利賽派。公元66 年他被推爲加利利的猶太軍的領袖之一,率軍反抗
羅馬人。不幸戰敗被擄,幷歸順羅馬政府,在羅馬度過晚年。這期間他寫了大量作品,詳細地記載了許多史
實。其中,最著名的兩部歷史巨著是《猶太戰史》(Wars of the Jews)和《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Jews)
《猶太古史》記述了猶太人的歷史,從遠古開始,到公元66 年猶太與羅馬爆發戰爭爲止。在這部史書中,
約瑟夫對耶穌有這樣的記述:“這時猶太地出現一名叫耶穌的智者(如果我們能這樣稱呼他的話),他能行神
迹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外,有不少是希臘人。這人就是基督,
但羅馬巡撫在我們民間領袖的慫恿下,判釘他十字架。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離弃他,因爲他在死後
第三天又復活了。衆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直到今
天仍未完全絕迹”(Antiquities,XVⅢ《猶太古史》18 卷33 章)。
《猶太法典》(The Jewish Talmuds,)又音譯爲《猶太他勒目》)是關于古代律法及其遺傳的猶太法典,
始于公元一百年,成書于公元四世紀。在該法典的〈智者之書〉中寫道:“逾越節的前夕,他們把拿撒勒的
耶穌(Jeshua)挂在木頭上。在此之前40 天,傳令官就布令傳出拿撒勒人耶穌將被亂石擊死的消息,因他廣
傳巫術,以欺騙手腕引誘以色列人誤入歧途。凡知任何有關此人之事的學者均可前來爲他辯護,但是他們當
時找不到任何人能爲他爭辯,于是在逾越節的前夕就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了。”在猶太人以外最早記載耶穌的
是撒瑪利亞的史學家他勒(Thallus),其作品大都成于公元50 年左右,可惜已經失傳。但在略知的一些片斷
中,他勒實地記錄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的情景(見第四章“耶穌復活的證據”)。
此外,一世紀的羅馬史學家們在記錄羅馬的歷史時,也提到了耶穌和基督徒。其中一位叫綏托紐阿
(Suetonius),是羅馬皇帝哈德理安(Hadrian)的宮中大臣,專門負責編寫皇家史料。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到
基督徒,幷稱他們爲“一批迷信而可惡的群衆”。
另一位叫塔西圖(Cornelius Tacitus),生于一世紀中葉,是羅馬大將阿古可拉(Julius Agricola)的女婿,
他本人先後出任過英國省長和亞洲省省長。塔氏對羅馬帝國不懷好感,在著作中對羅馬人的錯誤有誇大之處。
但他具有歷史眼光,記載了不少有歷史價值的資料。他在記述由提庇留至尼祿的該撤諸王朝的歷史的《編年
史》(Annals)中,提到了耶穌的死和基督徒在羅馬的情形:“所有來自人的安慰、太子的禮物、供給衆鬼神
的香燭都無法贖清尼羅王焚燒羅馬城的罪名。當時基督徒人數愈來愈多,招致羅馬人的厭惡,爲了壓制自己
焚燒羅馬城的謠言,尼羅王假加焚城之罪于基督徒身上,幷對他們嚴施酷刑。基督教的創始人基督,在羅馬
皇帝提庇留(Tiberius)在位期間(公元14~37 年),被統管猶太地的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Ponlius Pilate)
處死。這種迷信雖曾一度被壓制下來,但後來又死灰復燃,不但在猶太地,而且一直漫延到羅馬城。”(Annals
XV.44)
綜上所述,耶穌的生平、事迹是有充分史料依據的,耶穌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然而,如果耶穌僅僅
是一個人,他已死了近二千年,和我們就沒有多大關係了。問題的核心在于,耶穌不僅是人;同時也是神,
是取了人形的神。耶穌是三一真神中的聖子的化身,爲完成對人類的救贖計劃,曾降世爲人。從血肉之軀看,
他是以色列人的後裔。但從神性看,他早在降世、創世之先,從亘古就存在,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耶
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所以,耶穌基督和現代的每一個人都是息息相
關的。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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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耶穌是獨一真神
前文已談到,釋迦牟尼創立的佛教在本質上是無神論,因而釋迦本人從未說自己是神,他是數百年後被
人神化的。伊斯蘭教教主穆罕默德也堅稱自己是一位先知。先知者,乃傳遞神的話語的人也。既然這兩位宗
教領袖都說自己不是神,我們也無須勉爲其難,硬要把他們封爲神了。只有耶穌基督公開多次宣告自己是神,
是神的兒子。耶穌果真是神嗎?讓我們從幾方面探討一下。


耶穌自己的宣告
耶穌多次從多方面宣告自己是神,是神的兒子。現舉幾個例子。一次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
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聽了大惑不解。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祖先,是
公元前二千多年前的人物,他怎麽會仰望耶穌呢?于是他們問道:“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不想這一問,使耶穌發出了驚天動地的宣告:“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
句話若看英文版的時態,就更清楚了:“‘I tell you the truth,’Jesus answered,‘before Abraham was born,
I am!”’(約八56~59)耶穌說到亞伯拉罕出生時用的是過去式“was”,而他說他在亞伯拉罕出生前就
有了他時,却用的是現在式“am”。瞭解猶太傳統的人,都知道這個現在式的極端重要性。
在舊約<出埃及記>第三章,當神在焚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幷差遣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請
問神的尊名,神回答說:“l am who l am.”中譯爲“我是自有永有的”,是永在的神。神的名字耶和華(Jehovah
的譯音)即源于“自有永有”的希伯來文的“YH WH”。因此,對猶太人來說,誰宣告“I am”,就等于誰
宣告自己是神。當耶穌說這句話時,無异稱自己是神。猶太人聽了大爲驚駭,于是拿石頭要打耶穌。他們認
爲耶穌說了僭妄的話,按猶太律法,犯僭妄罪的人是要用亂石打死的。
耶穌也多次宣布自己與父神同等,(約八30~33)有赦罪的權柄,要人們相信、尊敬父神那樣相信、尊
敬他。(約五23-24;十四1)當耶穌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時,
耶穌絲毫沒有謙讓,而且表揚彼得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太十六13~19)
當猶太人審訊耶穌時,耶穌保持高度沉默。但有關他的身分時,他毫不含糊地宣稱他是神。“大祭司起
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什麽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麽呢?’耶穌却不言語,一句也不
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
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聽見他這
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可十四60~64)猶太人處死耶穌的唯一理由是
因爲他自稱爲神,犯了僭妄罪。
自稱爲神幷不難,人人都可以自稱爲神。但你、我如自稱爲神,不是欺騙就是癲狂。因爲我們是人而不
是神。而耶穌是舉世公認的人類歷史上最聖潔尊貴、最裏表如一、最睿智善良,超越一切人類之美德的完全
人。他稱自己是神不可能是欺騙或僭妄,而是真的。自稱爲神幷不難,難的是別人能相信他是神。人類歷史
上,曾掀起過多少次造神運動,曾伴隨著多少血腥!曾幾何時,十年八年,三十年五十年,這些假神便被歷
史無情地蕩滌了。唯有耶穌,一個既無財力又無武力的木匠之子,却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接受他爲人類
的救主和宇宙的主宰。因爲不僅耶穌自己宣稱是神,更有充分的事實顯明他是神。
耶穌的超然能力
耶穌在短短的三年傳道過程中,除了向人們宣講天國的道理,呼召人們悔改以外,還行了很多神迹奇事。
他醫治了無數人的疾病,使瞎眼的重見光明,使癱瘓了38 年的癱子站起來行走。他潔淨了長大麻瘋的,讓拿
因城寡婦的兒子和伯大尼馬大的弟弟拉撒路等死而復活。他趕出附在人身上的污鬼,用五張餅、二條魚使五
千人吃飽,還有剩餘。他能在海上行走,能平息風和海。耶穌行這些神迹奇事,幷不主要是向人們顯示他的
神性,乃是出自對人的愛和憐憫。但通過他所作的事,確實令不少人認識到他是神的兒子而真心地跟隨了他。
有人說,今天的氣功師也有發功、治病、意念移物等奇异功能,耶穌是不是僅爲一個高級氣功師而已?
現在大陸正興起氣功熱,氣功的本質還待探討。氣功有假的,也確有真的。從表面上看,耶穌所行的神迹和
今天的氣功師所爲有某些相似之處。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重要區別。在治病方面,耶穌不僅醫治各種疑難
病症,而且可以使人死而復活。伯大尼的拉撒路已死了四天,耶穌一句話,他就從墳墓裏走出來了!有的氣
功師雖可發功治病,但沒有起死回生之力。一些著名的氣功師本人也死于各種疾病而回春無術。耶穌不僅醫
治人肉體的疾病,還能拯救人的靈魂;耶穌不僅能醫治人,而且有駕馭大自然的能力。這些都是氣功師望塵
莫及的。與耶穌相比,氣功師的作爲不過是雕蟲小技而已。
我們說耶穌是神,不只是看他所行的神迹奇事,而且從預言的驗證、耶穌的復活、親人的認同等多個方
面可以顯明。只有把各方面的證據綜合在一起,從一個大圖畫中才能比較準確地認識耶穌的神性。只論一點,
不及其餘,容易出現偏差或鑽進死胡同。

親友的認同
我們在與他人相處、待人接物時,或多或少、自覺不自覺地都會戴著面具,只有回到家裏,真實的自我
才會暴露無遺。真正知道一個人本象的往往是與之朝夕相處的家人或親密無間的朋友。耶穌是不是神,他的
家人和門徒最清楚。
耶穌由童女所生,他的肉身母親是馬利亞。當天使告訴馬利亞,她將從聖靈懷孕生下耶穌時,馬利亞開
始非常驚慌,她說,她雖然已與約瑟訂婚,但還沒有過門,怎麽能生孩子呢?她知道,童女不會生子。天使
告訴她這是神的意思時,她就順服了。當約瑟發現馬利亞有身孕後,以爲她犯了淫亂。按猶太人律法,犯淫
亂的婦人是要用石頭打死的。但約瑟只想暗暗把她休了。當天使告訴約瑟,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要他把馬利亞娶過來時,約瑟照辦了,他娶了馬利亞,但沒有和她同居,直到馬利亞生下耶穌以後。
即使在耶穌時代,人們也不相信童女可以生子。所以,當時有很多流言,說耶穌是馬利亞與一個羅馬士
兵行淫所生的私生子。馬利亞被視爲淫婦,而約瑟則戴著“綠帽子”因爲馬利亞和約瑟知道身孕是從神而來
的,才能忍受這些流言蜚語所帶來的奇耻大辱。
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迹是以水變酒。從這個神迹中,可以充分看出馬利亞對耶穌的認知。當時,他們都被
邀請參加加利利的迦拿的一個娶親筵席。在筵席上,酒是絕對不能少的,不巧在那次婚筵上,酒却用盡了。
怎麽辦呢?馬利亞徑直走到耶穌跟前,簡潔地說:“他們沒有酒了。”短短地六個字,充分表達了馬利亞的
心態:他們沒有酒了,但你有能力幫助他們。雖然耶穌回答說:“我的時間還沒有到,”馬利亞仍深信耶穌
不僅有能力幫助,而且一定會幫助,她對傭人的吩咐仍是那樣簡單、明確。“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作什
麽。”結果,耶穌將六口石缸的水變成了上等好酒。
前文提到,猶太人找不出耶穌有任何過錯,他們决定處死耶穌的唯一理由是耶穌自稱爲神,犯了僭妄罪。
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兒子?有的甚全爲兒捨命。如果耶穌不是從聖靈所生,不是神的兒子,馬利亞完全可以
站出來說明真象,求猶太人赦免,也許可以保全耶穌不死。然而,馬利亞知道耶穌確實是從聖靈而生的神的
兒子,所以她默默地站在十字架的旁邊,看著心愛的兒子遭受酷刑而死。對神的旨意的絕對順服、對耶穌的
神子身分的完全認同和即將失去親生骨肉的深切痛楚完全包含在馬利亞的沉默之中。真可謂,于無聲處聽驚
雷,此時無聲勝有聲。馬利亞的沉默爲耶穌是神的兒子作了血泪的見證。
在耶穌時代,神興起了一位先知叫施洗約翰。按肉身說,他是耶穌生母馬利亞的親戚以利沙伯的兒子。
他的任務是傳講“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的道,爲耶穌的傳道鋪墊道路。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
幷約旦河一帶的人都到施洗約翰那裏,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裏受他的洗。以致猶太人都以爲他是舊約裏
預言要來的那位救世主。然而這位偉大的先知却說,他就是給耶穌解鞋帶也不配。甚至當他的門徒去跟隨了
耶穌,他不但不氣惱,反而發出了“他(指耶穌)必興旺,我必衰微”的鏗鏘的呼喊。因爲他知道耶穌是誰,
施洗約翰曾爲耶穌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
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
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
耶穌是馬利亞的長子,他還有幾個弟弟。耶穌傳道時,他的弟弟們是不信的。但耶穌復活後,他們成了
教會的核心,耶穌的弟弟雅各還成爲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新約<雅各書>的作者一般都認爲是耶穌的弟弟雅
各。雅各在這卷書中稱自己爲“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他將耶穌與神同等幷列,稱耶穌爲主。只
有他確認了耶穌的神子身分,才會這樣說。
朝夕追隨耶穌的門徒們也紛紛爲耶穌作見證。使徒保羅說:“所以神將他升爲至高,又賜他那超乎萬名
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下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爲主,使榮耀
歸于神。”(腓二9~11)彼得在<使徒行傳>中重申自己的信仰說:“故此,以色列人全家當確實的知道,
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爲主爲基督了。”(徒二36)第一個爲教會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
在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徒七59)使徒約翰是耶穌生前最喜愛的
門徒,他寫下了<約翰福音>,以生動的事實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在這卷書的末尾,約翰點明了他寫書的目
的:“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迹,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
兒子。幷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

耶穌的復活和《聖經》預言的應驗
舊約中幾百個關于彌賽亞的預言,全然準確地應驗在耶穌身上。比如說,耶穌將出于擾大支派,是大衛
的子孫,必由童女懷孕生子,必生在猶太地的小城伯利恒。舊約預言了耶穌的傳道生涯和將行的神迹奇事,
更詳盡地預言了耶穌的受難及第三天復活。這些我們將在下一章〈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中進一步討論。預
言的無誤驗證表明耶穌就是人們盼望已久的救主彌賽亞。耶穌的復活、升天,以大能顯示他是神的兒子。
所有這些證據綜合一起,繪製了一幅恢弘的畫面,使我們得以窺視耶穌作爲神的獨生子的榮光。若只著
眼于一小部分證據,極容易陷入瞎子摸象的迷宮。這是我在認識主耶穌基督的神性的掙扎過程中的一個痛切
體驗。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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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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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07-02
                        五、基督教和其他宗教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與別的宗教的分水嶺。基督教信仰是植根于耶穌復活這一歷史事實的客觀真理,而
非來自創教人的主觀的心思意念。基督徒所信奉的《聖經》,有衆多的特點和考古學的證據說明它的記載完全
符合歷史的真實,而且是出自神的默示,是神要對人類說的話。其他宗教的經典,如《佛經》、《可蘭經》、道
教的“三綱四輔”等,却無法證明其歷史性,更無法證明是神的話語。別的宗教的核心是它們的教義,佛教
即有認法不認人之說。而基督教的核心乃是耶穌基督,一切取决于人們對他的態度。別的宗教領袖說他們爲
幫助信徒找到一條通向真理、生命的道路,而耶穌則宣稱,他本身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別的宗教教導人
行善以修來生,但信徒能否真正行出善來却是另外一回事。基督教不僅教導基督徒行善,而且借著駐在基督
徒心中的神的靈(聖靈)的引導,賦予基督徒行善的能力。基督徒的一切行動不是自己“做”出來的,而是
“活”出來的,是在自己身體中神所賜予的生命的自然流露。
說耶穌是唯一的真神,幷非武斷,因爲事實乃是如此;也不是基督教太狹隘,因爲真理具有排他性。l
加1 只能等于2,不能同時又等于別的數。有人不願意下功夫去分辨真僞,見神就拜,逢廟燒香。他們想,
什麽神都求,總會碰上一個真的吧。這種實用主義的態度,是無法找到真神的。拜假神固然無濟于事,倘若
有一天真的拜到了真神,真神也不會理睬的。
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所頒布的十條誡命中的第一、二條誡命就斷然寫著:“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曾將你從埃及地爲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麽形象,
仿佛天上、地下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爲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出二十2~5)“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沒有虔誠、執著的態度,
是不可能尋見真神的。
追尋真理時,過分地强調包容不利于明辨是非、去僞存真以至踏入真理的殿堂。堅持真理時,唯我獨尊
則是大忌,難以引導他人進入真理。我們認爲,只有基督教所敬拜的才是真神,別的宗教所拜的都不是真神,
這是有充分證據的客觀事實。但這幷不是說基督徒不應該尊重別的宗教。當然,尊重幷不是要贊同,而是要
認真地去瞭解別的宗教的信仰,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別的宗教的信徒。
由基督徒所寫的有關比較宗教學的著作本來就不多,不幸的是,態度持平的更少。有些書的內容不錯,
但著者在論及別的宗教時,竟會出現輕漫言詞,使其可讀性驟然大跌。開始我想,如果作者把這些話删掉多
好!可仔細讀後,發現作者對其他宗教的輕蔑、揶揄和嘲諷流于字裏行間,不是删幾個字就可以解决問題的。
堅持真理需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但無須漫駡。“辱駡和恐嚇决不是戰鬥。”
《聖經》更是清楚地告誡我們:“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
人。”(彼前三15)溫柔不是軟弱、暖昧,溫柔是謙和、講理。這種態度是來自神的愛,也是真理在手的自
信的表現。我們基督徒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也知道爲何要信,當然可以使我們的信仰猶若清澈的溪水頻頻
流出去滋潤他人。我信主前讀那些傲視其他宗教的基督教書籍感到相當彆扭,信主後再讀則更感不安。我是
如此,廣大尋道者會如何?衆多的其他宗教的信徒怎麽可能認真讀這類的書?書的作者又如何可把真理傳揚
開去呢!
最近一次經歷使我受益匪淺。去年五月我去聖地亞哥參加全美小兒學科年會。歸途中,我的鄰座是一個
回教徒。我一反在飛機上閉目養神、遐想的習慣,熱情地和他聊起來。我以爲這正是瞭解回教信仰的好機會。
回教徒每年都有一個禁食月,但不少人認爲這是假虔誠。因爲雖然白天不能進食,但一到太陽落山,他們就
可以大吃大喝了。在我們談論了一些一般性話題後,我便單刀直入地問道:“聽說你們每年都要禁食一個月,
是真的嗎?”他回答說:“是真的。到了那一個月,白天不能吃東西,可仍照常去上班,非常難熬。”我馬
上問。“你們晚上不就可以吃飯了嗎?”他說:“按規定,太陽下山後就可以吃東西了。但餓了一天之後,
想吃也吃不進去了,只能稍稍墊補一點。”我完全相信他說的是真話。因爲我就有餓過頭的經驗。長時間饑
餓後,胃的蠕動减慢,吃一點就覺得“飽”了。他打破我的沉思繼續說:“每年剛開始禁食的幾天,真是苦
不堪言,後來會習慣一點。每年禁食後,我的體重都會减少十磅左右,這使我很高興。”果然,他身材修長、
勻稱,毫無“中厚”的迹象。我恍然大悟:“難怪在回教徒中很少見到胖人呢!”他聽後暢懷大笑。
人們批評回教徒的另一點是說他們淫亂,因爲按其教規,一個回教男信徒可以同時娶四個太太。我很想
問個究竟。但這是一個相當敏感的話題,不易啓齒。但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我爲我們交談的坦誠、熱烈氣
氛所鼓動,迂回前進:“您家有幾口人?”他說:“四口。我太太、兩個孩子和我。”我聽後有些意外。我
以有點誇大的驚訝順水推舟:“我聽說你們一個人同時可以有幾個太太呢!”我擔心火山爆發。但他却出奇
地平靜:“是的,按教義,我可以同時有四個太太。”我放心地追問一句:“那你爲何不多娶一個太太呢?”
他回答說:“一般人對此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道回教徒可有幾個太太,但不知其前題條件。”“此話
怎講?”我認真地問道。他說:“按我們的信仰,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有幾個太太。但同時規定,男人對這幾
個太太的愛要絕對地相同。這個‘相同’不只是說我若給其中一人買一件衣服,也同時給其餘的買同樣花色、
款式的衣服,這還容易做到。這裏說的愛要相同,更是指我對每個人的感情、喜好程度都要完全相同!每個
人的性情、特長各不相同,天長日久,我對她們的感情必然有差別。如果不能同時地愛她們,就不能同時娶
她們。由于同等的愛是無法做到的,所以我所認識的回教徒乃是一夫一妻。”他一席話使我明白了很難從書
本上學到的東西。
知道我是基督徒後,他强調回教和基督教的同一性,都信一位獨一真神,都相信耶穌是童女所生的偉大
先知。但我則明確地告訴他,只相信耶穌是先知是不够的,耶穌是神。只相信獨一真神是不够的,若不借著
耶穌,沒有人可以到神那裏去。我緩緩地說著,他聽得認真,若有所思地點著頭。四個小時的航程轉眼就結
束了。我們緊緊握手,互道珍重。他使我對回教徒的生活、信仰有了更深入的瞭解。我的話也許會促使他的
信仰反思呢。
很多別的宗教的信徒都是生活廉潔、熱心公益、心地善良、追求真理的人。雖然他們的信仰不能企及真
神,但他們的作爲對社會、對家庭和個人也有不少有益的作用。我們不僅要向無神論者、無信仰者傳福音,
也要向其他宗教的信徒傳福音。爲此,我們應該更多地去瞭解別的宗教、真心地尊重他們的教友,以誠懇、
溫柔的態度,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與他們分享我們的信仰。基督教信仰既然是客觀真理,真理只能越辯
越明。如此做,一定會有其他宗教的信徒轉而跟隨耶穌。如此做,一定可以討神的喜悅。因爲神愛世上的每
一個人,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得救。
主要參考書目
1. Fritz Ridenour, So What’s the Difference?(鄭志華譯,《殊途同歸?》,中國主日學協會,臺北,1994
年。
2. Johannes G. Vos, A Christian Introduction to Religions of the World.(趙中輝譯,《基督教與世界宗教》,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臺北,1981 年。)
3. 吳恩溥、吳懷珍、龔天民、孫光寬合著《世界五大宗教》,聖文社,香港,1989 年。
4. Burce A. Demarest, Who Is Jesus? (嚴彩誘譯,《耶穌是誰?》,美國活泉出版社,香港,1990 年。
5. Merrill C. Tenney, New Testament Times.(梁汝照、李月娥譯,《新約背景》,種子出版社,香港,1986
年)
6. Josh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韓偉等譯,《鐵證待判》,更新傳道會,美國,1993
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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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7-02
朋友,耶穌是獨一的真神,願你們用心來認識他,並接受他,因有今生和來生的盼望,這話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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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1-07-02
謝謝燕子的參與,我們共同把福音傳給我們的同胞,神是不願一人沉淪,乃要叫人人得救。他來是為眾人死,作眾人的贖價,他為人人嚐了死味,好叫我們得與神和好,作神的兒女,叫天上的神為阿爸父,何等大的恩典,有什麼能比呢? 請朋友們認真思想,不要棄掉這麽大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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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1-07-02
                         第四章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談到信仰,人們(尤其是知識分子)通常認爲,科學家的信仰立足于觀察和數據,是客觀、真實的,而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則源于人的主觀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過去也這樣認爲,所以對基督教不屑一
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基督教信仰有別于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
實信仰。這一客觀事實就是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歷史事實。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
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衆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 19)耶
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出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基督死後乃不能復活,那麽信他
的人哪里還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見,耶穌基督的復活確爲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對這樣一件在兩千年前
發生的重大事情,我們怎樣鑒別其真僞呢?
對一般人而言,“歷史性”意即在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絕後、令人費解的事。但許
多歷史學家則認爲,只有在我們的時空及因果關係中發生的事,才能稱之爲“歷史性事件”,因而把死裏復
活這類事件排除于“歷史”的範疇之外。有趣的是,新約《聖經》中關于耶穌復活的記載,完全符合這些史
學家的要求。福音書完全沒有描述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實際過程,更未嘗試去探討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它因
素,他們所記載的全是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即符合我們時空觀和因果關係的事),就是耶穌被安葬後的第三日,
尸體不見了,以及那些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種種經歷。我很贊同一些學者的看法,即,耶穌復活的過程及意
義是神學的範疇,而耶穌復活這一件事本身却屬于歷史的範疇,可以用考察一般歷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們雖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國的事實,及許多當事人的回憶錄及史學家的考證,
我們確信1911 年中國發生了這場偉大革命。現在,讓我們用同樣的方法,即事實本身的證據、歷史的考證、
《聖經》的預言、事件對後世的影響等幾個方面來考察耶穌復活的證據。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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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07-04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尸體不見了、耶穌復活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面,現在逐一加以討論。
尸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
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裏。墓由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
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尸體不見了,僅是一座空
墓。對耶穌的尸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但尸體到哪里去了呢?近兩千年
來衆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尸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尸體。婦女們看
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裏復活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
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
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上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
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門徒偷走尸體、製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
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尸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
們怎麽知道是門徒把尸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後第三日要
復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所以當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
耶穌被安葬後,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重操舊業,賴以爲生。在這種狀
况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面衝突的危險去偷尸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幷巧妙地避
開了兵士的視綫,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尸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後只把尸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尸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尸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欺
騙了。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
出此下策。許多正統的猶太教徒,他們雖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尸的說法。他們認爲耶穌
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
退一步說,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尸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謊言背後總隱藏著一己或一個小
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門徒盜尸無任何私利可圖,相反他們宣揚主耶穌的復活得到的只是譏笑、謾駡、
毆打、入獄和處死。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爲主殉了道。歷史上,爲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
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爲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
人、後無來者的。所以,門徒偷走尸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尸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
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裏復活,證明他
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蕩,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爲維護自己的統治,决不會假
造耶穌復活的騙局。至于說是猶太人偷了尸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
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
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爲他們無法擔
當釘死耶穌的重罪。
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
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
的門徒來把尸體偷走了,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可見,反對耶穌的
猶太人唯恐使他的門徒把尸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尸體藏起來,助長耶穌復活的神話之理。即使他們一時打
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尸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裏復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尸體拿出來,一
舉打垮門徒的宣稱。但事實上,當門徒宣耶穌復活時,你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
籌莫展。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儘管第三日早是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
黎明時分(約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爲,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
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
七61)看見安葬的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
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穌幷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
~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爲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爲
死了,于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爲人所廢。因爲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强調耶
穌已死。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範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
來解釋耶穌復活的偉大神迹。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
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瞭解。即使在最樂觀的情况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
何况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後所公認的。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扎了一刀後,就有
血和水流出來。最怕耶穌復活的精明的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肯定無疑,只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尸而已。退一步
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後沒有死,只是昏蹶過去,怎麽可能想像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
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後,竟可能奇迹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土的
嚴密防守而逃脫了?如果這一切真地都發生了,耶穌也只是在死亡綫上殘喘而已,按理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
蔽才是,爲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面要談到),而讓門徒四處去宣揚他的復活呢?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
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
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爲宣告主的復活而不惜殉
道呢?這種解釋這樣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
苟同:“一個從墳墓裏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扎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
却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
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在這種情况下蘇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他們對他的
印象,最多只能爲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爲狂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
敬拜的地步。”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復活。
上述人們所提出的各種對耶穌尸體不見了的解釋都站不住脚,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耶穌確是戰勝了死亡,
從死裏復活了。有人會想,用這種排除法,從尸體不見了推論耶穌的復活不十分準確,可靠。這種考慮有一
定道理,因爲人們也許不能列舉出尸體不見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以上列舉出的關于尸體
不見了的各種可能性是人們兩千年來所能推測出的,較能成立的幾種可能性。所以,用這種排除法論證耶穌
的復活何仍有很重的份量。另外出還須指出,尸體不見了只是耶穌復活的證據之一;耶穌復活還有一系列的
證據。綜合考慮這些證據,才不會落入“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試探之中。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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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ELi于2011-07-02 15:08发表的  :
朋友,耶穌是獨一的真神,願你們用心來認識他,並接受他,因有今生和來生的盼望,這話是可信的。

人一生最美的祝福是认识信靠主耶稣。如果圣灵感动你,并愿意接受主耶稣为你个人的救主,你可以低头作以下祷告:
“神啊!我需要你的恩典。我承认我是罪人,我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为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的,并且复活了。我现在打开心门接受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感谢你赦免我的罪,并赐给我永生。奉耶稣基督的圣名祷告。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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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1楼ELi于2011-07-02 15:23发表的  :
謝謝燕子的參與,我們共同把福音傳給我們的同胞,神是不願一人沉淪,乃要叫人人得救。他來是為眾人死,作眾人的贖價,他為人人嚐了死味,好叫我們得與神和好,作神的兒女,叫天上的神為阿爸父,何等大的恩典,有什麼能比呢? 請朋友們認真思想,不要棄掉這麽大的救恩。

罗马书十章9―10  神的应许:
      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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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多天沒上傳《游子吟》了,有點忙,實在對不起,等久了。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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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吟》是里程為眾人認識耶穌,也為眾人的得救,將此書獻給神. 願大家從中得著從上頭來的福氣,就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
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
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
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另一特點是,復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
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幷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
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不再是象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
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雖然人有限的頭腦無法瞭
解耶穌復活的實際過程,也不能測透復活後的耶穌的身體的特質,但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復活的
直接證據。
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爲人們看到的耶穌只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這種解釋
是缺乏生理學和心理學的依據的。
首先,人産生幻覺是變態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
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泪。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裏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厨房裏,觸景生情,思慮過度,
有可能産生看見兒子的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况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
瞭解却仍相當不够和膚淺。雖然主耶穌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受難後第三日必將復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
信。在耶穌被抓後,門旋即四處逃散。耶穌受難後,門徒個個驚恐、害怕,情緒低沉,有的甚至重操舊業,
下河捕魚。不用說他們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心態,即使當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復活後,他們却是
不信,以爲是胡言。當主親自在他們中間顯現時,他們却驚慌害怕,以爲所見的是魂,以致主耶穌責備他們
不信,心裏剛硬。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很難産生看見耶穌的幻覺。從客觀環境看,耶穌不僅在門徒藏身的那
間小樓上顯現,而且在各種時間、場合向不同人顯現,有時在屋裏,有時在路上,在湖邊,在山上,有時在
清晨,有時在上午、在下午。此等顯現的各種環境不能用幻覺來解釋。
第二,幻覺往往是個人和主觀的,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
百多人同時看見。雖然也曾有多人同時經歷相同幻覺的事例(如我從前看過一篇關于一群在野外露營的人在
夜裏同時發生夢游的報導),但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體狀况上同時經歷一種變態的亢奮狀態,如過度緊
張、恐懼的情緒等。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身體狀况、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無變態心理,他們
同時看見復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
第三,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
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最後,耶穌復活後,在四十天以內頻頻向人們顯現,但四十天以後,耶
穌的顯現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這也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此,人們看
見的不是幻影,而是復活耶穌的實體。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聖經》時,人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絕望
之中;但一翻開<使徒行傳>,門徒們一掃怯懦、頽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拼死爲耶穌基督做見
證。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耶
穌的復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爲耶穌復活最偉大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爲首的西門彼得性格十分鮮明。他心直口快、熱情衝動,但又常常顯出軟弱、愚頑。他深
愛耶穌幷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面阻攔,完全體貼肉體,
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穌快被捉時,彼得在客西馬尼園和其他門徒一樣沉睡,讓主耶穌獨自禱告;當猶
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不能體會主的旨意。耶穌被捉前,特別警告他要堅固
信心,但彼得自恃剛强,以爲即便衆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跑散了,但彼得
却遠遠尾隨,想看個究竟。不想被人認出門徒身分。爲了保全自己,在慌亂之中,他三次當衆矢口否認是耶
穌的門徒。當他第三次否認主後,鶏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鶏叫以
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的話,于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復活顯現後,成爲耶
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城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奉主
的名能叫死人復活、瘸子行走,能識破虛假,審判罪人。最後彼得爲主殉道,相傳他在羅馬被倒釘十架,因
爲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
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復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裏去。當時,耶
城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門徒們有些顧慮,但多馬則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十一1~16)
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爲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說:
“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第三次是,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
住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仍不相信耶穌的復活,幷說:“我非看
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多馬的多疑心態可
見一斑。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見現,當時多馬也在場。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
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復活的耶穌面前徹
底地降服了。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從此以後,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勇敢、堅定地傳揚福音。
傳說他後來到里海一帶傳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尋找失喪的猶太人,領他們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歷史悠久
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爲主殉道。
雅各也爲馬利亞所生,從血緣或肉身講,他是耶穌的親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幷不相信耶穌是神的
兒子,耶穌復活後曾向雅各顯現一次。這使雅各由疑惑到確信,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
被石頭打死。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在大光中向他顯現,質
問掃羅爲什麽要逼迫他。掃羅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懇切禱告,徹底悔改、歸主,大有能力地爲
耶穌作見證,成爲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的書信占使徒書信的三分之二,哺
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萬人讀他寫的書,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羅兩次被監禁在羅馬獄中,
最後亦爲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的極强有力的證據。前面已談到,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
不會編造耶穌復活的謊言。編造謊言者總有搜取名利的個人動機。但門徒宣揚耶穌的復活所面對的是慘害和
死亡。事實上,忠于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上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异象,寫成《聖經》的
最後一卷書〈啓示錄〉(《啓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爲是使徒約翰)外,其餘十位全部爲傳揚主耶穌的復活、勸
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
古往今來,很多人爲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儘管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
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爲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爲自己編造的、
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紙包不住火,謊言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但耶穌復活之事,兩
千年來無人可以推翻(下面還要討論)。
查理·寇爾森( Charles Colson)1968 年至 1973 年任美國總統尼克松的特別顧問,被稱爲尼克松的刀斧
手,後因水門事件入獄。在獄中悔改信主。出獄後創辦了監獄團契,專門向獄中的犯人傳福音,幷著有《重
生》、《愛主你的上帝》、《當代基督教與政治)等書,內涵豐富、深刻,可讀性很高,是我喜愛的作者之一。
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爲耶穌的復活作見證。根據他的回憶,水門事件剛被揭露出來時,尼克松本人和他的智
囊團幷不在意。但尼克松終于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親信召在一起,統一口徑,企圖
把事情掩蓋過去。當時,全國人聲鼎沸,他們受到很大的壓力,但絕無生命危險。
爲了保全自己,“立功贖罪”,他們都紛紛背叛其主。從尼克松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訂立攻守同盟到
親信們到檢查官處全盤托出,前後不過三個星期!寇爾森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爲本的密謀很快
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麽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軟弱小卒,
竟然能够堅定不移見證他們親眼看見基督從死裏復活,最後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辭。除非基督的復活確有其
事才有可能,否則爲一個謊言作一點暫時的犧牲已經絕無僅有,更妄論捐軀了。”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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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1-07-09
                                    二、歷史考證
當事人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四卷福音書
中。馬太和約翰是耶穌的親自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的兩位。路加是一位醫生,但與使徒保羅的關係極爲密切;
馬可則長期追隨使徒彼得。在第二章裏我們已詳細論證過整本新、舊約《聖經》的歷史性、可靠性和無誤性。
所以,四福音書是當事人見證的最重要文獻。
福音書中關于空墓的記錄,雖在細節上有些差异或衝突,但基本情節却是彼此相符的。這說明福音書的
作者被耶穌復活這件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勵。他們集中注意力在復活的基本事實上,而
不是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即使今天,對一件在公開場合中發生的事件,如車禍、銀行被劫等,目擊者的筆錄
都很難互相一致。四福音書中的這些小差异說明作者幷沒有刻意去統一每一個細節。相反,如果這四部獨立
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生疑呢?
福音書描述耶穌復活的筆觸是非常樸實無華的,他們忠實地記下了當時發生的事情,毫無誇張、喧染。
第二世紀曾出現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談到在耶穌復活時,天上有大聲音,有天使下降,封墓
石自己挪開,一個會說話的十字架跟著頭高達雲霄的耶穌走出墳墓等等。四福音書中却完全沒有這種編造的
宗教傳奇色彩,顯得更爲真切。可親、可信。另外,四福音書一致地記載說,是婦女們首先看到了空墓。在
當時,婦女的見證在猶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沒有人會相信。連門徒們最初也拒絕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爲
是胡言亂語。所以,儘管婦女首先見證空墓于傳揚耶穌復活不利,但福音書中仍如此記載。唯一的理由只能
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于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中詳盡地記錄了復活後的耶穌在大光中向保羅顯現,使保
羅悔改認主的始末。使徒保羅本人則在(哥林多前書)中爲主耶穌的復活提出强有力的見證。此卷書是保羅
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位于希臘半島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會的,成書期間約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
穌是在公元30 年左右受難的話,保羅寫此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20 多年之久。他在信中寫道:“我
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
三天復活了;幷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個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
在,却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衆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産期而生的人一
般。”(林前十五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
且在他寫這書信時,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還健在。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如果保羅在此信中所談稍有不實,
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傳至今,膾炙人口。試想,如果有人公開發表文章編造說在60 年代末、或
70 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後又復活了,他的文章一定會受到猛烈的抨擊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書〉
被收入新約《聖經》正典,至今廣爲人們所頌讀、喜愛,是見證耶穌復活的巍然挺立的歷史豐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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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1-07-10
《游子吟》
              史學家的記載
在第三章討論耶穌的歷史真實性時我們談到,儘管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不多,但僅有的記載是十
分肯定、可靠的。關于耶穌復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個猶太人在羅馬的邊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釘死,在羅馬新
聞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連見報的資格都沒有。直到幾百年後,當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捲全世界時,文學家
才猛然驚醒、回首。所以,除了當事人的見證外,史學家關于復活的記錄不多,但已有的記載却相當確鑿。
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記載道,“耶穌是一位聰明人,假如我們能稱他是人,……這個
人是彌賽亞,第三天他活過來,顯現給許多人看。這件事以及許多其他的奇事都說明聖先知所提到有關他的
事都是準確的。”
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瑪利亞的史學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後50 年左右寫成。
可惜已失傳,只能從他人的作品中窺測一、二。公元221 對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 Julias Africanu
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釋爲日蝕,
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這個評論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穌受難正值猶太人的逾越節當天或除夕。
猶太人的曆法也是一年有12 個月,象中國的農曆一樣,是依月圓月缺計算的,叫陰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
轉一圈爲一個月,月亮繞地球轉 12 次便爲一年。陽曆則以地球繞太陽轉一次爲一年。陰曆一年與陽曆一年
差11 天,須用閏月來補足。世界通用的公曆是陽曆。有資料認爲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間可能用陽曆,但離開
埃及後,便改用陰曆。出埃及那一個月定爲正月(相當于陽曆三、四月),逾越節在正月14 日。那天晚上,
是一年的第一個圓月之夜(這是猶太人的宗教曆法)。
此外,他們還有一種方便農作、以宗教曆的第七月(相當于陽曆的九、十月)爲正月的民事曆法。有興
趣的讀者可參閱《聖經》啓導本第 178 頁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曆、節期與陽曆對照表”)。圓月時,
地球應位于太陽和月亮之間幷在太陽與月亮的連綫上,故我們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發生是因爲月亮
恰好位于太陽和地球之間、幷在前兩者的連綫上,此時月亮是以背光面對著地球,我們看不到月亮(所謂“新
月期”)。當月亮開始通往太陽時,我們就看到太陽出現一個弧形的缺,像是被咬了一口,當月亮全部遮住太
陽射到我們眼中的光綫時,就是日全食。耶穌受難時正逢滿月之日,把他斷氣時遍地變黑歸結于口食是不符
合天文學常識的。
其次,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之事,“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
頭變黑了:殿裏的幔于從當中裂爲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裏。’說了這
話,氣就斷了。”(路二十三44~46;另見太二十七45~50;可十五33~41)從猶非利加納斯的這一段評
論可以看出,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地之事在當時是家喻戶曉的,以致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必
須要想方設法用自然現象來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企圖抹掉這一神迹。不信者的這種解釋雖與科學知識相悖,
但却成了耶穌受難、從死裏復活的史實的極佳注脚。
(待續)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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